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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多媒体教室,《师德启思录》中一组组生动的镜头已经定格成永恒,头脑中的镭射屏幕上仍然清晰地闪现着经典的情境:
一位山村老教师,留下对教育事业的忠诚,留下对山村孩子的热爱,带着未竟事业的遗憾,永远地倒在了讲台前。谁来继承他的遗愿?他的女儿毅然放弃了外出淘金的梦想,走进了父亲生前所在的贫穷落后的学校。她跋山涉水,顶风冒雨,走村串户,凭着她的忠诚,凭着她“一个都不能少”的信念,硬是把辍学的孩子一个个带进了教室。她的事迹在媒体报道后,感动了全国很多人,一笔笔捐助款汇到了她的手中,她用这些钱给学生交学费,设立奖学金,使贫困地区有了免费学校。她有了钱,惟独自己一分钱也没有用。
一位职业学校的老师,仅仅一个暑假,就自己掏出四千多元钱,行程几千里,登门家访,把关爱和责任送给了学生和家长。
一位平凡的农村校长,为了改变学校的落后面貌和办学条件,付出满腔热忱,把自己的忠诚写进了全新的现代化学校里。
……
这就是活生生的师德。
反思我们周围的教师群体,面对师德教育,很多人却表现出一种麻木的平静。他们认为,自己身上并无大错,思想不算落后,师德建设有必要吗?
其实,思想麻木就是不思进取,就是有悖于师德要求的一种表现。作为教师,热爱生活,正视生存,追求理想,奋发向上,应该成为人生的真谛,也是师德建设的真谛。
不错,我们大多数老师没有“乱收费”的机会和表现,也没有资本大赌豪赌,工作中没有大的过失,生活上也不低级趣味。但是,只要平时留意,可以发现我们教师消极人生态度的表现其实也不在少数。很多老师在一起交流,埋怨学校条件差、工作待遇差者有之,埋怨学生难教者有之,埋怨管理严者有之,消磨时间者有之,牢骚满腹者有之,……
师德的重要内容是教师的理想和人格,师德要以美好的理想作依托。教师只有树立崇高、美好的理想,才能不为眼前的名利所诱惑,才能正确对待各种利害得失,即使在艰苦的条件下也能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热爱生活,奋发向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行业是职业,是谋生的手段和平台,学校就是职场,择优汰劣的规律是与市场经济规律相一致的。不正视这一生存状况,就不可能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师德完善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只有使自己获得精神上的充实,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实现个人的、社会的价值,才能有积极的、健康的生活,才能充实自己的人格魅力。
影响青少年个性形成和品德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教师的作用毋庸置疑。教师有了奋发向上的精神感染,有了积极乐观心态的潜移默化,有了人格魅力的作用,才会对学生形成神奇的影响。试想,一个信奉金钱第一、为蝇头小利而奔忙的教师,一个不注重学习、对学生不负责任的教师,一个人格低下、心胸狭窄的教师,会有教育的成功吗?相反,一个追求美好人生、重视生命价值、对专业执着、热爱自然、有克服困难毅力的教师,其人格魅力必定会对学生产生精神感染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对青少年的成长必定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不思进取就是安于现状。我们有许多老师兢兢业业地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可以说值得褒扬;我们还有一批老师,循规蹈矩,会脚踏实地地完成好每天的教学任务,可以说无可厚非;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师,浑浑噩噩度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可以说不敢恭维;更有甚者,部分老师埋三怨四,挑肥拣瘦,规避管理,甚至工作时间隐性旷工,出工不出力,神龙见首不见尾,这可以说是值得大家反思的。以上状况种种,其实都是安于现状。
作为教师,安于现状远远不能满足教育的需要;作为教师,应该充满热情,积极投入工作,享受教育。享受,是教育的最高境界,是值得我们终生追求的。即使如前所述兢兢业业、默默无闻者,仍然算不得享受教育,充其量也只是在尽心尽职地凭良心工作。2000多年前,在孔子及其弟子那里就产生过令人神往的教育享受:他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以至于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师生之间不仅是“学之”、“好之”,而是到了“乐之”的境界,这就是享受教育。
享受教育,就要享受创新之乐,就要享受过程之趣,就要享受个体之美。诚如此,我们的教育就不是无事可做,就不是无趣可谈。能够享受教育,我们就时刻处在进取的状态,我们就是在不断地完善师德。
在我们“平凡”的教师中,还普遍存在着以下现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等侵权行为仍大量存在;师道尊严、歧视差生等不平等的教育行为比比皆是。因此,学会宽容,学会负责,善待学生,尊重学生也是不容教师“麻木”处之的。
