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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福全(河南南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
社会各界对高校贫困生的关注多侧重于经济帮困,且忽视贫困生现实幸福生活的体验。贫困生群体对生活状态不满意的占79%,体会不到生活幸福的占65.85%。因此,探讨高校贫困生心理帮困机制,帮助贫困生完成思想上从不理解、不接受现实到勇于正视、坦然面对现实,最终以实际行动改变现实的转变,进而完成心理上从自卑到自尊、自强,最终用幸福衡量财富的视角转换,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
一、正确认识现实,树立自强意识
贫困大学生往往对大学生活的困难估计不足,对进入大学后自身的贫困现实不理解、不接受,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自身发展的想法和行为,既影响自己的生活、学业,阻碍身心健康发展,也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甚至诱发家庭和社会问题。
现实一:高校“贫因生”群体出现的不可避免性。一是高校招生收费全面“并轨”,教育成本不断增加。二是市场经济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别加大,部分城镇职工下岗,家庭收入失去稳定,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贫困地区经济基础更差。三是其他非人为因素,如父母双亡或单亲子女经济失去依靠;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或本人遭到意外或不幸;家中有病人需长期治疗;家庭同时供养几个子女上学等。
现实二:高校现行经济帮困体系的有限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高校贫困生问题,并基本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免”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帮困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但现行的帮困体系是有限的,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如被称为“及时雨”的助学贷款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到2003年7月,全国高校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31%,贷款金额只占申请金额的37%,这与政府、社会及学生的期望相去较远。还有“贫困生”资格认定问题,“科学”的标准难以操作不说,部分贫困生由于心态原因还不愿接收资助,导致有限资金不能发挥最佳效益。
二、坦然接受现实,摆脱不良心态
“自卑”心理。应该说只有贫富差异的家庭而没有贫富差异的学生。让自尊找到自信的底座,用自己的能力营造自己的精神王国。贫困生完全可以换另一角度来思维:你们大可不必为你们所谓的时尚与前卫而沾沾自喜,我也不会为我的穿着老土而自卑,虽然我没有钱买CD,但这并不能阻止我对音乐的热爱;虽然我没有钱买手机,但一封家书也可以融入我浓浓亲情;虽然我没有钱买电脑,但图书馆知识的海洋照样能使我惬意地畅游;虽然我没有恋爱,但我更懂得爱的真谛,更知道如何去爱;虽然我没有钱上考研辅导班,但我照样可以考取研究生。
焦虑与抑郁心理。贫困生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自尊自爱的群体。但长时间的自卑易使一些贫困生慢慢转向抑郁。渴望摆脱贫困、改变命运,但又一时无法挣脱生活的困境,又使得他们在抑郁之外增添了焦虑。其实,有时实际存在的经济压力并不象贫困生想象的那么大,更没有必要对自己的生活丧失信心和意义,甚至走上极端。贫困并不可耻,歧视贫困才可耻。
自我封闭与软性自卫。贫困生在从自卑到抑郁的心理转变过程中,往往由强装笑脸、抑郁寡欢到内心世界慢慢收敛闭合,自我封闭,或寻求虚幻的解脱。其实,家庭贫困并不决定一切,当下的贫困也并不意味着一生的贫穷,自己的物质条件虽不如别人,但自身也有坚韧、勤奋、吃苦耐劳等美德;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只要宽容待人、诚实、大度豁达,别人就愿意与你沟通,建立好的人际关系;学习能力的获得、创造力的发展以及健康人格的形成等都是学有所成的体现。
依赖心理。有些贫困生面对贫困总指望政府、社会和学校的资助,把一切美好的愿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依赖心理。在毫无依赖的情况下,又有些同学自暴自弃,生活上懒散自由,行为上放荡不羁,逃避现实,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其实,真正改变一个人的不是钱,而是他自己。
三、努力改变现实,追寻幸福人生
1.树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相统一。人不但是生物性存在、社会性存在,也是精神性存在。幸福既不是超然的纯粹的精神体验,也不是单纯的肉体感官的满足。作为人除了外在的物质生活之外,还有内在的精神生活。要想获得现实意义上的幸福,不单要有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需要有精神境界的追求,因为幸福是作为对生活的整体性感受和评价,它总是根植于现实又关注着人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理想和目标越崇高,精神的领域和内容就越宽广,精神的感受就越快乐,在前进道路上体验到的幸福就越强烈、深刻。
