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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传统的财税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集团化施工企业的发展需求,信息化的运用是企业财税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营改增”之初,市面上针对各类企业的增值税管理软件并不能满足建筑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的管理要求。因此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合施工管理实际开发了适用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该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根据增值税税制设置特点和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分为“进项税管理”“销项税管理”“报表管理”三个主要模块以及其他的一些附加模块,全面覆盖增值税各项业务处理。集团以税务结算中心建设为基础,打通业务系统、核算系统、金税系统,真正实现业财税一体。此系统运行两年半时间以来,满足了核算管理和纳税申报的基本需要,同时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解决了税务结算中心资金压力,理清了内部责任关系,提高了员工的纳税意识,有效地控制了税务风险。此套系统以解决施工企业实际问题为导向,在行业内属首创且领先,在建筑施工企业具有较强的推广性。
[关键词]建筑业;增值税;扁平化管理
一、公司介绍
四川公路桥梁建設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为56.8亿元,拥有国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公司下辖26个全资和控股分、子公司,现有职工9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0余人,2018年营业收入390亿元,资产规模达822亿元,净资产142亿,实现利润总额16亿,纳税总额12亿,先后九次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成立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实现整体上市。
目前集团公司国内在建工程项目近400个,分布于全国22个省份自治州及直辖市。自1993年获外经贸授予的对外经营权后,公司作为省属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典范,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多次获得“四川省外经合作工作一等奖”。目前国外在建项目,主要分布于非洲、中东、东南亚、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集团公司成立20周年之际,公司作出了新“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即:第一步,从现在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上500亿元,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的目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成综合实力更强、布局结构更优、体制机制更活、质量效益更高、核心竞争力更强、社会形象更好的综合性现代型国际化企业集团。第二步,从2020年到2035年,实现营业收入上千亿元,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并瞄准“ENR250强”目标,建成具备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第三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也就是四川路桥成立100周年之际,全面建成经营业绩一流、公司治理一流、资源配置一流、人才队伍一流、品牌形象一流,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一流的“百年路桥”。
二、创新背景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大多数施工企业现状采取三级管理模式:法人总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法人总部负责统筹资源拿任务,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完成施工任务。相比营业税下的税收征管,增值税具有“征管严格、以票控税、链条抵扣”的特点,每个增值环节均需严格按照进销相抵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对于建筑企业,增值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对多级纳税主体(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及粗放的管理模式都提出了挑战。
(一)扁平化管理是建筑企业财税管理的需要
1.增值税进销项管理的要求
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招标时一般对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很高,中标单位多为集团公司,而拥有实际施工队伍及装备的施工单位通常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因此,中标单位承接的项目一般均由三级单位负责实际的施工建设。由于合同主体和施工主体不一致,税务信息与会计核算不匹配。同时,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进项税无法抵扣。要实现抵扣链条完整,需要签订分包合同或内部授权(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11号公告,允许内部授权,但大多数业主不同意)。故迫使建筑企业压缩层级管理,即实现扁平化管理,由中标单位集中管理以其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财务核算集中体现,实现进销项匹配。建筑企业从营业税下粗放式的管理,转变到增值税下扁平化的管理,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和工作量。
2.增值税税务申报的要求
由于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业特点,国税总局也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中,制定了“项目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汇总清缴”的政策。这一政策要求公司对自身中标的项目在公司机构所在地进行汇总申报。此种税务申报体系,促使集团加速向扁平化管理进行转变。
(二)建筑业施工地域分散,进项发票取得、认证、整理工作难度大
与商贸、生产型企业相比,施工企业的特点是施工地点范围广、项目多,而且施工承建的地理位置大多是比较偏远的地区,从而构成了采购原材料时的“杂、小、散”这一特点;工程项目材料来源广、方式多,大多数的建筑材料只能因地制宜,在施工当地选择供应商。除此之外,建筑业的另一特性就是它需要大量的材料,所以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也较高。由于工程种类繁多、广泛分散、原材料采购量大等原因造成发票管理的程序既复杂又有难度,对发票的一些收集、核实和整理等工作量的挑战和难度的要求都有所提高,对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妥善保管相关发票方面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三)项目众多,增值税确认核对复核数据量庞大
“营改增”后,要按时准确计算出企业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建筑企业项目众多,广泛分散的特点造成数据核对困难,即在进行增值税确定、核对、复核过程中数据较为庞大、分散,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以及所需要花费的精力较多,需要较多人工成本的支出,并且过程中很可能出现人为错误而不自知。建筑施工过程中各项数据核对是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步骤,因此需要使用计算机技术,将所需要的数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输入保存,将这些数据导入特定程序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最终核对过程中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进行直接的自动化核对,使得核对的效率以及精准性得到相应的保证。 (四)建筑业人员流动性大,增值税专业知识薄弱
从建筑业企业自身需求来看,随着经济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面临全球的激烈竞争,而建筑业企业内部门槛低,劳动密集,人员素质相对不高,流动性较大,现代化管理理念薄弱。“营改增”以后,建筑业发生了巨变,价内税到价外税的转变,环环相扣的增值税链条,较为复杂的税制,对根深蒂固的营业税思维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再者营业税一直由业主代扣代缴,很少有项目自己在当地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财务人员对纳税流程不清晰。增值税的专业知识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和一些沙石料的地材供应商来说完全陌生。因此在加强提高人员素质和纳税意识的同时,需要相对专业的人员集中来对各项目各人员进行辅导咨询及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五)内部责任关系梳理的要求
