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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代中国的城市发展目前正处于一个持续的高速增长期,然而在未来的一、二十年内,城市建设的速度将会放慢,转入一个以更新再开发为主的阶段,建筑再利用将取代大规模新建成为建筑师的重要工作。我国目前旧工业建筑再利用正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建筑师对此认识并不深刻。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实施策略。
【关键词】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问题
由于我国旧工业建筑在原先建设时普遍存在布局分散凌乱、用地比例过高、占据优势土地区位、严重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成为城市更新中急需改造和清理的主要对象之一。同时,由于城市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调整,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工业企业向城郊迁移,而将退让出的场地用于发展第三产业,这些都加速了废弃和闲置的旧工业建筑的出现。
1.我国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再利用的旧工业建筑多为1950或70年代建造的,这时期的建筑,许多已被拆除或严重破败,或是保护方式单一,采用冻结保护的方式,不能充分再利用);同时,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许多近期工业建筑在工程质量和艺术质量方面都偏低,制约了对其的再利用。而且国内的再利用规模小,仅为一、二幢零散建筑,主要是企业或开发商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自发式运作,缺少政府参与,缺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国内的许多再利用项目,往往存在过度再利用问题,忽视原有建筑的历史特征和建筑特色,片面的追求时髦和经济利益,通过简单的内外重新装修来实现再利用[1]。如上海莫干山大酒店是由福新面粉厂的四厂厂房改建成的,原厂房具有典型的折衷主义风格,外墙装饰图案细致精美,极具保护价值。然而在改造成为莫干山大酒店的过程中,原有这些历史信息完全被删掉了,除了阁楼窗户上的一个小图饰,整个建筑已丝毫不见当日的风采。虽然所耗的费用比新建同等水准的酒店少了一半费用,项目投入使用后也取得了一些经济效益,但是却破坏了它的历史文化价值。从建筑师的角度来讲,国内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处于起步阶段,一批艺术家成为了旧工业建筑再利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少数建筑师如张永和、崔恺等已开始在这个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而国内的大部分建筑师缺少相关的知识和工作经验。
2.旧工业建筑再利用的实施策略
2.1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
政府的宏观指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前期开发的指导工作。政府部门要充分掌握现存建筑的情况,可以与当地的公共社团、院校等合作考察,将各个街区房屋分类,识别危险建筑和废弃建筑,鉴定结构安全度,收集历史资料、测绘拍照,提出恰当的新用途和保护措施。政府所做的大量的、翔实的前期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开发尺度,避免开发者在纯粹经济利益趋势下造成过度开发,产生不良的后果。第二,采取经济政策扶植和奖励手段。政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经济政策是推动建筑再利用持续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于我国的城市发展来说,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通过土地功能的置换,有效的调整城市用地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政务收益,改善城市环境,是贯彻和执行政府及城市规划部门的“退二进三”的战略方针的一条有力途径。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奖励旧建筑再利用行为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2]。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规范的制订和细化。
2.2 提高开发者的意识
经济利益是开发者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投资开发商往往是以最小代价而获得最大利润为根本目的。采取何种开发模式,首先取决于投资者对其潜在价值的认识程度和所持观念。在城市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由于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开发商往往会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置长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于不顾。但对开发者来说拆除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充分挖掘旧建筑文化和使用上的价值,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再利用,将会给开发者带来其他方面的收益而弥补地价造成的损失。现在,一些房地产商已经认识到旧建筑身上具有的无法衡量的价值,并愿意为此增加前期的投入,如上海“新天地”项目将上海旧里弄改造成为商业中心,虽然改造的费用比一般新建商场的费用还要高出许多,但是由于保留了具有特色的上海里弄风貌,成为了上海消费的新热点。再如在嘉铭桐城会所设计中,开发商利用了原首钢冶金机械厂的环境优势,在多方面听取了专家意见以后,将原有的大体量旧厂房改造为会所。新会所的设计既保留原有的“生产记忆”,又将现代的生活方式和理念融如其中,使开发商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的良好的社会效益。
2.3 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作用
