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者简介:
胡伶俐(1986-),女,安徽安庆人,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
摘要:当今世界,人权问题日益被西方某些发达国家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不断地利用人权问题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指责,成为他们推行其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重要武器之一。面对这些光怪陆离的人权问题指责,我们必须拥有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维,深入地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初衷和别有用心所在。本文主要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概念的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权发展状况以及如何运用马克思人权理论对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人权问题的指责给予强有力的回击。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权问题;资本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0)05-026-03
人权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人权问题进行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要深刻地理解这一概念,就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相关原理从宏观上加以分析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权的内容、形式和人权的实现状况,归根到底要受到社会关系和历史发展的制约。
1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观的科学阐述是在分析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的过程中实现的,他把人权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人权不是永恒、单一的概念,而是有待历史消解的多样性概念,突破了近代学者对人权的解释范式,把人权视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产物,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从而为人权的真正实现指明了前进方向。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涉及了关于人的理解,它以复归人性、全面占有人的本质为尺度,对资本主义生产中人的劳动异化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批判,剖析了劳动异化形成的原因及其后果,阐释了扬弃异化的途径和目标,开启了对人的哲学层面的思考。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首先对人的本质进行科学的界定;其次批判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最后又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人的本质。提出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揭示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1.1深刻揭露资本主义人权本质
一方面,马克思承认资本主义人权观取代封建主义神权观是历史的一大进步。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另一方面,马克思深刻的认识到资本主义人权观中的“人”是抽象的人,是自然的人,所谓人人享有的“天赋人权”和“自然权利”是一种超阶级的人权。而马克思则认为,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人都是社会的人,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定义了人权,分析了在阶级社会里,人权是有阶级性的。“平等的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人权”——无情的揭露了资本主义人权观的本质。
1.2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批判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
马克思无情批判了资本主义人权观中“天赋人权”理论,认为人权是历史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终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逐渐消解。“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而,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可以看出,马克思人权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理论,是一种全社会一切人所共有的、真实的、科学的人权,而不是资产阶级独有的人权,不是一种虚伪的人权。
1.3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特征
首先,人权是一个具有阶级性的概念,马克思利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了人权观形成和发展过程,揭示了人权观的阶级性。人权观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是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针对西方一些国家所宣扬的超阶级的、超民族的、全人类普遍适用的抽象人权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本主义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他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对资本主义抽象的人权给予猛烈的一击。人权作为一种权利关系,总是由一个国家的法律所规定,并依靠国家法律予以强制实施。因而,马克思得出了一个科学的结论:自从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解体以来,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尽管资产主义国家的宪法里明文规定人人在权利上平等的,人权是天赋的、自然的权利,然而,从本质上来说,这些人权都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产生和决定的独有的一种特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有充分的人权,而雇佣工人阶级根本没有人权。综上所述,在阶级社会中,根本不存在什么所谓全民的、超阶级的人权,人权是具有阶级属性的。
其次,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具有普遍性。马克思将人权观是建立在以全人类解放为目标的基础上的,是从阶级性质和社会经济基础上来研究人权问题的。资产阶级的人权观是一种片面的人权观,只注重本阶级的人权,享受人权的主体是少数人,是某些阶级和阶层的一部分人,而不是全体公民,没有分析无产阶级的人权状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了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了野蛮的劳动,并使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马克思的批判锋芒直指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人权观,揭示资产阶级的人权在实质上是维护利己主义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最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具有科学性。马克思人权观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论基础,科学地提出了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有力批判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永恒不变的、普遍适用的、超阶级的、天赋的人权。揭示了人权的产生、发展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作为基础。“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人作为一种类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是受社会关系制约和规定的,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为基础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阶级剥削仍然存在,人权对于无产阶级劳动者是一种虚假的东西。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那种所谓的超阶级的人权是不可能存在的!
