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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生作为礼仪专家,在中国的王朝礼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官制中,礼生隶属于礼官系统。中国的礼官系统中最初并未专门设置礼生一职,随着王朝礼仪的需要,礼生与其他礼官渐渐划分开,成为礼官系统中的独立群体。学术界目前对于明代礼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明代乡村礼生,且重点在于礼生参与的具体仪式,对于明代官制中的礼生研究较少,缺乏系统性研究。本文利用有关资料,拟对明朝官制中的礼生设置、待遇以及升迁做出探讨。全文包括绪论、正文、结语三部分。绪论介绍了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现状、概念界定、行文思路和研究方法。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章介绍了明代以前礼官以及礼生的发展源流。礼生的渊源最早可追溯至周朝。周朝建立了庞大的礼官系统,其中大宗伯、小宗伯、肆师、大仆、小臣、世妇、内宗、外宗等职位,与后世的礼生群体类似,在祭祀中均有在仪式中负责导赞的任务。秦、汉进一步完善了礼官系统,这一时期,主要由太常寺官员负责仪式中的导赞任务,在东汉的文献记载中,初次出现“礼生”这一词。在唐宋,礼生群体在礼官系统中崭露头角,在国家重要祭祀中,均负责对参与祭祀人员进行导赞的任务。至此,礼生基本由儒生出身者充任,但在元、金,出现了由非贱籍的礼乐户充任礼生的状况。第二章介绍了明代中央官制中,担任礼生的主要是神乐观的乐舞生。神乐观隶属太常寺,是执行祭祀仪式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管理乐舞生。神乐观的乐舞生主要为道士出身,亦有儒生或其他人员,不过仅为极少数。道士进入神乐观之后,可通过多种渠道成为赞礼郎、协律郎,从而参与到祭祀仪式的导赞中。但乐舞生的晋升之路不止至此,他们中有不少能够成为太常寺,乃至礼部的重要官员,进而影响到明代的礼官系统。在物质条件上,神乐观乐舞生享有中央政府各项优待,生活各方面得到保障。在致仕后亦可得到政府的养老安排。第三章介绍了明代地方官制中的礼生,包括王府礼生与郡县礼生。设置专职礼生的王府不多,王府中管理礼生的机构为奉祠所。明代地方政府亦设置礼生,但职业礼生的设置仅维持一年便废止,留下的资料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