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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15个城市204家融资担保机构的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效率进行实证考察,结果显示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服务效率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差异。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产业集聚程度、企业信用体系发育程度、政府的支持程度、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与地理位置等,是造成不同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出现地区差异的主要因素,影响程度因地区而异。这些结论为界定三种模式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的有效区间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融资担保机构;中心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有效服务区间
文章编号:2095-5960(2017)01-0043-10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融资担保是世界各国为解决该难题而采取的有效手段之一。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践开始于1992年,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已初具规模,政策性、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三种担保模式并存,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三种担保模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有效性及主导担保模式的选择成为研究热点。早期学者们对此问题多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如陈晓红(2005)提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应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体,政策性担保机构与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1]郝蕾和郭曦(2005)通过构建模型得出在利率管制下的卖方垄断型信贷市场中互助担保模式比政策性担保更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2]沈凯(2006)认为担保模式的选择具有阶段性,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展初期应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加入,但随着担保市场成熟,商业性担保机构将取代政策性担保将占据主导地位。[3] 巴劲松(2007)从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程度、担保机构自身的可持续性两个维度,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三种模式进行比较,认为互助性担保模式应成为我国融资担保体系中的主导模式,兼顾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模式。[4]李毅、向党(2008)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应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只起到引导和补充的作用。[5] 杨中和(2008)借鉴国外融资担保发展经验提出我国中西部地区适合实行“企业会员+政府组建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公司+政府部门监督”的政策性担保模式。[6]黄澜(2008)则认为在我国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将转向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单一政策性担保机构,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可能转型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专业性金融机构。[7]谢奉君、谭仕敏(2009 )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政府行为的研究界定了政策性担保的作用领域。[8]
近年来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践中出现了商业性担保公司生存困难、互助性担保公司供给不足,市场背景下政策性担保公司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使得探究三种担保模式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的实证分析逐渐增多,研究者们多以效率为切入点比较三种融资担保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有效性。殷志军、朱发仓(2011)以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实收资本规模、人力资本、主营业务占比、合作银行家数、担保机构承担风险比例、担保对象中小企业占比等因素对三类担保机构运行效率的影响方向和程度,结果表明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等类型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有显著差异。[9]文学舟、梅强(2013)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比较三种担保机构在盈利能力、担保能力、综合经营绩效等方面的差异,得出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发挥持续性主导作用,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结论。[10]黄庆安(2014)运用DEA方法评价了福建省农村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得出互助性农村融资担保机构的平均效率均明显高于商业性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结论。[11] 张夏青(2015)对三类担保公司运行效率与区域性特征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适合三类担保机构高效运行的区域环境。[12]由于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政策性担保模式为主,相关研究主要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如Oh I, Lee J D.etc(2009)通过比较享受政策性担保和没有享受政策性担保的企业在规模扩充、研发、投资及生存能力等方面的指标来评估信用担保政策的实施效果。[13]
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高低是三种担保模式最优服务区间界定和融资担保主体模式选择的依据,但已有研究以效率为视角对三种担保模式在实践中的作用进行评价,得出的结论却不同。这一方面与其引用的实证数据的地域限制有关,另一方面也表明三种融资担保模式服务效率存在地区差异。地区差异的存在使得不同融资担保模式有效服务区间的界定变得复杂,需要深入研究。但囿于调研数据和计量分析设计的限制,针对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研究很少。为此,本研究拟从揭示三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入手,找出影响地区差异的因素,以此界定三种担保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有效作用范围。
二、三种模式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差异考察
(一)数据来源与指标确定
为了解三种类型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状况,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间,课题组先后在四川成都,福建福州、厦门、宁德、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山东青岛,浙江杭州、宁波、温州,河北石家庄,贵州贵阳,辽宁大连等地进行调研,选取开业备案证和营运备案证齐全,且在2014年尚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机构),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由4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担保公司基本信息,如成立时间、地理位置、注册资本、主要资金来源、员工人数及文化程度等;第二部分为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如截至2014年底中小企业在保资金余额、最大协议担保放大倍数、2014年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额、担保企业数、保费收入、担保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平均代偿损失率、合作银行数、2013年享受政府风险补偿情况和免税情况等;第三部分为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如经营费用、利润等;第四部分为担保公司的诉求与建议。 此次考察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275份。剔除2014年中小企业融资保费收入占总收入40%以下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数据缺失和异常的公司,最后确定样本为204家担保机构,按照资金主要来源、市场定位的不同将其分为商业性担保公司(123家),政策性担保公司(54家),互助性担保公司(27家)。其最早成立时间为1999年,最晚成立时间为2012年。
(二)研究方法
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常用于比较同类型多投入、多产出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它毋需设定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可以避免生产函数形式的误设。本研究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测算所调研地区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效率,并比较地区间的差异。
