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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宁蒗县,由于金融业的深层次改革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从乡镇一级撤走,造成了广大农村偏远山区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缺失十分严重的状况。截止到2009年底,全县城14个乡镇仅有3个乡镇有金融机构,11个乡镇无任何金融机构。由于乡镇一级金融服务的缺失,造成了这一地区近16万人,接受金融服务的成本增高,国家给予的各种惠农补贴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另一方面,到了发放各种惠农补贴的时候,县城内各金融机构网点经常出现排长队取钱现象,县城内金融服务时间成本增大,服务质量明显下降,政府部门、广大客户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见大。针对这一情况,宁蒗县通过多方努力,用近一年多的时间大胆创新、在全县无金融机构的11个乡镇建立了定期约时服务点和固定、常态化的金融惠农便民服务点相互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
这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创造性地解决了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老百姓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为全省、甚至全国金融服务缺失地区建立有效金融服务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此项业务运行一年多,为进一步深入了解这项业务的发展情况,积极探索和建立更加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人行宁蒗县支行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
一、业务运行发展状况
(一)以农村信用社为依托和主导,在金融服务缺失的乡镇建立农村信用社约时定期服务点
这项工作从2010年2月开始在宁蒗县宁利乡试点,通过近三个月的试点运行,随后相继在宁蒗县的翠玉、拉伯、西川、金棉、西布河、跑马坪、新营盘、烂泥箐、蝉战河、永宁坪十一个乡镇开通运行。其做法是:在无金融机构的乡政府所在地建立一个固定的营业场所,搭建好办理业务所需的网络平台,租用电信的网络,每月在固定的时间里,由农村信用社派专车和专人到营业场所为所在乡镇的老百姓办理金融业务。这项业务所要解决的是:服务区所在乡镇按正常经营无法达到商业性金融的盈亏平衡点,而采取的约时定期服务,使商业性金融尽量减少运行成本的情况下,为这一地区的广大老百姓提供金融服务的问题。
从2010年2月至2011年9月末,宁蒗农村信用社共为辖内11个服务网点服务343天;参加服务人数1372人次;办理存款业务2072笔,金额1102万元;取款业务44176笔,金额2937万元;转账业务86笔,金额17万元;并且创新开展了贷款在流动服务期间受理后回固定网点进行审批发放业务,各项业务合计46334笔。通过这种服务共为全县11个乡镇,775个自然村将近16万农村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金融服务,服务对象涵盖了全县12个少数民族。平均每月营业天数19天,流动网点从业人员为45人次,运钞里程达512公里,服务半径达369平方公里,服务频度为4.75次/周。按每名客户平时到信用社固定网点办理每笔业务需车费、餐费等65元计算,通过实施定时服务,为金融服务缺失居民节省近600万元费用。
(二)以乡镇特约商户为依托,以创新功能的POS机为载体,以现代化的支付结算系统为平台,建立农村惠农支付便民服务点的形式,固定的、常态的基本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支付便民服务点的具体做法是:依托现代化的支付结算体系,在无常驻金融机构的乡镇选取信誉好,资金较为雄厚,销售农用物资和日常生活物资、各种手续齐全、信誉好的商户作为特约商户。通过在特约商户内安装专用的POS终端机。广大老百姓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就可以在特约商户的POS机上提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农村低保金、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各种惠农补贴,也可在特约的商店购买各种农用物资、日常和生活用品,以及交纳电话费、电费、查询账户余额等多项功能。
农村信用社村镇简易流动服务点,其服务是定时,无法全部满足广大农民日常急需的金融服务,广大乡镇没有固定的、常态的金融服务网点,对广大老百姓生产生活还是具有较大的影响。对此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同中国银联公司和相关的金融机构和部门创新结算手段,创造性的运用POS机在宁蒗县试点建立惠农便民支付服务点,解决不设立传统的金融机构解决农村基本的金融服务问题。这项工作从2010年6月11日开始试点运行,到2011年3月正式向全县推广。到目前为止,共在宁蒗县11个乡镇设立了24个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点,基本上在无常设金融机构的乡镇平均设立两个以上惠农支付服务点。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该项业务延伸到了宁蒗县四个乡镇的行政村一级。农村金融便民业务试点交易情况(2010年6月10日~2011年09月30日):通过这种方式共实现消费649笔,金额78459.74元;取现36210笔,1033781.86元;查询7986笔;缴费2103笔,金额60832.06元;转账187笔,金额154865.7元。累计办理业务47135笔业务,如不设惠农支付服务点,按每一笔取现需要平均需要65元计算,共为这一地区的广大老百姓节约了2,353,610元,并且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