在扁平化管理中,数据汇总于集团总部进行申报,更加突出了内部责任管理体系的建立。每个项目是一个责任主体,在内部对每个项目进行进销项匹配分析,完成对每个责任主体的绩效考核。庞大的汇总数据中,分出各个责任主体,人工匹配几乎无法完成,因此需要通过计算机自动对数据进行匹配,这是实现内部责任管理体系的前提。
基于以上因素,我公司内部迫切需要对整个公司的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管控,以期得到真实、准确、及时的增值税数据,最大限度避免增值税涉税风险。同时正值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期,对于开发我公司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有良好的外部条件,所以我公司经认真研究后,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行研发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提炼出适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的增值税管理制度,来防范公司税务风险。
三、创新管理设计和推广
(一)增值税管理模式选择及阶段演变
1.增值税平行管理阶段
(以下图表中A为集团母公司B、C为集团子公司)
2016年5月,“营改增”初期,在对增值税管理系统的模式进行梳理探讨的时候,在遵循各纳税主体独立管理的原则下,我们面对了两种模式的选择:
(1)分散管理模式
每一个项目独立提供税务报表汇总于各纳税主体公司,各纳税主体公司汇总数据后再向各自税务局進行申报。纳税主体公司拥有金税总盘,各项目配备金税分盘和发票打印机,自行开具发票,月末归集自身销项;进项税发票由各项目自行收集、认证、管理、归档,月末归集自身进项。在月末生成各项目的纳税申报表并归总于纳税主体公司,再由纳税主体公司汇总处理,对外申报。
此种方法优点是项目各自完成本项目的增值税申报表,纳税主体公司总部只需汇总各项目申报表再统一对外申报,工作量较小。各项目部自行开具发票,相对及时快捷。缺点是由于各项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人对税法政策的理解各有不同,难免存在对税法理解不正确或模糊的边界,造成最终申报数据的不准确,存在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再者纳税主体公司对项目的管理监控程度较弱,不利于纳税主体公司对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
(2)集中管理模式
各纳税主体公司财务部设置税务结算中心,全面接管所有项目的销项和进项,项目只涉及当地的增值税预缴,开票时准备资料回纳税主体公司税务中心专人开具发票。在收到进项税发票时,各自先在系统中进行登记,然后带回纳税主体公司税务中心进行处理,包括发票真伪鉴别、进项认证抵扣、进项发票归档等。所有数据在纳税主体公司税务中心体现生成,在月末进行数据处理再对外进行申报。
对内各税务中心行使“内部税务局”职能,监管项目开票、代为进项认证、收取应缴增值税等;对外作为独立纳税主体,对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定期纳税申报。此种模式便于各纳税主体公司对于项目的增值税进行管控,保证了无虚假发票的开具,能即时获得各项目的相关增值税数据进行分析,对可能的税务风险进行预警,减少项目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岗位。缺点是总部税务中心接管所有项目的增值税业务,导致税务中心工作量加大,需要专业素质高与责任心强的人员来开展工作。
(3)平行管理阶段的模式选择
在“营改增”初期,集团总部对上述两种模式进行了反复讨论。财务部牵头,通过与各部门的探讨及对项目的调研后,结合建筑企业的特点以及四川路桥施工业务的具体情况,最终决定采用集中管理模式,由各纳税主体设置税务结算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并联合金蝶软件公司开发“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结合我们的管理思路和增值税税制设计的特点和要求,通过系统来完善对增值税的全方位管理。
该系统自2016年4月起开始开发,于2016年11月开发完成,在试运行一个月之后,于2017年1月正式启用,全面上线。
2.增值税共享管理阶段
2019年1月四川路桥集团公司开始推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将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嵌入到整个共享体系中,成立了共享税务结算中心。
共享税务结算中心下设各纳税主体税务分中心,负责全集团所有纳税主体的增值税业务核算及管理,集团下属任何一个项目部的增值税数据推送目标,均由以前的纳税主体税务结算中心转移到集团共享税务结算中心,由共享税务结算中心行使原各纳税主体公司税务结算中心的单据审核、进项认证及记账等业务职能,原各纳税主体公司税务结算中心保留税控管理职能,使得业务和管理分工更加明确。
该系统于2019年1月1日与共享服务中心其他模块同步上线。
(二)为什么选择自主创新
在“营改增”初期,市场上也有不少针对增值税管理方面的软件,但普遍都是针对商贸企业或工业企业,或者以此升级而来。此类软件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税务工具,能满足基本税务申报的要求,却也因为对建筑业“营改增”的深入度不够,无法满足我公司在“营改增”过程中的管理需求、核算需求,没有解决建筑施工行业“营改增”过程中的一些痛点。如: 总部怎么能主动掌握遍布全国的项目部收到了哪些增值税发票,哪些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会不会存在超范围抵扣的风险;
总部怎么能主动掌握遍布全国的项目部有哪些分包发票已经扣除,哪些分包发票忘记扣除造成损失;
总部怎么能主动掌握遍布全国的项目有哪些预缴已开票,哪些预缴未开票,未开票收入申报是否及时准确;
如何确保项目上众多财务人员,快速准确的完成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总部申报的数据和项目部核算数据是否一致;
账务核算和发票采集都分部在项目部;如何保证总部和项目部的信息对称,及时有效传递。
基于以上原因,必须有一套适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市场上没有现成的,只能选择自己开发。
(三)创新管理总体设计
1.设计总体要求
按业财税融合,扁平化集中管理思路,一是充分利用现用财务系统,财税融合,在税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监督作用,二是遵循内控管理要求,总部对下级机构项目进行监督,三是满足总部资金管理要求,按“项目税款自担、公司不垫付税款”的原则进行税款清算。项目取得的每张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发票等,都要第一时间及时处理账务,项目向公司申请开票时,财务系统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项目在当地预缴的税款、项目向税务结算分中心的汇款三者之和,大于本次申请开票的应交税额的,开票申请通过;否则,必须向税务结算分中心补足税款才能开票。
增设“内部应交增值税”科目,项目取得进项全部进入该科目,相当于“待认证进项”,弹送往来通知总部,总部接受后,进行检查,根据管理需要,转入“应交增值税”对应的明细科目,进行认证抵扣。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
在原会计系统,开发增值税管理模块,完成进销项资金链管控,对销项进行开票申请管控,减少总部资金压力,促使项目加强进项管理,进销项匹配,更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2.总体解决方案
根据总体要求,集团决定以税务结算中心建设为基础,打通金税系统、业务系统、核算系统,真正实现业财税一体。
(1)实现与业务系統的数据交换
通过业务系统的发票登记功能与税务结算中心发票池自动匹配,实现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验证;
通过业务系统发票和支付申请的匹配,实现发票的三流一致;
项目部通过业务系统向税务结算中心提交开票请求;
部分没业务系统的项目,支持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发票登记和开票申请。
(2)实现与金税系统的数据交换
通过下载金税系统发票形成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中的发票池;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认证后上传认证结果至金税系统;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审核后,开票申请中的数据推送金税系统,实现自动开票;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中的各项业务数据一键生成申报表后直接推送金税系统。
(3)实现增值税核算自动记账
通过创新使用“内部应交增值税科目”,简化项目部增值税核算流程,同时也满足了建筑施工行业需要按项目独立核算项目税负的要求;
实现增值税凭证自动生成,确保税会一致。