据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统计,2001年该中心对某省200多名中小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曾被教师打骂的比例为73.8%,可见,“平静”的教育过程中问题多多。
亚米契斯《爱的教育》一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新学期开学,因为年级升高,老师调换,开学见面,过去的老师都主动与原来的学生打招呼。那些19世纪的意大利老师如此尊重学生,在细节上都如此注意平等的教育,实在值得我们反思。在我们的教育生活中,我们总是批评学生不讲礼貌、不主动跟老师打招呼,看来,尊重与平等的教育应该从细节开始、应该从教师做起吧。
2008年的金秋十月,我国至少有三名老师死在学生之手: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的教师郝旭东被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时隔半个月之久的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的女老师潘伟仙被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又在一个星期后的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的教授程春明被学生付某用菜刀砍死在讲台上。时至今日,这样的悲剧仍在发生。
公正地说,冤死的老师的确无辜。但静下心来反思,我们在呼吁加强保护教师、呼吁社会别再漠视、呼吁国家立法的同时,就会觉得悲剧产生的根源仍在教育本身,教师体罚学生和歧视差生仍脱不了干系。众所周知,我们的教育传统是“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直把教师与父母等同起来,而“严师出高徒”更是被人们奉若真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形成了一种“高压”文化,这种“高压”文化又造就了一批批延续同样方式的家长。殊不知,今天的孩子在物质生活和家庭地位方面已今非昔比,他们过惯了“小皇帝”与“小公主”的生活,他们在不断地承受着冰与火的反差待遇。于是,体罚教育和歧视教育激化了学生的极端,一次次把一些年轻的生命从现实推向了虚幻,沉迷网络的多了,厌学的多了,叛逆的多了,问题更复杂了。回顾山西朔州二中的那次事件,学生李某在初中时被一位老师打断过腿。再回顾这个16岁的“魔鬼”的“死亡笔记”吧:“我已经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活着像一个死人,世界是黑暗的。”在日记中,他发泄着对初中时教他的两位老师的不满,声称“做鬼”也要杀他。“不光是老师,父母也不尊重我,同学也是,他们歧视我……我也不会去尊重他们,我的心灵渐渐扭曲。我采用了这种最极(端)的方法,我不会去后悔,从我这个想法一出,我就知道了我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我希望用这种方式可以唤醒人们对学生的态度,认识社会,认识国家,认识到老师的混蛋。”看,这账不还是教育欠下的吗?恶果不还是体罚教育和歧视教育造成的吗?在一种漠视中长大,自然也就冷血起来,但愿李某的话能震醒我们昏睡的灵魂。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享有下列权利:⒈受教育权;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⒊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⒋肖像权;⒌名誉权;⒍隐私权;⒎独立财产权;⒏生活获得照顾权;⒐休息娱乐权;10.乱收费拒绝权;11.不合理劳动拒绝权;12.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拒绝权;13.荣誉权;14.著作权;15.平等对待权。可见,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学生,教师没有惩罚、侮辱学生的特权。只有尊重学生的权利,依法治教,依法行使教育权,才能真正培养起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才能培养出符合法制社会要求的一代新人。尊重学生,让他们在现实中找到快乐,找到关爱的目光。让我们再耐心一些,用看待孩子学说话学走路时的心态看他们今天的进步。没有人喜欢被漠视的环境,严格,应该来自学生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
让我们在学会宽容、善待学生中去反思师德的完善吧。
教师的麻木平静中掩盖了相当多教师师德的缺陷。我们应该多思考教育,多分析教育,多总结教育,多研究教育,少一些埋怨,少一些消极,少一些怒骂,少一些责罚。在与学生的“亲密接触”中,时刻与反思并行,防止教育的出轨。我们该从《师德启思录》中得到启思,于无声处听取学生“叛逆”的惊雷,于无声处听取师德楷模精神的惊雷,于无声处听取素质教育、课改春天的惊雷,以震撼我们麻木的心灵。
(责任编辑:薛剑刚)