由于宁蒗县的试点成功,2010年6月以后,云南省向全省逐步推广,截至目前已经在9个地州市的乡镇设立了375个惠农支付服务点,累计交易笔数64446笔,金额30,993,860.46。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过建立约时定期的农村信用简易服务点和固定、常态化的金融惠农便民服务点相互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创造性地解决了不设立常规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老百姓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方式使贫困地区对政策性金融刚性需求通过市场商业性金融的有效供给解决,无疑是一个创举和突破。这样的创新形成“党的惠农政策入民心、百姓得实惠、金融业务得发展”多方共赢的局面。
为了能调查广大老百姓和地方政府部门对这两项业务的反映,此次调查向所在11乡镇向广大群众发放了300份调查问卷。发出300份问卷调查顺利收回286份,其中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发放20份,收回20份。通过调查结果显示老百姓对两项业务的顺利开通能享受到就近取到现金,为上学子女汇款等基本的金融服务感到非常的高兴;当地政府部门对两业务的顺利开通也表示出非常的欢迎;当地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对业务的开展表示高兴的同时,积极关心和关注日常业务的运行情况,具体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贫困地区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金融服务
享受到了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不出乡镇就能办理取款、为子女上学汇款等最为基本的金融服务。
(二)由于减少了接受金融服务的成本
党和政府的各种惠农补贴能通过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手段实实在在的补贴到农民的手中,使党和政府的各种惠农政策不打折扣。
(三)极大地减少了县城内银行金融机构柜面的压力
县城内金融服务的质量明显提高,居民办理业务的时间成本极大的降低。
(四)通过银行卡的广泛使用
一方面使广大老百姓享受到现代化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好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为银行卡在贫困地区的广泛运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
极大方便老百姓的同时,也为进入这地区经商做生意的人们提供了方便,一定程度上为实现贫困山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尽快现实脱贫致富的目标打下良好的金融基础环境。
(六)为金融企业拓展业务,拓宽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两项惠农服务业务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宁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定时服务,因服务乡镇所处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条件差、路途遥远,由于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服务时间对外营业,行车路线相对固定,无形中将押钞时间和路线对外进行了公示,服务和现金押运途中,风险和安全隐患突出。
惠农支付服务点业务,由于由特约商户办理,各个特约商户的经营环境各不相同,每个特约商户的素质不一样,一方面对由于对金融知识,特别是假币鉴别能力参差不齐,必然导致业务过程中纠纷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特约商户充当了银行业务人员,商户的经营风险和自身的人向安全隐患必然加大。通过问卷调查,24家特约商户均对此表极大的担心,有两户商户办理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后遭到过盗窃;有3户商户同客户就人民币真伪问题产生过纠纷。
(二)由于宁蒗县特殊情况
国家财政部门在发放惠农补贴时候为广大群众能清楚地知道补贴资金的多少,大部分采用了存折的形式,一定程度上,为惠农支付服务业务更加广泛的运用形成了制约。通过问卷调查60%的农民由于没有银行卡而不能享受到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带来的实惠。
(三)农村信用社约时定期服务业务从短期来看出现亏损的状况
一方面农村信用社11个约时服务乡经济发展缓慢、经济总量低、金融资源缺乏,金融缺失服务的经营成本、费用等大幅上升,短期内难以达到保本经营点,经营成本高;另一方面省、市各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资金补贴尚未兑现,2011年宁蒗县农村信用社申报2010年金融服务缺失省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2011年网点营运费120万元,至今补助资金还未到位。因此农村信用社对11个网点提供流动服务,因固定资产投入、车辆购置和押运、微机设备购置和网络运行成本、服务人员费用等支出将导致新的经营亏损,约时服务可能因新增亏损难以进行。
(四)两项金融业务是一种由于金融改革造成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缺失而创新开展的一种权宜之计
无法提供比较完备的现代金融服务。随着国家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的经济,使人们尽快实现脱贫困致富,对现代金融服务是最基本的条件的之一。通过问卷调查显示有99%的人们特别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乡镇设立正常营业的金融机构;有100%的乡镇部门特别需要能就近办理正常的金融业务;100%的乡镇干部认为能在乡镇一级设立金融机构将为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
四、思考与建议
近十多年来金融改革,对于贫困地区的广大人民来说接受金融服务的不便应该是我们所必须付出的改革的成本。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应该认真考虑让贫困地区的老百姓能同其他居民一样享受快捷的金融服务的问题,以及让县域资金尽量周转,循环于县域经济的体制问题。
