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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各项体制的不完善,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和资源配置等行政干预来优先发展一部分城市,以此来推动整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同时也是由于我国高度的中央集权和行政官僚体制的原因,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着行政干预,也就是指城市之间存在严格的等级序列。高行政级别的城市在资源配置方面得到优先照顾而发展迅速;相反,低级别的城市则缺少相应的政策照顾而发展缓慢。由此可见,行政级别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过度向行政级别高的城市集中,使得大城市无限膨胀,出现“城市病”、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小城市发展则受到诸多的限制而逐渐消沉,最终影响中国城市总体发展的效率。 本文根据以上现象和问题,采取中国2011-2015年287个地市级的城市面板数据为样本建立一个回归分析模型,引入城市 GDP、城市人口数、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预算内财政支出五个衡量城市发展的变量来分析城市行政级别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与低级别的城市相比,高行政级别的城市在城市人口数、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建设用地方面、预算内财政支出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样就造成了城市间发展不均衡。在城市发展中应该以城市的禀赋和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为依据,弱化行政级别的影响,促进城市协调发展,从而形成符合绿色、开放、共享、创新、协调发展理念性的城市发展格局。因此,本文基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应该遵循城市发展内在规律;第二,创新城市发展理念;第三,构建高效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