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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多处提及“公平”。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更多公平问题涌现,民众呼声最高的是分配公平和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平等机制,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的直接体现。2012年6月,全国高考首次全面采用标准化考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建设对于教育公平的建树可以说是居功至伟。
然而,任何优秀的顶层设计都必须以持续不懈的科学有效管理作保证,针对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与使用,有必要在此予以梳理和反思。
一、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历程
2007年,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明确要求“统筹规划,规范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此后,各省(区、市)按照各自制定的标准,陆续建设了一批考务指挥中心、保密室及标准化考点。
2011年,教育部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必须具备的15项基本标准。同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出《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标准化考点建设必须做好硬件和软件建设:硬件方面要建设并完善“五大系统”,即考试综合业务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从技术层面予以保障;软件方面要完善考试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从管理方面予以保障:软件和硬件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和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平公正。由于全国各地的财力不同、财政对这个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同等原因,国内只有部分地区开始建设标准化考点,而教育部也只是到了岁末,才以附件形式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尽管是“暂行”的规范,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但毕竟有了一个规范。至此,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考点建设才正式“大力”开展起来。
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八大的特殊年份,这为标准化考点建设赋予了相当的政治意义,标准化考点建设明显呈现出“自上而下,强势推动”的特点,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教育部门,都表现出对这一建设项目的积极支持。这让参与建设的同志感觉到,仿佛这只是行政命令的执行问题,并不关乎资金的来源安排、建设实施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分析、设备选型、建设招标等复杂因素。
同年5月,教育部正式要求高考“考点设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一般应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这无疑是对各地“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成效的实战检验,促使各地尽力确保在高考来临前完成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任务。
相较于硬件建设的刚性规定,标准化考点建设中的软件建设必然存在一定的人为操作成分。政策制定者为了尽可能地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抵消硬件建设的成效,特意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软件”。这些软件主要包括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人员的选聘与培训、舆论氛围的营造,等等。
1.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国家教育部针对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新情况,除了强行推进以标准化考点为重点的硬件建设,还同步大力推进软件建设。但是,在随即举行的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就出现了重大的试题泄密事件,暴露出考试管理机构自身硬件建设的漏洞和“软件”管理方面的重大缺陷,致使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受到重大挑战。5月10日,教育部将对此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全国通报。该案件中的4名首要分子受到法律惩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县(区)级的国家教育考试基层管理机构来说,更重要的就是紧紧依托招生委员会这个载体,由地方行政领导挂帅,明确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纪律与责任、岗位与要求,细化考务中各类细节的处置方案,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借助行政手段和地方行政领导的权威,充分发挥“人治”和“法治”的双重作用,从而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规范地落到实处、各个环节能够规范衔接。
2.人员的选聘与培训。软件建设的关键是队伍的建设。省级培训细致严谨,提供了详细的培训资料,但是最终必须落实到考点培训中。然而,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由于监考劳务费低廉与责任重大的反差拉大,许多教师渐失监考热情。针对这种新情况,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出台办法,鼓励教师参与监考工作,为了提高优秀教师参与监考工作的热情,甚至不惜拿出了“撒手锏”:将监考工作计算成继续教育学分、列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以及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内容。