2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权发展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领导下,通过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带领中国人民改善和维护人权,从而,我国人权状况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2.1毛泽东时期
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人权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人权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废除压迫人民的旧制度,扫除损害人民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为新中国的人权发展扫清障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团结、互助、平等的民族关系,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民族无权的状况;制定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2邓小平时期
1978年,邓小平发表讲话“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根据国际形势的新特点,邓小平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第一,中国的人权同西方世界的人权有本质不同。当代中国的人权是全国人民享有的人权,而西方世界的人权实际上是资产阶级所享有的人权。第二,当代中国的人权观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西方世界的人权观否认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第三,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强调主权高于人权,人权不仅有国际性的一面,更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第四,当代中国的人权观认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是自然的,应当坚持合作、对话来减少或消除彼此的分歧,反对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西方世界的人权观则奉行对抗的思维模式,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邓小平上述人权观点,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揭示了西方世界人权观的实质,捍卫了我国主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内容,直接指导了我国的人权建设和对外人权斗争。
2.3胡锦涛时期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使得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第二,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第三,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3总结:运用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反击西方人权理论攻击
尽管我国在发展中国特色人权问题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完善,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仍然借人权问题来干涉我国内政,以推行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2009年2月2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2008年国别人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指责,对此,2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8年美国的人权纪录》,目的在于“让世界人民全面了解美国人权的实际状况,敦促美国反思其不当行为”。《人权纪录》说,长期以来,美国将自己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年复一年地发表《国别人权报告》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进行指责,对别国进行干涉和丑化,而对其自身存在的严重的人权问题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对自己糟糕的人权纪录只字不提。这种自己住在玻璃房里还向别人扔石头的做法,暴露了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和虚伪本质,损害了美国自身的国际形象,另外,美国消极对待国际人权公约和国际人权领域的义务,在国际人权领域一贯顽固坚持双重标准,不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其向国外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纪录与其世界头号富国地位极不相称。
《人权纪录》作为一种还击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权指责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要想从根本上回应西方人权指责,我们只有时刻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武装自己的头脑,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科学性,对西方国家的人权指责予以致命一击!
胡伶俐(1986-),女,安徽安庆人,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
摘要:当今世界,人权问题日益被西方某些发达国家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不断地利用人权问题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指责,成为他们推行其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重要武器之一。面对这些光怪陆离的人权问题指责,我们必须拥有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维,深入地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初衷和别有用心所在。本文主要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概念的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权发展状况以及如何运用马克思人权理论对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人权问题的指责给予强有力的回击。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权问题;资本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0)05-026-03
人权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人权问题进行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要深刻地理解这一概念,就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相关原理从宏观上加以分析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权的内容、形式和人权的实现状况,归根到底要受到社会关系和历史发展的制约。
1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观的科学阐述是在分析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的过程中实现的,他把人权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人权不是永恒、单一的概念,而是有待历史消解的多样性概念,突破了近代学者对人权的解释范式,把人权视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产物,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从而为人权的真正实现指明了前进方向。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涉及了关于人的理解,它以复归人性、全面占有人的本质为尺度,对资本主义生产中人的劳动异化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批判,剖析了劳动异化形成的原因及其后果,阐释了扬弃异化的途径和目标,开启了对人的哲学层面的思考。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首先对人的本质进行科学的界定;其次批判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最后又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人的本质。提出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揭示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1.1深刻揭露资本主义人权本质
一方面,马克思承认资本主义人权观取代封建主义神权观是历史的一大进步。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另一方面,马克思深刻的认识到资本主义人权观中的“人”是抽象的人,是自然的人,所谓人人享有的“天赋人权”和“自然权利”是一种超阶级的人权。而马克思则认为,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人都是社会的人,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定义了人权,分析了在阶级社会里,人权是有阶级性的。“平等的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人权”——无情的揭露了资本主义人权观的本质。
1.2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批判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
