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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虽然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经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讨论,但是对于新兴的互联网公司,尤其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融资方面的研究文献很少。另一方面,互联网日益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而主导这些变革的,正是推动互联网技术和业务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公司。本文参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针对互联网行为的分类,选择了四个典型的中国互联网公司——百度(2000年成立)、当当(1999年成立)、腾讯(1998年成立)、京东(2004年成立),对其的上市融资情况进行了分析。这四个典型的互联网公司基本覆盖了中国互联网的典型行业,同时从时间上覆盖2001互联网泡沫前后,在时间节点上的这四个公司选择也比较有代表性。通过百度、当当、腾讯、京东这四个典型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上市是中国互联网公司最主要的融资途径:之所以选择上市为融资手段,由PE、VC的退出机制及利益最大化所决定。在资本结构上,这四个典型中国互联网公司由国外资本主投或控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和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时期,境内PE、VC不成熟有很大关系。在上市地点选择上,这四家公司都在境外上市:百度、当当、京东选择在美国上市,腾讯现在在香港上市,未选择国内上市的原因和国内资本市场的上市制度、盈利要求、融资规模、资本流动、股权控制有关。在公司治理上,中国互联网公司会选择VIE结构(可变权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绕过相关政策法规,完成境外上市。VIE其实是一个法律的灰色地带,政府目前采取的是默认的态度。VIE虽然客观上促进了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大发展,但是钢铁行业出现过政府不承认VIE结构而导致河北宝生钢铁上市终止的时间。在公司控制上,这四家典型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吸取了8848电子商务网站的教训,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通过这四个典型的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上市融资案例分析,从个别到一般,总结出中国互联网公司上市融资中碰到的问题,并针对公司创业者和市场监管者提出建议:针对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创业者,融资过程中务必注意公司控制权的把握,上市融资地点的选择需适合公司业务的发展,如选择境外上市需考虑VIE等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针对市场监管者,建议尽快对其国内资本市场的制度进行优化,妥善解决好VIE的问题,金融市场改革创新以帮助中国互联网企业拓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