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何回应对康德定言命令公式的普遍化、形式化特质的批评和诘难,始终是康德学派相关研究无法回避的重大理论课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考察和回应,也是理解康德实践哲学体系中诸多核心概念(比如意志、义务、理性、目的和自律等)及其相互关系的重要思想前提。本文认为,康德的道德哲学体系归根到底是围绕着普遍性与自由的关系加以展开的,并最终以每个人均应该享有的平等自由价值来确证定言命令及其可能性。在其中,人性目的论公式乃是表征这一根本价值取向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理解定言命令及其不同表现形式之间关系的枢纽。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性目的论公式的内涵和价值旨趣,廓清其与定言命令其它公式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破解相关疑难的重要途径,也是完整呈现康德实践哲学根本价值旨趣的必由之路。基于此,本文首先在导言部分提出所要研究的课题及其意义,并在评述学界相关争论的基础上,给出自己的理论立场和研究思路。本文进而从基本内涵、价值旨趣和证成路径三个层面呈现康德人性目的论公式独特理论意旨:第一章:在何种意义上人性是根本目的。本章从分析康德思想语境中人性概念的三个层次入手,进而呈现其所关注的作为道德人格力量的人性价值旨趣,同时切入对康德德性概念的分析,展现其中蕴含的法则意向,以此联结尊重崇高的人性尊严与确立道德法则之间的深层关联,并在与古代哲人的比较探讨中进一步彰显康德人性与德性概念的根本内涵。第二章:普遍自由:人性目的论公式的价值指向。人性目的论公式将理性存在者本身所具有的无条件价值设定为自在目的,为此需要履行道德义务并遵循自律意志所确立的道德法则来保障此目的,而每个人和其他所有人所应该享有的普遍自由价值正是此目的的最鲜明表达。在此意义上,人性目的论公式、自律公式、普遍法则公式以及目的王国公式,均是表征普遍自由这一根本价值指向,普遍自由价值同时表征了道德法则具有的“形式”和“质料”的统一性特征,以此可以更好地理解康德道德义务观念的思想内涵,并回应相关质疑。第三章:人性目的论公式的证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分别考察了学界关于人性目的论公式证成的不同路径,并通过分析自然主义、形而上学证成理路的缺失,给出支持规范性论证的理由,也唯有经由规范性证成理路,才能更好地呈现普遍道德法则和自由价值的契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