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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生涯中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是创办全国首家中外合营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从1985年到1990年,我在厦门国际银行连任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长。这五年是我在改革开放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最多,也是收获最多的时期。新银行开业伊始,就面临着严重困难和危机。最初几年,银行的股份和股东也一再调整和变动。直到1991年10月,厦门国际银行作为一家中外合营银行才算真正创办成功。
一个积极、大胆的尝试
创办厦门国际银行的机遇是一向爱国爱乡的华侨李文光先生送到福建来的。李文光是印尼华侨银行家,他和他的家族控股的印尼泛印集团旗下的泛印度尼西亚银行是印尼一家知名的私营商业银行。改革开放初期,李文光回到祖籍福清县捐资兴学,以后又多次回来试图为福建引进技术。1984年,李文光向福建省委倡议由印尼泛印集团的子公司香港泛印集团与福建联合投资创办一家现代化商业银行。
福建省委抓住这一机遇,当机立断,决心在全国改革开放中再次先走一步,将福建的改革开放推进到一个全新领域——银行领域。当时,全国银行业尚未对外开放,就是几个经济特区,也只允许外国银行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不允许设立直接经营银行业务的分行、支行。国内除国家银行和国家商业银行以外,没有其他银行,更没有像国外商业银行那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厦门经济特区创办一家中外合营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是全国银行改革迈出的新的一步,也可以说是全国银行业正式开放前的一个序曲。这是一个极具远见卓识的设想和决心,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意和支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也表示愿意与福建联合创办这家银行。
福建省委把创办中外合营银行的任务交给了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简称“华福公司”),并且郑重交代:“这是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营银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华福公司正式成立于1979年1月20日,以对外吸收和利用侨资、外资为主要任务,是集金融、投资、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我当时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华福公司从来没有银行工作经验,但还是很有底气。华福公司从创办以来,一直都是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1979年,在国内率先获得国外(美国)短期商业贷款,开通福建至香港的海上航线;1981年,创办全国电子行业第一家中外合营企业,也是福建省第一家中外合营企业——福日公司;1982年,又在国内率先获得国外政府(科威特)长期优惠贷款,次年建成厦门国际机场;1983年,在东京发行50亿日元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地方企业首次在境外发行债券。可以说,改革开放给华福公司带来了无限的胆量和勇气。
1985年6月,香港泛印集团与中方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华福公司和厦门建发公司)在福州正式签订厦门国际银行合营合同。银行初期全部股本为4.2亿港元,泛印占60%,以澳门国际银行和香港财务公司全部股权以及7200万港元现金作为投资,中方占40%(其中工行15%,华福公司15%,厦门建发公司10%),全部以现金投资。董事长从华福公司派出,由我担任。总裁由泛印委派。总经理专管国内业务,由中方委派。
1985年11月,厦门国际银行开业,澳门国际银行和香港泛印财务公司同时宣布为厦门国际银行的附属银行和财务公司。澳门国际银行名称不变,香港泛印财务公司更名为香港厦门国际财务公司。
我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借助泛印集团的经验和中外合营的形式,力求建成一家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且,合营银行成立后,可以同时在厦门、香港、澳门三地开展业务。两家子公司都是在当地注册的独立法人,与港、澳及国外商业银行早有业务上的来往。这对合营银行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