马克思无情批判了资本主义人权观中“天赋人权”理论,认为人权是历史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终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逐渐消解。“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而,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可以看出,马克思人权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理论,是一种全社会一切人所共有的、真实的、科学的人权,而不是资产阶级独有的人权,不是一种虚伪的人权。
1.3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特征
首先,人权是一个具有阶级性的概念,马克思利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了人权观形成和发展过程,揭示了人权观的阶级性。人权观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是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针对西方一些国家所宣扬的超阶级的、超民族的、全人类普遍适用的抽象人权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本主义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他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对资本主义抽象的人权给予猛烈的一击。人权作为一种权利关系,总是由一个国家的法律所规定,并依靠国家法律予以强制实施。因而,马克思得出了一个科学的结论:自从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解体以来,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尽管资产主义国家的宪法里明文规定人人在权利上平等的,人权是天赋的、自然的权利,然而,从本质上来说,这些人权都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产生和决定的独有的一种特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有充分的人权,而雇佣工人阶级根本没有人权。综上所述,在阶级社会中,根本不存在什么所谓全民的、超阶级的人权,人权是具有阶级属性的。
其次,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具有普遍性。马克思将人权观是建立在以全人类解放为目标的基础上的,是从阶级性质和社会经济基础上来研究人权问题的。资产阶级的人权观是一种片面的人权观,只注重本阶级的人权,享受人权的主体是少数人,是某些阶级和阶层的一部分人,而不是全体公民,没有分析无产阶级的人权状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了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了野蛮的劳动,并使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马克思的批判锋芒直指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人权观,揭示资产阶级的人权在实质上是维护利己主义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最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具有科学性。马克思人权观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论基础,科学地提出了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有力批判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永恒不变的、普遍适用的、超阶级的、天赋的人权。揭示了人权的产生、发展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作为基础。“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人作为一种类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是受社会关系制约和规定的,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为基础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阶级剥削仍然存在,人权对于无产阶级劳动者是一种虚假的东西。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那种所谓的超阶级的人权是不可能存在的!
2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权发展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领导下,通过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带领中国人民改善和维护人权,从而,我国人权状况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2.1毛泽东时期
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人权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人权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废除压迫人民的旧制度,扫除损害人民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为新中国的人权发展扫清障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团结、互助、平等的民族关系,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民族无权的状况;制定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2邓小平时期
1978年,邓小平发表讲话“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根据国际形势的新特点,邓小平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第一,中国的人权同西方世界的人权有本质不同。当代中国的人权是全国人民享有的人权,而西方世界的人权实际上是资产阶级所享有的人权。第二,当代中国的人权观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西方世界的人权观否认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第三,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强调主权高于人权,人权不仅有国际性的一面,更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第四,当代中国的人权观认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是自然的,应当坚持合作、对话来减少或消除彼此的分歧,反对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西方世界的人权观则奉行对抗的思维模式,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邓小平上述人权观点,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揭示了西方世界人权观的实质,捍卫了我国主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内容,直接指导了我国的人权建设和对外人权斗争。
2.3胡锦涛时期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使得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第二,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第三,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3总结:运用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反击西方人权理论攻击
尽管我国在发展中国特色人权问题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完善,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仍然借人权问题来干涉我国内政,以推行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2009年2月2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2008年国别人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指责,对此,2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8年美国的人权纪录》,目的在于“让世界人民全面了解美国人权的实际状况,敦促美国反思其不当行为”。《人权纪录》说,长期以来,美国将自己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年复一年地发表《国别人权报告》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进行指责,对别国进行干涉和丑化,而对其自身存在的严重的人权问题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对自己糟糕的人权纪录只字不提。这种自己住在玻璃房里还向别人扔石头的做法,暴露了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和虚伪本质,损害了美国自身的国际形象,另外,美国消极对待国际人权公约和国际人权领域的义务,在国际人权领域一贯顽固坚持双重标准,不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其向国外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纪录与其世界头号富国地位极不相称。
《人权纪录》作为一种还击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权指责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要想从根本上回应西方人权指责,我们只有时刻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武装自己的头脑,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科学性,对西方国家的人权指责予以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