构建贫困地区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必须是主导。因为市场调节失灵的地方,政府必须使用看得见的“手”加以调节,一味的指责商业金融的不负责任是错误的,商业性金融必须按市场化的原则经营,再经营政策业务必然再走回改革以前的老路,这是行不通的。所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从长远发展考虑
贫困地区必须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最终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问题。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解决商业性金融留下的盲区。这种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单独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不必设立自上而下全国统一的机构,其分支机构最基本要延伸到乡镇一级,结算可以以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为依托进行结算,其业务范围可包括传统的存贷业务,也可以经营政策金融业务和开发性金融业务,现在所有国家出台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通过其实现。其资金问题可由省级政府担保向县内商业金融机构发行特殊的政府债券解决。
(二)在没有设立金融机构的情况下
应认真推动上述两项金融业务的正常运行,保证广大农民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上这两项业务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其正常的运行必然要得到多方的帮助和支持。通过两项业务顺利开展我们得出这样的启示:各级政府部门主导是在贫困地区,建立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的关键;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职能作用是建立贫困地区有效金融服务体系的根本;商业性金融机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是贫困地区建立有效金融服务的基础和保证。下一步推动这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农村信用社认真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将约时定期服务作为贴近“三农”重要工作认真开展好,进一步加大这项业务的投入,保障业务的运行安全;另一方面通过即将更换金融IC卡有利时机,逐步将农民的存折换成能在POS机上作用的金融IC卡,扩大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受众面。
2.政府部门认真关心业务的发展情况,服务区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将惠农服务点的运行安全纳入日常的管理中,与金融部门建立安全保卫的机构,确保金融机构下乡服务和惠农业务特约商户的安全;另一方面,对于亏损的状况经过审计确认后从财政资金中给予补贴,保证金融机构办理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3.人民银行加大金融业务的宣传,特别是银行卡用卡安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用卡的防范意识,有效的提升农民用卡的积极性,营造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针对惠农业务特约商户定期开展人民币反假培训,提高特约商户的反假币能力。
这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创造性地解决了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老百姓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为全省、甚至全国金融服务缺失地区建立有效金融服务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此项业务运行一年多,为进一步深入了解这项业务的发展情况,积极探索和建立更加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人行宁蒗县支行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
一、业务运行发展状况
(一)以农村信用社为依托和主导,在金融服务缺失的乡镇建立农村信用社约时定期服务点
这项工作从2010年2月开始在宁蒗县宁利乡试点,通过近三个月的试点运行,随后相继在宁蒗县的翠玉、拉伯、西川、金棉、西布河、跑马坪、新营盘、烂泥箐、蝉战河、永宁坪十一个乡镇开通运行。其做法是:在无金融机构的乡政府所在地建立一个固定的营业场所,搭建好办理业务所需的网络平台,租用电信的网络,每月在固定的时间里,由农村信用社派专车和专人到营业场所为所在乡镇的老百姓办理金融业务。这项业务所要解决的是:服务区所在乡镇按正常经营无法达到商业性金融的盈亏平衡点,而采取的约时定期服务,使商业性金融尽量减少运行成本的情况下,为这一地区的广大老百姓提供金融服务的问题。
从2010年2月至2011年9月末,宁蒗农村信用社共为辖内11个服务网点服务343天;参加服务人数1372人次;办理存款业务2072笔,金额1102万元;取款业务44176笔,金额2937万元;转账业务86笔,金额17万元;并且创新开展了贷款在流动服务期间受理后回固定网点进行审批发放业务,各项业务合计46334笔。通过这种服务共为全县11个乡镇,775个自然村将近16万农村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金融服务,服务对象涵盖了全县12个少数民族。平均每月营业天数19天,流动网点从业人员为45人次,运钞里程达512公里,服务半径达369平方公里,服务频度为4.75次/周。按每名客户平时到信用社固定网点办理每笔业务需车费、餐费等65元计算,通过实施定时服务,为金融服务缺失居民节省近600万元费用。