当然,合营银行也不是没有风险。为了保护合营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害,合营合同规定,香港泛印国际财务公司和澳门国际银行在合营前的全部贷款应在合营后一年以内全部收回,不能收回的应由香港泛印集团偿还合营银行。
深陷危机的三年
厦门国际银行顺利成立和开业,意想不到的是,被澳门国际银行合营前的遗留问题严重困扰了整整三年。开业不久,澳门葡萄牙金融管理官员就向我们揭露澳门国际银行有约2亿多港元的不良贷款无法收回,香港泛印集团也无力偿还,直接要求厦门国际银行总行负责解决。这对银行无疑是当头一棒。2亿多港元不是一个小数,如果我们不敢负责,或者处理不当,新银行就有夭折的危险。
在这一考验面前,我们没有低头,没有退却。对于新银行应挑的担子,也没有推卸责任,或优柔寡断、犹豫不决。我们坚决贯彻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虚心学习、大胆试验的指示,在香港和澳门认真调查研究西方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和政策,积极主动、沉着应对:
首先,新银行刚刚开业,积极开展银行正常业务,打开新银行的局面,仍然是当务之急,绝不能有丝毫放松。我们责成银行总经理以及港、澳两个子公司的总经理全力以赴,搞好业务,尽快打开局面,站稳脚跟。
其次,与李文光先生协商,调整合营银行中外股份的比例。香港泛印集团从原来占60%股份,调整为占49%。中方三家股东从原来合占40%股份,调整为51%,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从15%增加为25%,华福公司从15%增加为16%,厦门建发公司仍保持10%。调整后,中方三家股东联合成为新合营银行的控股股东。这一调整,对外提高了新合营银行的信用和形象,对内显示了我们办好新合营银行的决心和信心。
第三,对香港泛印集团不能履行合同,无力为澳门国际银行偿还不能收回的贷款,我们责成李文光先生提供足够的抵押品,将包括他和他的家族所控有的全部香港泛印集团股票抵押在合营银行。银行经过董事会同意,将合营合同原定的一年以内偿还的期限延长一年。
第四,积极协助李文光先生逐项变卖抵押品,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偿还银行。后来,因抵押品变卖处理来不及,经董事会同意将偿还期限再延长一年。
四项措施有效地控制住了局面,银行业务开展正常,每年当年都有盈余,但是困难和危机依然存在。到1987年,易于变现的抵押品处理殆尽,仍有1亿港元贷款尚未还清。更大的隐患是:香港泛印集团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拖累到印尼泛印集团出现危机,在当地受到金融监管。为了防止和避免香港泛印集团被其他外商并购,1987年11月,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华福公司以市价收购了抵押在合营银行的全部香港泛印集团股票。股票面值1港元,市值不到0.5港元,总价约5000万港元,全部偿还给银行。华福公司成为香港泛印大股东,也成为厦门国际银行大股东。香港泛印集团,按照香港法定程序和手续更名为香港闽信集团,成为福建在香港控股的首家上市公司。从1988年起,我同时任香港闽信集团董事长。
一个积极、大胆的尝试
创办厦门国际银行的机遇是一向爱国爱乡的华侨李文光先生送到福建来的。李文光是印尼华侨银行家,他和他的家族控股的印尼泛印集团旗下的泛印度尼西亚银行是印尼一家知名的私营商业银行。改革开放初期,李文光回到祖籍福清县捐资兴学,以后又多次回来试图为福建引进技术。1984年,李文光向福建省委倡议由印尼泛印集团的子公司香港泛印集团与福建联合投资创办一家现代化商业银行。
福建省委抓住这一机遇,当机立断,决心在全国改革开放中再次先走一步,将福建的改革开放推进到一个全新领域——银行领域。当时,全国银行业尚未对外开放,就是几个经济特区,也只允许外国银行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不允许设立直接经营银行业务的分行、支行。国内除国家银行和国家商业银行以外,没有其他银行,更没有像国外商业银行那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厦门经济特区创办一家中外合营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是全国银行改革迈出的新的一步,也可以说是全国银行业正式开放前的一个序曲。这是一个极具远见卓识的设想和决心,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意和支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也表示愿意与福建联合创办这家银行。
福建省委把创办中外合营银行的任务交给了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简称“华福公司”),并且郑重交代:“这是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营银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华福公司正式成立于1979年1月20日,以对外吸收和利用侨资、外资为主要任务,是集金融、投资、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我当时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华福公司从来没有银行工作经验,但还是很有底气。华福公司从创办以来,一直都是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1979年,在国内率先获得国外(美国)短期商业贷款,开通福建至香港的海上航线;1981年,创办全国电子行业第一家中外合营企业,也是福建省第一家中外合营企业——福日公司;1982年,又在国内率先获得国外政府(科威特)长期优惠贷款,次年建成厦门国际机场;1983年,在东京发行50亿日元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地方企业首次在境外发行债券。可以说,改革开放给华福公司带来了无限的胆量和勇气。