享受和创造相统一。人的幸福蕴含着享受和创造两个基本方面,且创造是享受的前提,享受是创造的结果,享受的层次的高低也由创造性的劳动所决定。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更创造了能领悟幸福的精神境界的主体。只有在创造中,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求才能得到满足。唯有创造才是幸福真正的源泉。只有创造才能体现人的本质力量,才能给人以精神的最高享受。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其基础是人的实践。人的幸福的获得,不是也不可能是某种外在力量的给予,而是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改造外部环境,是我们本身创造和争得的。人的幸福体现在人实践活动中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活动,客体的变化及其对主体欲望的满足,表现为客体向主体的生成。任何幸福的获得都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人追求幸福的“所欲”所指向的对象或满足,而这个“对象”相对于个人来说,则具有自在与客观的性质。幸福同样也需要必要的物质基础。
个人利益实现与整体利益实现相统一。物质利益是个体追求幸福的保证。但只追求个人利益,视个人利益为一切行为的目的和归宿,则导致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个人利益的一味追求也必然导致个人私欲膨胀,社会整体利益遭损,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没有效率,还会迷失方向。整体利益是每个人的共同利益的集体,是社会每个人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体现,它能肯定个人正当利益的合理追求,并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个体利益的发展;个人利益的合理追求又为整体利益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2.树立“知识就是快乐”的知识价值观
知识就是快乐,不是物质欲望得到满足后的自然性、即时性的快感,而是超越感官快乐与物质快乐的精神愉悦体验。
知识作为结果的快乐。人是有缺陷的动物,人生于世上,必然有许多困惑,遭受许多限制,而人生来又渴望自由。人只有获得对已对人对自然对社会的深刻认识,才能自由,只有获得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知识,我们才能超越“有形”看到“无形”,超越“有限”走向相对的“无限”,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才能真正快乐。知识作为一种思维工具,给了我们思考的自由,给了我们解释与解决人生与社会问题的武器。知识改变命运,拥有知识,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和幸福。
知识作为过程的快乐。即求知的快乐。求知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但不经过苦便没有收获的快乐。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他们又以过程为乐,以体验为乐。对于贫困生,也许现在物质的相对缺乏不能暂时改变,但我们照样可以在对知识的渴求中体验求知的快乐。而且,也为以后拥有丰厚的物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3.正确处理才、力、命、德与欲的关系
才,即个体的聪明、才智。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研究表明:每个正常人都是在某些方面富有天资、聪明和创造性的。我们要追求幸福的生活就应该对自己的才智聪明有充分的了解。力,即后天的努力。没有努力,即便天资很高也不会有成功而获得幸福。才是一种“潜能”,这种潜能要转化为“显能”,只有靠努力,一个人越努力,他所追求的幸福就越容易实现。命,是指一个人所遭遇的自己不可改变的事变、环境、机遇。比如你生在一个富裕家庭,而我生在贫困家庭,这就是命。因此又有顺境、好命和逆境、坏命之说。一般来说,顺境、好命容易使人实现幸福。但逆境、坏命也不会成为堵塞个人成才和现实幸福的障碍。一个人命不好而身处逆境,在一定条件下(更大的努力和目标的转移),反倒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和幸福。身处逆境,也可能给他的其他潜能的实现开辟了道路,并且赋予他一种激励和锻炼,使他更加发奋努力,从而实现这些潜能,取得也许更加伟大的成就。德,即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一个人既有才,又努力并且机遇好,但如果品德败坏,人人唾骂,势必处处碰壁、事事难成,也不可能获得成功和幸福。因为人是社会动物,他的生存、幸福都是社会和他人给予的。欲,即欲望,指个人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个人欲望的满足通常是快乐的,但快乐不等同于幸福。人的欲望可能正确地也可能片面、膨胀甚至错误、歪曲地反映自身的客观需要,这就很容易造成有的人在追求满足某些欲望时,不但没有给自己带来幸福,反会导致自身的不幸和痛苦。
因此,贫困生幸福的实现,关键取决于才、力、命、德与欲望的关系:若欲望超过才、力、命、德,则虽然所希求的幸福大、多、高,却不能实现而陷入大、多、高的不幸;若欲望低于才、力、命、德,则幸福虽会实现,但失之低、少、小;只有欲望与才、力、命、德相称一致,幸福才会完美实现。
