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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乙类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交传染。梅毒螺旋体通过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经过约21-28天的潜伏期后开始发病,早期表现为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潮红、破溃,若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大概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虽然传染力较弱,但是还可能造成神经及心血管的损害,导致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梅毒孕妇可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引起早产、死产或娩出先天梅毒儿。梅毒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性传播疾病,梅毒母婴阻断是我国重大妇幼卫生母婴阻断工作内容之一,对妊娠合并梅毒孕产妇有针对性地指导,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消毒隔离、健康教育、新生儿治疗、护理及性伴侣的处理等,有利于促进母婴健康。
结论:妊娠合并梅毒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及时干预能有效降低不良妊娠结局和先天梅毒发生率,早发现、早干预,正规管理是妊娠梅毒母婴阻断的关键措施。
关键词:妊娠;梅毒;管理
1、临床资料
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大都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常在产前血清学检查时才被发现,不易引起患者及医务人员的重视,妊娠期梅毒长期对胎儿和新生儿的生命与健康产生危害,为降低胎传梅毒的发生,减少对胎儿、新生儿造成不良后果,必须重视产前、产时的梅毒筛查。我院2010年-2013年分娩的554例产妇中有6例妊娠合并梅毒,6例均无临床症状和体征,早孕建卡血清学筛查时发现,其中5例,经过正规治疗,新生儿筛查呈阴性,其中1例未正规产前检查,产时血清学筛查发现,新生儿筛查为神经梅毒。
2、讨论
2.1、梅毒的传播途径(1)性接触传播 梅毒螺旋体对皮肤和粘膜具有亲和性,临床95-98%的梅是通过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而传染的。性接触的方式包括性交、亲吻、体肤接触的拥抱。(2)血源性传播;经过输注了梅毒患者或梅毒潜伏期患者的血液或血制品而传染。(3)胎盘传播 梅毒螺旋体在妊娠6周就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临产,妊娠16-20周梅毒螺旋体可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病变。(4)产道传播 阴道分娩时,产道部位的梅毒苍白螺旋体可传染胎儿,引起新生儿感染梅毒。(5)间接接触传播 接触到梅毒患者使用过的东西,如患者的衣服、被褥用品、用具、便器等,均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而感染梅毒。
2.2、产前梅毒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感染梅毒,其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可能性极高。及早治疗,可预防或减少先天性梅毒的发生。据报道,孕早期治疗者,先天性梅毒发生率16.1%;而孕25周以后治疗者,先天性梅毒发生率达46.4%。妊娠合并梅毒围产儿病死率高达50%,故妊娠早期即在产前检查时就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因此,产前梅毒筛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院围产期保健门诊早孕建卡时常规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同时对配偶有梅毒病史或有多个性伴侣史的孕妇及多次流产史、死胎、死产等不良孕产史的孕产妇在妊娠后三个月及临产前再次复查,以防漏诊。
2.3、妊娠合并梅毒产妇的管理梅毒的消毒隔离
(1)加强医护人员梅毒防治知识的培训,严格遵循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尤其是产时、产后的消毒隔离。同种病者同室隔离,病人所接觸的用品应相对固定,必要时专用;对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需戴手套、穿隔离衣;在手与患者的血液、体液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流水洗手,并用75%酒精或0.2%过氧乙酸浸泡双手;对患者进行指导,防止病人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在溅落;患者所用的床、椅子、床头柜用0.1%含氯消毒液擦洗;衣服、床单、被套等物品用0.1%含氯消毒液浸泡、清洗、暴晒。便器等物品用0.1%含氯消毒液清洁浸泡1小时冲洗干净。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和在隔离分娩室分娩;接生时,戴护目镜,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胎盘和患者血液污染的敷料、卫生巾、恶露垫、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羊水、血液等用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2 h 后倒入下水道。污染的器械用2 %戊二醛溶液浸泡30 min、清洗、再做高压消毒灭菌处理。产妇处理好恶露,及时洗手,防止间接接触传染。