(4)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该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根据增值税税制设置特点和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分为“进项税管理”“销项税管理”“报表管理”三个主要模块以及其他的一些附加模块,全面覆盖增值税各项业务处理,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在每个模块开发了相应的管控功能。
(四)方案推广组织保障
为保证方案的实施,公司成立了税务结算中心,以保证公司从上到下落实“营改增”精神,顺利完成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过渡。在平行管理阶段,各纳税主体以集中模式平行管理;在共享管理阶段,组织架构框架如下:
(五)重要里程碑
2016年03月,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2016年5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营改;
2016年0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016年04月,四川路桥集团董事会会议决定启动集团“营改增”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
2016年05月,组织集团各级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入学习“营改增”具体实施办法,并确定公司增值税管理模式;
2016年06月,经过多方考察学习,综合咨询意见,工作组决定通过自主创新方式,建立一套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
2016年07月,确认系统开发方案和业务蓝图;
2016年08-09月,完成系统开发与测试工作;
2016年10月,完成系统试点项目培训和上线工作;
2016年11月,完成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2016年12月,组织全集团财务人员培训和学习,并组织相关考核完成税务组织的筹备;
2017年1月,全集团推广上线;
2017年2-3月,对“营改增”工作进行总结和优化,集团领导对“营改增”取得的工作成果予以肯定。
四、实际应用
(一)增值税管理模块一览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分为“进项税管理”“销项税管理”“报表管理”“外经证管理”“基础设置”模块,全面覆盖增值税各项业务处理。
(二)主要模块介绍
1.进项税管理
我们按照增值税认证流程,对各个环节进行划分,从“取票”“登记”到“认证”“转出”,每个环节进行实时管控,做到发票的“合规合法”“应取尽取”。 具体各个环节职能如图7。
在系统启用最初,由于并未跟金税数据对接,所以导入发票只能通过财务人员手动录入发票数据来完成登记。这样一方面是大量的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一方面是发票信息登记错误率较高,对进项税认证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因此我们将手动录入发票信息,改为从网上勾选平台调取发票信息,上传至系统发票库,由财务人员按照发票号码选择后自动登记发票信息。通过这一改进,我们将发票登记错误率降至为O,并为项目财务人员节省了大量的工作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以上步骤除了发票登记需要项目财务人员输入之外,其余的均由税务结算中心人员进行处理,将取得的进项税发票由分散管理,改变为集中统一的扁平化管理。虽然大量发票汇总到税务结算中心,但是配合增值税网上勾选平台,可以实现发票批量导入和认证功能,极大的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基础数据正确的前提下,可以做到全公司的发票一次性认证。
2.销项税管理
我们的销项管理系统以“项目预缴,汇总清缴”为前提,从预缴管理、开票管理、未开票收入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设计及运行。
(1)预缴管理
①预缴类型
A.建筑企业的预缴根据新老项目的不同分为两种不同预缴: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
a.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b.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B.建筑企业的预缴根据纳税义务时间确认不同又分为两种不同的预缴方式
a.预收款产生的预缴。从2017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对原“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作出修订。即采取预收款方式时,只在当地按规定进行预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再为取得预收款当天。
b.纳税义务发生时产生的预缴。在建筑服务纳税义务时间发生时,如工程计量等在当地按规定进行预缴且回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②预缴流程(图8)
在编制预缴申请时,项目财务人员根据项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预缴,预缴申请编制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如实填写;若有扣除分包发票,需要对分包发票的信息进行录入,以便对扣除分包发票进行追踪管理。税务结算中心根据项目人员上传的预缴完税凭证的影像完成预缴核实审核工作,从中获取对外申报的有效数据,且按税务局要求编制增值税预缴台账,进行归档备查。
(2)开票管理
在开票管理中涉及有预缴的开票和无预缴的开票,有预缴的开票申请将关联预缴登记已确认开票金额和预缴税额是否匹配,无预缴关联则直接编制开票申请(图9)。
若有冲减未开票收入时,开票申请需要关联未开票收入登记。填写本次冲减未开票收入金额。在提交开票申请时,系统会对项目进销项进行匹配,检测税金账户余额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则需要将税款转回集团账户才能提交开票申请。
(3)未开票收入管理
未开票收入是销项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这部分是企业凭自身对税务政策的了解熟悉程度,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认是否缴纳税款。在增强当地项目财务人员纳税意识的同时,也在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中对未开票收入进行管理。
①未开票收入类型
未开票收入系统管理分为两种情况:
A.已预缴还未开具发票的未开票收入
面对项目在当地预缴,但没来得及回集团开票或业主暂时不要发票的情况,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在报表管理中会存在未开票收入核对表中,来核对当月预缴是否开票发票,是否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如若都没有,则会在核对表中体现差异,集团税务结算中心根据核对表对项目进行询问,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B.未预缴未开票发票的未开票收入
项目在当地还未预缴也未开具发票,但财务人员判断纳税义务时间已经发生时,也需要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这样一方面符合税法要求,有利于减少对外申报纳税的税務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集团把控项目在当地的预缴情况,及时督促项目尽早完成预缴,尽可能降低项目在当地的税务风险。
②未开票收入流程(图10)
项目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未开票收入登记,上传确认收入、税金记账凭证的影像。税务结算中心接受未开票收入登记,审核其合规性。在申报前,税务结算中心将核对未开票收入核对表,对未开票收入进行清理。若有已预缴未开票的且未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的,税务结算中心将通知项目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并上传记账凭证核查记账是否正确;对未预缴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的,询问其纳税义务时间判定是否合理,记账凭证是否正确。
3.报表管理
(1)纳税申报管理
纳税申报管理中包含了进项台账、销项台账、申报表。各类台账数据由当月业务单据数据生成,对申报表数据进行佐证。申报表数据自动生成数据以供申报参考,减少了人工对申报数据进行收集的繁琐工作,提高申报数据的精确度。
(2)报表分析
为给管理者提供详实的增值税数据,我们开发了增值税报表分析模块,以满足报表使用者的管理要求。
该分析模块主要功能是提供整个集团具体到单个会计核算主体(施工项目)的增值税分析数据,核心是增值税汇总表,该表可以自订期间(精确到天),对该期间的增值税进行数据汇总,为管理者提供参考数据。该表可对各会计核算主体(施工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数据判断该会计核算主体(施工项目)的增值税数据是否正常,有无税务风险以及有无大量流动资金被占用等情况。 从图11中可以看到该项目的历史总数据.包括对外开票额,取得进项额,以及税负率等。表中的示例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税负率应为3%,而通过汇总表显示的实际税负也是3%,因此可以看出该项目的增值税相对正常。一般计税项目,如果显示实际税负为负数,表示其进项大于销项,未得到充分的抵扣,占用了资金,税务结算中心就会提示项目及时与业主结算开票,回笼资金。
