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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沃尔泽是一位多产而卓著的犹太裔美籍政治哲学家,他所开拓的当代多元主义正义论日益受到重视和接纳。M.沃尔泽的多元主义正义论追求并表现为一种区分的艺术。他不仅对分配的内容、方式、受体、主体等的多元性进行了论证,而且其方法本身就突出了“区分”的价值和意义。其学理初衷即,通过对J.罗尔斯、R.诺齐克等的自由主义正义论进行必要的矫正,以达成一种综合性的超越,使之更能适合多层多维、复杂具体的社会正义问题的解决。 M.沃尔泽以多元主义为依据、以成员资格为前提、以社会善物为视角、以复合平等为目标,采用一种实例阐释的手法,分析了正义三原则及其适用范围。他主张,正义分配的实现,应以社会物品为出发点,而首要的就是要确定物品的特性。为此,他归纳出了有关物品的六大基本理念,包括分配正义的客体、占用物品的方式、物品意义的定位、决定分配的因素、变动分配的因素、分配的本质属性。进而,就美国的具体情况,他细致地分析了一系列社会物品及其内蕴的分配原则。他强调,其中成员资格的分配是其他物品分配的前提,因为它为正义分配确定了一个合法受体的范围。分配受体确定之后,一种正义的分配方式就被要求。在M.沃尔泽看来,应当存在一种唯一的多元主义原则和一种唯一正当的多元主义,而正义三原则(自由交换、应得和需要)正符合于这一判定。简单平等和等级专制一贯抛弃或破坏多元主义原则,最终导致暴政。唯一可实现的理想社会只能是与两种极端政体相对的复合平等政体。复合平等并不否定不平等现象的存在,而是使它们被限制在自身所属的领域内,同时保持一种开放状态,使人们在对话和竞争中逐渐缩小不平等。 M.沃尔泽的多元主义正义论从一国之内推演到了国际关系上。在他看来,国际正义也应当以多元主义为依据、以复合平等为目标,建基于以“浓厚道德”为源泉的“稀薄道德”。它具体表现为彼此尊重各自的主权、历史文化和自决权,突出尊重多元文化价值和宽容的意义。一方面,各国家或民族依据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