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也各显神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将人员选聘与培训工作当做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通过面子、票子、位子等多种方式,努力吸引优秀的教师参与监考:局长驻守考点,与监考教师一同参加培训与考核,表示重视的同时也以官员的身份给足教师面子;适当提高监考补助标准,避免让票子成为心理障碍;将参与监考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与教师的位子相联系,作为评职竞岗的重要参考。
3.舆论氛围的营造。舆论氛围的营造是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新闻媒体不断对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与使用情况进行报道宣传,目前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然而在刚刚开始建设标准化考点的地区,反复宣传,尤其是反复在师生队伍中进行宣传还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宣传册、网络、报纸的反复宣传,可以让教师明确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作用以及给教学行为、考试行为带来的变化,可以使学生明白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从而有效地促进教风、学风的改进,有效地遏制那些图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好成绩的想法和行动,促进社会诚信度的提高。
二、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1.监考更加规范。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了许多新的监考功能,必然带来考务工作精细化、考试过程阳光化、考生信息透明化。例如,江苏省考试院于2012年5月14日、15日召开全省考务会议,对各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供了文字化的具体培训方案;为每一个考场提供了统一播放的考试指导用语,具体规范严格、统一、到位;对考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提供了多种预设的统一解决办法。
由于考场内架设了监控探头、拾音器,导致监考人员也如同考生一样,无处遁形,一切监考行为都被完整地记录下来,并且还要保存半年以上。此举同时也使监考行为的“变通”空间受到最大程度的压缩。例如,如果考试结束时间到,所有考生必须全部停止答卷,没有丝毫的通融余地。即便监考教师由于某种因素希望能够对此“睁只眼、闭只眼”,但在如此严密的多重监控之下,也只能执行规定。 2.巡考更加高效。标准化考点投入使用后,考场巡考的手段更加现代化。从教育部到省市教育厅,到各地的招生委员会,可以直接实现网络巡考。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某一个考点,某一个考场内的实际状况,不仅可以看到考试的画面,还可以听到考场内的声音;不仅可以看到考生的状态,也可以看到监考教师的工作状态。这种巡考,可以算得上是“史上最严的巡考”,对震慑考场舞弊威力巨大,也对规范监考行为具有更加严肃的意味。现有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例予以佐证:江苏境内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即将开始,考试监控中心网上巡查人员发现,临近开考还有5分钟的时间,某考场内的监考教师居然还没有将考卷下发到考生手中,仿佛还在等待什么。巡查人员当机立断,立即拨打考点联络人的座机,责成立即处理此事。在1分钟内,考点的场外巡考来到考场,提醒监考教师立即发卷。离开考还有2分钟的时候,试卷发到了每一位考生的手中。
网络巡考,不仅提升了考点巡查的效率,同时也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减少了对考场内考生的干扰。与此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考点保障人员的工作效率。各地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相应负责高考的各项保障工作。例如医疗、保卫、纪检等人员的到场和规范服务,都在视频监控的范围之内,使得2012年的高考获得了“史上最牛”的各项保障。
3.考生违规违纪现象大幅下降。2012年高考结束后,部分省级统计数据表明,考生舞弊现象仍然存在(见下表),但是与往年相比,基本上没有发现试卷失密、泄密和窃密等安全类重大事故,也没有发现大面积违纪作弊事件,考生违规主要为带手机进入考场或在考试过程中夹带作弊,实现了教育部提出的“平安高考”的总体目标。
这一组数据,与往年相比,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舞弊案例大大减少,用山东省招考院副院长董良军的说法,就是“与前两年相比,违纪作弊人次明显下降”。二是恶性作弊现象直线下降。在国内的多个省份,考前泄题、动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大规模作弊等现象已经基本绝迹。即使出现了铤而走险之辈,也立刻被锁定、绳之以法。例如,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破获高考中采用高科技手段团伙作弊案,共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吉林省通化市在高考期间抓获上下线犯罪嫌疑人7人,打掉作弊器材制造窝点和销售公司,涉案人员达430人。
