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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撞
我迟到了,上班不久就迟到,闹钟坏了。祸不单行,我又多坐了一层电梯,只好跑下去。着急中,随着一声惊叫声,我和一个人摔倒在了楼梯中间。是一个姑娘,我这“海拔”、这块头碰到谁身上都不会好受,要是时间充裕,我肯定会送对方上医院。可事实足,我当时只来了一句“不要紧吧”,连姑娘什么模样都没瞧清楚,便匆匆离开了。
晚上,大家在报社会客厅就餐。吃饭间,阿梅与另一女同事在对面对我指指点点,正当如坐针毡时,阿梅来到我面前。
她是那一类能让人如沐春风的女孩,身材瘦削,不施粉黛,五官很生动。她气呼呼地质问我:“撞倒了人为什么不道歉?”
我拙于言辞,摸摸鼻子,离题三百里地道:“我当过兵,深知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胜利,我不想迟到得太严重。”
“连撞人的理由都冠冕堂皇,不过撞了人总得道歉呀,你就是新来的那个‘水丰月’吗?笔名蛮有格调嘛。”
“我工作时的签名是‘水丰月’,我的真名叫宋建清,下午撞着你了,实在不好意思。”我边解释边道歉。
见我态度诚恳,阿梅说:“没事,以后注意点儿就行了。”
交往
为了工作方便,报社安排一部分人住在不远处的一幢居民楼里。我与阿梅也在其列,碰面的机会自然较多。
虽然住宿楼离报社不太远,但作为女孩的阿梅,每晚下班如果不与其他同事一道回宿舍,一个人夜里行走在大街上总免不了担陈受怕。
那一天,阿梅忙完手头的事务,恰巧我也忙完工作,于是她大方地问我:“能一起回宿舍吗?”
“可以,要做护花使者了,荣幸荣幸。”我没心没肺地笑。
阿梅的脸映出淡淡的红晕,斜睨我一眼道:“瞧你得意忘形的样子,那还不快走。”
自从第一次与我在晚间一同回住宿楼后,很多时候只要同班,我们基本上都是一起走回宿舍。
后来,开朗的阿梅每晚忙完工作,只要知道我也在上班,就会在楼道里或对面的办公室里喊一声“宋——建——清——,走不走——?”我则答“走”或“你先走”。我们的对话与行为常引来个别同事奇怪的目光,但我们从不会理睬这些。
一日,看到阿梅在宿舍楼下的卤肉摊买肉夹饼,我灵机一动,又没心没肺地谐谑她:“不怕长胖吗?”阿梅瞟我一眼,拋出一句:“有什么可怕的,我才不怕呢。”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碰到一起,我与阿梅都要斗上一两句嘴。
求助
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我喜欢闲暇时码上几段文字,杜撰一些与心情有关或无关的小稿。
听说阿梅打字速度挺快,我便拿了一份小稿试探性地对她说:“能抽空帮我把这份东西敲一敲吗?”
她回复我:“打字就打字呗,什么‘敲一敲’,真是老鼠钻书箱——咬文嚼字。”
“哪里哪里,跟你比当然是‘小巫见大巫’了,你是大编辑嘛。”
“哼!有求于人,还敢耍贫嘴。”
“不敢不敢,有劳你给帮个忙吧。”
“那有什么报酬,给买一份冰激凌吧?”
“好,说定了。”
其实,不上班时在住宿小区也经常与阿梅碰面,不过在这个时间段里,我们倒经常把买冰激凌的事给疏忽了。报社大部分是下午班与晚班,而每次轮到与阿梅一个班时,下班后都是夜里12点过了,街道上的冷饮摊早已收了。就这样,从初夏到深冬,一直未能给阿梅买到冰激凌,她给我敲的稿子倒是越来越多。
每次下夜班与阿梅走在一起,都会念叨:“看来答应给你买冰激凌的诺言不太好实现了,每次想起此事总觉得有欠于你。”
她则嫣然一笑说:“你还记着啊?那就先欠着吧!”
偶遇
时光飞逝,初夏季节的一天下午,我回原就职的军事单位拿自己以前写的手稿,刚出营区大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阿梅。
“你怎么会在这儿,办事还是访友?”我问阿梅。
“我家就在附近,回家拿点东西。你呢,原单位就是附近那个部队吗?”
“是啊。回不回宿舍?回的话一起走吧,我正好也把冰激凌给你补上。”
“好哇,你不提我倒忘了。你到前面车站等我,我取了东西咱们一块儿坐车。”
说实话,我还是头一回在车站等一个女孩,尽管阿梅是比较熟的同事,心里仍觉得怪怪的。
正想着心事,阿梅走了过来。她己换了一袭淡蓝色点缀了几朵兰花的连衣裙,她原就身材娇好,被裙子一衬托更加亭亭玉立,看得我不禁傻愣了一下。
“我来了,还愣着干啥?”
“噢,你来了,我给你买冰激凌吧。”我没有正视她,只是潜意识地应了一句,一直沒给她买冰激凌是我心里的结。
“买什么买,看我手里是什么?”