(2)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分娩的新生儿管理 未经治疗妊娠早期梅毒,尤其是二期梅毒,几乎100 %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 80 %;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为30 %;晚期潜伏梅毒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 %。因此,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应常规行梅毒血清试验检查。新生儿先天梅毒常为全身性,不一定有皮肤损害供暗视野检查找螺旋体,而母血梅毒螺旋体抗体lgG可以经胎盘到胎儿故脐血或新生儿血清试验阳性,不能说明胎儿有活动性感染。如其滴度等于或低于母血的滴度,提示抗体可能来自母体,如新生儿血清中测出IgM 抗体或IgG抗体滴度高于母体即提示胎儿有活动性感染[1]。如母亲感染梅毒发生在妊娠晚期,受感染的新生儿出生时常无症状,且梅毒血清学反应可能阴性,因此新生儿出生时血清学检查阴性也不能排除先天梅毒,必须定期随访复查。先天梅毒儿要及时抗梅毒治疗,如母亲未经治疗或治疗不足、或没有使用青霉素治疗、或无法保证适当随访的,这些新生儿在出生时应接受治疗[2,3]。妊娠合并梅毒产后宜实行隔离病房的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因病情需要住新生儿病区时应住隔离病房,新生儿使用的物品、器具要相对固定,用后进行单独消毒、灭菌处理。
2.4、妊娠合并梅毒的健康教育
加强安全性行为教育和疾病相关知识教育为主。(1)宣教感染梅毒的危害,梅毒的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其次是母婴传播,也可由接吻、唾液及被褥等接触传播,只要有梅毒症状及体征、RPR阳性者均要进一步检查,接受治疗,并定期复查,未经治疗者或经治疗RPR滴度仍高者,母婴之间接触要消毒隔离。(2)提倡母乳喂养:母乳是新生儿天然的最佳食品,向其讲解母乳喂养的优点。母亲经过正规治疗,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或RPR滴度在1∶2以下时可以进行母乳喂养,而未经治疗或治疗后滴度仍高者,暂缓母乳喂养。(3)出院指导:嘱产妇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搞好个人卫生,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预防交叉感染,每3个月复查1次RPR,定期随访2年,梅毒患儿出院后应分别于2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复查RPR,阳性结果者需要反复治疗。
参考文献:
[1]焦书竹.梅毒的诊断与治疗[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8,14(2):77279.
[2]张云.孕妇性传播疾病感染与母婴传播的研究进展[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4):3182320.
[3]钱妍.产科医院疫情报告管理的整改效果[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11):840.
结论:妊娠合并梅毒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及时干预能有效降低不良妊娠结局和先天梅毒发生率,早发现、早干预,正规管理是妊娠梅毒母婴阻断的关键措施。
关键词:妊娠;梅毒;管理
1、临床资料
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大都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常在产前血清学检查时才被发现,不易引起患者及医务人员的重视,妊娠期梅毒长期对胎儿和新生儿的生命与健康产生危害,为降低胎传梅毒的发生,减少对胎儿、新生儿造成不良后果,必须重视产前、产时的梅毒筛查。我院2010年-2013年分娩的554例产妇中有6例妊娠合并梅毒,6例均无临床症状和体征,早孕建卡血清学筛查时发现,其中5例,经过正规治疗,新生儿筛查呈阴性,其中1例未正规产前检查,产时血清学筛查发现,新生儿筛查为神经梅毒。
2、讨论
2.1、梅毒的传播途径(1)性接触传播 梅毒螺旋体对皮肤和粘膜具有亲和性,临床95-98%的梅是通过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而传染的。性接触的方式包括性交、亲吻、体肤接触的拥抱。(2)血源性传播;经过输注了梅毒患者或梅毒潜伏期患者的血液或血制品而传染。(3)胎盘传播 梅毒螺旋体在妊娠6周就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临产,妊娠16-20周梅毒螺旋体可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病变。(4)产道传播 阴道分娩时,产道部位的梅毒苍白螺旋体可传染胎儿,引起新生儿感染梅毒。(5)间接接触传播 接触到梅毒患者使用过的东西,如患者的衣服、被褥用品、用具、便器等,均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而感染梅毒。