4.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管理瓶颈是软件建设。从目前情况看来,实现硬件建设比较容易做到,关键在于软件建设。而软件建设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完善以及制度的落实。在制度建设方面,教育部于2012年1月正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此来适应当前违规、违纪及考场管理形式的变化。而队伍建设的成效,则直接体现了制度的落实情况。在队伍建设方面,《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对人员选聘与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并提出“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列入其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参考依据”,借此严格要求各层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期望通过考点工作人员和各级巡视督察人员的规范化、精细化工作,大幅度降低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违纪现象,牢牢巩固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地位。
在软件建设方面,目前仍然存在一些软肋。
首先是配套的法律建设亟待完善。以2012年考研泄题案件来说,主要责任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处罚会“重”到什么程度呢?是否对后续的想舞弊的人具有足够的震慑呢?高考中,发现有社会青年进入考场代考,对考生和代考者分别会有怎样的处罚呢?是否对此类行为有足够的震慑呢?目前看起来,实际的处罚显然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其次是在监考过程中的激励措施欠缺。如果监考人员违规,有一系列的处罚措施(暂且不论轻重),但是,对于在监考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缺乏激励措施。清代乾隆年间,由军人负责具体搜检,并且每搜到一名夹带者,赏银三两。由于有激励机制,当兵的更加认真,甚至创下了“裸检”考生的奇闻。在民主法治、以人为本的当代,如此做派断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是,监考过程中的有效激励还是亟待完善。
再者,标准化考点建设仍然有不小的阻力。近年来,尽管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反复宣传要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改革,要对学业水平的评价方式进行改革,但每到真正实施的时候,总会遇到重重阻力。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也不例外。这些阻力有的来自考生、家长,极少部分考生和家长期望通过作弊的手段获得好的成绩从而进入好的大学。有的来自考点工作人员,甚至地方教育部门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他们希望考点管理不要那么严格,从而可以达到自己的“乐于助人”的目的,或者获得轻松愉悦的心情,不要那么“太辛苦”;个别领导指望着考点“松一松”,能够有更多的考生“出线”,从而给自己的政绩加分。由于这些想法的可能性存在,给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真正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也有的来自技术支撑的难以实现。
可喜的是,在国内先期建设标准化考点的地区,在考点建设中努力考虑和发掘“人性化”的新举措,试图给“人性化”增加新的注释。例如,总会有考生忘带身份证,怎么办?广东省2010年起在考点对考生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比考生照片,确认后可先让考生参加考试,由家长寻补证件,确保不会因为遗忘证件而影响考试进行。同时,如果监考老师在校验考生证件时发现可疑,例如,个别考生外貌与证件照片差异较大,也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核对。此举的真正目的在于杜绝冒名顶替考生,但从宣传的角度,也是为考生提供了“人性化”服务。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试图通过此类举措,努力化解种种可能遇到的阻力。
三、思考与建议
1.不断完善诚信体系。从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实际效果来看,此举对于有效遏制高科技作弊、大规模作弊,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终归是治标之举,而没有从根本上根除考生、家长对舞弊的鄙弃。考试作弊的恶行,不仅仅体现出社会的浮躁、部分人群的急功近利,更是体现出社会上部分群体的诚信缺失,体现出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对于极个别舞弊成风的地区,更是需要持续进行诚信体系的培育。
2.严肃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虽然2012年的高考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高考”,但仍然没能杜绝考试舞弊行为。对于这些顶风作案者,是否有法可依?是否严格执法?江苏省高考前夕的考务培训会上,曾经提出在2012年的高考中,让所有考生“不能作弊、不敢作弊”。所谓“不能作弊”,就是通过标准化考点的硬件设备将作弊的电子设备提前查验出来,也使得这些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通过监考教师的严格规范的监考行为,使得考生不能作弊。所谓“不敢作弊”,就是指现场的监考设备可以全程摄录考场内的所有场景,把考生的考场行为、监考教师的监考行为全部留存备查,同时,期望新生效的教育部第33号令对考试舞弊行为能够形成有效震慑。然而,仅仅依靠教育系统自身的权威,不足以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的惩戒,不足以构成足够的威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需要整个社会共同给予严肃关注。
3.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考试。我国教育考试的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从教育部考试中心,到省级教育考试院,再到市级、区县级招生考试办公室,专业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其中的国家级、省级考试部门还拥有考试命题职能。高考中,作为最基层的县(区)级教育考试部门来说,不仅要组织考生报名,还要保密试卷、安排考点、组织考试,并且负责考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实际上是既行使管理职能,又充当执行角色,还要对自身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目前的标准化考点建设,使得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乃至考场内部的组织都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如此安排是需要改进的。如果高考这一类的考试,委托给社会专业组织来进行,那么考试管理机构就可以更加充分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由于管办分离,必能使得监督和管理工作可以更加公平、公正。(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然而,任何优秀的顶层设计都必须以持续不懈的科学有效管理作保证,针对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与使用,有必要在此予以梳理和反思。