(二)以乡镇特约商户为依托,以创新功能的POS机为载体,以现代化的支付结算系统为平台,建立农村惠农支付便民服务点的形式,固定的、常态的基本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支付便民服务点的具体做法是:依托现代化的支付结算体系,在无常驻金融机构的乡镇选取信誉好,资金较为雄厚,销售农用物资和日常生活物资、各种手续齐全、信誉好的商户作为特约商户。通过在特约商户内安装专用的POS终端机。广大老百姓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就可以在特约商户的POS机上提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农村低保金、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各种惠农补贴,也可在特约的商店购买各种农用物资、日常和生活用品,以及交纳电话费、电费、查询账户余额等多项功能。
农村信用社村镇简易流动服务点,其服务是定时,无法全部满足广大农民日常急需的金融服务,广大乡镇没有固定的、常态的金融服务网点,对广大老百姓生产生活还是具有较大的影响。对此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同中国银联公司和相关的金融机构和部门创新结算手段,创造性的运用POS机在宁蒗县试点建立惠农便民支付服务点,解决不设立传统的金融机构解决农村基本的金融服务问题。这项工作从2010年6月11日开始试点运行,到2011年3月正式向全县推广。到目前为止,共在宁蒗县11个乡镇设立了24个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点,基本上在无常设金融机构的乡镇平均设立两个以上惠农支付服务点。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该项业务延伸到了宁蒗县四个乡镇的行政村一级。农村金融便民业务试点交易情况(2010年6月10日~2011年09月30日):通过这种方式共实现消费649笔,金额78459.74元;取现36210笔,1033781.86元;查询7986笔;缴费2103笔,金额60832.06元;转账187笔,金额154865.7元。累计办理业务47135笔业务,如不设惠农支付服务点,按每一笔取现需要平均需要65元计算,共为这一地区的广大老百姓节约了2,353,610元,并且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
由于宁蒗县的试点成功,2010年6月以后,云南省向全省逐步推广,截至目前已经在9个地州市的乡镇设立了375个惠农支付服务点,累计交易笔数64446笔,金额30,993,860.46。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过建立约时定期的农村信用简易服务点和固定、常态化的金融惠农便民服务点相互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创造性地解决了不设立常规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老百姓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方式使贫困地区对政策性金融刚性需求通过市场商业性金融的有效供给解决,无疑是一个创举和突破。这样的创新形成“党的惠农政策入民心、百姓得实惠、金融业务得发展”多方共赢的局面。
为了能调查广大老百姓和地方政府部门对这两项业务的反映,此次调查向所在11乡镇向广大群众发放了300份调查问卷。发出300份问卷调查顺利收回286份,其中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发放20份,收回20份。通过调查结果显示老百姓对两项业务的顺利开通能享受到就近取到现金,为上学子女汇款等基本的金融服务感到非常的高兴;当地政府部门对两业务的顺利开通也表示出非常的欢迎;当地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对业务的开展表示高兴的同时,积极关心和关注日常业务的运行情况,具体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贫困地区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金融服务
享受到了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不出乡镇就能办理取款、为子女上学汇款等最为基本的金融服务。
(二)由于减少了接受金融服务的成本
党和政府的各种惠农补贴能通过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手段实实在在的补贴到农民的手中,使党和政府的各种惠农政策不打折扣。
(三)极大地减少了县城内银行金融机构柜面的压力
县城内金融服务的质量明显提高,居民办理业务的时间成本极大的降低。
(四)通过银行卡的广泛使用
一方面使广大老百姓享受到现代化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好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为银行卡在贫困地区的广泛运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
极大方便老百姓的同时,也为进入这地区经商做生意的人们提供了方便,一定程度上为实现贫困山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尽快现实脱贫致富的目标打下良好的金融基础环境。
(六)为金融企业拓展业务,拓宽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两项惠农服务业务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宁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定时服务,因服务乡镇所处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条件差、路途遥远,由于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服务时间对外营业,行车路线相对固定,无形中将押钞时间和路线对外进行了公示,服务和现金押运途中,风险和安全隐患突出。
惠农支付服务点业务,由于由特约商户办理,各个特约商户的经营环境各不相同,每个特约商户的素质不一样,一方面对由于对金融知识,特别是假币鉴别能力参差不齐,必然导致业务过程中纠纷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特约商户充当了银行业务人员,商户的经营风险和自身的人向安全隐患必然加大。通过问卷调查,24家特约商户均对此表极大的担心,有两户商户办理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后遭到过盗窃;有3户商户同客户就人民币真伪问题产生过纠纷。
