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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形而上学以在场者出发去表象在其在场状态中的在场者,并因此从其根据而来把它展示为有根据的在场者”[1],即从自我出发,表象我们意向中的存在物,再在生活世界中寻找并展示它。胡赛尔认为哲学是介于心理学和科学之间的一门学科,在充分清晰地被给予中寻找到同一性。所有的意识相关项都被心理对象化,也就是在我们的反思之中来澄清,我们需要深入的研究科学的评价,来分析意识本身,而不仅仅是如现代心理学一般的研究向外发展的“心—物”关系,现代心理学又主要归功于经验,在现象学中,我们通过严格的意识化之后,探究存在物本身,寻找它是之所是,连接其自身的一切,所以现象学与心理学在本质上又完全不同。但是现象学所能做的还是基于经验之上的,本质直观所容纳的是来自于直观与经验的综合,这种直观祛除了我们原生的朴素性,所以胡赛尔将之称为“心理—物理”的。所以胡赛尔的现象学是在经验的直观中把握、描述本质概念,试图建立出一种能够清晰表述意识本质与相关项概念的科学意义和内涵的方法,并将之规范。
关键词:哲学观;理性;本质;先验
在历史上,部分“新”哲学系统的诞生都伴随着“新”的哲学观,而哲学观会直接表示出这门哲学所涉及的领域、功能,以及这一理论探讨的主要问题。对于哲学观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含义、功能?……而在历史中那些真正伟大的哲学家都是在哲学观上做出过贡献的。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人,甚至直接为之后两千多年、整体的哲学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即广义上的哲学是什么、对象是什么做出了规定。而胡赛尔也正是在此基础上为哲学的进步作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
海德格尔说过“如若答案毕竟可得,那它必在于一种思想的转换, 而不在于一种对某个事态的陈述。”[2]事物的本质就有一种自在性,哲学做的只是揭示本质,去除错误的经验认识,到达现实和普遍真理。“每一个这样的判断都是一个绝对的、总体有效的认识,并且是这样一种本质判断:要通过经验来证明它、证实它或反驳它将会是一种背谬”胡赛尔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现象学,这门学科的目的是让我们的目光回到事情本身,即通过现象学的方法追问之后,得到存在物的本质,并且这种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完全脱离了经验,成为一种“自在的”存在。在研究哲学史时,胡赛尔进行了还原,在历史中找到了哲学中存有的本质性的东西。首先他探讨哲学的起源,从希腊时代开始观察,人们看待同一事物往往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群体认为一个存在物是神圣的,而另一群体看来他又是平常的,甚至邪恶的,即人们通常对同一存在物(自在之物),由于自身立场不同等原因产生不同看法。先哲们也发现了这一问题,并开始追求这一存在物本身,即“存在”,而胡赛尔也以此作为现象学的目标,得到事物本质。
胡塞尔看来哲学的分歧,在于知识的普遍性看法的分歧,我们是否有能力得到普遍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否有意义?传统哲学坚持普遍的科学的,他本人也偏向于传统;相反的,则是部分学者在研究中逐步走向否定这种传统哲学的普遍、科学的追求,他们基本可以看做是怀疑的产物。到了近代,笛卡尔也采用的怀疑的方法,但他是为了得到新的、先验的基础,而胡赛尔认为笛卡尔使用的方法中还带有朴素性所以也没能成功。胡塞尔开始追求一种先验的、摆脱了传统朴素性的方法,试图达到哲学的本质。同笛卡尔一样,先理性的,脱离感性的验证自身的明证性,并以此为基点证明外部世界的明证性是近代的一条全新路径,但是这一派理论却显得脱离了人与外界的关系,过于独立,它们最后用客观世界来解释主体的明证性,有循环论证之疑。胡塞尔是通过意向性理论解释人类意识构造,揭示人类意识的本质,形成了一种先验的方法,从而达到人与世界的相关性,并希望构建一个本质的关于存在物的对象世界。这种对存在之物的世界的构建是胡塞尔哲学观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最终是一种对世界和传统哲学的积极的肯定。