一、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历程
2007年,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明确要求“统筹规划,规范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此后,各省(区、市)按照各自制定的标准,陆续建设了一批考务指挥中心、保密室及标准化考点。
2011年,教育部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必须具备的15项基本标准。同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出《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标准化考点建设必须做好硬件和软件建设:硬件方面要建设并完善“五大系统”,即考试综合业务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从技术层面予以保障;软件方面要完善考试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从管理方面予以保障:软件和硬件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和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平公正。由于全国各地的财力不同、财政对这个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同等原因,国内只有部分地区开始建设标准化考点,而教育部也只是到了岁末,才以附件形式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尽管是“暂行”的规范,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但毕竟有了一个规范。至此,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考点建设才正式“大力”开展起来。
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八大的特殊年份,这为标准化考点建设赋予了相当的政治意义,标准化考点建设明显呈现出“自上而下,强势推动”的特点,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教育部门,都表现出对这一建设项目的积极支持。这让参与建设的同志感觉到,仿佛这只是行政命令的执行问题,并不关乎资金的来源安排、建设实施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分析、设备选型、建设招标等复杂因素。
同年5月,教育部正式要求高考“考点设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一般应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这无疑是对各地“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成效的实战检验,促使各地尽力确保在高考来临前完成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任务。
相较于硬件建设的刚性规定,标准化考点建设中的软件建设必然存在一定的人为操作成分。政策制定者为了尽可能地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抵消硬件建设的成效,特意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软件”。这些软件主要包括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人员的选聘与培训、舆论氛围的营造,等等。
1.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国家教育部针对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新情况,除了强行推进以标准化考点为重点的硬件建设,还同步大力推进软件建设。但是,在随即举行的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就出现了重大的试题泄密事件,暴露出考试管理机构自身硬件建设的漏洞和“软件”管理方面的重大缺陷,致使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受到重大挑战。5月10日,教育部将对此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全国通报。该案件中的4名首要分子受到法律惩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县(区)级的国家教育考试基层管理机构来说,更重要的就是紧紧依托招生委员会这个载体,由地方行政领导挂帅,明确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纪律与责任、岗位与要求,细化考务中各类细节的处置方案,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借助行政手段和地方行政领导的权威,充分发挥“人治”和“法治”的双重作用,从而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规范地落到实处、各个环节能够规范衔接。
2.人员的选聘与培训。软件建设的关键是队伍的建设。省级培训细致严谨,提供了详细的培训资料,但是最终必须落实到考点培训中。然而,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由于监考劳务费低廉与责任重大的反差拉大,许多教师渐失监考热情。针对这种新情况,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出台办法,鼓励教师参与监考工作,为了提高优秀教师参与监考工作的热情,甚至不惜拿出了“撒手锏”:将监考工作计算成继续教育学分、列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以及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内容。
