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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罗马的Praetor的名实问题,从翻译的角度说存在八种汉译,对Praetor官职从古罗马共和时期开始直到帝政时期的实际职掌,其最初是一种兼具行政、司法和军事职能的官职,只是到了帝政时期,Praetor才慢慢地转变为专业的司法官。因此,对Praetor一词的准确把握,应依据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职能进行,不能通译为裁判官,最好的释义是副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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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raetor的词源,西塞罗在其《论法律》第3卷中作了很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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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元首制时期后,奥古斯都对行省制度进行改革,将之分为皇帝行省和元老院行省,前者为需要军事防卫的行省,其最高长官称Propraetor;后者是不需要军事防卫的行省,其最高长官称Proconsul[20]。由于是需要军事防卫的行省的最高长官,Praetor的统帅性格此时表现出来。尽管如此,皇帝行省的最高领导人还有Procurator(事务经管人)的名称,这是Procurator Augusti(奥古斯都的事务经管人)的简称,事实上,小普林尼(Gaius Plinius Carcilius Secundus,61或62—约113)就担任过112年的俾斯尼亚行省的Procurator[21](P677)。Procurator这个词很好地揭示了此等领导人与罗马皇帝的关系,把praetor的“名”与行省总督的“实”的距离拉开了一些。直到戴克里先(284—305年在位)在296年进行四头制改革,把仍称为Provincia(行省)的行政区划降格为“县”,把整个帝国分为101个这样的县;在县上设“州”(diocesi);在州上设大区(Prefectus)。不再分元老院行省和皇帝行省②,“县”长改称praeses。该词由“前”(prae)和“坐”(ses)两个词素组成,意思是“主持会议的人”或“主席”,其复数形式是“Praesides”,一看便知是现代的“会议主席”、“总统”一词的先祖。praeses与praetor兼有一个prae的词素,但一个是“坐在前面”,一个是“走在前面”或“冲在前面”,在这一对比中,名称变更者的偃武修文之心纤毫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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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专业刑事法庭庭长的角色承担开启了Praetor含义向专业官吏方向的进一步摆动,接下来的动作是奥古斯都(公元前27—公元14年在位)于公元前23年设立了国库(aerarium)Praetor[30],他是从卸任的Praetor中通过抽签挑选人担任此任的。但中签者有可能不适任,所以这个办法不能行之久远。果然,克劳丢斯皇帝(41—54年在位)后来就废除了此制,还有关权力于本来就管理国库的财务官。事实上,在公元前23年前,奥古斯都的国库也是由财务官管理的,元首改制是因为当时的财务官为报私仇过分无情地拍卖穷人的财产[6](P425);内尔瓦皇帝(96—98年在位)步奥古斯都后尘,设立了皇库(fiscus)praetor[30]。这两者的职掌恐怕不是司法,而是发挥praetor一词包含的民政管理功能,各司其职,管理两种形式的公库[31](P127)。不过,法律事务还是有的,I.2,6,14提到了皇库与私人之间的诉讼[28](P155),I.3,1,5和I.3,11,1提到了皇库的继承权,在这些情形[28](P279,337),皇库praetor应作为法定代表人料理这些法律事务,但他已不是法官而是一方当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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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文武互通的官僚制度未见恢复的痕迹,但过细分工、一官一责、以责名官的制度则在大部制改革的名目下有所松动,过去的铁道部和民航总局乃至于邮电部都可以合到运输部的大名目下,“合”的理由与罗马人的理由一致:精兵简政。由此,我们在感到Praetor一词的难译之余,也感到造成这种难译的罗马公法的对于现代人的积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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