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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指出:学校教育应该“着眼于全体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定基础;着眼于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为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奠定基础;着眼于增强学生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实践体验,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生命环境奠定基础。显然,“生命”、“健康”成为其中的关键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能一味强调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而更加应该关注学生生命价值意识的形成、生命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