我低下头,阿梅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两个“绿色心情”的雪糕。
“噢,你都准备好了,就省得我破费了。”我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关键时候总是爱逗。
“想得美,我记起来了就不能免啦。”
斗着嘴,上了车,她抢着买了车票。吃着她带来的雪糕,我由衷地说:“欠你的人情越来越多了。”
她淡淡地道:“记着就好。”
不经意间眼睛瞟了一下四周,发现很多人都用艳羡的目光看着我们,心跳不禁快了几分。恍惚间,一股如兰似麝的淡香悄然侵入鼻孔,心中还升起一种想法:若能经常与她这样并肩坐在公园的长凳上,那该有多好。
“想啥呢?”阿梅问我。
“一点儿不着边际的东西。”
“答非所问,肚里少装坏水哟,惹恼了本姑娘,你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哪里的话,我是永远感激你的。”
正与她说着话,车到站了。下了车,我若有所失般觉得那段已经较长的路程还不够长。
情定
与阿梅在一起,我们也常常扯东拉西的聊聊这、谈谈那,但话语都很透明,都懂得适可而止。我也总觉得,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能给予她一点帮助,也是快乐和幸福的,相遇相识就是一种缘、一种美丽,没必要再苛求什么。
那一天,报社一位领导吩咐我火速整理好一些资料拿到会议室。我整理好资料一路冲跑着下楼,在一楼拐弯处却撞上一个人。回过神才看清,我撞上了阿梅。我边喘气边道歉:“不好意思,我有急事。”
阿梅捂着肚子,抿嘴皱眉作痛苦状,直嚷嚷:“要去医院要去医院,你要负责你要负责”。
我小声嘟嚷了一句:“负责就负责,大不了一直做你的护花使者。”
“叽叽歪歪什么,大声点再说一遍。”
我被她的架势唬住了,乖乖地大声重复了一遍:“我是说负责就负责,大不了永远都做你的护花使者。”
连我自己都惊奇,那一刻说这番话时,我竟然又一次把措辞改了。
她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有20秒,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永远都做我的护花使者,是你亲口说的,不许反悔哟。”说这话的时候,她的难受劲儿大为减轻,声音也低了下去,说完话低头露出了害羞的笑容。
我看清楚了,那……是与她相识以来,我所见到的她最美的笑容。
“谁反悔是小狗。”我的心里涌起一阵甜蜜和温馨的感觉。
(责编 满天)
我迟到了,上班不久就迟到,闹钟坏了。祸不单行,我又多坐了一层电梯,只好跑下去。着急中,随着一声惊叫声,我和一个人摔倒在了楼梯中间。是一个姑娘,我这“海拔”、这块头碰到谁身上都不会好受,要是时间充裕,我肯定会送对方上医院。可事实足,我当时只来了一句“不要紧吧”,连姑娘什么模样都没瞧清楚,便匆匆离开了。
晚上,大家在报社会客厅就餐。吃饭间,阿梅与另一女同事在对面对我指指点点,正当如坐针毡时,阿梅来到我面前。
她是那一类能让人如沐春风的女孩,身材瘦削,不施粉黛,五官很生动。她气呼呼地质问我:“撞倒了人为什么不道歉?”
我拙于言辞,摸摸鼻子,离题三百里地道:“我当过兵,深知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胜利,我不想迟到得太严重。”
“连撞人的理由都冠冕堂皇,不过撞了人总得道歉呀,你就是新来的那个‘水丰月’吗?笔名蛮有格调嘛。”
“我工作时的签名是‘水丰月’,我的真名叫宋建清,下午撞着你了,实在不好意思。”我边解释边道歉。
见我态度诚恳,阿梅说:“没事,以后注意点儿就行了。”
交往
为了工作方便,报社安排一部分人住在不远处的一幢居民楼里。我与阿梅也在其列,碰面的机会自然较多。
虽然住宿楼离报社不太远,但作为女孩的阿梅,每晚下班如果不与其他同事一道回宿舍,一个人夜里行走在大街上总免不了担陈受怕。
那一天,阿梅忙完手头的事务,恰巧我也忙完工作,于是她大方地问我:“能一起回宿舍吗?”
“可以,要做护花使者了,荣幸荣幸。”我没心没肺地笑。
阿梅的脸映出淡淡的红晕,斜睨我一眼道:“瞧你得意忘形的样子,那还不快走。”
自从第一次与我在晚间一同回住宿楼后,很多时候只要同班,我们基本上都是一起走回宿舍。
后来,开朗的阿梅每晚忙完工作,只要知道我也在上班,就会在楼道里或对面的办公室里喊一声“宋——建——清——,走不走——?”我则答“走”或“你先走”。我们的对话与行为常引来个别同事奇怪的目光,但我们从不会理睬这些。
一日,看到阿梅在宿舍楼下的卤肉摊买肉夹饼,我灵机一动,又没心没肺地谐谑她:“不怕长胖吗?”阿梅瞟我一眼,拋出一句:“有什么可怕的,我才不怕呢。”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碰到一起,我与阿梅都要斗上一两句嘴。
求助
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我喜欢闲暇时码上几段文字,杜撰一些与心情有关或无关的小稿。
听说阿梅打字速度挺快,我便拿了一份小稿试探性地对她说:“能抽空帮我把这份东西敲一敲吗?”
