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阶段,住房问题已经上升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问题之一。住房民生问题牵扯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它既关系国家经济问题,也影响到到了国家的政治问题。2011年中央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的“十二五”规划中,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已将公共住房供给推向了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因而,对公共住房问题的研究,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导住房制度改革实践的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公共住房能部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公共住房不同供给主体之间关系的协调性上,加之现实中的各种问题,迫切地需求我们对公共住房供给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全方位的重新定位。对公共住房政策供给、财政支出和生产供给主体之间关系协调的理论进行总结和研究,为公共住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对公共住房供给主体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可激发政府同社会各界对公共住房供给模式的重新审视和思考。同时,发挥公共住房对当地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公共住房供给主体之间的协调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和调研,从事权、财权和建设三个视角出发,以公共住房可持续供给为目标,基于公共住房“谁来供给”的逻辑主线,探讨公共住房供给主体,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剖析基于事权视角、财权视角和建设视角下公共住房的责任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重点通过各方利益协调,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力量之间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期探索公共住房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全新模式。对公共住房供给主体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提供依据。
以武汉市公共住房供给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武汉市公共住房供给模式,为武汉市公共住房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意义,为我国其他地区公共住房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种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