另外我们增加了一个增值税汇总表的衍生报表,内部应缴增值税欠缴表。此表根据增值税汇总表数据生成,能直观反映某个会计核算主体当前是否需要纳税,如果显示需要纳税的话,必须在申报月份内将相应的税额转回税务结算中心税款专户,再由税务结算中心统一申报纳税。
图12可以看出该会计核算主体尚未开票确认销项税额,但取得了300多万的进项,因此欠缴金额为负数,如果欠缴金额为正,则表示需要转回税款,否则系统管控措施会禁止该项目提交开票申请。只有欠缴金额小于等于零时,系统才会取消管控并通过该主体的开票申请。
通过上述两种分析报表,可以随时得到单个核算主体增值税的即时数据。通过对总体数据分析,得到一个大概的正常税负率范围,对税负率超出正常范围外的核算主体进行税务预警,并通过数据进行分析出风险点在何处,协助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把控并解决风险。
4.外经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我公司项目众多,为了避免外经证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信用等级降低的情况出现,我们在增值税管理的基础上开发了“外经证管理模块”。具体见图13所示。
核心内容是外经证信息,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施工地址”“外经证编号”“到期日”等有效信息,能方便查询到项目信息以及提醒到期核销,避免外经证到期未核销造成信用等级扣分的情况出现(图14)。
该模块通过“提交办理申请”“接收办理”“到期核销”三个流程进行管控,全面的覆盖了外经证的整个生命周期,为有效控制外经证提供了便利的技术手段。
五、实际成果
(一)满足管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需要
对于工程项目众多的施工企业来说,如何高效的搜集数据也是管理的难点问题,我公司开发的该系统通过基于信息技术架构的管理系统来获取数据,避免了人工整理数据的失误,从而能对所有的数据进行汇总、提炼、分析,有效的解决了及时性和有效性的问题。
该系统一键生成各种报表的高效性,对内不仅给项目管理层在施工管理中提供了有力的税务数据支撑,还能通过集团总部对各项目增值税税负分析,为集团管理层在战略决策中提供数据佐证。对外除税务局申报表的高效及时且正确生成,还提供给各部门所需报送的税务数据,如统计局、国资委、财政厅、交通厅等。
(二)减少了人员配置,降低了人力成本
我公司选择增值税集中管理模式,由税务结算中心配备专业人员成立税务结算中心,对公司所有项目增值税进行全面管理。项目部财务人员仍然遵照之前的配置进行部署,无需再配备一个拥有全面专业税务知识的税务专员,原财务人员只需具备基础的税务知识即可,其日常工作只需要在系统内进行业务登记,项目人员不参与后续流程的处理,后续流程完全归集到税务结算中心进行处理,有效的降低了项目人员的工作量,使其有充分时间处理其他日常业务。通过高效的系统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模式在减少了人员配置的同时,大大增加了集团总部的工作量。成立税务结算中心之初,在研发系统的半年时间里,我们经历了手工登记台账,开票,认证的过程。即使是在初期业务量还比较少的阶段,每月手工录入台账均有错误,而核对纠错的工作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下,工作量大。
自2017年以来,我集团仅母公司预缴登记量就达到3,171笔,涉及金额595.72亿元,税额37亿元:开票申请量达到4,509笔,涉及金额564.97亿元,税额34亿元;进项认证达到69,826笔,涉及税额7.98亿元。目前母公司税务结算中心负責销项1人,进项1人,申报1人,三个人完成了集团母公司130多个项目的增值税管理。该系统归集所有业务登记数据,人工错误率大大降低,减少了大量的核对纠错的时间,工作量大幅减少,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三)有效控制增值税税务管理风险
1.提高数据精确性
该系统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充分利用会计核算反映实时上报会计信息,满足对外纳税申报所需信息,保证所有的基础数据从产生的源头起就遵循统一的逻辑规则,减少了数据加工过程中的数据转换和数据假设,合理保证了集团公司下属几百个项目的增值税核算、认证抵扣、申报缴纳的正确性,降低了对外纳税申报风险。
2.加强事中控制
建筑业企业项目点多面广,内部财务管控相对较弱,主要表现在财务控制集中于事后控制,缺乏事前预算和事中控制。该系统从业务登记着手,做到了税务结算中心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人员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税务结算中心,在过程中降低税务风险,即使项目人员疏忽无法发现问题,税务结算中心人员也能根据数据来判断是否有风险,从而控制风险。在事中进行风险控制,有效降低项目完工时带来的无法弥补的税务风险,这也是我们开发系统的初衷之一。
3.发票精准溯源
由于建筑业项目众多,发票源头分散,因此发票追溯也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点。该系统能根据发票代码号码精准定位到归属项目,并直接溯源到具体业务以及发票目前状态,为财务人员提供准确的发票信息。 4.定期进行税务检查
在过程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税务结算中心在日常业务中监督项目应转出的进项是否及时转出,应认证的进项是否及时认证,应取未取发票、专票的事项等关键因素。税务结算中心与项目人员频繁有效沟通中,集团对项目的增值税、合同结算等情况全面掌握。在集团总部建立了黑名单、白名单目录,对于黑名单项目,集团会针对性下项目进行税务体检,现场查看项目财税管理情况,查找税务风险点,要求项目整改,并定期回访整改情况。对于白名单目录作为标杆项目,在全集团项目推广学习。
(四)解决税务结算中心资金压力
系统建设之初,集中管理模式下,默认税务结算中心作为内部税务局的存在,中心不对项目垫付资金。各项目的进销项在税务结算中心进行匹配,应交增值税转回集团账户。而税务结算中心作为一个整体,在对外申报时,全集团进销项进行匹配后,对外所交税额远远小于各项目汇总于税务结算中心的税额,以达到中心税务资金账户蓄水池的形成,增加了流动资金存量,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
(五)、职工纳税意识显著提高
“营改增”这三年以来,税务工作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近年来的变化巨大,涉税人员需确保及时、熟练掌握最新的财税知识。得益于该系统过程管控,各级管理层、业务经办人明白了“销项是替税务局暂时保管的,并非我们的收入”“进项是花钱买来的”,为了开票,项目就要积极加强进项、预交的登记管理:对进项所取得发票进行登记、认证、转出等管理,对预交,未开票收入进行登记;得益于该系统过程管控,迫使各级管理层、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结合实际业务加强税务知识学习,使得涉税人员的责任心增强,专业水平大幅度提升,诚信纳税意识显著提高,为集团持续提高税务遵从度提供坚实的基础。
六、经验总结与探讨
(一)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初见成效的经验总结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进程,对建筑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涉及到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变革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管理各个方面的调整变革。对此,我们在“营改增”之前就进行了全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系统的梳理,制定了适合自身的“营改增”变革方案,组织全集团职工系统学习并掌握“营改增”及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在“营改增”来临时,我们及时明确方向,做足了准备应对变革,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最大程度的减轻了“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营业税平稳过度到增值税,积极努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进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目前在建筑行业里我公司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属于最早开发、最早使用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在“营改增”3年里,我公司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目前已见成效。
1.管理层的重视是系统顺利推行的基石
集团董事长不仅具有高度的诚信纳税意识,更有高度的风险意识,充分知道纳税风险一旦爆发会给集团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他在各种会议上的宣讲,对提升各级管理人员遵从税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效果非常明显。大力支持“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保证了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
诚然,增值税管理不单是财务部门能够完成的,而是涉及公司上下各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得益于各级管理层执行层通力配合,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确保纳税风险管理实施。管理层和执行层严格执行纳税管理各项制度,推动了各部门配合财务人员的增值税改革,保障了集团公司增值税管理的有效开展。