(二)由于宁蒗县特殊情况
国家财政部门在发放惠农补贴时候为广大群众能清楚地知道补贴资金的多少,大部分采用了存折的形式,一定程度上,为惠农支付服务业务更加广泛的运用形成了制约。通过问卷调查60%的农民由于没有银行卡而不能享受到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带来的实惠。
(三)农村信用社约时定期服务业务从短期来看出现亏损的状况
一方面农村信用社11个约时服务乡经济发展缓慢、经济总量低、金融资源缺乏,金融缺失服务的经营成本、费用等大幅上升,短期内难以达到保本经营点,经营成本高;另一方面省、市各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资金补贴尚未兑现,2011年宁蒗县农村信用社申报2010年金融服务缺失省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2011年网点营运费120万元,至今补助资金还未到位。因此农村信用社对11个网点提供流动服务,因固定资产投入、车辆购置和押运、微机设备购置和网络运行成本、服务人员费用等支出将导致新的经营亏损,约时服务可能因新增亏损难以进行。
(四)两项金融业务是一种由于金融改革造成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缺失而创新开展的一种权宜之计
无法提供比较完备的现代金融服务。随着国家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的经济,使人们尽快实现脱贫困致富,对现代金融服务是最基本的条件的之一。通过问卷调查显示有99%的人们特别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乡镇设立正常营业的金融机构;有100%的乡镇部门特别需要能就近办理正常的金融业务;100%的乡镇干部认为能在乡镇一级设立金融机构将为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
四、思考与建议
近十多年来金融改革,对于贫困地区的广大人民来说接受金融服务的不便应该是我们所必须付出的改革的成本。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应该认真考虑让贫困地区的老百姓能同其他居民一样享受快捷的金融服务的问题,以及让县域资金尽量周转,循环于县域经济的体制问题。
构建贫困地区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必须是主导。因为市场调节失灵的地方,政府必须使用看得见的“手”加以调节,一味的指责商业金融的不负责任是错误的,商业性金融必须按市场化的原则经营,再经营政策业务必然再走回改革以前的老路,这是行不通的。所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从长远发展考虑
贫困地区必须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最终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问题。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解决商业性金融留下的盲区。这种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单独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不必设立自上而下全国统一的机构,其分支机构最基本要延伸到乡镇一级,结算可以以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为依托进行结算,其业务范围可包括传统的存贷业务,也可以经营政策金融业务和开发性金融业务,现在所有国家出台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通过其实现。其资金问题可由省级政府担保向县内商业金融机构发行特殊的政府债券解决。
(二)在没有设立金融机构的情况下
应认真推动上述两项金融业务的正常运行,保证广大农民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上这两项业务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其正常的运行必然要得到多方的帮助和支持。通过两项业务顺利开展我们得出这样的启示:各级政府部门主导是在贫困地区,建立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的关键;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职能作用是建立贫困地区有效金融服务体系的根本;商业性金融机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是贫困地区建立有效金融服务的基础和保证。下一步推动这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农村信用社认真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将约时定期服务作为贴近“三农”重要工作认真开展好,进一步加大这项业务的投入,保障业务的运行安全;另一方面通过即将更换金融IC卡有利时机,逐步将农民的存折换成能在POS机上作用的金融IC卡,扩大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受众面。
2.政府部门认真关心业务的发展情况,服务区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将惠农服务点的运行安全纳入日常的管理中,与金融部门建立安全保卫的机构,确保金融机构下乡服务和惠农业务特约商户的安全;另一方面,对于亏损的状况经过审计确认后从财政资金中给予补贴,保证金融机构办理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3.人民银行加大金融业务的宣传,特别是银行卡用卡安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用卡的防范意识,有效的提升农民用卡的积极性,营造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针对惠农业务特约商户定期开展人民币反假培训,提高特约商户的反假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