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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用自己特定的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当抵押人不履行合同时,抵押权人有权利将抵押财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1。而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瑞士银行贷款损失约40亿瑞士法郎,主要原因是抵押品的价值下降高达百分之三十。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有以下几种:第一,在80年代抵押贷款政策宽松,比如大多数银行没有使用一个正式的评级模型,因此没有系统检查借款人的信用;第二,没有工具对抵押的市场价值做一个有效明确的定价,没有说明关于贷款组合信用和市场风险是相互依存的;第三,经济衰退和过高的利率水平导致违约发生。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颁布实施使得资产抵押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在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资产抵押融通机制成为各市场主体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成为银行业、资金需求方之间业务往来的重要内容,抵押贷款制度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保全资产、防范信用风险及风险缓释的重要措施。这些都说明了有效定价和抵押贷款评估对贷款价格和风险管理目标至关重要。应用抵押品来降低信贷风险则是银行业未来控制信用风险的主要手段,从借款人的角度看,提供抵押品降低了贷款风险,因为银行可以减少因违约带来的损失。如果借款人违约,银行损失很大程度取决于抵押品的价值,抵押在贷款价格中起重要作用。因此如何选择和构建恰当的定价模型,合理地确定抵押贷款价格是商业银行经营决策中面临的重要课题。贷款定价是指通过全面核算贷款能够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各种收益、商业银行为提供相应服务所需承担的成本、贷款应达到的目标收益等因素,对每笔贷款确定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银行的盈利性、安全性要求的综合价格的过程2。本文以中国银行业正在推进《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工作以及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提出的“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科学确定风险溢价,完善定价制度,改进定价计算”的要求①为研究背景,首先对抵押影响贷款定价的文献进行梳理,其次介绍了两种类型的信用风险定价方法:结构化方法和简化方法,通过对这两种定价模型的比较可以发现:(1)结构化模型依赖企业价值数据,而简化型方法不需要与企业价值有关的变量,在分析上有很多有利之处。(2)结构化方法假设企业价值遵循连续事件的随机过程,在这种假设情形下企业永远不会发生因公司价值突然下降而引发的不可预料的违约事件,而简化模型一般都假定违约发生的时间是一个随机变量,在违约时刻,企业立即由正常状态跳跃到违约状态,简化模型为定价提供了更为现实、可操作的方法。(3)简化模型定价方程通常更像无风险债券的定价方程,唯一区别在于由于考虑了违约强度和违约发生时的损失率。因此与结构化模型相比,简化模型在分析方法以及计算方面都比较容易处理。(4)两类方法的根本区别在于各自所依赖的信息集的不同。结构化方法是基于企业管理者信息的方法,简化方法是基于市场信息的方法。然后在考虑简化模型优点的基础上,运用无套利资产定价理论,在一定的假设下,分别构建了抵押贷款单期和多期现金流即期贷款定价的一般模型,并通过一些算例来给出了抵押贷款定价模型的应用。本文的创新之处有:(1)国内大多数文献为对住房抵押贷款进行定价,而本文给出了抵押贷款定价的一般模型,可以使用于多种抵押贷款的定价。(2)国内少数文献对抵押贷款定价研究有很多限定条件,如固定利率支付的抵押贷款定价,提前支付的抵押贷款定价,没有违约的抵押贷款定价,而本文给出的定价公式,可以用于计算任意金额、任意期限、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任意时刻违约的抵押贷款价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