2.正确的增值税管理模式選择是系统顺利运行的关键
“营改增”之初,我公司及时了解增值税政策,积极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对我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给出全面的建议。经过财务部与高层及各部门反复探讨商议,选择了最适合我公司的增值税管理模式,保证了系统在正确的框架体系下的开发运行。目前实践证明,此种管理模式非常适合我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
3.加强诚信纳税意识和对税务知识的更新学习是系统顺利运行的保障
集团治理层和管理层积极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纳税风险管理理念,增强了全体员工的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态化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培训,有效提升纳税遵从度,降低缴纳成本和纳税风险,保障了系统的有序顺利的运行。
(二)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优化和完善
目前我们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仍有许多不足之处,许多环节仍然需要人工进行干预,为了进一步工作效率,实现基础业务的全自动化,我们正在与航天金税进行对接,截至到发文之日,已经确定系统对接后,进项税认证、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三大主要业务,均可以由我们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推送至金税系统,完全实现自动化处理。
此外,我公司在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之外,计划全面嵌入全税种管理。正积极探讨研究由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升级成为税控系统,达到建筑施工行业全税种的覆盖。做到对项目各税种的监督与管理,减少项目在当地的涉税风险,达到对全集团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对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建议
增值税管理借助于信息化系统进行管控是必然趋势。该系统的独特性在于建筑业有别于其他商贸企业的特殊性。而该系统的普遍性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统一性。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的采用,能够保证数据从源头从产生的源头起就遵循统一的逻辑规则,大大减少数据的人为性差错;将纳税风险点嵌入系统关键控制点,大大降低纳税风险,在我公司的使用已经初见成效,值得在在建筑施工行业大力推广。
目前建筑企业对增值税管理的重视程度已在逐年增强,对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需要也在逐年加大。由我公司自行研发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在行业内属于首创和领先,主管税务机关、事务所和同行业其他单位在了解我们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后,均做出了高度评价,解决了施工行业的增值税管理难点,我公司也正在对外推广该系统。日前,华川公司已经来我公司调研学习了整套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觉得很有借鉴作用,并在积极接洽希望整套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运用于其公司的税务管理之中。
[关键词]建筑业;增值税;扁平化管理
一、公司介绍
四川公路桥梁建設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为56.8亿元,拥有国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公司下辖26个全资和控股分、子公司,现有职工9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0余人,2018年营业收入390亿元,资产规模达822亿元,净资产142亿,实现利润总额16亿,纳税总额12亿,先后九次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成立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实现整体上市。
目前集团公司国内在建工程项目近400个,分布于全国22个省份自治州及直辖市。自1993年获外经贸授予的对外经营权后,公司作为省属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典范,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多次获得“四川省外经合作工作一等奖”。目前国外在建项目,主要分布于非洲、中东、东南亚、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集团公司成立20周年之际,公司作出了新“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即:第一步,从现在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上500亿元,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的目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成综合实力更强、布局结构更优、体制机制更活、质量效益更高、核心竞争力更强、社会形象更好的综合性现代型国际化企业集团。第二步,从2020年到2035年,实现营业收入上千亿元,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并瞄准“ENR250强”目标,建成具备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第三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也就是四川路桥成立100周年之际,全面建成经营业绩一流、公司治理一流、资源配置一流、人才队伍一流、品牌形象一流,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一流的“百年路桥”。
二、创新背景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大多数施工企业现状采取三级管理模式:法人总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法人总部负责统筹资源拿任务,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完成施工任务。相比营业税下的税收征管,增值税具有“征管严格、以票控税、链条抵扣”的特点,每个增值环节均需严格按照进销相抵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对于建筑企业,增值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对多级纳税主体(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及粗放的管理模式都提出了挑战。
(一)扁平化管理是建筑企业财税管理的需要
1.增值税进销项管理的要求
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招标时一般对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很高,中标单位多为集团公司,而拥有实际施工队伍及装备的施工单位通常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因此,中标单位承接的项目一般均由三级单位负责实际的施工建设。由于合同主体和施工主体不一致,税务信息与会计核算不匹配。同时,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进项税无法抵扣。要实现抵扣链条完整,需要签订分包合同或内部授权(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11号公告,允许内部授权,但大多数业主不同意)。故迫使建筑企业压缩层级管理,即实现扁平化管理,由中标单位集中管理以其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财务核算集中体现,实现进销项匹配。建筑企业从营业税下粗放式的管理,转变到增值税下扁平化的管理,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和工作量。
2.增值税税务申报的要求
由于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业特点,国税总局也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中,制定了“项目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汇总清缴”的政策。这一政策要求公司对自身中标的项目在公司机构所在地进行汇总申报。此种税务申报体系,促使集团加速向扁平化管理进行转变。
(二)建筑业施工地域分散,进项发票取得、认证、整理工作难度大
