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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不仅取消了原会计制度中"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二项会计科目,而且也在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项目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内容。新会计准则没有对这项变化提出相应的账务处理的实务应用的指导,这导致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务处理在具体的实务应用及教学中出现了很多不同观点。针对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在新准则体系下不同的实务应用进行探讨,以便探讨出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精神的账务处理的实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