在现象学继承了古代以来哲学的核心——理性,它代表着“自身给予”,这种给予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明证,使得理性与真理、意向性与现实连接在了一起,成为达到真理的道路。这种自身给予是想要让我们以存在者本身的样子认识它,显现最本质的那部分,现象学的还原就是要去除朴素性可能会带有那些不是存在者自身的经验内容,达到本质的目的。但这还有一个缺陷,我们对自我的还原的显现通常达到的都是当下横向的,并不在时间流中的过去和将来之中也一直确保如此,也即我们只有先在我们的主体性得到了明证之后才能确保对象世界的明证性,因为对象世界是被我们的意向性所构造的。在这种关系之中对象世界的意义来自于理性,而理性则作为赋予世界意义的存在得到了统一,统一于主体自身的明证性。所以主体自身的明证性在此处将会显得极为重要,只有能够寻找出一个恒久的自身明证性,那么现象学才将得到更进一步的迈向真理。
我们通过理性想要认识存在之物本身,也可以说理性的追求本身就是传统哲学整体所想要追求的关于自在之物的科学知识,这便是哲学的“先验”所在,也是哲学的动力源泉和目标所在。胡塞尔将理性称之为人类作为主体所含有的一种本质结构的形式,即人类本身就有理性。“明证是意向性的一种普遍的、与整个意识生活有关联的方式; 通过明证,意识生活拥有一个普遍的目的论结构,一种朝着 ‘理性’的指向性,甚至是一种一贯的倾向,亦即倾向于正确性……,倾向于消除不正确性……”[3]这句话中暗含这样一种解释,意向性、明证性、理性三者密切相关,胡塞尔是将明证作为意向性与理性之间的连接之物,意向性是人类的本质的结构形式,而意向性之中普遍存在着明证性,明证性又指向理性,却与理性不完全相等,只作为一种朝向,这种明证的理性朝向引导着我们逐步的达到正确,接近真理。在这里明证似乎作为意向性和理性之中都有包含的部分存在,使得理性明证的与存在者产生了連接。由于我们是以意向性为视角,所有外部世界都将容纳在我们主观性构造的意识之中来讨论的,理性的呈现也将是普遍的、全方位的,无论哪种意向活动、对象都有作为与理性连接的一部分被明证性显现。这种意向相关项中的理性要求可以作用于具体感性实体,也可以作用于抽象实体,即是适用于一切对象的普遍方法,甚至适用于我们的一种行为过程或者某一段意识流。这样的话我们大致清楚了理性在胡赛尔现象学中的作用,也就大致清楚了理性在胡赛尔哲学观中核心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海德格尔,1992,《哲学的终结和思的任务》,载《哲学译丛》,李柏树译,哲学研究杂志社,P57。
[2] 海德格尔,1992,《哲学的终结和思的任务》,载《哲学译丛》,李柏树译,哲学研究杂志社,P57。
[3] 杨宝富,胡塞尔哲学史观的基本问题,外国哲学,2019年第9期,P37-38。
关键词:哲学观;理性;本质;先验
在历史上,部分“新”哲学系统的诞生都伴随着“新”的哲学观,而哲学观会直接表示出这门哲学所涉及的领域、功能,以及这一理论探讨的主要问题。对于哲学观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含义、功能?……而在历史中那些真正伟大的哲学家都是在哲学观上做出过贡献的。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人,甚至直接为之后两千多年、整体的哲学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即广义上的哲学是什么、对象是什么做出了规定。而胡赛尔也正是在此基础上为哲学的进步作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
海德格尔说过“如若答案毕竟可得,那它必在于一种思想的转换, 而不在于一种对某个事态的陈述。”[2]事物的本质就有一种自在性,哲学做的只是揭示本质,去除错误的经验认识,到达现实和普遍真理。“每一个这样的判断都是一个绝对的、总体有效的认识,并且是这样一种本质判断:要通过经验来证明它、证实它或反驳它将会是一种背谬”胡赛尔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现象学,这门学科的目的是让我们的目光回到事情本身,即通过现象学的方法追问之后,得到存在物的本质,并且这种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完全脱离了经验,成为一种“自在的”存在。在研究哲学史时,胡赛尔进行了还原,在历史中找到了哲学中存有的本质性的东西。首先他探讨哲学的起源,从希腊时代开始观察,人们看待同一事物往往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群体认为一个存在物是神圣的,而另一群体看来他又是平常的,甚至邪恶的,即人们通常对同一存在物(自在之物),由于自身立场不同等原因产生不同看法。先哲们也发现了这一问题,并开始追求这一存在物本身,即“存在”,而胡赛尔也以此作为现象学的目标,得到事物本质。