一位山村老教师,留下对教育事业的忠诚,留下对山村孩子的热爱,带着未竟事业的遗憾,永远地倒在了讲台前。谁来继承他的遗愿?他的女儿毅然放弃了外出淘金的梦想,走进了父亲生前所在的贫穷落后的学校。她跋山涉水,顶风冒雨,走村串户,凭着她的忠诚,凭着她“一个都不能少”的信念,硬是把辍学的孩子一个个带进了教室。她的事迹在媒体报道后,感动了全国很多人,一笔笔捐助款汇到了她的手中,她用这些钱给学生交学费,设立奖学金,使贫困地区有了免费学校。她有了钱,惟独自己一分钱也没有用。
一位职业学校的老师,仅仅一个暑假,就自己掏出四千多元钱,行程几千里,登门家访,把关爱和责任送给了学生和家长。
一位平凡的农村校长,为了改变学校的落后面貌和办学条件,付出满腔热忱,把自己的忠诚写进了全新的现代化学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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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活生生的师德。
反思我们周围的教师群体,面对师德教育,很多人却表现出一种麻木的平静。他们认为,自己身上并无大错,思想不算落后,师德建设有必要吗?
其实,思想麻木就是不思进取,就是有悖于师德要求的一种表现。作为教师,热爱生活,正视生存,追求理想,奋发向上,应该成为人生的真谛,也是师德建设的真谛。
不错,我们大多数老师没有“乱收费”的机会和表现,也没有资本大赌豪赌,工作中没有大的过失,生活上也不低级趣味。但是,只要平时留意,可以发现我们教师消极人生态度的表现其实也不在少数。很多老师在一起交流,埋怨学校条件差、工作待遇差者有之,埋怨学生难教者有之,埋怨管理严者有之,消磨时间者有之,牢骚满腹者有之,……
师德的重要内容是教师的理想和人格,师德要以美好的理想作依托。教师只有树立崇高、美好的理想,才能不为眼前的名利所诱惑,才能正确对待各种利害得失,即使在艰苦的条件下也能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热爱生活,奋发向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行业是职业,是谋生的手段和平台,学校就是职场,择优汰劣的规律是与市场经济规律相一致的。不正视这一生存状况,就不可能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师德完善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只有使自己获得精神上的充实,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实现个人的、社会的价值,才能有积极的、健康的生活,才能充实自己的人格魅力。
影响青少年个性形成和品德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教师的作用毋庸置疑。教师有了奋发向上的精神感染,有了积极乐观心态的潜移默化,有了人格魅力的作用,才会对学生形成神奇的影响。试想,一个信奉金钱第一、为蝇头小利而奔忙的教师,一个不注重学习、对学生不负责任的教师,一个人格低下、心胸狭窄的教师,会有教育的成功吗?相反,一个追求美好人生、重视生命价值、对专业执着、热爱自然、有克服困难毅力的教师,其人格魅力必定会对学生产生精神感染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对青少年的成长必定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不思进取就是安于现状。我们有许多老师兢兢业业地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可以说值得褒扬;我们还有一批老师,循规蹈矩,会脚踏实地地完成好每天的教学任务,可以说无可厚非;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师,浑浑噩噩度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可以说不敢恭维;更有甚者,部分老师埋三怨四,挑肥拣瘦,规避管理,甚至工作时间隐性旷工,出工不出力,神龙见首不见尾,这可以说是值得大家反思的。以上状况种种,其实都是安于现状。
作为教师,安于现状远远不能满足教育的需要;作为教师,应该充满热情,积极投入工作,享受教育。享受,是教育的最高境界,是值得我们终生追求的。即使如前所述兢兢业业、默默无闻者,仍然算不得享受教育,充其量也只是在尽心尽职地凭良心工作。2000多年前,在孔子及其弟子那里就产生过令人神往的教育享受:他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以至于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师生之间不仅是“学之”、“好之”,而是到了“乐之”的境界,这就是享受教育。
享受教育,就要享受创新之乐,就要享受过程之趣,就要享受个体之美。诚如此,我们的教育就不是无事可做,就不是无趣可谈。能够享受教育,我们就时刻处在进取的状态,我们就是在不断地完善师德。
在我们“平凡”的教师中,还普遍存在着以下现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等侵权行为仍大量存在;师道尊严、歧视差生等不平等的教育行为比比皆是。因此,学会宽容,学会负责,善待学生,尊重学生也是不容教师“麻木”处之的。
