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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上卫生间的门到底怎样设置?教室地板用地板砖还是水磨石?走廊阳台是向南还是向西?”在十堰市一次关于学校标准化建设会议上,有领导抛出了这些看似不该教育局操心的问题。
2011年起,十堰市城区投巨资实施校安工程建设,一批批危旧教学办公用房得以拆除重建。校舍的安全保证了,校园变得漂亮了,但也留下了一些遗憾。比如,有的学校教学楼建成了东西朝向,冬冷夏热;有的学校装饰全用玻璃幕墙,两栋楼的走廊两两相对,教师上课全校都能听见;甚至有的初中教室面积超过80平方米,导致教室数量不足而不得不新建一栋教学楼。
为了防止新的浪费,教育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国家、省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框架下,出台《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范22条参考意见》。成立学校发展规划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管长远”的思路,对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特别是市直学校校园布局、单体建筑设计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确保“新建一所,标准一所”。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建学校不能靠想当然,拍脑袋。”吃透了标准和市教育局规划设计意见的重庆路小学校长孙建敏由衷地说,“标准就是规律,就是规则和效益,不服不行!”
近年来,十堰市教育局围绕学校标准化建设,除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范22条参考意见》外,还建议市政府相继编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十堰城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五年规划》和《城区教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为推进全市教育科学、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校在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五大方面指标完成情况,指导和督促各校规范办学、特色办学。会同各区教育局和东风分局,组建10个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强化片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共享优质资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把规范和标准的建设“收”起来,而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和招生划片,市教育局却敢于“放”下去,建议各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统筹,以解决城区同一社区学校之间“撑得慌”与“吃不饱”并存的问题。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思路,逐步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交给各区管理。对于新增义务教育资源,一律由相关区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以解决城区经济飞速发展与学位总量不足的矛盾。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张湾、茅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启动了4所新区学校的新建工作,有3所学校今年9月正式招生,结束了十堰市城区20年未建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历史。
对义务教育“只推不揽”,而对城区高中教育的管理,市教育局却又当仁不让。通过协调有关区政府,先后撤销茅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高中部,停办市十六中高中部,逐步分离市二中、市柳林中学和张湾区十三中高中部,在城东和城西各布局新建一所大型特色高中。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大力支持城区3所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和2所特色高中,面向全市分别招收优等生和特长生;缩小城区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属地在城区招生,保障各县市一中根据自身定位招收适当层次的生源。借鉴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实行按志愿和批次录取,有效攻克了一些学校“拼生源”的顽症,从而将各校之间的竞争引导到推进内涵发展的轨道上来。
“是自己该干的事,要坚守职责,创新办法,绝不放手。别人如果能做得更好,就要毫不犹豫地交出去让别人去做”,朱华伦局长说,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根本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发展,关键在于理清各方的责、权、利。“只有舍得放权让利,才能带来职责的转换。大家各守其责,齐心协力,十堰市教育事业的科学、持续、均衡发展也就不远了”。
(作者单位:十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 王甜甜)
2011年起,十堰市城区投巨资实施校安工程建设,一批批危旧教学办公用房得以拆除重建。校舍的安全保证了,校园变得漂亮了,但也留下了一些遗憾。比如,有的学校教学楼建成了东西朝向,冬冷夏热;有的学校装饰全用玻璃幕墙,两栋楼的走廊两两相对,教师上课全校都能听见;甚至有的初中教室面积超过80平方米,导致教室数量不足而不得不新建一栋教学楼。
为了防止新的浪费,教育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国家、省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框架下,出台《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范22条参考意见》。成立学校发展规划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管长远”的思路,对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特别是市直学校校园布局、单体建筑设计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确保“新建一所,标准一所”。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建学校不能靠想当然,拍脑袋。”吃透了标准和市教育局规划设计意见的重庆路小学校长孙建敏由衷地说,“标准就是规律,就是规则和效益,不服不行!”
近年来,十堰市教育局围绕学校标准化建设,除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范22条参考意见》外,还建议市政府相继编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十堰城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五年规划》和《城区教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为推进全市教育科学、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校在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五大方面指标完成情况,指导和督促各校规范办学、特色办学。会同各区教育局和东风分局,组建10个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强化片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共享优质资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把规范和标准的建设“收”起来,而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和招生划片,市教育局却敢于“放”下去,建议各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统筹,以解决城区同一社区学校之间“撑得慌”与“吃不饱”并存的问题。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思路,逐步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交给各区管理。对于新增义务教育资源,一律由相关区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以解决城区经济飞速发展与学位总量不足的矛盾。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张湾、茅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启动了4所新区学校的新建工作,有3所学校今年9月正式招生,结束了十堰市城区20年未建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历史。
对义务教育“只推不揽”,而对城区高中教育的管理,市教育局却又当仁不让。通过协调有关区政府,先后撤销茅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高中部,停办市十六中高中部,逐步分离市二中、市柳林中学和张湾区十三中高中部,在城东和城西各布局新建一所大型特色高中。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大力支持城区3所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和2所特色高中,面向全市分别招收优等生和特长生;缩小城区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属地在城区招生,保障各县市一中根据自身定位招收适当层次的生源。借鉴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实行按志愿和批次录取,有效攻克了一些学校“拼生源”的顽症,从而将各校之间的竞争引导到推进内涵发展的轨道上来。
“是自己该干的事,要坚守职责,创新办法,绝不放手。别人如果能做得更好,就要毫不犹豫地交出去让别人去做”,朱华伦局长说,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根本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发展,关键在于理清各方的责、权、利。“只有舍得放权让利,才能带来职责的转换。大家各守其责,齐心协力,十堰市教育事业的科学、持续、均衡发展也就不远了”。
(作者单位:十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 王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