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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模式构建与推进路径研究,首先得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理论模型,发现其理论基础有治理理论、习近平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思想,历史与现实背景则来源于苏联意识形态管控存在的问题,包括意识形态管控体制集中、管控环境高压和管控手段僵化等;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要求,包括意识形态工作主体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工作理念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和工作方式从单一到综合的转变;还有互联网背景下引发的意识形态问题,包括网络去个体化、去中心化、去边界化,导致网民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的责任意识、政府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国家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的自主地位被削弱等。由此,构建了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理论模式。该模式的基本要素包含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治理对象、实施机制、治理绩效等;治理目标是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筑牢共同的理想信念;实施机制是由驱动因素、协同过程、治理结果三个环节组成;系统框架是党政发挥主导作用,建立支持培育机制,为企业履责、网民自律、社会监督进行平台、组织和制度支持,并综合利用道德教化、法律规范、技术约束、行业行规、网络公约和社群共识等多种方式,与社会多主体一道协同管理,最终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格局,实现风清气正、凝心聚力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目标。然后,进行案例设计,通过案例选择、数据收集、信度和效度分析等手段,选取“赵薇演员事件”、“二更食堂事件”、“抖音邱少云事件”三个案例进行验证,并且总结出,目前在我国多主体协同参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程度较高,监管机制、公民教育机制、舆论引导监督机制和行动协调机制的完善程度一般或者较低,并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新媒体阵地管理弱化、网络意识形态法律不充足和网络主体自律意识差等。为此,需要从推行网络实名、改进信息审核、加强官方引导、填补法律空白地、加强技术正效应、调动网民积极性、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加强网络公约建设等方面,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的阵地管理、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的措施保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的主体自律,从而切实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协同治理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