在旧建筑再利用的项目,从策划到方案确定,到最后改造完成,投入使用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建筑师运用自身掌握的工程技术知识,反复与政府、开发商磨合,最终达到多方都相对满意的结果。旧建筑再利用给建筑师提出新的挑战,研究旧建筑是建筑师首先要做的,内容可分为历史、建筑、技术等方面,其次是研究新功能,然后找出两者之间最佳的匹配关系。再利用项目不仅仅是在所涉及的场地上进行设计活动,还包括到对现有建筑物及场地、环境的全面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这是建筑师在更高层次上的创造。对旧建筑的更新再利用更能体现出一个建筑师对空间环境的敏感度和创造性,因此也更富有挑战性。一些国际上著名的建筑师如弗兰克·盖里、伯纳德·屈米、伦佐·皮亚诺、赫佐格和德·默隆等都积极涉足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项目,建造了许多极富创新和智慧的建筑作品。国内的建筑师如张永和、崔恺等也都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3]。
2.4 加强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公众是社会的主体,城市的发展不单是政府、开发商、少数专业人士的事情,而是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共同赋予旧建筑新的活力。在再开发过程中要从使用者切身利益出发,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体系与有效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维护城市发展的个性化和有效性。在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一直是政府、规划部门的职责,社会公众参与的机会很少,也很少有公众会认为这是自己的事情。近年来随着对城市改造导致原有风貌消失殆尽的错误行为的反思,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城市建设不应局限于少数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而是要让全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对其有所认识和理解,使人们能够从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加强社会公众在旧城改造中的广泛参与,首先要通过立法确立公众在有关历史建筑及地段再开发中参与的权利;其次城市政府、设计师以及开发者在前期工作中应进行广泛的多形式的公众参与,从而吸取合理的意见与建议;最后要建立专门的公共监督评价机构对开发进行监督评价,保证再开发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整体利益。
总之,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项目涉及经济、文化、历史、城市建设等多方面问题,它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各方协调运作、利益均衡的过程。我们要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提高开发者的意识,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作用,加强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提高旧工业建筑再利用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伟惠,张健.我国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初探[J].华中建筑,2007,3.
[2]王润生,王晓静.青岛近代工业建筑再利用模式浅析[J].工业建筑,2009,10.
[3]王柔,季翔.旧工业建筑改造的表现语言[J].中外建筑,2007,4.
【关键词】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问题
由于我国旧工业建筑在原先建设时普遍存在布局分散凌乱、用地比例过高、占据优势土地区位、严重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成为城市更新中急需改造和清理的主要对象之一。同时,由于城市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调整,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工业企业向城郊迁移,而将退让出的场地用于发展第三产业,这些都加速了废弃和闲置的旧工业建筑的出现。
1.我国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再利用的旧工业建筑多为1950或70年代建造的,这时期的建筑,许多已被拆除或严重破败,或是保护方式单一,采用冻结保护的方式,不能充分再利用);同时,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许多近期工业建筑在工程质量和艺术质量方面都偏低,制约了对其的再利用。而且国内的再利用规模小,仅为一、二幢零散建筑,主要是企业或开发商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自发式运作,缺少政府参与,缺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国内的许多再利用项目,往往存在过度再利用问题,忽视原有建筑的历史特征和建筑特色,片面的追求时髦和经济利益,通过简单的内外重新装修来实现再利用[1]。如上海莫干山大酒店是由福新面粉厂的四厂厂房改建成的,原厂房具有典型的折衷主义风格,外墙装饰图案细致精美,极具保护价值。然而在改造成为莫干山大酒店的过程中,原有这些历史信息完全被删掉了,除了阁楼窗户上的一个小图饰,整个建筑已丝毫不见当日的风采。虽然所耗的费用比新建同等水准的酒店少了一半费用,项目投入使用后也取得了一些经济效益,但是却破坏了它的历史文化价值。从建筑师的角度来讲,国内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处于起步阶段,一批艺术家成为了旧工业建筑再利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少数建筑师如张永和、崔恺等已开始在这个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而国内的大部分建筑师缺少相关的知识和工作经验。
2.旧工业建筑再利用的实施策略
2.1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