融资担保机构效率可从经营效率和社会服务效率两个方面来衡量。融资担保经营效率是指担保机构的经营收益与其运行成本之比,表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经营状况。社会服务效率指担保机构的经营活动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所起的作用,所服务的中小企业数、保费收入、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额是三个重要的衡量指标。本研究考察的是融资担保机构的社会服务效率。因为担保公司成立的年限不一,用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融资性保费收入作为产出指标不具备可比性,所以本研究选择被调查企业2014年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额、所服务的中小企业数、保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作为产出指标;将2014年初注册资本、在职员工数和2014年经营费用作为投入指标,测算204家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相对效率,并做如下处理。(1)将样本按地区分组,求出不同地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平均值,比较地区差异;(2)将同一地区样本按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进行分类,求出不同担保模式平均效率值,比较同一模式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差异和同一地区不同模式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差异。结果见表2。
(三)实证结果分析
1.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普遍不高
DEA分析得出的效率值介于0—1之间,越接近1说明效率越高。表2的结果显示204家样本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平均值为04450,说明当前我国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效率不高。同时表2也显示各地区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差异不大,本研究样本涉及的7个地区中,最高是浙江省,最低是贵州省,除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为05435外,其余地区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值在039到046之间,差异小。这表明融资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遇到的担保放大倍数低、风险承担比例不合理等各种问题具有地区普遍性,使其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不大。
2.融资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存在模式差异
分析结果显示互助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最高,为06356;政策性担保机构次之,为05550;商业性担保机构最低,为03557,这与三种模式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和风险控制制度有关。在本研究中,选取担保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作为产出指标之一来表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互助性与政策性担保机构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营业务,担保收入占比高。而出于经营利益考虑,一部分商业性担保机构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偏离主营业务,进入其他资金运作领域,热衷于大型、高风险、高盈利的项目投资,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效率自然较低。互助性担保凭借成员企业之间的互助性、高效率的内部监督机制和通畅的信息传送机制使其在成员遵守诚信法则的前提下有较高的风险控制度、代偿率低、针对性强,在中小企业集聚度高的地区融资服务效果较好。
3.不同模式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较明显
从地区看,三种模式担保机构在不同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呈现出明显差异。在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的互助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高于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贵州、河北、辽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高于其他模式的融资担保机构。探究不同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对于其服务区间的界定和地区主导担保模式的选择具有参考价值。
三、三种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模型设计
由于发展条件不同,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的担保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14]这说明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效率除了与自身运作状况,如与银行合作情况、风险的控制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微观因素相关,也与其所面临的地区宏观环境相关,如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产业集聚程度、企业信用体系发育程度、政府的支持程度、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地理位置等。本研究认为后者是造成不同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出现地区差异的主要原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好坏、地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地区企业资金需求与商业银行资金供给的配合度等是影响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积极性的主要因素;而产业的集聚程度是决定互助性担保机构在一个地区活跃与否的基本条件;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激励程度则是三种模式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助推器。
为验证上述宏观因素的影响,以表3中15个城市被调查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均效率值为被解释变量(在分析时剔除缺失数据的地区),以宏观因素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分析造成各种模式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主要因素。因为被解释变量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这里选用受限因变量(Tobit)模型作为回归分析工具。
yi=β0+β1GDPi+β2INDi+β3CREi+β4GOVi+β5CAPi+B6BANKi+β7LOCATEi+δi(1)
在(1)式中,i表示不同的地区;β0为常数项;β0-β7为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yi分别指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三种模式下各担保机构样本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平均值;GDP指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用各地的GDP值的对数来表示;IND指地区的产业集聚程度,在已有的研究中地区产业集聚程度常用一个地区的企业数(Tuan,2001)、第二产业从业人数(Feser,2001)、就业密度(Amiti,2005)来衡量,本研究选用各地区年底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取对数来表示;CRE指地区企业信用体系的发达程度,用一个地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来近似代替;GOV指政府对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程度,用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的年风险补助总额取对数表示;CAP指一个地区中小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程度,地区银行性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比表示在一定时期内资金流入还是流出本地区,可以近似反映该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对资金的真实需求;BANK指一个地区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发达程度,用年底该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数表示;LOCATE指地区所处地理位置,用1表示东部地区,2表示中西部地区。 由于宏观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滞后性,对于上述各解释变量,本研究选用2013年份或2013年底的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各地2014年发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银协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不良贷款率来自于各地银监会2013年报及银监会发布的2014年监管统计数据。
(二)实证结果分析