社会各界对高校贫困生的关注多侧重于经济帮困,且忽视贫困生现实幸福生活的体验。贫困生群体对生活状态不满意的占79%,体会不到生活幸福的占65.85%。因此,探讨高校贫困生心理帮困机制,帮助贫困生完成思想上从不理解、不接受现实到勇于正视、坦然面对现实,最终以实际行动改变现实的转变,进而完成心理上从自卑到自尊、自强,最终用幸福衡量财富的视角转换,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
一、正确认识现实,树立自强意识
贫困大学生往往对大学生活的困难估计不足,对进入大学后自身的贫困现实不理解、不接受,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自身发展的想法和行为,既影响自己的生活、学业,阻碍身心健康发展,也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甚至诱发家庭和社会问题。
现实一:高校“贫因生”群体出现的不可避免性。一是高校招生收费全面“并轨”,教育成本不断增加。二是市场经济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别加大,部分城镇职工下岗,家庭收入失去稳定,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贫困地区经济基础更差。三是其他非人为因素,如父母双亡或单亲子女经济失去依靠;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或本人遭到意外或不幸;家中有病人需长期治疗;家庭同时供养几个子女上学等。
现实二:高校现行经济帮困体系的有限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高校贫困生问题,并基本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免”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帮困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但现行的帮困体系是有限的,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如被称为“及时雨”的助学贷款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到2003年7月,全国高校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31%,贷款金额只占申请金额的37%,这与政府、社会及学生的期望相去较远。还有“贫困生”资格认定问题,“科学”的标准难以操作不说,部分贫困生由于心态原因还不愿接收资助,导致有限资金不能发挥最佳效益。
二、坦然接受现实,摆脱不良心态
“自卑”心理。应该说只有贫富差异的家庭而没有贫富差异的学生。让自尊找到自信的底座,用自己的能力营造自己的精神王国。贫困生完全可以换另一角度来思维:你们大可不必为你们所谓的时尚与前卫而沾沾自喜,我也不会为我的穿着老土而自卑,虽然我没有钱买CD,但这并不能阻止我对音乐的热爱;虽然我没有钱买手机,但一封家书也可以融入我浓浓亲情;虽然我没有钱买电脑,但图书馆知识的海洋照样能使我惬意地畅游;虽然我没有恋爱,但我更懂得爱的真谛,更知道如何去爱;虽然我没有钱上考研辅导班,但我照样可以考取研究生。
焦虑与抑郁心理。贫困生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自尊自爱的群体。但长时间的自卑易使一些贫困生慢慢转向抑郁。渴望摆脱贫困、改变命运,但又一时无法挣脱生活的困境,又使得他们在抑郁之外增添了焦虑。其实,有时实际存在的经济压力并不象贫困生想象的那么大,更没有必要对自己的生活丧失信心和意义,甚至走上极端。贫困并不可耻,歧视贫困才可耻。
自我封闭与软性自卫。贫困生在从自卑到抑郁的心理转变过程中,往往由强装笑脸、抑郁寡欢到内心世界慢慢收敛闭合,自我封闭,或寻求虚幻的解脱。其实,家庭贫困并不决定一切,当下的贫困也并不意味着一生的贫穷,自己的物质条件虽不如别人,但自身也有坚韧、勤奋、吃苦耐劳等美德;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只要宽容待人、诚实、大度豁达,别人就愿意与你沟通,建立好的人际关系;学习能力的获得、创造力的发展以及健康人格的形成等都是学有所成的体现。
依赖心理。有些贫困生面对贫困总指望政府、社会和学校的资助,把一切美好的愿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依赖心理。在毫无依赖的情况下,又有些同学自暴自弃,生活上懒散自由,行为上放荡不羁,逃避现实,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其实,真正改变一个人的不是钱,而是他自己。
三、努力改变现实,追寻幸福人生
1.树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相统一。人不但是生物性存在、社会性存在,也是精神性存在。幸福既不是超然的纯粹的精神体验,也不是单纯的肉体感官的满足。作为人除了外在的物质生活之外,还有内在的精神生活。要想获得现实意义上的幸福,不单要有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需要有精神境界的追求,因为幸福是作为对生活的整体性感受和评价,它总是根植于现实又关注着人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理想和目标越崇高,精神的领域和内容就越宽广,精神的感受就越快乐,在前进道路上体验到的幸福就越强烈、深刻。
