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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所尽知的人口学家是马寅初,新中国成立后,是他最早提出控制人口的主张,但是没被采纳,这造成一段时期内的人口爆炸性增长。在民间,这种说法影响很大,但是否是马寅初最早提出计划生育,仍待考证。事实上,计划生育也并不是马寅初自创的观点,他的理论来自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这本书1798年出版,将那个时代人类的痛苦归咎于人口的迅速增长。
其后,在世界范围内,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成为标志性著作。
马尔萨斯的基本命题是这样的:人口是呈等比级数增长(1,2,4,8,16等),而食物供应呈等差增长(1,2,3,4等),由于人口是绝对的增长,所以食物的增加就会减少。5年后《人口原理》再版,马尔萨斯提出了更多的预防性措施,比如,不结婚、晚婚和节育等。
对个人和家庭来说,理想的状况是想生多少就生多少,而且每个孩子都能有足够的保障健康成长。但对一个国家来说,情况就会相对复杂。在农业社会,由于是冷兵器时代,人多就可以组建更大规模的军队,但农业社会的土地供养能力毕竟有限,所以即使在古代,也有人会产生节育的思考。在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都曾提到过“节育”这样的词。
古希腊和古罗马:截然相反的人口政策
在古希腊的城邦,妇女们都承担着哺育后代的义务。那时候,女性的寿命很短,即使熬过刚出生的那段日子,活过35岁的女性也很少,男人们的寿命则比女性长几年。一般情况下,女性14~18岁就会结婚,而很多男性会到二十几岁才步入婚姻殿堂。根据文献记载,当时大多数的家庭一般都要四个孩子,但是基本上只有四分之一、最多也只有三分之一能活到成年。
生育虽被认为是很崇高的一件事,特别是生下男孩的时候,但是不管是在雅典还是在斯巴达,人口众多的家庭都不一定会被视为是社会的典范。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一些见解上看出来。柏拉图特别建议保持人口数量的衡量,但是具体怎么做,他好像并不太清楚:“方法是有很多的。当繁殖过于顺利时,我们有必要延缓其速度,然而相反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有时我们也不得不费力地去增加人口的数量。调节人口可以使用的方法有:授予荣誉、撤销荣誉或者谴责。”在《理想国》中,他在“被允许和被禁止的生育”这一章中,向部分妇女提出建议:“最好不要受孕。如果不幸已经证实怀孕,那么马上终止它,因为你无法将孩子养大。”这种情况下,柏拉图的建议是“堕胎”。
亚里士多德也曾表露出必须控制人口的观点。理由是:“就像在很多城邦里要发生的那样,如果人口数量不受控制无限发展的话,那么人们都将陷入贫困之中。”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严厉的计划生育,他提出的政策是:孩子的数量不应随意规定,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有些孩子必须提前死亡,而有些婚姻完全不应生育后代。和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堕胎是终止生育的可行办法。有学者对他自然科学方面的文章进行研究发现,他其实掌握了几种避孕的办法,但是或许效果不佳,所以在当时,堕胎已是终止生育比较流行办法了。
尽管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提倡堕胎,但现实生活却是另一番模样。在古希腊,曾经堕胎的女子被禁止进入庙宇,在宗教的意义上,她们已经“不纯洁”了。堕胎行为虽然经常发生,但是却为古希腊人所不齿。
和古希腊相反的是,古罗马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推行旨在提高人口数量的政策。因为从公元前2世纪末开始,罗马人一直担心“纯正”的罗马人数量会越来越少。奥古斯都一世在公元前18年公布了一项名为《朱里乌斯法》的法律,后来又通过了《帕皮乌斯·彼培乌斯法》加以补充。这两项法律构成了所谓的《三子法》的基础。根据《三子法》,在罗马,如果一对夫妇生育至少三个以上的子女,那么他们在很多方面就可以享有特权。