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也各显神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将人员选聘与培训工作当做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通过面子、票子、位子等多种方式,努力吸引优秀的教师参与监考:局长驻守考点,与监考教师一同参加培训与考核,表示重视的同时也以官员的身份给足教师面子;适当提高监考补助标准,避免让票子成为心理障碍;将参与监考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与教师的位子相联系,作为评职竞岗的重要参考。
3.舆论氛围的营造。舆论氛围的营造是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新闻媒体不断对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与使用情况进行报道宣传,目前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然而在刚刚开始建设标准化考点的地区,反复宣传,尤其是反复在师生队伍中进行宣传还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宣传册、网络、报纸的反复宣传,可以让教师明确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作用以及给教学行为、考试行为带来的变化,可以使学生明白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从而有效地促进教风、学风的改进,有效地遏制那些图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好成绩的想法和行动,促进社会诚信度的提高。
二、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1.监考更加规范。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了许多新的监考功能,必然带来考务工作精细化、考试过程阳光化、考生信息透明化。例如,江苏省考试院于2012年5月14日、15日召开全省考务会议,对各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供了文字化的具体培训方案;为每一个考场提供了统一播放的考试指导用语,具体规范严格、统一、到位;对考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提供了多种预设的统一解决办法。
由于考场内架设了监控探头、拾音器,导致监考人员也如同考生一样,无处遁形,一切监考行为都被完整地记录下来,并且还要保存半年以上。此举同时也使监考行为的“变通”空间受到最大程度的压缩。例如,如果考试结束时间到,所有考生必须全部停止答卷,没有丝毫的通融余地。即便监考教师由于某种因素希望能够对此“睁只眼、闭只眼”,但在如此严密的多重监控之下,也只能执行规定。 2.巡考更加高效。标准化考点投入使用后,考场巡考的手段更加现代化。从教育部到省市教育厅,到各地的招生委员会,可以直接实现网络巡考。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某一个考点,某一个考场内的实际状况,不仅可以看到考试的画面,还可以听到考场内的声音;不仅可以看到考生的状态,也可以看到监考教师的工作状态。这种巡考,可以算得上是“史上最严的巡考”,对震慑考场舞弊威力巨大,也对规范监考行为具有更加严肃的意味。现有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例予以佐证:江苏境内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即将开始,考试监控中心网上巡查人员发现,临近开考还有5分钟的时间,某考场内的监考教师居然还没有将考卷下发到考生手中,仿佛还在等待什么。巡查人员当机立断,立即拨打考点联络人的座机,责成立即处理此事。在1分钟内,考点的场外巡考来到考场,提醒监考教师立即发卷。离开考还有2分钟的时候,试卷发到了每一位考生的手中。
网络巡考,不仅提升了考点巡查的效率,同时也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减少了对考场内考生的干扰。与此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考点保障人员的工作效率。各地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相应负责高考的各项保障工作。例如医疗、保卫、纪检等人员的到场和规范服务,都在视频监控的范围之内,使得2012年的高考获得了“史上最牛”的各项保障。
3.考生违规违纪现象大幅下降。2012年高考结束后,部分省级统计数据表明,考生舞弊现象仍然存在(见下表),但是与往年相比,基本上没有发现试卷失密、泄密和窃密等安全类重大事故,也没有发现大面积违纪作弊事件,考生违规主要为带手机进入考场或在考试过程中夹带作弊,实现了教育部提出的“平安高考”的总体目标。
这一组数据,与往年相比,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舞弊案例大大减少,用山东省招考院副院长董良军的说法,就是“与前两年相比,违纪作弊人次明显下降”。二是恶性作弊现象直线下降。在国内的多个省份,考前泄题、动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大规模作弊等现象已经基本绝迹。即使出现了铤而走险之辈,也立刻被锁定、绳之以法。例如,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破获高考中采用高科技手段团伙作弊案,共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吉林省通化市在高考期间抓获上下线犯罪嫌疑人7人,打掉作弊器材制造窝点和销售公司,涉案人员达430人。
4.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管理瓶颈是软件建设。从目前情况看来,实现硬件建设比较容易做到,关键在于软件建设。而软件建设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完善以及制度的落实。在制度建设方面,教育部于2012年1月正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此来适应当前违规、违纪及考场管理形式的变化。而队伍建设的成效,则直接体现了制度的落实情况。在队伍建设方面,《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对人员选聘与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并提出“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列入其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参考依据”,借此严格要求各层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期望通过考点工作人员和各级巡视督察人员的规范化、精细化工作,大幅度降低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违纪现象,牢牢巩固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地位。
