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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方案》,从多方面创新农村金融担保方式。今年开始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担保物范围,将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债权、订单、保单、仓单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要求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