在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之前,首先对各个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Pearson检验结果见表4,除了个别变量间相关性系数大于05外,其他都低于05,相关性低,说明上述变量适合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接着,以上述7个影响因素为解释变量对不同地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平均效率按三种模式分别进行Tobit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
1.宏观因素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影响存在差异
在设定的影响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7个宏观因素中,有6个因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产业集聚程度、地区企业信用情况、政府的支持程度、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而只有2个因素(地区企业信用情况和地理位置)对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影响显著;有3个因素(产业集聚程度、地区企业信用状况、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对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影响显著。
2.各因素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影响程度不一样
(1)地区企业的信用状况(CRE)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都有显著影响,但影响的方向却不一样。其对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影响是正向的,对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影响是负向的,主要是因为政策性、互助性担保机构的非盈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盈利性属性使其对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的选择不同,商业性担保机构愿意向信用状况好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而在企业信用状况不好的地区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是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主力。
(2)产业的集聚状况(IND)对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的融资服务效率影响显著,特别是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企业产业集聚度高的地方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高。在调研中发现杭州、泉州等产业集聚度高的地区,互助性担保机构活跃,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本研究的调研样本中,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平均占比不到50%,产业集聚与否对其影响不显著。
(3)政府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度(GOV)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有正向影响。在实践中,相关政策对担保机构享受国家补助的条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条件的模糊导致政策性担保机构无论从事哪种业务都能得到政府补贴,普遍能享受到政府的风险补助金,且与银行的风险承担比例能做到低于100%,足够的补助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增强使其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规模小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得到政府补助的机会则要少得多,为在竞争中生存,纷纷减少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供给,从而无法发挥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不仅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缺陷。如现行的担保机构免税政策的享受条件中有一条是要求“担保公司不以赢利为目的”,而商业性担保公司的经营均以赢利为目的,该项政策在制定时就带有歧视色彩。因此政府的政策支持只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有正向影响。政策环境对商业性担保机构容纳度越高的地区,商业性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效率越好。
(4)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CAP)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具有较显著的负向影响。在企业资金需求量小时,出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担保费率较低的政策性或互助性担保机构,但当企业资金需求量大,企业只好转向担保费率较高、抵押条件等较为苛刻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从而在实证分析结果中呈现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越旺盛,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越低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比商业性担保机构虽然更受中小企业的青睐,但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的现状。
(5)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GDP)和银行的发达情况(BANK)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有一定的正向影响,对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影响不显著。
(6)除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地理位置(LOCATE)系数(-01588)显示其在东部地区的融资服务效率较显著外,互助性担保机构地理位置(LOCATE)的系数显示其在西部地区融资服务效率更好,但是目前我国互助性担保机构更愿意聚集在东部地区与商业性担保机构竞争。
四、三种模式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有效区间的理性思考
三种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的差异实质上反映了政府、市场、社会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作用区间的差异,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影响因素的分析为界定不同模式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有效服务区间提供了依据。
(一)三种担保模式并存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实选择
三种融资担保模式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差异说明断然地认定我国的融资担保应以何种模式为主是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如表6所示,在不同的地区条件下不同模式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是不同的,三种担保机构都有自己发挥作用的区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中小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度低的地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发挥的效用大;发展互助性担保机构是产业集聚度高的地区的理想选择;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企业信用发达的地区也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支持机构。因此分清三种模式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是提高效率的前提。
(二)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当前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主体
从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比较看,政策性担保机构仍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主体。特别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其融资服务效率高于其他两类担保机构。从实证结果看,政策性担保机构有效作用区间具有区域性和阶段性,在经济不发达、企业信用体系不发达、担保业发展尚处于初期的地区,政府直接成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正向效应显著。但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应一直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主体,否则会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随着地区民间资本投资意愿增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业进入成长时期,中小企业对信用担保市场需求量增大时,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的作用由直接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转为间接引导,如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风险的补偿及建立担保风险代偿损失补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优化政府部门对担保机构的服务,提高担保机构资源的使用效率;搭建平台,为银保合作牵线搭桥,在建设地方中小银行时允许民营担保机构参股,使担保机构与银行信贷结合,降低银保合作的风险等。总之,政策支持重点明确、支持方式合理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应遵循的原则。 (三)对互助性担保机构应坚持扶持与风险管控并重