1985年6月,香港泛印集团与中方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华福公司和厦门建发公司)在福州正式签订厦门国际银行合营合同。银行初期全部股本为4.2亿港元,泛印占60%,以澳门国际银行和香港财务公司全部股权以及7200万港元现金作为投资,中方占40%(其中工行15%,华福公司15%,厦门建发公司10%),全部以现金投资。董事长从华福公司派出,由我担任。总裁由泛印委派。总经理专管国内业务,由中方委派。
1985年11月,厦门国际银行开业,澳门国际银行和香港泛印财务公司同时宣布为厦门国际银行的附属银行和财务公司。澳门国际银行名称不变,香港泛印财务公司更名为香港厦门国际财务公司。
我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借助泛印集团的经验和中外合营的形式,力求建成一家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且,合营银行成立后,可以同时在厦门、香港、澳门三地开展业务。两家子公司都是在当地注册的独立法人,与港、澳及国外商业银行早有业务上的来往。这对合营银行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
当然,合营银行也不是没有风险。为了保护合营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害,合营合同规定,香港泛印国际财务公司和澳门国际银行在合营前的全部贷款应在合营后一年以内全部收回,不能收回的应由香港泛印集团偿还合营银行。
深陷危机的三年
厦门国际银行顺利成立和开业,意想不到的是,被澳门国际银行合营前的遗留问题严重困扰了整整三年。开业不久,澳门葡萄牙金融管理官员就向我们揭露澳门国际银行有约2亿多港元的不良贷款无法收回,香港泛印集团也无力偿还,直接要求厦门国际银行总行负责解决。这对银行无疑是当头一棒。2亿多港元不是一个小数,如果我们不敢负责,或者处理不当,新银行就有夭折的危险。
在这一考验面前,我们没有低头,没有退却。对于新银行应挑的担子,也没有推卸责任,或优柔寡断、犹豫不决。我们坚决贯彻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虚心学习、大胆试验的指示,在香港和澳门认真调查研究西方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和政策,积极主动、沉着应对:
首先,新银行刚刚开业,积极开展银行正常业务,打开新银行的局面,仍然是当务之急,绝不能有丝毫放松。我们责成银行总经理以及港、澳两个子公司的总经理全力以赴,搞好业务,尽快打开局面,站稳脚跟。
其次,与李文光先生协商,调整合营银行中外股份的比例。香港泛印集团从原来占60%股份,调整为占49%。中方三家股东从原来合占40%股份,调整为51%,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从15%增加为25%,华福公司从15%增加为16%,厦门建发公司仍保持10%。调整后,中方三家股东联合成为新合营银行的控股股东。这一调整,对外提高了新合营银行的信用和形象,对内显示了我们办好新合营银行的决心和信心。
第三,对香港泛印集团不能履行合同,无力为澳门国际银行偿还不能收回的贷款,我们责成李文光先生提供足够的抵押品,将包括他和他的家族所控有的全部香港泛印集团股票抵押在合营银行。银行经过董事会同意,将合营合同原定的一年以内偿还的期限延长一年。
第四,积极协助李文光先生逐项变卖抵押品,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偿还银行。后来,因抵押品变卖处理来不及,经董事会同意将偿还期限再延长一年。
四项措施有效地控制住了局面,银行业务开展正常,每年当年都有盈余,但是困难和危机依然存在。到1987年,易于变现的抵押品处理殆尽,仍有1亿港元贷款尚未还清。更大的隐患是:香港泛印集团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拖累到印尼泛印集团出现危机,在当地受到金融监管。为了防止和避免香港泛印集团被其他外商并购,1987年11月,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华福公司以市价收购了抵押在合营银行的全部香港泛印集团股票。股票面值1港元,市值不到0.5港元,总价约5000万港元,全部偿还给银行。华福公司成为香港泛印大股东,也成为厦门国际银行大股东。香港泛印集团,按照香港法定程序和手续更名为香港闽信集团,成为福建在香港控股的首家上市公司。从1988年起,我同时任香港闽信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