2.2、产前梅毒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感染梅毒,其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可能性极高。及早治疗,可预防或减少先天性梅毒的发生。据报道,孕早期治疗者,先天性梅毒发生率16.1%;而孕25周以后治疗者,先天性梅毒发生率达46.4%。妊娠合并梅毒围产儿病死率高达50%,故妊娠早期即在产前检查时就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因此,产前梅毒筛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院围产期保健门诊早孕建卡时常规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同时对配偶有梅毒病史或有多个性伴侣史的孕妇及多次流产史、死胎、死产等不良孕产史的孕产妇在妊娠后三个月及临产前再次复查,以防漏诊。
2.3、妊娠合并梅毒产妇的管理梅毒的消毒隔离
(1)加强医护人员梅毒防治知识的培训,严格遵循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尤其是产时、产后的消毒隔离。同种病者同室隔离,病人所接觸的用品应相对固定,必要时专用;对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需戴手套、穿隔离衣;在手与患者的血液、体液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流水洗手,并用75%酒精或0.2%过氧乙酸浸泡双手;对患者进行指导,防止病人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在溅落;患者所用的床、椅子、床头柜用0.1%含氯消毒液擦洗;衣服、床单、被套等物品用0.1%含氯消毒液浸泡、清洗、暴晒。便器等物品用0.1%含氯消毒液清洁浸泡1小时冲洗干净。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和在隔离分娩室分娩;接生时,戴护目镜,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胎盘和患者血液污染的敷料、卫生巾、恶露垫、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羊水、血液等用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2 h 后倒入下水道。污染的器械用2 %戊二醛溶液浸泡30 min、清洗、再做高压消毒灭菌处理。产妇处理好恶露,及时洗手,防止间接接触传染。
(2)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分娩的新生儿管理 未经治疗妊娠早期梅毒,尤其是二期梅毒,几乎100 %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 80 %;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为30 %;晚期潜伏梅毒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 %。因此,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应常规行梅毒血清试验检查。新生儿先天梅毒常为全身性,不一定有皮肤损害供暗视野检查找螺旋体,而母血梅毒螺旋体抗体lgG可以经胎盘到胎儿故脐血或新生儿血清试验阳性,不能说明胎儿有活动性感染。如其滴度等于或低于母血的滴度,提示抗体可能来自母体,如新生儿血清中测出IgM 抗体或IgG抗体滴度高于母体即提示胎儿有活动性感染[1]。如母亲感染梅毒发生在妊娠晚期,受感染的新生儿出生时常无症状,且梅毒血清学反应可能阴性,因此新生儿出生时血清学检查阴性也不能排除先天梅毒,必须定期随访复查。先天梅毒儿要及时抗梅毒治疗,如母亲未经治疗或治疗不足、或没有使用青霉素治疗、或无法保证适当随访的,这些新生儿在出生时应接受治疗[2,3]。妊娠合并梅毒产后宜实行隔离病房的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因病情需要住新生儿病区时应住隔离病房,新生儿使用的物品、器具要相对固定,用后进行单独消毒、灭菌处理。
2.4、妊娠合并梅毒的健康教育
加强安全性行为教育和疾病相关知识教育为主。(1)宣教感染梅毒的危害,梅毒的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其次是母婴传播,也可由接吻、唾液及被褥等接触传播,只要有梅毒症状及体征、RPR阳性者均要进一步检查,接受治疗,并定期复查,未经治疗者或经治疗RPR滴度仍高者,母婴之间接触要消毒隔离。(2)提倡母乳喂养:母乳是新生儿天然的最佳食品,向其讲解母乳喂养的优点。母亲经过正规治疗,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或RPR滴度在1∶2以下时可以进行母乳喂养,而未经治疗或治疗后滴度仍高者,暂缓母乳喂养。(3)出院指导:嘱产妇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搞好个人卫生,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预防交叉感染,每3个月复查1次RPR,定期随访2年,梅毒患儿出院后应分别于2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复查RPR,阳性结果者需要反复治疗。
参考文献:
[1]焦书竹.梅毒的诊断与治疗[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8,14(2):77279.
[2]张云.孕妇性传播疾病感染与母婴传播的研究进展[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4):3182320.
[3]钱妍.产科医院疫情报告管理的整改效果[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1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