享受和创造相统一。人的幸福蕴含着享受和创造两个基本方面,且创造是享受的前提,享受是创造的结果,享受的层次的高低也由创造性的劳动所决定。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更创造了能领悟幸福的精神境界的主体。只有在创造中,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求才能得到满足。唯有创造才是幸福真正的源泉。只有创造才能体现人的本质力量,才能给人以精神的最高享受。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其基础是人的实践。人的幸福的获得,不是也不可能是某种外在力量的给予,而是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改造外部环境,是我们本身创造和争得的。人的幸福体现在人实践活动中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活动,客体的变化及其对主体欲望的满足,表现为客体向主体的生成。任何幸福的获得都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人追求幸福的“所欲”所指向的对象或满足,而这个“对象”相对于个人来说,则具有自在与客观的性质。幸福同样也需要必要的物质基础。
个人利益实现与整体利益实现相统一。物质利益是个体追求幸福的保证。但只追求个人利益,视个人利益为一切行为的目的和归宿,则导致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个人利益的一味追求也必然导致个人私欲膨胀,社会整体利益遭损,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没有效率,还会迷失方向。整体利益是每个人的共同利益的集体,是社会每个人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体现,它能肯定个人正当利益的合理追求,并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个体利益的发展;个人利益的合理追求又为整体利益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2.树立“知识就是快乐”的知识价值观
知识就是快乐,不是物质欲望得到满足后的自然性、即时性的快感,而是超越感官快乐与物质快乐的精神愉悦体验。
知识作为结果的快乐。人是有缺陷的动物,人生于世上,必然有许多困惑,遭受许多限制,而人生来又渴望自由。人只有获得对已对人对自然对社会的深刻认识,才能自由,只有获得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知识,我们才能超越“有形”看到“无形”,超越“有限”走向相对的“无限”,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才能真正快乐。知识作为一种思维工具,给了我们思考的自由,给了我们解释与解决人生与社会问题的武器。知识改变命运,拥有知识,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和幸福。
知识作为过程的快乐。即求知的快乐。求知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但不经过苦便没有收获的快乐。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他们又以过程为乐,以体验为乐。对于贫困生,也许现在物质的相对缺乏不能暂时改变,但我们照样可以在对知识的渴求中体验求知的快乐。而且,也为以后拥有丰厚的物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3.正确处理才、力、命、德与欲的关系
才,即个体的聪明、才智。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研究表明:每个正常人都是在某些方面富有天资、聪明和创造性的。我们要追求幸福的生活就应该对自己的才智聪明有充分的了解。力,即后天的努力。没有努力,即便天资很高也不会有成功而获得幸福。才是一种“潜能”,这种潜能要转化为“显能”,只有靠努力,一个人越努力,他所追求的幸福就越容易实现。命,是指一个人所遭遇的自己不可改变的事变、环境、机遇。比如你生在一个富裕家庭,而我生在贫困家庭,这就是命。因此又有顺境、好命和逆境、坏命之说。一般来说,顺境、好命容易使人实现幸福。但逆境、坏命也不会成为堵塞个人成才和现实幸福的障碍。一个人命不好而身处逆境,在一定条件下(更大的努力和目标的转移),反倒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和幸福。身处逆境,也可能给他的其他潜能的实现开辟了道路,并且赋予他一种激励和锻炼,使他更加发奋努力,从而实现这些潜能,取得也许更加伟大的成就。德,即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一个人既有才,又努力并且机遇好,但如果品德败坏,人人唾骂,势必处处碰壁、事事难成,也不可能获得成功和幸福。因为人是社会动物,他的生存、幸福都是社会和他人给予的。欲,即欲望,指个人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个人欲望的满足通常是快乐的,但快乐不等同于幸福。人的欲望可能正确地也可能片面、膨胀甚至错误、歪曲地反映自身的客观需要,这就很容易造成有的人在追求满足某些欲望时,不但没有给自己带来幸福,反会导致自身的不幸和痛苦。
因此,贫困生幸福的实现,关键取决于才、力、命、德与欲望的关系:若欲望超过才、力、命、德,则虽然所希求的幸福大、多、高,却不能实现而陷入大、多、高的不幸;若欲望低于才、力、命、德,则幸福虽会实现,但失之低、少、小;只有欲望与才、力、命、德相称一致,幸福才会完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