胡塞尔看来哲学的分歧,在于知识的普遍性看法的分歧,我们是否有能力得到普遍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否有意义?传统哲学坚持普遍的科学的,他本人也偏向于传统;相反的,则是部分学者在研究中逐步走向否定这种传统哲学的普遍、科学的追求,他们基本可以看做是怀疑的产物。到了近代,笛卡尔也采用的怀疑的方法,但他是为了得到新的、先验的基础,而胡赛尔认为笛卡尔使用的方法中还带有朴素性所以也没能成功。胡塞尔开始追求一种先验的、摆脱了传统朴素性的方法,试图达到哲学的本质。同笛卡尔一样,先理性的,脱离感性的验证自身的明证性,并以此为基点证明外部世界的明证性是近代的一条全新路径,但是这一派理论却显得脱离了人与外界的关系,过于独立,它们最后用客观世界来解释主体的明证性,有循环论证之疑。胡塞尔是通过意向性理论解释人类意识构造,揭示人类意识的本质,形成了一种先验的方法,从而达到人与世界的相关性,并希望构建一个本质的关于存在物的对象世界。这种对存在之物的世界的构建是胡塞尔哲学观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最终是一种对世界和传统哲学的积极的肯定。
在现象学继承了古代以来哲学的核心——理性,它代表着“自身给予”,这种给予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明证,使得理性与真理、意向性与现实连接在了一起,成为达到真理的道路。这种自身给予是想要让我们以存在者本身的样子认识它,显现最本质的那部分,现象学的还原就是要去除朴素性可能会带有那些不是存在者自身的经验内容,达到本质的目的。但这还有一个缺陷,我们对自我的还原的显现通常达到的都是当下横向的,并不在时间流中的过去和将来之中也一直确保如此,也即我们只有先在我们的主体性得到了明证之后才能确保对象世界的明证性,因为对象世界是被我们的意向性所构造的。在这种关系之中对象世界的意义来自于理性,而理性则作为赋予世界意义的存在得到了统一,统一于主体自身的明证性。所以主体自身的明证性在此处将会显得极为重要,只有能够寻找出一个恒久的自身明证性,那么现象学才将得到更进一步的迈向真理。
我们通过理性想要认识存在之物本身,也可以说理性的追求本身就是传统哲学整体所想要追求的关于自在之物的科学知识,这便是哲学的“先验”所在,也是哲学的动力源泉和目标所在。胡塞尔将理性称之为人类作为主体所含有的一种本质结构的形式,即人类本身就有理性。“明证是意向性的一种普遍的、与整个意识生活有关联的方式; 通过明证,意识生活拥有一个普遍的目的论结构,一种朝着 ‘理性’的指向性,甚至是一种一贯的倾向,亦即倾向于正确性……,倾向于消除不正确性……”[3]这句话中暗含这样一种解释,意向性、明证性、理性三者密切相关,胡塞尔是将明证作为意向性与理性之间的连接之物,意向性是人类的本质的结构形式,而意向性之中普遍存在着明证性,明证性又指向理性,却与理性不完全相等,只作为一种朝向,这种明证的理性朝向引导着我们逐步的达到正确,接近真理。在这里明证似乎作为意向性和理性之中都有包含的部分存在,使得理性明证的与存在者产生了連接。由于我们是以意向性为视角,所有外部世界都将容纳在我们主观性构造的意识之中来讨论的,理性的呈现也将是普遍的、全方位的,无论哪种意向活动、对象都有作为与理性连接的一部分被明证性显现。这种意向相关项中的理性要求可以作用于具体感性实体,也可以作用于抽象实体,即是适用于一切对象的普遍方法,甚至适用于我们的一种行为过程或者某一段意识流。这样的话我们大致清楚了理性在胡赛尔现象学中的作用,也就大致清楚了理性在胡赛尔哲学观中核心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海德格尔,1992,《哲学的终结和思的任务》,载《哲学译丛》,李柏树译,哲学研究杂志社,P57。
[2] 海德格尔,1992,《哲学的终结和思的任务》,载《哲学译丛》,李柏树译,哲学研究杂志社,P57。
[3] 杨宝富,胡塞尔哲学史观的基本问题,外国哲学,2019年第9期,P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