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矿业权转让制度是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矿业权二级市场中矿业公司通过股权转让为企业融资的情形越来越常见,但与此同时,由股权转让引发的矿业权转让纠纷也日益增多。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作为抽象主体无法直接行使其权利,基于此,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矿业权代替其行使收益、使用等权能。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现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对矿业权转让进行了严格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矿业权转让制度是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矿业权二级市场中矿业公司通过股权转让为企业融资的情形越来越常见,但与此同时,由股权转让引发的矿业权转让纠纷也日益增多。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作为抽象主体无法直接行使其权利,基于此,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矿业权代替其行使收益、使用等权能。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现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对矿业权转让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不仅转让条件严格,而且审批程序复杂,并且还要缴纳一定的转让费用。矿业权转让和股权转让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交易方式,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原本互不干扰,但实践中矿业公司股东(转让人)与受让人为了规避矿业权转让的严格限制,经常通过股权转让这一受《公司法》保护的方式达到控制矿业权的目的,使矿业权转让和股权转让这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产生交集与冲突。此种情形下,矿业权人主体地位虽然未发生变化,但却有实际控制矿业权和获取矿业权转让带来的经济效益之嫌。由于现行《矿产资源法》《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并未对这种现象作出明确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不统一的做法,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对股权变动与矿业权转让关系进行了严格规制,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对此并未进行监管。理论界也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矿业权转让与股权变动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两者在转让主体、转让标的、登记程序和法律规范等方面均存在区别,因此,根据《公司法》确立的“股权转让自由”原则,即使存在矿业公司股权被全部转让的极端情形,只要矿业权主体未发生变更,就不属于矿业权转让。另一种观点认为,矿业公司股权转让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动,转让人和受让实质上在“股权自由转让”的原则下达到了间接转让矿业权的目的,此种行为有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嫌疑,应当对此进行限制。各地法院的认识也不尽一致:有的法院认为股权变动与矿业权转让是不同的法律行为,股权变动行为并没有导致矿业权主体发生变更,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有的法院认为股权转让双方进行了虚假的意思表示,该虚假意思表示无效,股权转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因此,矿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是否会导致矿业权转让,何种情况下会导致矿业权转让,需要进一步探讨,确定其法律效力。矿业公司股权变动与矿业权转让关系的厘清涉及立法、管理实践和司法三个层面。立法层面,梳理了矿业公司股权变动与矿业权转让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涉及的是利益分配的相关问题;管理实践层面,梳理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管理态度,涉及的是监管力度的问题;司法层面,梳理了审判实践中两种不同的认定方式,涉及的是具体制度如何操作的问题。其后,通过分析股权变动与矿业权转让产生冲突的成因,发现两者之间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是矿产资源立法的滞后性以及不确定性。此外,并非矿业公司所有股权变动行为都会与矿业权转让产生交集,只有股权转让导致矿业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时,两者之间才会出现冲突与争议。因此,应当通过修改矿产资源立法,使之符合矿业市场发展需求,并根据转让合同的实质内容和目的准确认定合同性质。如果所签合同是为了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达到矿业权转让目的,应当认定双方进行了虚假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其他文献
《普通高中生物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对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寻找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法,落实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经过几年基层教学实践,笔者发现一个突出的问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不高,学习兴趣不足,最终影响了学生个人的发展。转变教学观念,寻找合适的教学方法,成为了基层学校突破现状的有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有力推动了教育信息化的变革。作为类型教育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低下和学习效果不佳与教师的教学方式关系密切。而微课因其短小精悍、主题突出等特点,在教育实践中受到广大师生的青睐。基于此,本研究尝试将微课应用于中职涉农专业《遗传学基础》教学中,在多元智能理论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以行动研究为范式,采用了文献法和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开展了两轮行动研究,旨在探究微课的制作与应用
无车承运运输模式是由无车承运人搭建起来的,有别于传统运输模式的一种公路货运新型业务模式,在整合公路货运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让行业“零而不乱、散而有序”方面被给予厚望。根据《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规定,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相较于传统的运输模式,其涉及的法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业态的交通运输方式,相较于传统的交通运输方式,多了网约车平台这一主体。在网约车的实际运营中,也存在不同的运营模式,不同的模式下网约车平台对网约车运营的参与程度、利润分成以及对网约车和司机的准入、管理等不一样。在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出行发生交通事故时,网约车平台是否应对乘客的损伤承担民事责任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在实务界也存在很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判决案件中,网约车平台对自己的定位是
在对中职生的教育中,除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外,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最为重要。家庭的氛围、结构、教育观等都会影响到中职生的外在行为表现。学习期望是学习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于学习期望的研究重点一直相对集中在教师期望的影响,较为忽视从学生主体方面出发研究其期望问题,探究家庭因素与中职学生学习期望的关系。论文主要采用文献法、问卷法和访谈法三种方法展开研究。对兰州市X中职学校的三个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合同违约一方是否能主张解除合同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一定的争议。实践中,对于单方违约的合同纠纷案件,存在大量同类型案件判决却完全不同的情况,且由于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特殊性,承认违约方享有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法律基础也有所不同。在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守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也无法强制履行,就会形成合同僵局。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能够破解合同僵局,使僵持的合同关系恢复到自由状态,以便将资源重新投入到
随着计算机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的发展,地下水数值模型的发展和应用也日趋完善。了解和学习国际上对地下水评价的数学模型、对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等方面都大有裨益。本实践报告以《埃塞克斯河谷含水层地下水模型更新第三阶段:实地方案》和《阿尔帕特氧化铝厂残渣处理区和废水管理总体规划》两篇地质地矿类文本为翻译材料,以彼特·纽马克(Peter Newmark)的翻译理论为指导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指出要以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也提出:要使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要使对知识的重新理解和建构成为学习的主要手段。中职《生物化学基础》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重点基础课程,存在内容繁杂、概念抽象等特点,学生在理解方面有一定的难度。利用视觉表征形式进行知识的传授,可以提高知识传播速度,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相关知识
经济补偿金是雇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向雇员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贴。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和雇主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被认为是一个弱势的群体。法律制度考虑到失业劳动者在生活中面临巨大困难的事实,经济补偿金可以暂时缓解劳动者经济压力,为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期间到再就业期间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经济补偿金制度的建立是响应国家劳动立法领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的号召,在实质上平衡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资强劳
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我国以制造业为基础的产业模式逐步深入到金融、服务领域。在经济新常态形势下,互联网和各类产业紧密结合,“新奇”的工作岗位层出不穷,比如电竞专业运营师、教育行业的远程教育,餐饮行业的外卖业务等服务业产生,而服务业的工作性质明显不同于传统的以标准工作时间占主体地位的制造业。不定时工作制因其富有弹性和竞争性的企业用工安排而受到社会各界和企业的关注。不定时工作制在施行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