然而,据研究显示,这些人口政策并没有对人口数量调节起很大作用。古罗马的儿童死亡率一直很高,父母的寿命也不长(40岁或更低),这一情况与古希腊很像。塔西佗(公元55~125年)在《编年史》中写道:“结婚率和出生率并没有因此而提高,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不生育孩子了。”那时候的人们固然非常需要后代来继承遗产,为他们养老送终,但是若对古罗马家庭多加了解,却发现怀孕更多地被人们视为对自身存在的一种威胁。来自上层社会的颓废贵妇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堕胎或者避孕,因为他们害怕生产之痛或者担心身材走样,又或者害怕她们的婚外情曝光。不仅如此,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们普遍认为,一个或者两个孩子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但是生育更多孩子“就有问题了”。小普林尼(公元62-113年)甚至在他的《书信》中抱怨,在他的年代,就算家中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也被视为负担了。佩特罗尼乌斯(逝世于公元66年)在他的流浪汉小说《爱情神话》中不无讽刺地写道,没有人敢再生小孩了,否则她们将不再被邀请参加宴会,也不再有人邀请她们到小剧院看戏。人们生育意愿偏低或许在当时已经成了一个相当严峻的社会问题。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现在所能查到的相关文献,其中反映出的社会风貌,大多数是上层阶级的生活。对他们来说,使自己保有结婚的机会或者捍卫女性的尊严比生育更重要。下层阶级则担心生育更多的孩子将无法养活他们。至于那些靠出卖肉体谋生的女性,是否堕胎或者避孕更直接关系到她们的收入和生活。古罗马讽喻诗人朱凡诺(公元60-140年)在他的作品中已经指出了这种阶级间明显的差别:“这些(贫穷)的妇女们,她们冒着风险生下了孩子,无怨无悔地承担起了命运压在她们身上的担子。但是那些躺在金色床上的妙龄少妇们完全没有这样的忧虑。她们有着那么多的技巧以及药物帮助她们避孕或者堕胎。所以,高兴起来吧,不幸的男人们,亲自为你的女人端上那充满魔力的饮料。” 这“充满魔力的饮料”,应该就是当时人们相信有效的避孕药。很多资料表明,避孕在古罗马只被富裕阶层所享有。或许这“饮料”的价格不菲?美国医药史家约翰·M·里德归纳了一个表格,说明古罗马的出生率在公元前300年降低到3.6%,在公元79年则降低到1.81%,和统治者的希望正好相反。但这是“避孕”的结果吗?实际上,有足够证据证明那时的避孕手段并不可靠。所以,古代罗马时期的人口减少,还是另外的一些原因在起主要作用——战争、灾荒、瘟疫,这些因素比节育要重要得多。
记录和传播:避孕观念的普及
当然,从技术角度看,古代的识字率很低,底层人很难获得节育的知识,而介绍避孕知识的基本都是医学作品中的药方。然而也有例外。古犹太的法律经典《塔木德》也属于避孕知识的一个来源。《塔木德》不仅提到了“节育药”,还详细给出了它的成分和配方。到底什么是“节育药”呢?约翰纳拉比在《安息日》做了这样的回答:“取一苏士亚历山大橡胶,一苏士明矾,一苏士藏红花,将其一起碾碎” 。
还有一份古埃及象形文字手稿,在一开头就写道“医生的秘密”,这份手稿包含了著名的《爱柏氏纸草纪事》。《纪事》是古埃及最详实的医学文集,大约产生于公元前1550年,其中包含了800多个药方,其中有不少是关于避孕的。虽然这本“神秘之书”主要讲的是心血管功能以及它们对人体的意义,但也讲了“妇女的疾病”。在当时的其它很多古代医学文献中,讲述关于妇女身体、妇女身体的痛苦和需求的文章占了很大篇幅,其中有些药方也是专门用于避孕的。《纪事》 中的专题有:专为女性调配的药物、如何使一个女性在一年或两三年内都不会怀孕,等等。其中有一个药方是这样的:“使女性不会怀孕的阴茎排空法”:你必须先用小麦的种子熏她的子宫,使子宫不那么容易接受男性生殖器。然后你得让她喝药,以排除(精子)。油或者脂肪、芹菜、酒煮熟,分四个早晨喝。”
讨论西方的医学,离不开希波克拉底(约前460-约前377)。希波克拉底是古希腊著名医生,被称为是西方医学的奠基人,“欧洲医学之父”。他活了83岁,远远超过他同时代的人。全世界范围内,很多医生在从业开始,都会宣读希波克拉底誓言:“我以阿波罗,阿克索及诸神的名义宣誓:我要恪守誓约,不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如果我违反了上述誓言,请神给我以相应的处罚。”这也是古代西方医生在开业时宣读的一份有关医务道德的誓词。1948年,世界医协大会对这个誓言加以修改,定名为《日内瓦宣言》,后来又通过决议,把它作为国际医务道德规范。由此可见,希波克拉底对后世的贡献和影响是非常伟大的。
古代很多关于身体方面的文章,大部分被认为是希波克拉底所写,但是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出自他的笔下。这和中国古代的情形是一样的:有些书为了便于传播,会委托出在大人物名下。在希波克拉底的作品中,妇科疾病是和其他疾病如传染病等被写在一起的。一个法国研究者从希波克拉底的著作中统计出了128个药方,大部分是关于堕胎的。
