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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对经济的要求不再一味地追求高 GDP值,十八大三、四中全会均提出要求稳中求增,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说明上市公司应更加注重投资行为。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制定机构,对投资行为的指引和决策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本文选择了文化传媒这一行业,按照董事会异质性→董事会治理行为→投资行为的模式,探讨董事会异质性对文化传媒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董事会治理行为的中介效应,提出如何构建董事会更有利于文化传媒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 本文选取自2008年1月1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33家文化传媒上市公司的董事性别、年龄、学历、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会议次数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净额的变化率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数据,采用规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统计分析研究方法,以董事会治理行为作为中介变量,对文化传媒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异质性与投资行为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结果发现:女性董事比例与董事会治理行为成正相关关系、董事年龄异质性与董事会治理行为之间不存在相关性、董事学历异质性与董事会治理行为之间存在负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治理行为之间存在负相关、董事会治理行为强度和上市公司投资行为之间正相关以及董事会治理行为在董事会异质性和投资行为之间存在中介作用。 本文的创新在于从董事会治理行为的中介效应视角分析董事会异质性对文化传媒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探讨了董事会治理行为在董事会异质性和文化传媒上市公司投资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指引了文化传媒上市公司构建利于投资行为的董事结构。本文不足之处是数据收集不全面,对分析结果会有误差。对于具体什么比例的董事会结构才是对文化传媒上市公司投资行为最有效的,还需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