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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网络零售贸所占总体贸易额比重越来越高,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本文的网络零售仅指电子商务中b2c和c2c两种类型。网络零售除了具有电子商务虚拟化、无纸化等特点外,还具有每位零售商应交税款少、零售商数量繁多、准入门槛低等特点。随着网络零售的不断发展,对网络零售进行征税成为必然趋势。但是鉴于其特点,传统的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制度出现许多不适用之处。世界各国正积极探索适合网络零售特点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许多国家已经或是正积极筹备电子商务法。本文选取我国网络零售税收征管中出现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尝试在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下,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有利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本文运用文献收集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内容安排上,在绪论中论述了网络零售的发展情况,网络零售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研究的理论、实践意义,以及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的不同,使网络零售与其区别开来。第二部分探讨了网络零售税收征管在适用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即给现行税制带来的挑战。它冲击了公平、效率等税法基本原则,给税收征管的基础性概念即税法要素带来挑战,给具体税收征管制度如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的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等带来挑战。除此之外,网络零售跨国性还为我国行使税收主权带了困难。接着第三部分论述了世界各国、各国际组织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所采取的法律对策,尤其是针对网络零售的税收法律政策,例如美国在2013年实施的《市场公平法案》中对网络零售税收征管起征点的规定等。同时对各种法律政策进行比较分析,为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提供参考。最后,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主要集中于调整税法要素的范围、建立普遍性的电子税务登记制度、管理电子账簿、凭证、完善电子发票制度、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代扣代缴制度。同时为应对国际税收征管中的冲突问题,按照新标准重新认定常设机构,加强国家间的交流、合作,完善情报交换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