1.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快的地区出现的互助性担保机构是发挥社会力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有益的实践,但是当前互助性担保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两难”抉择。
一是会员规模大小的“两难”。起初,互助性担保对会员资格审查严格,会员多为一定区域的某个行业内较为优秀的企业,新兴企业则被排除在外。由于会员数量有限,注册资本金(担保基金)小,担保放大倍数低,担保能力有限。后来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互助性担保机构开始放宽入会资格审查,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赞助在商会获得职务,成为会员。由此,会员数量在扩大,互助性担保的影响力在增加,贷款门槛在降低,但是风险也在集聚。
二是风险控制中的“两难”。互助性担保的特点是集群内企业间互保,在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交易成本上有独特的优势,能有效控制个体信用风险。但与此同时又在加剧集体风险,当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这种关联企业间的互保将使金融风险在行业间快速传导,极易陷入集体崩盘的恶性循环。本次调研地区之一的宁德市曾是全国互助性担保发展较早较好的地区,2015年发生了密集的金融借贷纠纷案,大量的担保公司被卷入就是互助性担保存在高风险的一个真实写照。因此,本研究认为互助性担保机构目前尚无法取代政策性担保,它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和风险管控的创新。
2.互助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的扩大和风险的降低需要政府的扶持,在产业集群发达的地区,政府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扶持资源可以适当地向互助性担保机构转移。
一是针对当前互助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普遍偏低、银行认同度低、放大倍数低的问题,政府可以动用财政资金注资互助性担保机构,增加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资信等级,增加银行的认同度,以获得更大担保贷款放大倍数,提高为集群内企业贷款担保的能力。
二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在集群企业内部形成多层次的互助担保体系。也就是说,在现有互助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同一区域集群跨行业或同一行业跨区域集群的第二层次的再担保机构,以增强互助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促进互助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的整合。互助式信用担保与商业性担保机构作为市场性质的担保机构的两大主体,整合后彼此取长补短,获得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最优值。
(四)正确评估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性担保公司蜂拥而起、良莠不齐、虚假出资、挪用资金、空转运营、非法吸收存款高息放贷等使得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微乎其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表现为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低,且承担的还款风险比例几乎为100%。
二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公共物品性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费率无法真正做到由市场定价,因此中小企业支付的融资担保费用不可能成为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仅仅是商业性担保公司的一项非主营业务而已。本研究调研结果显示,商业性担保机构保费收入最多仅占公司总收入的50%。
三是新近出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更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放宽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条件,吸引了部分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优质客户绕开担保机构直接与银行对话,形成了商业融资担保与商业银行的边缘信贷市场的竞争性替代关系, 因此银行信贷领域的积极扩展将要压缩专业担保的消极作业空间。[14]
在国外,由于信用体制比较完善,信用评级已成为企业取得商业贷款的基本依据,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不是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很多国家的融资担保机构以政策性机构为主,但是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商业性担保具有存在必要性和市场空间,特别在资金需求量大的地区,由于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提供的服务有限,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商业性担保的作用仍不能忽视。为使商业性担保能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作出如下建议。
一是区分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的作用阶段,由于商业性担保的盈利性,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的中小企业,而不是成长初期的企业。
二是创新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方式。承担风险比例高是造成商业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积极性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政府应允许和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探索低风险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方式。
如在欧美金融发达国家出现的“助贷机构”,就是一种更低风险的服务模式,即商业性担保机构在银行和中小企业间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帮助银行搜集、分析其拟服务的中小企业的经营、信用信息,收取服务佣金,而是否贷款由银行决定,商业性担保机构不承担风险。虽然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做法,但有利于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又如鼓励和支持适合条件的商业性担保公司转成小额贷款公司或P2P参与互联网金融,以突破银保合作的困局,这也符合中央2013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创新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的要求。
再如由于“中小银行发展显著降低了企业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以发展中小银行为核心内容的金融结构改革在中国金融改革中占优先地位”[16]。因此,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转型为中小银行也是商业性担保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另一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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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e design questionnaires to get basic data from 204 financing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15 cities to analyze the financing guarantee service efficiency of policy guarantee agencies, commercial guarantee agencies and mutual guarantee agencies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Conclusions from the empirical analysis reveal that the function of the above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financing service system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varies in different areas.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dustry concentration degree, the level of enterprise credit system, the degree of government support, the fund demand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loc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are the main factors to caus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financing guarantee service efficiency. Moreover, the impact of the above factors on the financing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s quite different accordingly. These conclusions provide a basis for reasonably defining the service function of the above three patterns of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the financing service system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Key words:
financing guarantee institutions; financing service efficiency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regional difference; effective service section
责任编辑:吴锦丹
关键词:融资担保机构;中心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有效服务区间
文章编号:2095-5960(2017)01-0043-10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融资担保是世界各国为解决该难题而采取的有效手段之一。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践开始于1992年,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已初具规模,政策性、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三种担保模式并存,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三种担保模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有效性及主导担保模式的选择成为研究热点。早期学者们对此问题多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如陈晓红(2005)提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应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体,政策性担保机构与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1]郝蕾和郭曦(2005)通过构建模型得出在利率管制下的卖方垄断型信贷市场中互助担保模式比政策性担保更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2]沈凯(2006)认为担保模式的选择具有阶段性,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展初期应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加入,但随着担保市场成熟,商业性担保机构将取代政策性担保将占据主导地位。[3] 巴劲松(2007)从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程度、担保机构自身的可持续性两个维度,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三种模式进行比较,认为互助性担保模式应成为我国融资担保体系中的主导模式,兼顾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模式。[4]李毅、向党(2008)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应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只起到引导和补充的作用。[5] 杨中和(2008)借鉴国外融资担保发展经验提出我国中西部地区适合实行“企业会员+政府组建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公司+政府部门监督”的政策性担保模式。[6]黄澜(2008)则认为在我国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将转向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单一政策性担保机构,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可能转型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专业性金融机构。[7]谢奉君、谭仕敏(2009 )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政府行为的研究界定了政策性担保的作用领域。[8]
近年来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践中出现了商业性担保公司生存困难、互助性担保公司供给不足,市场背景下政策性担保公司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使得探究三种担保模式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的实证分析逐渐增多,研究者们多以效率为切入点比较三种融资担保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有效性。殷志军、朱发仓(2011)以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实收资本规模、人力资本、主营业务占比、合作银行家数、担保机构承担风险比例、担保对象中小企业占比等因素对三类担保机构运行效率的影响方向和程度,结果表明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等类型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有显著差异。[9]文学舟、梅强(2013)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比较三种担保机构在盈利能力、担保能力、综合经营绩效等方面的差异,得出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发挥持续性主导作用,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结论。[10]黄庆安(2014)运用DEA方法评价了福建省农村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得出互助性农村融资担保机构的平均效率均明显高于商业性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结论。[11] 张夏青(2015)对三类担保公司运行效率与区域性特征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适合三类担保机构高效运行的区域环境。[12]由于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政策性担保模式为主,相关研究主要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如Oh I, Lee J D.etc(2009)通过比较享受政策性担保和没有享受政策性担保的企业在规模扩充、研发、投资及生存能力等方面的指标来评估信用担保政策的实施效果。[13]
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高低是三种担保模式最优服务区间界定和融资担保主体模式选择的依据,但已有研究以效率为视角对三种担保模式在实践中的作用进行评价,得出的结论却不同。这一方面与其引用的实证数据的地域限制有关,另一方面也表明三种融资担保模式服务效率存在地区差异。地区差异的存在使得不同融资担保模式有效服务区间的界定变得复杂,需要深入研究。但囿于调研数据和计量分析设计的限制,针对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研究很少。为此,本研究拟从揭示三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入手,找出影响地区差异的因素,以此界定三种担保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有效作用范围。
二、三种模式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差异考察
(一)数据来源与指标确定
为了解三种类型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状况,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间,课题组先后在四川成都,福建福州、厦门、宁德、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山东青岛,浙江杭州、宁波、温州,河北石家庄,贵州贵阳,辽宁大连等地进行调研,选取开业备案证和营运备案证齐全,且在2014年尚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机构),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由4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担保公司基本信息,如成立时间、地理位置、注册资本、主要资金来源、员工人数及文化程度等;第二部分为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如截至2014年底中小企业在保资金余额、最大协议担保放大倍数、2014年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额、担保企业数、保费收入、担保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平均代偿损失率、合作银行数、2013年享受政府风险补偿情况和免税情况等;第三部分为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如经营费用、利润等;第四部分为担保公司的诉求与建议。 此次考察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275份。剔除2014年中小企业融资保费收入占总收入40%以下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数据缺失和异常的公司,最后确定样本为204家担保机构,按照资金主要来源、市场定位的不同将其分为商业性担保公司(123家),政策性担保公司(54家),互助性担保公司(27家)。其最早成立时间为1999年,最晚成立时间为2012年。
(二)研究方法
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常用于比较同类型多投入、多产出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它毋需设定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可以避免生产函数形式的误设。本研究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测算所调研地区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效率,并比较地区间的差异。