与商贸、生产型企业相比,施工企业的特点是施工地点范围广、项目多,而且施工承建的地理位置大多是比较偏远的地区,从而构成了采购原材料时的“杂、小、散”这一特点;工程项目材料来源广、方式多,大多数的建筑材料只能因地制宜,在施工当地选择供应商。除此之外,建筑业的另一特性就是它需要大量的材料,所以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也较高。由于工程种类繁多、广泛分散、原材料采购量大等原因造成发票管理的程序既复杂又有难度,对发票的一些收集、核实和整理等工作量的挑战和难度的要求都有所提高,对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妥善保管相关发票方面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三)项目众多,增值税确认核对复核数据量庞大
“营改增”后,要按时准确计算出企业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建筑企业项目众多,广泛分散的特点造成数据核对困难,即在进行增值税确定、核对、复核过程中数据较为庞大、分散,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以及所需要花费的精力较多,需要较多人工成本的支出,并且过程中很可能出现人为错误而不自知。建筑施工过程中各项数据核对是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步骤,因此需要使用计算机技术,将所需要的数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输入保存,将这些数据导入特定程序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最终核对过程中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进行直接的自动化核对,使得核对的效率以及精准性得到相应的保证。 (四)建筑业人员流动性大,增值税专业知识薄弱
从建筑业企业自身需求来看,随着经济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面临全球的激烈竞争,而建筑业企业内部门槛低,劳动密集,人员素质相对不高,流动性较大,现代化管理理念薄弱。“营改增”以后,建筑业发生了巨变,价内税到价外税的转变,环环相扣的增值税链条,较为复杂的税制,对根深蒂固的营业税思维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再者营业税一直由业主代扣代缴,很少有项目自己在当地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财务人员对纳税流程不清晰。增值税的专业知识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和一些沙石料的地材供应商来说完全陌生。因此在加强提高人员素质和纳税意识的同时,需要相对专业的人员集中来对各项目各人员进行辅导咨询及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五)内部责任关系梳理的要求
在扁平化管理中,数据汇总于集团总部进行申报,更加突出了内部责任管理体系的建立。每个项目是一个责任主体,在内部对每个项目进行进销项匹配分析,完成对每个责任主体的绩效考核。庞大的汇总数据中,分出各个责任主体,人工匹配几乎无法完成,因此需要通过计算机自动对数据进行匹配,这是实现内部责任管理体系的前提。
基于以上因素,我公司内部迫切需要对整个公司的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管控,以期得到真实、准确、及时的增值税数据,最大限度避免增值税涉税风险。同时正值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期,对于开发我公司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有良好的外部条件,所以我公司经认真研究后,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行研发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提炼出适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的增值税管理制度,来防范公司税务风险。
三、创新管理设计和推广
(一)增值税管理模式选择及阶段演变
1.增值税平行管理阶段
(以下图表中A为集团母公司B、C为集团子公司)
2016年5月,“营改增”初期,在对增值税管理系统的模式进行梳理探讨的时候,在遵循各纳税主体独立管理的原则下,我们面对了两种模式的选择:
(1)分散管理模式
每一个项目独立提供税务报表汇总于各纳税主体公司,各纳税主体公司汇总数据后再向各自税务局進行申报。纳税主体公司拥有金税总盘,各项目配备金税分盘和发票打印机,自行开具发票,月末归集自身销项;进项税发票由各项目自行收集、认证、管理、归档,月末归集自身进项。在月末生成各项目的纳税申报表并归总于纳税主体公司,再由纳税主体公司汇总处理,对外申报。
此种方法优点是项目各自完成本项目的增值税申报表,纳税主体公司总部只需汇总各项目申报表再统一对外申报,工作量较小。各项目部自行开具发票,相对及时快捷。缺点是由于各项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人对税法政策的理解各有不同,难免存在对税法理解不正确或模糊的边界,造成最终申报数据的不准确,存在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再者纳税主体公司对项目的管理监控程度较弱,不利于纳税主体公司对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
(2)集中管理模式
各纳税主体公司财务部设置税务结算中心,全面接管所有项目的销项和进项,项目只涉及当地的增值税预缴,开票时准备资料回纳税主体公司税务中心专人开具发票。在收到进项税发票时,各自先在系统中进行登记,然后带回纳税主体公司税务中心进行处理,包括发票真伪鉴别、进项认证抵扣、进项发票归档等。所有数据在纳税主体公司税务中心体现生成,在月末进行数据处理再对外进行申报。
对内各税务中心行使“内部税务局”职能,监管项目开票、代为进项认证、收取应缴增值税等;对外作为独立纳税主体,对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定期纳税申报。此种模式便于各纳税主体公司对于项目的增值税进行管控,保证了无虚假发票的开具,能即时获得各项目的相关增值税数据进行分析,对可能的税务风险进行预警,减少项目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岗位。缺点是总部税务中心接管所有项目的增值税业务,导致税务中心工作量加大,需要专业素质高与责任心强的人员来开展工作。
(3)平行管理阶段的模式选择
在“营改增”初期,集团总部对上述两种模式进行了反复讨论。财务部牵头,通过与各部门的探讨及对项目的调研后,结合建筑企业的特点以及四川路桥施工业务的具体情况,最终决定采用集中管理模式,由各纳税主体设置税务结算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并联合金蝶软件公司开发“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结合我们的管理思路和增值税税制设计的特点和要求,通过系统来完善对增值税的全方位管理。
该系统自2016年4月起开始开发,于2016年11月开发完成,在试运行一个月之后,于2017年1月正式启用,全面上线。
2.增值税共享管理阶段
2019年1月四川路桥集团公司开始推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将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嵌入到整个共享体系中,成立了共享税务结算中心。
共享税务结算中心下设各纳税主体税务分中心,负责全集团所有纳税主体的增值税业务核算及管理,集团下属任何一个项目部的增值税数据推送目标,均由以前的纳税主体税务结算中心转移到集团共享税务结算中心,由共享税务结算中心行使原各纳税主体公司税务结算中心的单据审核、进项认证及记账等业务职能,原各纳税主体公司税务结算中心保留税控管理职能,使得业务和管理分工更加明确。
该系统于2019年1月1日与共享服务中心其他模块同步上线。
(二)为什么选择自主创新
在“营改增”初期,市场上也有不少针对增值税管理方面的软件,但普遍都是针对商贸企业或工业企业,或者以此升级而来。此类软件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税务工具,能满足基本税务申报的要求,却也因为对建筑业“营改增”的深入度不够,无法满足我公司在“营改增”过程中的管理需求、核算需求,没有解决建筑施工行业“营改增”过程中的一些痛点。如: 总部怎么能主动掌握遍布全国的项目部收到了哪些增值税发票,哪些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会不会存在超范围抵扣的风险;
总部怎么能主动掌握遍布全国的项目部有哪些分包发票已经扣除,哪些分包发票忘记扣除造成损失;
总部怎么能主动掌握遍布全国的项目有哪些预缴已开票,哪些预缴未开票,未开票收入申报是否及时准确;
如何确保项目上众多财务人员,快速准确的完成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总部申报的数据和项目部核算数据是否一致;
账务核算和发票采集都分部在项目部;如何保证总部和项目部的信息对称,及时有效传递。
基于以上原因,必须有一套适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市场上没有现成的,只能选择自己开发。
(三)创新管理总体设计
1.设计总体要求
按业财税融合,扁平化集中管理思路,一是充分利用现用财务系统,财税融合,在税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监督作用,二是遵循内控管理要求,总部对下级机构项目进行监督,三是满足总部资金管理要求,按“项目税款自担、公司不垫付税款”的原则进行税款清算。项目取得的每张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发票等,都要第一时间及时处理账务,项目向公司申请开票时,财务系统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项目在当地预缴的税款、项目向税务结算分中心的汇款三者之和,大于本次申请开票的应交税额的,开票申请通过;否则,必须向税务结算分中心补足税款才能开票。