在软件建设方面,目前仍然存在一些软肋。
首先是配套的法律建设亟待完善。以2012年考研泄题案件来说,主要责任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处罚会“重”到什么程度呢?是否对后续的想舞弊的人具有足够的震慑呢?高考中,发现有社会青年进入考场代考,对考生和代考者分别会有怎样的处罚呢?是否对此类行为有足够的震慑呢?目前看起来,实际的处罚显然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其次是在监考过程中的激励措施欠缺。如果监考人员违规,有一系列的处罚措施(暂且不论轻重),但是,对于在监考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缺乏激励措施。清代乾隆年间,由军人负责具体搜检,并且每搜到一名夹带者,赏银三两。由于有激励机制,当兵的更加认真,甚至创下了“裸检”考生的奇闻。在民主法治、以人为本的当代,如此做派断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是,监考过程中的有效激励还是亟待完善。
再者,标准化考点建设仍然有不小的阻力。近年来,尽管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反复宣传要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改革,要对学业水平的评价方式进行改革,但每到真正实施的时候,总会遇到重重阻力。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也不例外。这些阻力有的来自考生、家长,极少部分考生和家长期望通过作弊的手段获得好的成绩从而进入好的大学。有的来自考点工作人员,甚至地方教育部门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他们希望考点管理不要那么严格,从而可以达到自己的“乐于助人”的目的,或者获得轻松愉悦的心情,不要那么“太辛苦”;个别领导指望着考点“松一松”,能够有更多的考生“出线”,从而给自己的政绩加分。由于这些想法的可能性存在,给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真正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也有的来自技术支撑的难以实现。
可喜的是,在国内先期建设标准化考点的地区,在考点建设中努力考虑和发掘“人性化”的新举措,试图给“人性化”增加新的注释。例如,总会有考生忘带身份证,怎么办?广东省2010年起在考点对考生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比考生照片,确认后可先让考生参加考试,由家长寻补证件,确保不会因为遗忘证件而影响考试进行。同时,如果监考老师在校验考生证件时发现可疑,例如,个别考生外貌与证件照片差异较大,也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核对。此举的真正目的在于杜绝冒名顶替考生,但从宣传的角度,也是为考生提供了“人性化”服务。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试图通过此类举措,努力化解种种可能遇到的阻力。
三、思考与建议
1.不断完善诚信体系。从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实际效果来看,此举对于有效遏制高科技作弊、大规模作弊,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终归是治标之举,而没有从根本上根除考生、家长对舞弊的鄙弃。考试作弊的恶行,不仅仅体现出社会的浮躁、部分人群的急功近利,更是体现出社会上部分群体的诚信缺失,体现出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对于极个别舞弊成风的地区,更是需要持续进行诚信体系的培育。
2.严肃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虽然2012年的高考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高考”,但仍然没能杜绝考试舞弊行为。对于这些顶风作案者,是否有法可依?是否严格执法?江苏省高考前夕的考务培训会上,曾经提出在2012年的高考中,让所有考生“不能作弊、不敢作弊”。所谓“不能作弊”,就是通过标准化考点的硬件设备将作弊的电子设备提前查验出来,也使得这些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通过监考教师的严格规范的监考行为,使得考生不能作弊。所谓“不敢作弊”,就是指现场的监考设备可以全程摄录考场内的所有场景,把考生的考场行为、监考教师的监考行为全部留存备查,同时,期望新生效的教育部第33号令对考试舞弊行为能够形成有效震慑。然而,仅仅依靠教育系统自身的权威,不足以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的惩戒,不足以构成足够的威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需要整个社会共同给予严肃关注。
3.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考试。我国教育考试的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从教育部考试中心,到省级教育考试院,再到市级、区县级招生考试办公室,专业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其中的国家级、省级考试部门还拥有考试命题职能。高考中,作为最基层的县(区)级教育考试部门来说,不仅要组织考生报名,还要保密试卷、安排考点、组织考试,并且负责考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实际上是既行使管理职能,又充当执行角色,还要对自身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目前的标准化考点建设,使得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乃至考场内部的组织都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如此安排是需要改进的。如果高考这一类的考试,委托给社会专业组织来进行,那么考试管理机构就可以更加充分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由于管办分离,必能使得监督和管理工作可以更加公平、公正。(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