融资担保机构效率可从经营效率和社会服务效率两个方面来衡量。融资担保经营效率是指担保机构的经营收益与其运行成本之比,表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经营状况。社会服务效率指担保机构的经营活动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所起的作用,所服务的中小企业数、保费收入、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额是三个重要的衡量指标。本研究考察的是融资担保机构的社会服务效率。因为担保公司成立的年限不一,用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融资性保费收入作为产出指标不具备可比性,所以本研究选择被调查企业2014年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额、所服务的中小企业数、保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作为产出指标;将2014年初注册资本、在职员工数和2014年经营费用作为投入指标,测算204家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相对效率,并做如下处理。(1)将样本按地区分组,求出不同地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平均值,比较地区差异;(2)将同一地区样本按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进行分类,求出不同担保模式平均效率值,比较同一模式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差异和同一地区不同模式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差异。结果见表2。
(三)实证结果分析
1.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普遍不高
DEA分析得出的效率值介于0—1之间,越接近1说明效率越高。表2的结果显示204家样本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平均值为04450,说明当前我国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效率不高。同时表2也显示各地区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差异不大,本研究样本涉及的7个地区中,最高是浙江省,最低是贵州省,除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为05435外,其余地区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值在039到046之间,差异小。这表明融资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遇到的担保放大倍数低、风险承担比例不合理等各种问题具有地区普遍性,使其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不大。
2.融资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存在模式差异
分析结果显示互助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最高,为06356;政策性担保机构次之,为05550;商业性担保机构最低,为03557,这与三种模式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和风险控制制度有关。在本研究中,选取担保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作为产出指标之一来表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互助性与政策性担保机构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营业务,担保收入占比高。而出于经营利益考虑,一部分商业性担保机构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偏离主营业务,进入其他资金运作领域,热衷于大型、高风险、高盈利的项目投资,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效率自然较低。互助性担保凭借成员企业之间的互助性、高效率的内部监督机制和通畅的信息传送机制使其在成员遵守诚信法则的前提下有较高的风险控制度、代偿率低、针对性强,在中小企业集聚度高的地区融资服务效果较好。
3.不同模式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较明显
从地区看,三种模式担保机构在不同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呈现出明显差异。在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的互助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高于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贵州、河北、辽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高于其他模式的融资担保机构。探究不同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对于其服务区间的界定和地区主导担保模式的选择具有参考价值。
三、三种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模型设计
由于发展条件不同,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的担保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14]这说明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效率除了与自身运作状况,如与银行合作情况、风险的控制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微观因素相关,也与其所面临的地区宏观环境相关,如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产业集聚程度、企业信用体系发育程度、政府的支持程度、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地理位置等。本研究认为后者是造成不同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出现地区差异的主要原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好坏、地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地区企业资金需求与商业银行资金供给的配合度等是影响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积极性的主要因素;而产业的集聚程度是决定互助性担保机构在一个地区活跃与否的基本条件;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激励程度则是三种模式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助推器。
为验证上述宏观因素的影响,以表3中15个城市被调查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均效率值为被解释变量(在分析时剔除缺失数据的地区),以宏观因素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分析造成各种模式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的主要因素。因为被解释变量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这里选用受限因变量(Tobit)模型作为回归分析工具。
yi=β0+β1GDPi+β2INDi+β3CREi+β4GOVi+β5CAPi+B6BANKi+β7LOCATEi+δi(1)
在(1)式中,i表示不同的地区;β0为常数项;β0-β7为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yi分别指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三种模式下各担保机构样本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平均值;GDP指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用各地的GDP值的对数来表示;IND指地区的产业集聚程度,在已有的研究中地区产业集聚程度常用一个地区的企业数(Tuan,2001)、第二产业从业人数(Feser,2001)、就业密度(Amiti,2005)来衡量,本研究选用各地区年底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取对数来表示;CRE指地区企业信用体系的发达程度,用一个地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来近似代替;GOV指政府对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程度,用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的年风险补助总额取对数表示;CAP指一个地区中小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程度,地区银行性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比表示在一定时期内资金流入还是流出本地区,可以近似反映该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对资金的真实需求;BANK指一个地区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发达程度,用年底该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数表示;LOCATE指地区所处地理位置,用1表示东部地区,2表示中西部地区。 由于宏观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滞后性,对于上述各解释变量,本研究选用2013年份或2013年底的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各地2014年发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银协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不良贷款率来自于各地银监会2013年报及银监会发布的2014年监管统计数据。
(二)实证结果分析
在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之前,首先对各个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Pearson检验结果见表4,除了个别变量间相关性系数大于05外,其他都低于05,相关性低,说明上述变量适合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接着,以上述7个影响因素为解释变量对不同地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平均效率按三种模式分别进行Tobit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
1.宏观因素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影响存在差异