希波克拉底作品中频繁地提到堕胎及避孕方法,由此可以猜测,这类知识在古代非常受欢迎,并且在医生培训教程中占据一定地位。很多避孕药方通过标题就可以找到,就算标题中没有明显提到避孕,那时的读者也都能明白像“保留月经的方法”这样委婉的说法,在《希波克拉底全集》中,这是对“避孕”这一专栏最常见的说法。
除了医学基础的专业知识外,希波克拉底的作品中还介绍了很多日常知识。例如,他有篇文章对精子在性交时的活动做了如下的描述:“性交后精子可以有两种流向,如果女方不想怀孕的话,那么精子可以按照她的意愿往外流,如果她想要怀孕的话,则精子应留在子宫内。”他的文章中还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我的一个女亲戚认识有一个很有才华的女艺术家,这个艺术家和很多男人都发生过关系。她不能够怀孕,因为她不想损害自己的名声。她曾听说,如果性交后精子不往外流而是留在里面的话,那女方就会怀孕了。她把这一点牢牢地记在心里,但是有一天她在性交后发现精子没有流出来,她就和我的这个女亲戚商量——于是我便知道了这件事”。
接下来,希波克拉底写了很多用于堕胎的极端的身体运动,在今天看来,这些运动导致流产的概率不高。这说明,当时的人们还搞不清楚堕胎和流产的区别,但这个故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虽然是否有效另当别论,但是当时的女性(包括奴隶身份的女性)大都已经掌握了一些堕胎的知识,这一点则是可以相信的。
沙朗诺生活在图拉真大帝时期的罗马,他创作了古代最伟大的一部妇科著作《女性疾痛四书》。这部作品原先主要是写给助产士的,不过后来的很多医生都很重视。凡是涉及堕胎和避孕问题的,沙朗诺都抱着非常包容的态度。而且,他是严格区分堕胎和避孕的少数医生之一。“atokion(避孕)和phthorion(堕胎)是不同的。前者阻止受孕的形成,后者则是终止受孕。”他曾经提到:有人谴责避孕这一做法,根据是希波克拉底说过的话“我不会给任何人开避孕药,因为维护自然法则是医生的职责”,但也有人认为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做不同的处理。固然有人是因为通奸或者想保持身材而堕胎,但更多的原因是因为生产会给母体带来危险,包括母体的生殖器官太小,无法顺利分娩,又或者子宫发炎并且有裂口,或其它紧急情况。必须承认他们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比起堕胎,避孕的危险要小很多。 从希波克拉底到沙朗诺,可以看出西方医学的进步,至少区分了堕胎与避孕,而且对避孕有了更客观的看法。虽然在古希腊、古罗马,几乎都是由男性记录和传播避孕知识,很少谈及女性权利或者女性自己对生育的想法,但通过以上医学典籍的介绍与传播,可以得出结论:当时的普通人甚至奴隶,都可以获得相当多的关于避孕的知识,谈论和身体有关的一切,也并不犯忌。人们渐渐用坦然的话语谈到生育,像“有些孩子生命应该结束”,在今天看来,当然令人难以接受,但是在古代,人们过着更接近自然的生活,而未被各种价值观束缚。
中断的时期:避孕成为一种禁忌
和基督教时期相比,这种坦然的价值观就更明显了。在前三个世纪中,除了对人类繁殖力的推崇以及对繁殖目的的强调之外,很少有学者对避孕做出评价。圣依波里脱·冯·罗马(公元150-235)在《辩驳》一书中提到一个看法:堕胎及避孕是一种谋杀。这里的“谋杀”指的是使用所谓的节育药。书里提到,在那个时代,有些基督教妇女和地位低下的奴隶姘居,为了不和他们生下后代,她们于是服用此种“节育药”。
基督教在公元4世纪成为一些国家的国教,但是关于避孕的书籍还是非常少。很多保存下来的资料都与基督教对诺斯替派性伦理的批判有关,因为诺斯替派允许“不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内及婚外性行为”。基督教真正的避孕学说要到圣奥古斯丁教父(公元354-430),他在与摩尼教的论战过程中形成了基本观点,批判摩尼教徒纵情声色。圣奥古斯丁在晚年的作品中还一直批判那些完全不以繁殖为目的的性。在他看来,婚姻中没有繁殖后代,这是一项(虽然较轻)的罪行,可以通过基督教的博爱或者施舍进行赎罪。 “有时候,肉欲的残忍竟然到了这样一个地步,他们不惜服用会导致不育的毒药(即节育药)。如果这些药没用的话,那他们一定会通过某种方式使胎儿在母体内窒息。”从这些用词可以看出,圣奥古斯丁极端反对避孕行为。
早期基督教极力反对各种形式的避孕,对约翰·生科里所斯托姆等教父来说,提到这几个字都已经非常为难了。他在布道中提到避孕和堕胎,但用的却是它们的希腊名字“atikoi”,而且极力掩饰它们的目的。基督教文明最终遮蔽了堕胎和节育的讨论,它们逐渐成为禁忌。直到后来,有人触碰这一话题,遭遇到很大的争论,他们不知道,在更早期的文明中,人们是如何坦然地谈论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