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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2011年11月至今,全国学生营养办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据了解,这些制度涵盖了技术规范、工作制度,结合推进特点制定的单项指导。
全方面规范运作
在这些文件中,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厘清了政府、部门和试点学校各自的管理职责,明确了供餐内容和模式,并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食堂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等多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
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重点对监测对象、监测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管理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应对要求、信息报告和发布等做了详细规定。此外,全国学生营养办还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政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并试点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
志愿者制度保障营养餐
8月27日,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服务制度,招募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并对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主要工作内容、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了解,志愿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参加相关会议、开展相关调研、参与营养健康教育、帮助制定营养膳食食谱。监督营养改善计划执行,监督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跟踪了解和监督学校供餐、监督信息公开。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参与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解释说明和宣传、搜集相关舆论并提出引导意见和建议,以及了解、总结和推荐工作典型等。全国学生营养办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6个月,志愿者每年认定一次。全国学生营养办常年接受志愿者的报名申请,特别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参与。申请者登陆教育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志愿者备案登记表,经全国学生营养办审核合格后即可成为志愿者。
全国学生营养办还要求,各相关省于2013年底前,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制定可行的志愿者管理办法,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志愿者的管理工作,为他们从事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志愿者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利用学籍系统监管
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的健康计划。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求:学校每年9月15日前,按照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的要求,上报常规报表至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 “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此前,媒体曾披露营养餐计划中存在的腐败情况。
对此,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人表示,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午餐”。这个计划是“做加法”的过程,并不是国家将这些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午餐“全包”了,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一个补充和改善。“营养改善计划是一整套的政策体系,而不是单独的一项政策;是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是全国‘一刀切’。”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一半以上的试点学校采用了学校食堂供餐。鼓励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因为这样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可控。但是很多地区没有这个条件,需要因地制宜确定供餐模式。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一直为社会关注。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将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学校应为学生、家长或者其它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定期通过学校网站、校园信息公告栏、电视、报刊、微博、短信、微信等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据介绍,为准确掌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教育部将利用今年秋季开始实行的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进行有效监管,用技术手段来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全方面规范运作
在这些文件中,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厘清了政府、部门和试点学校各自的管理职责,明确了供餐内容和模式,并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食堂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等多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
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重点对监测对象、监测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管理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应对要求、信息报告和发布等做了详细规定。此外,全国学生营养办还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政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并试点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
志愿者制度保障营养餐
8月27日,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服务制度,招募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并对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主要工作内容、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了解,志愿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参加相关会议、开展相关调研、参与营养健康教育、帮助制定营养膳食食谱。监督营养改善计划执行,监督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跟踪了解和监督学校供餐、监督信息公开。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参与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解释说明和宣传、搜集相关舆论并提出引导意见和建议,以及了解、总结和推荐工作典型等。全国学生营养办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6个月,志愿者每年认定一次。全国学生营养办常年接受志愿者的报名申请,特别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参与。申请者登陆教育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志愿者备案登记表,经全国学生营养办审核合格后即可成为志愿者。
全国学生营养办还要求,各相关省于2013年底前,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制定可行的志愿者管理办法,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志愿者的管理工作,为他们从事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志愿者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利用学籍系统监管
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的健康计划。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求:学校每年9月15日前,按照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的要求,上报常规报表至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 “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此前,媒体曾披露营养餐计划中存在的腐败情况。
对此,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人表示,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午餐”。这个计划是“做加法”的过程,并不是国家将这些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午餐“全包”了,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一个补充和改善。“营养改善计划是一整套的政策体系,而不是单独的一项政策;是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是全国‘一刀切’。”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一半以上的试点学校采用了学校食堂供餐。鼓励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因为这样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可控。但是很多地区没有这个条件,需要因地制宜确定供餐模式。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一直为社会关注。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将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学校应为学生、家长或者其它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定期通过学校网站、校园信息公告栏、电视、报刊、微博、短信、微信等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据介绍,为准确掌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教育部将利用今年秋季开始实行的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进行有效监管,用技术手段来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