在设定的影响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7个宏观因素中,有6个因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产业集聚程度、地区企业信用情况、政府的支持程度、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而只有2个因素(地区企业信用情况和地理位置)对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影响显著;有3个因素(产业集聚程度、地区企业信用状况、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程度)对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影响显著。
2.各因素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影响程度不一样
(1)地区企业的信用状况(CRE)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都有显著影响,但影响的方向却不一样。其对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影响是正向的,对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影响是负向的,主要是因为政策性、互助性担保机构的非盈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盈利性属性使其对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的选择不同,商业性担保机构愿意向信用状况好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而在企业信用状况不好的地区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是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主力。
(2)产业的集聚状况(IND)对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的融资服务效率影响显著,特别是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企业产业集聚度高的地方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高。在调研中发现杭州、泉州等产业集聚度高的地区,互助性担保机构活跃,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本研究的调研样本中,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平均占比不到50%,产业集聚与否对其影响不显著。
(3)政府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度(GOV)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有正向影响。在实践中,相关政策对担保机构享受国家补助的条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条件的模糊导致政策性担保机构无论从事哪种业务都能得到政府补贴,普遍能享受到政府的风险补助金,且与银行的风险承担比例能做到低于100%,足够的补助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增强使其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规模小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得到政府补助的机会则要少得多,为在竞争中生存,纷纷减少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供给,从而无法发挥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不仅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缺陷。如现行的担保机构免税政策的享受条件中有一条是要求“担保公司不以赢利为目的”,而商业性担保公司的经营均以赢利为目的,该项政策在制定时就带有歧视色彩。因此政府的政策支持只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有正向影响。政策环境对商业性担保机构容纳度越高的地区,商业性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效率越好。
(4)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CAP)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具有较显著的负向影响。在企业资金需求量小时,出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担保费率较低的政策性或互助性担保机构,但当企业资金需求量大,企业只好转向担保费率较高、抵押条件等较为苛刻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从而在实证分析结果中呈现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越旺盛,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越低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比商业性担保机构虽然更受中小企业的青睐,但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的现状。
(5)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GDP)和银行的发达情况(BANK)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有一定的正向影响,对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影响不显著。
(6)除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地理位置(LOCATE)系数(-01588)显示其在东部地区的融资服务效率较显著外,互助性担保机构地理位置(LOCATE)的系数显示其在西部地区融资服务效率更好,但是目前我国互助性担保机构更愿意聚集在东部地区与商业性担保机构竞争。
四、三种模式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有效区间的理性思考
三种模式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的差异实质上反映了政府、市场、社会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作用区间的差异,担保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地区差异影响因素的分析为界定不同模式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有效服务区间提供了依据。
(一)三种担保模式并存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实选择
三种融资担保模式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差异说明断然地认定我国的融资担保应以何种模式为主是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如表6所示,在不同的地区条件下不同模式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服务效率是不同的,三种担保机构都有自己发挥作用的区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中小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度低的地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发挥的效用大;发展互助性担保机构是产业集聚度高的地区的理想选择;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企业信用发达的地区也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支持机构。因此分清三种模式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是提高效率的前提。
(二)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当前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主体
从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的地区比较看,政策性担保机构仍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主体。特别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其融资服务效率高于其他两类担保机构。从实证结果看,政策性担保机构有效作用区间具有区域性和阶段性,在经济不发达、企业信用体系不发达、担保业发展尚处于初期的地区,政府直接成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正向效应显著。但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应一直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主体,否则会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随着地区民间资本投资意愿增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业进入成长时期,中小企业对信用担保市场需求量增大时,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的作用由直接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转为间接引导,如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风险的补偿及建立担保风险代偿损失补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优化政府部门对担保机构的服务,提高担保机构资源的使用效率;搭建平台,为银保合作牵线搭桥,在建设地方中小银行时允许民营担保机构参股,使担保机构与银行信贷结合,降低银保合作的风险等。总之,政策支持重点明确、支持方式合理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应遵循的原则。 (三)对互助性担保机构应坚持扶持与风险管控并重
1.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快的地区出现的互助性担保机构是发挥社会力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有益的实践,但是当前互助性担保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两难”抉择。