据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统计,2001年该中心对某省200多名中小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曾被教师打骂的比例为73.8%,可见,“平静”的教育过程中问题多多。
亚米契斯《爱的教育》一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新学期开学,因为年级升高,老师调换,开学见面,过去的老师都主动与原来的学生打招呼。那些19世纪的意大利老师如此尊重学生,在细节上都如此注意平等的教育,实在值得我们反思。在我们的教育生活中,我们总是批评学生不讲礼貌、不主动跟老师打招呼,看来,尊重与平等的教育应该从细节开始、应该从教师做起吧。
2008年的金秋十月,我国至少有三名老师死在学生之手: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的教师郝旭东被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时隔半个月之久的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的女老师潘伟仙被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又在一个星期后的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的教授程春明被学生付某用菜刀砍死在讲台上。时至今日,这样的悲剧仍在发生。
公正地说,冤死的老师的确无辜。但静下心来反思,我们在呼吁加强保护教师、呼吁社会别再漠视、呼吁国家立法的同时,就会觉得悲剧产生的根源仍在教育本身,教师体罚学生和歧视差生仍脱不了干系。众所周知,我们的教育传统是“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直把教师与父母等同起来,而“严师出高徒”更是被人们奉若真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形成了一种“高压”文化,这种“高压”文化又造就了一批批延续同样方式的家长。殊不知,今天的孩子在物质生活和家庭地位方面已今非昔比,他们过惯了“小皇帝”与“小公主”的生活,他们在不断地承受着冰与火的反差待遇。于是,体罚教育和歧视教育激化了学生的极端,一次次把一些年轻的生命从现实推向了虚幻,沉迷网络的多了,厌学的多了,叛逆的多了,问题更复杂了。回顾山西朔州二中的那次事件,学生李某在初中时被一位老师打断过腿。再回顾这个16岁的“魔鬼”的“死亡笔记”吧:“我已经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活着像一个死人,世界是黑暗的。”在日记中,他发泄着对初中时教他的两位老师的不满,声称“做鬼”也要杀他。“不光是老师,父母也不尊重我,同学也是,他们歧视我……我也不会去尊重他们,我的心灵渐渐扭曲。我采用了这种最极(端)的方法,我不会去后悔,从我这个想法一出,我就知道了我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我希望用这种方式可以唤醒人们对学生的态度,认识社会,认识国家,认识到老师的混蛋。”看,这账不还是教育欠下的吗?恶果不还是体罚教育和歧视教育造成的吗?在一种漠视中长大,自然也就冷血起来,但愿李某的话能震醒我们昏睡的灵魂。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享有下列权利:⒈受教育权;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⒊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⒋肖像权;⒌名誉权;⒍隐私权;⒎独立财产权;⒏生活获得照顾权;⒐休息娱乐权;10.乱收费拒绝权;11.不合理劳动拒绝权;12.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拒绝权;13.荣誉权;14.著作权;15.平等对待权。可见,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学生,教师没有惩罚、侮辱学生的特权。只有尊重学生的权利,依法治教,依法行使教育权,才能真正培养起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才能培养出符合法制社会要求的一代新人。尊重学生,让他们在现实中找到快乐,找到关爱的目光。让我们再耐心一些,用看待孩子学说话学走路时的心态看他们今天的进步。没有人喜欢被漠视的环境,严格,应该来自学生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
让我们在学会宽容、善待学生中去反思师德的完善吧。
教师的麻木平静中掩盖了相当多教师师德的缺陷。我们应该多思考教育,多分析教育,多总结教育,多研究教育,少一些埋怨,少一些消极,少一些怒骂,少一些责罚。在与学生的“亲密接触”中,时刻与反思并行,防止教育的出轨。我们该从《师德启思录》中得到启思,于无声处听取学生“叛逆”的惊雷,于无声处听取师德楷模精神的惊雷,于无声处听取素质教育、课改春天的惊雷,以震撼我们麻木的心灵。
(责任编辑:薛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