政府的宏观指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前期开发的指导工作。政府部门要充分掌握现存建筑的情况,可以与当地的公共社团、院校等合作考察,将各个街区房屋分类,识别危险建筑和废弃建筑,鉴定结构安全度,收集历史资料、测绘拍照,提出恰当的新用途和保护措施。政府所做的大量的、翔实的前期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开发尺度,避免开发者在纯粹经济利益趋势下造成过度开发,产生不良的后果。第二,采取经济政策扶植和奖励手段。政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经济政策是推动建筑再利用持续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于我国的城市发展来说,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通过土地功能的置换,有效的调整城市用地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政务收益,改善城市环境,是贯彻和执行政府及城市规划部门的“退二进三”的战略方针的一条有力途径。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奖励旧建筑再利用行为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2]。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规范的制订和细化。
2.2 提高开发者的意识
经济利益是开发者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投资开发商往往是以最小代价而获得最大利润为根本目的。采取何种开发模式,首先取决于投资者对其潜在价值的认识程度和所持观念。在城市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由于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开发商往往会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置长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于不顾。但对开发者来说拆除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充分挖掘旧建筑文化和使用上的价值,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再利用,将会给开发者带来其他方面的收益而弥补地价造成的损失。现在,一些房地产商已经认识到旧建筑身上具有的无法衡量的价值,并愿意为此增加前期的投入,如上海“新天地”项目将上海旧里弄改造成为商业中心,虽然改造的费用比一般新建商场的费用还要高出许多,但是由于保留了具有特色的上海里弄风貌,成为了上海消费的新热点。再如在嘉铭桐城会所设计中,开发商利用了原首钢冶金机械厂的环境优势,在多方面听取了专家意见以后,将原有的大体量旧厂房改造为会所。新会所的设计既保留原有的“生产记忆”,又将现代的生活方式和理念融如其中,使开发商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的良好的社会效益。
2.3 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作用
在旧建筑再利用的项目,从策划到方案确定,到最后改造完成,投入使用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建筑师运用自身掌握的工程技术知识,反复与政府、开发商磨合,最终达到多方都相对满意的结果。旧建筑再利用给建筑师提出新的挑战,研究旧建筑是建筑师首先要做的,内容可分为历史、建筑、技术等方面,其次是研究新功能,然后找出两者之间最佳的匹配关系。再利用项目不仅仅是在所涉及的场地上进行设计活动,还包括到对现有建筑物及场地、环境的全面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这是建筑师在更高层次上的创造。对旧建筑的更新再利用更能体现出一个建筑师对空间环境的敏感度和创造性,因此也更富有挑战性。一些国际上著名的建筑师如弗兰克·盖里、伯纳德·屈米、伦佐·皮亚诺、赫佐格和德·默隆等都积极涉足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项目,建造了许多极富创新和智慧的建筑作品。国内的建筑师如张永和、崔恺等也都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3]。
2.4 加强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公众是社会的主体,城市的发展不单是政府、开发商、少数专业人士的事情,而是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共同赋予旧建筑新的活力。在再开发过程中要从使用者切身利益出发,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体系与有效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维护城市发展的个性化和有效性。在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一直是政府、规划部门的职责,社会公众参与的机会很少,也很少有公众会认为这是自己的事情。近年来随着对城市改造导致原有风貌消失殆尽的错误行为的反思,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城市建设不应局限于少数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而是要让全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对其有所认识和理解,使人们能够从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加强社会公众在旧城改造中的广泛参与,首先要通过立法确立公众在有关历史建筑及地段再开发中参与的权利;其次城市政府、设计师以及开发者在前期工作中应进行广泛的多形式的公众参与,从而吸取合理的意见与建议;最后要建立专门的公共监督评价机构对开发进行监督评价,保证再开发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整体利益。
总之,旧工业建筑再利用项目涉及经济、文化、历史、城市建设等多方面问题,它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各方协调运作、利益均衡的过程。我们要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提高开发者的意识,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作用,加强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提高旧工业建筑再利用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伟惠,张健.我国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初探[J].华中建筑,2007,3.
[2]王润生,王晓静.青岛近代工业建筑再利用模式浅析[J].工业建筑,2009,10.
[3]王柔,季翔.旧工业建筑改造的表现语言[J].中外建筑,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