一是会员规模大小的“两难”。起初,互助性担保对会员资格审查严格,会员多为一定区域的某个行业内较为优秀的企业,新兴企业则被排除在外。由于会员数量有限,注册资本金(担保基金)小,担保放大倍数低,担保能力有限。后来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互助性担保机构开始放宽入会资格审查,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赞助在商会获得职务,成为会员。由此,会员数量在扩大,互助性担保的影响力在增加,贷款门槛在降低,但是风险也在集聚。
二是风险控制中的“两难”。互助性担保的特点是集群内企业间互保,在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交易成本上有独特的优势,能有效控制个体信用风险。但与此同时又在加剧集体风险,当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这种关联企业间的互保将使金融风险在行业间快速传导,极易陷入集体崩盘的恶性循环。本次调研地区之一的宁德市曾是全国互助性担保发展较早较好的地区,2015年发生了密集的金融借贷纠纷案,大量的担保公司被卷入就是互助性担保存在高风险的一个真实写照。因此,本研究认为互助性担保机构目前尚无法取代政策性担保,它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和风险管控的创新。
2.互助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的扩大和风险的降低需要政府的扶持,在产业集群发达的地区,政府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扶持资源可以适当地向互助性担保机构转移。
一是针对当前互助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普遍偏低、银行认同度低、放大倍数低的问题,政府可以动用财政资金注资互助性担保机构,增加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资信等级,增加银行的认同度,以获得更大担保贷款放大倍数,提高为集群内企业贷款担保的能力。
二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在集群企业内部形成多层次的互助担保体系。也就是说,在现有互助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同一区域集群跨行业或同一行业跨区域集群的第二层次的再担保机构,以增强互助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促进互助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的整合。互助式信用担保与商业性担保机构作为市场性质的担保机构的两大主体,整合后彼此取长补短,获得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最优值。
(四)正确评估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性担保公司蜂拥而起、良莠不齐、虚假出资、挪用资金、空转运营、非法吸收存款高息放贷等使得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微乎其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表现为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低,且承担的还款风险比例几乎为100%。
二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公共物品性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费率无法真正做到由市场定价,因此中小企业支付的融资担保费用不可能成为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仅仅是商业性担保公司的一项非主营业务而已。本研究调研结果显示,商业性担保机构保费收入最多仅占公司总收入的50%。
三是新近出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更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放宽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条件,吸引了部分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优质客户绕开担保机构直接与银行对话,形成了商业融资担保与商业银行的边缘信贷市场的竞争性替代关系, 因此银行信贷领域的积极扩展将要压缩专业担保的消极作业空间。[14]
在国外,由于信用体制比较完善,信用评级已成为企业取得商业贷款的基本依据,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不是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很多国家的融资担保机构以政策性机构为主,但是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商业性担保具有存在必要性和市场空间,特别在资金需求量大的地区,由于政策性和互助性担保提供的服务有限,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商业性担保的作用仍不能忽视。为使商业性担保能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作出如下建议。
一是区分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的作用阶段,由于商业性担保的盈利性,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的中小企业,而不是成长初期的企业。
二是创新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方式。承担风险比例高是造成商业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积极性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政府应允许和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探索低风险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方式。
如在欧美金融发达国家出现的“助贷机构”,就是一种更低风险的服务模式,即商业性担保机构在银行和中小企业间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帮助银行搜集、分析其拟服务的中小企业的经营、信用信息,收取服务佣金,而是否贷款由银行决定,商业性担保机构不承担风险。虽然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做法,但有利于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又如鼓励和支持适合条件的商业性担保公司转成小额贷款公司或P2P参与互联网金融,以突破银保合作的困局,这也符合中央2013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创新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的要求。
再如由于“中小银行发展显著降低了企业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以发展中小银行为核心内容的金融结构改革在中国金融改革中占优先地位”[16]。因此,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转型为中小银行也是商业性担保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另一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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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e design questionnaires to get basic data from 204 financing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15 cities to analyze the financing guarantee service efficiency of policy guarantee agencies, commercial guarantee agencies and mutual guarantee agencies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Conclusions from the empirical analysis reveal that the function of the above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financing service system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varies in different areas.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dustry concentration degree, the level of enterprise credit system, the degree of government support, the fund demand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loc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are the main factors to caus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financing guarantee service efficiency. Moreover, the impact of the above factors on the financing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s quite different accordingly. These conclusions provide a basis for reasonably defining the service function of the above three patterns of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the financing service system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Key words:
financing guarantee institutions; financing service efficiency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regional difference; effective service section
责任编辑:吴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