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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级,是农村政权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财政自上世纪80年代建立以来,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国家财政的总体建设,都发挥了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乡镇政府职能的调整,维持原有乡镇财政体制的配套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乡镇财政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问题凸显的更加明显。农业税取消之后,乡镇政府几乎丧失了财政汲取能力,并且许多地方都推行了“乡财县管”,因此许多学者建议取消或虚化乡镇政权。但是,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地位仍然不能被忽视,乡镇政府的职能并不能完全取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乡村道路建设、广播电视设施维护等基本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提供,仍然是乡镇政府的职责。即使乡镇政府转变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也需要拥有一定程度的财政和行政权力,如何监督这些权力和规范其财政收支的问题依然存在。据中央的部署,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税费改革将进入到农村综合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我们必须彻底理顺财政体制,把乡镇政府应当承担的各项公共服务开支纳入规范的财政预算体系,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体制,彻底解决乡镇财政困难,为广大农村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正如金人庆所言“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农村”。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乡镇财政在取消农业税之后出现的新情况。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汲取、支付能力减弱,财政运行风险加剧。同时,乡镇财政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更弱化,乡镇财政高度依赖转移支付和预算外资金。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之后,乡镇财政管理趋于规范化,特别是“乡财县管”的推行,大大规范了乡镇财政支出管理。第二部分针对第一部分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经济不发达,税源不充足是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