增设“内部应交增值税”科目,项目取得进项全部进入该科目,相当于“待认证进项”,弹送往来通知总部,总部接受后,进行检查,根据管理需要,转入“应交增值税”对应的明细科目,进行认证抵扣。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
在原会计系统,开发增值税管理模块,完成进销项资金链管控,对销项进行开票申请管控,减少总部资金压力,促使项目加强进项管理,进销项匹配,更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2.总体解决方案
根据总体要求,集团决定以税务结算中心建设为基础,打通金税系统、业务系统、核算系统,真正实现业财税一体。
(1)实现与业务系統的数据交换
通过业务系统的发票登记功能与税务结算中心发票池自动匹配,实现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验证;
通过业务系统发票和支付申请的匹配,实现发票的三流一致;
项目部通过业务系统向税务结算中心提交开票请求;
部分没业务系统的项目,支持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发票登记和开票申请。
(2)实现与金税系统的数据交换
通过下载金税系统发票形成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中的发票池;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认证后上传认证结果至金税系统;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审核后,开票申请中的数据推送金税系统,实现自动开票;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中的各项业务数据一键生成申报表后直接推送金税系统。
(3)实现增值税核算自动记账
通过创新使用“内部应交增值税科目”,简化项目部增值税核算流程,同时也满足了建筑施工行业需要按项目独立核算项目税负的要求;
实现增值税凭证自动生成,确保税会一致。
(4)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该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根据增值税税制设置特点和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分为“进项税管理”“销项税管理”“报表管理”三个主要模块以及其他的一些附加模块,全面覆盖增值税各项业务处理,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在每个模块开发了相应的管控功能。
(四)方案推广组织保障
为保证方案的实施,公司成立了税务结算中心,以保证公司从上到下落实“营改增”精神,顺利完成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过渡。在平行管理阶段,各纳税主体以集中模式平行管理;在共享管理阶段,组织架构框架如下:
(五)重要里程碑
2016年03月,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2016年5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营改;
2016年0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016年04月,四川路桥集团董事会会议决定启动集团“营改增”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
2016年05月,组织集团各级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入学习“营改增”具体实施办法,并确定公司增值税管理模式;
2016年06月,经过多方考察学习,综合咨询意见,工作组决定通过自主创新方式,建立一套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
2016年07月,确认系统开发方案和业务蓝图;
2016年08-09月,完成系统开发与测试工作;
2016年10月,完成系统试点项目培训和上线工作;
2016年11月,完成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2016年12月,组织全集团财务人员培训和学习,并组织相关考核完成税务组织的筹备;
2017年1月,全集团推广上线;
2017年2-3月,对“营改增”工作进行总结和优化,集团领导对“营改增”取得的工作成果予以肯定。
四、实际应用
(一)增值税管理模块一览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分为“进项税管理”“销项税管理”“报表管理”“外经证管理”“基础设置”模块,全面覆盖增值税各项业务处理。
(二)主要模块介绍
1.进项税管理
我们按照增值税认证流程,对各个环节进行划分,从“取票”“登记”到“认证”“转出”,每个环节进行实时管控,做到发票的“合规合法”“应取尽取”。 具体各个环节职能如图7。
在系统启用最初,由于并未跟金税数据对接,所以导入发票只能通过财务人员手动录入发票数据来完成登记。这样一方面是大量的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一方面是发票信息登记错误率较高,对进项税认证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因此我们将手动录入发票信息,改为从网上勾选平台调取发票信息,上传至系统发票库,由财务人员按照发票号码选择后自动登记发票信息。通过这一改进,我们将发票登记错误率降至为O,并为项目财务人员节省了大量的工作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以上步骤除了发票登记需要项目财务人员输入之外,其余的均由税务结算中心人员进行处理,将取得的进项税发票由分散管理,改变为集中统一的扁平化管理。虽然大量发票汇总到税务结算中心,但是配合增值税网上勾选平台,可以实现发票批量导入和认证功能,极大的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基础数据正确的前提下,可以做到全公司的发票一次性认证。
2.销项税管理
我们的销项管理系统以“项目预缴,汇总清缴”为前提,从预缴管理、开票管理、未开票收入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设计及运行。
(1)预缴管理
①预缴类型
A.建筑企业的预缴根据新老项目的不同分为两种不同预缴: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
a.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b.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B.建筑企业的预缴根据纳税义务时间确认不同又分为两种不同的预缴方式
a.预收款产生的预缴。从2017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对原“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作出修订。即采取预收款方式时,只在当地按规定进行预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再为取得预收款当天。
b.纳税义务发生时产生的预缴。在建筑服务纳税义务时间发生时,如工程计量等在当地按规定进行预缴且回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②预缴流程(图8)
在编制预缴申请时,项目财务人员根据项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预缴,预缴申请编制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如实填写;若有扣除分包发票,需要对分包发票的信息进行录入,以便对扣除分包发票进行追踪管理。税务结算中心根据项目人员上传的预缴完税凭证的影像完成预缴核实审核工作,从中获取对外申报的有效数据,且按税务局要求编制增值税预缴台账,进行归档备查。
(2)开票管理
在开票管理中涉及有预缴的开票和无预缴的开票,有预缴的开票申请将关联预缴登记已确认开票金额和预缴税额是否匹配,无预缴关联则直接编制开票申请(图9)。
若有冲减未开票收入时,开票申请需要关联未开票收入登记。填写本次冲减未开票收入金额。在提交开票申请时,系统会对项目进销项进行匹配,检测税金账户余额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则需要将税款转回集团账户才能提交开票申请。
(3)未开票收入管理
未开票收入是销项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这部分是企业凭自身对税务政策的了解熟悉程度,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认是否缴纳税款。在增强当地项目财务人员纳税意识的同时,也在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中对未开票收入进行管理。
①未开票收入类型
未开票收入系统管理分为两种情况:
A.已预缴还未开具发票的未开票收入
面对项目在当地预缴,但没来得及回集团开票或业主暂时不要发票的情况,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在报表管理中会存在未开票收入核对表中,来核对当月预缴是否开票发票,是否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如若都没有,则会在核对表中体现差异,集团税务结算中心根据核对表对项目进行询问,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B.未预缴未开票发票的未开票收入
