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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近几年的崛起,实实在在搭了互联网金融的便车,再加上“双创”时代的到来,股权众筹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但飞速发展而监管落后的矛盾,带来了股权众筹行业的种种乱象。初创期的小微企业迫切想要通过股权众筹拿到投资的资金,投资者又急于获得投资回报,但彼此都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引导,供需双方常常找不到各自的门道。本文选取了股权众筹中最为严峻的问题——投资者保护作为切入点,通过对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梳理,全面了解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发展轨迹,然后通过对股权众筹内部法律关系的分析,找出目前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接着分析我国法律监管体系中对投资者保护不足的地方,研究美国股权众筹的规制体系,从中找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股权众筹中投资者保护体系的建议。本文认为,股权众筹是我国小微型初创企业的重要融资工具,也是我国目前国民投资理财的新型工具,是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体系的重要部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市场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保护好投资者权益、规范好股权众筹运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当前规范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投资者遭受到各种风险:包括股权众筹合法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风险、资金存管的风险、信息泄露的风险等。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表现为:缺乏对股权众筹合法性认定、不合理的公开宣传的禁令、投资者门槛划分不科学、缺乏详细的信息披露规定等。为此,本文考察了美国对于股权众筹在获许投资者划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发行注册豁免制度、集资门户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本土化移植的考量分析,最终提出了构建我国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体系的建议:通过从融资者层面、投资者层面、平台层面三个角度设计相应制度,以构建我国股权众筹投资者法律保护机制,具体包括:在融资者层面推进股权众筹合法化,设计豁免制度,加强融资者信息披露;在投资者层面划分合适的投资者门槛,并为投资者设置冷静期制度;在平台层面加强行业准入监管,规定平台的信息披露及审核义务,完善资金的第三方托管,设立相应的平台行为规范,保护商业信息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