她回复我:“打字就打字呗,什么‘敲一敲’,真是老鼠钻书箱——咬文嚼字。”
“哪里哪里,跟你比当然是‘小巫见大巫’了,你是大编辑嘛。”
“哼!有求于人,还敢耍贫嘴。”
“不敢不敢,有劳你给帮个忙吧。”
“那有什么报酬,给买一份冰激凌吧?”
“好,说定了。”
其实,不上班时在住宿小区也经常与阿梅碰面,不过在这个时间段里,我们倒经常把买冰激凌的事给疏忽了。报社大部分是下午班与晚班,而每次轮到与阿梅一个班时,下班后都是夜里12点过了,街道上的冷饮摊早已收了。就这样,从初夏到深冬,一直未能给阿梅买到冰激凌,她给我敲的稿子倒是越来越多。
每次下夜班与阿梅走在一起,都会念叨:“看来答应给你买冰激凌的诺言不太好实现了,每次想起此事总觉得有欠于你。”
她则嫣然一笑说:“你还记着啊?那就先欠着吧!”
偶遇
时光飞逝,初夏季节的一天下午,我回原就职的军事单位拿自己以前写的手稿,刚出营区大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阿梅。
“你怎么会在这儿,办事还是访友?”我问阿梅。
“我家就在附近,回家拿点东西。你呢,原单位就是附近那个部队吗?”
“是啊。回不回宿舍?回的话一起走吧,我正好也把冰激凌给你补上。”
“好哇,你不提我倒忘了。你到前面车站等我,我取了东西咱们一块儿坐车。”
说实话,我还是头一回在车站等一个女孩,尽管阿梅是比较熟的同事,心里仍觉得怪怪的。
正想着心事,阿梅走了过来。她己换了一袭淡蓝色点缀了几朵兰花的连衣裙,她原就身材娇好,被裙子一衬托更加亭亭玉立,看得我不禁傻愣了一下。
“我来了,还愣着干啥?”
“噢,你来了,我给你买冰激凌吧。”我没有正视她,只是潜意识地应了一句,一直沒给她买冰激凌是我心里的结。
“买什么买,看我手里是什么?”
我低下头,阿梅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两个“绿色心情”的雪糕。
“噢,你都准备好了,就省得我破费了。”我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关键时候总是爱逗。
“想得美,我记起来了就不能免啦。”
斗着嘴,上了车,她抢着买了车票。吃着她带来的雪糕,我由衷地说:“欠你的人情越来越多了。”
她淡淡地道:“记着就好。”
不经意间眼睛瞟了一下四周,发现很多人都用艳羡的目光看着我们,心跳不禁快了几分。恍惚间,一股如兰似麝的淡香悄然侵入鼻孔,心中还升起一种想法:若能经常与她这样并肩坐在公园的长凳上,那该有多好。
“想啥呢?”阿梅问我。
“一点儿不着边际的东西。”
“答非所问,肚里少装坏水哟,惹恼了本姑娘,你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哪里的话,我是永远感激你的。”
正与她说着话,车到站了。下了车,我若有所失般觉得那段已经较长的路程还不够长。
情定
与阿梅在一起,我们也常常扯东拉西的聊聊这、谈谈那,但话语都很透明,都懂得适可而止。我也总觉得,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能给予她一点帮助,也是快乐和幸福的,相遇相识就是一种缘、一种美丽,没必要再苛求什么。
那一天,报社一位领导吩咐我火速整理好一些资料拿到会议室。我整理好资料一路冲跑着下楼,在一楼拐弯处却撞上一个人。回过神才看清,我撞上了阿梅。我边喘气边道歉:“不好意思,我有急事。”
阿梅捂着肚子,抿嘴皱眉作痛苦状,直嚷嚷:“要去医院要去医院,你要负责你要负责”。
我小声嘟嚷了一句:“负责就负责,大不了一直做你的护花使者。”
“叽叽歪歪什么,大声点再说一遍。”
我被她的架势唬住了,乖乖地大声重复了一遍:“我是说负责就负责,大不了永远都做你的护花使者。”
连我自己都惊奇,那一刻说这番话时,我竟然又一次把措辞改了。
她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有20秒,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永远都做我的护花使者,是你亲口说的,不许反悔哟。”说这话的时候,她的难受劲儿大为减轻,声音也低了下去,说完话低头露出了害羞的笑容。
我看清楚了,那……是与她相识以来,我所见到的她最美的笑容。
“谁反悔是小狗。”我的心里涌起一阵甜蜜和温馨的感觉。
(责编 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