项目在当地还未预缴也未开具发票,但财务人员判断纳税义务时间已经发生时,也需要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这样一方面符合税法要求,有利于减少对外申报纳税的税務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集团把控项目在当地的预缴情况,及时督促项目尽早完成预缴,尽可能降低项目在当地的税务风险。
②未开票收入流程(图10)
项目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未开票收入登记,上传确认收入、税金记账凭证的影像。税务结算中心接受未开票收入登记,审核其合规性。在申报前,税务结算中心将核对未开票收入核对表,对未开票收入进行清理。若有已预缴未开票的且未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的,税务结算中心将通知项目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并上传记账凭证核查记账是否正确;对未预缴进行未开票收入登记的,询问其纳税义务时间判定是否合理,记账凭证是否正确。
3.报表管理
(1)纳税申报管理
纳税申报管理中包含了进项台账、销项台账、申报表。各类台账数据由当月业务单据数据生成,对申报表数据进行佐证。申报表数据自动生成数据以供申报参考,减少了人工对申报数据进行收集的繁琐工作,提高申报数据的精确度。
(2)报表分析
为给管理者提供详实的增值税数据,我们开发了增值税报表分析模块,以满足报表使用者的管理要求。
该分析模块主要功能是提供整个集团具体到单个会计核算主体(施工项目)的增值税分析数据,核心是增值税汇总表,该表可以自订期间(精确到天),对该期间的增值税进行数据汇总,为管理者提供参考数据。该表可对各会计核算主体(施工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数据判断该会计核算主体(施工项目)的增值税数据是否正常,有无税务风险以及有无大量流动资金被占用等情况。 从图11中可以看到该项目的历史总数据.包括对外开票额,取得进项额,以及税负率等。表中的示例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税负率应为3%,而通过汇总表显示的实际税负也是3%,因此可以看出该项目的增值税相对正常。一般计税项目,如果显示实际税负为负数,表示其进项大于销项,未得到充分的抵扣,占用了资金,税务结算中心就会提示项目及时与业主结算开票,回笼资金。
另外我们增加了一个增值税汇总表的衍生报表,内部应缴增值税欠缴表。此表根据增值税汇总表数据生成,能直观反映某个会计核算主体当前是否需要纳税,如果显示需要纳税的话,必须在申报月份内将相应的税额转回税务结算中心税款专户,再由税务结算中心统一申报纳税。
图12可以看出该会计核算主体尚未开票确认销项税额,但取得了300多万的进项,因此欠缴金额为负数,如果欠缴金额为正,则表示需要转回税款,否则系统管控措施会禁止该项目提交开票申请。只有欠缴金额小于等于零时,系统才会取消管控并通过该主体的开票申请。
通过上述两种分析报表,可以随时得到单个核算主体增值税的即时数据。通过对总体数据分析,得到一个大概的正常税负率范围,对税负率超出正常范围外的核算主体进行税务预警,并通过数据进行分析出风险点在何处,协助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把控并解决风险。
4.外经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我公司项目众多,为了避免外经证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信用等级降低的情况出现,我们在增值税管理的基础上开发了“外经证管理模块”。具体见图13所示。
核心内容是外经证信息,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施工地址”“外经证编号”“到期日”等有效信息,能方便查询到项目信息以及提醒到期核销,避免外经证到期未核销造成信用等级扣分的情况出现(图14)。
该模块通过“提交办理申请”“接收办理”“到期核销”三个流程进行管控,全面的覆盖了外经证的整个生命周期,为有效控制外经证提供了便利的技术手段。
五、实际成果
(一)满足管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需要
对于工程项目众多的施工企业来说,如何高效的搜集数据也是管理的难点问题,我公司开发的该系统通过基于信息技术架构的管理系统来获取数据,避免了人工整理数据的失误,从而能对所有的数据进行汇总、提炼、分析,有效的解决了及时性和有效性的问题。
该系统一键生成各种报表的高效性,对内不仅给项目管理层在施工管理中提供了有力的税务数据支撑,还能通过集团总部对各项目增值税税负分析,为集团管理层在战略决策中提供数据佐证。对外除税务局申报表的高效及时且正确生成,还提供给各部门所需报送的税务数据,如统计局、国资委、财政厅、交通厅等。
(二)减少了人员配置,降低了人力成本
我公司选择增值税集中管理模式,由税务结算中心配备专业人员成立税务结算中心,对公司所有项目增值税进行全面管理。项目部财务人员仍然遵照之前的配置进行部署,无需再配备一个拥有全面专业税务知识的税务专员,原财务人员只需具备基础的税务知识即可,其日常工作只需要在系统内进行业务登记,项目人员不参与后续流程的处理,后续流程完全归集到税务结算中心进行处理,有效的降低了项目人员的工作量,使其有充分时间处理其他日常业务。通过高效的系统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
增值税扁平化管理模式在减少了人员配置的同时,大大增加了集团总部的工作量。成立税务结算中心之初,在研发系统的半年时间里,我们经历了手工登记台账,开票,认证的过程。即使是在初期业务量还比较少的阶段,每月手工录入台账均有错误,而核对纠错的工作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下,工作量大。
自2017年以来,我集团仅母公司预缴登记量就达到3,171笔,涉及金额595.72亿元,税额37亿元:开票申请量达到4,509笔,涉及金额564.97亿元,税额34亿元;进项认证达到69,826笔,涉及税额7.98亿元。目前母公司税务结算中心负責销项1人,进项1人,申报1人,三个人完成了集团母公司130多个项目的增值税管理。该系统归集所有业务登记数据,人工错误率大大降低,减少了大量的核对纠错的时间,工作量大幅减少,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三)有效控制增值税税务管理风险
1.提高数据精确性
该系统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充分利用会计核算反映实时上报会计信息,满足对外纳税申报所需信息,保证所有的基础数据从产生的源头起就遵循统一的逻辑规则,减少了数据加工过程中的数据转换和数据假设,合理保证了集团公司下属几百个项目的增值税核算、认证抵扣、申报缴纳的正确性,降低了对外纳税申报风险。
2.加强事中控制
建筑业企业项目点多面广,内部财务管控相对较弱,主要表现在财务控制集中于事后控制,缺乏事前预算和事中控制。该系统从业务登记着手,做到了税务结算中心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人员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税务结算中心,在过程中降低税务风险,即使项目人员疏忽无法发现问题,税务结算中心人员也能根据数据来判断是否有风险,从而控制风险。在事中进行风险控制,有效降低项目完工时带来的无法弥补的税务风险,这也是我们开发系统的初衷之一。
3.发票精准溯源
由于建筑业项目众多,发票源头分散,因此发票追溯也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点。该系统能根据发票代码号码精准定位到归属项目,并直接溯源到具体业务以及发票目前状态,为财务人员提供准确的发票信息。 4.定期进行税务检查
在过程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税务结算中心在日常业务中监督项目应转出的进项是否及时转出,应认证的进项是否及时认证,应取未取发票、专票的事项等关键因素。税务结算中心与项目人员频繁有效沟通中,集团对项目的增值税、合同结算等情况全面掌握。在集团总部建立了黑名单、白名单目录,对于黑名单项目,集团会针对性下项目进行税务体检,现场查看项目财税管理情况,查找税务风险点,要求项目整改,并定期回访整改情况。对于白名单目录作为标杆项目,在全集团项目推广学习。
(四)解决税务结算中心资金压力
系统建设之初,集中管理模式下,默认税务结算中心作为内部税务局的存在,中心不对项目垫付资金。各项目的进销项在税务结算中心进行匹配,应交增值税转回集团账户。而税务结算中心作为一个整体,在对外申报时,全集团进销项进行匹配后,对外所交税额远远小于各项目汇总于税务结算中心的税额,以达到中心税务资金账户蓄水池的形成,增加了流动资金存量,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
(五)、职工纳税意识显著提高
“营改增”这三年以来,税务工作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近年来的变化巨大,涉税人员需确保及时、熟练掌握最新的财税知识。得益于该系统过程管控,各级管理层、业务经办人明白了“销项是替税务局暂时保管的,并非我们的收入”“进项是花钱买来的”,为了开票,项目就要积极加强进项、预交的登记管理:对进项所取得发票进行登记、认证、转出等管理,对预交,未开票收入进行登记;得益于该系统过程管控,迫使各级管理层、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结合实际业务加强税务知识学习,使得涉税人员的责任心增强,专业水平大幅度提升,诚信纳税意识显著提高,为集团持续提高税务遵从度提供坚实的基础。
六、经验总结与探讨
(一)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初见成效的经验总结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进程,对建筑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涉及到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变革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管理各个方面的调整变革。对此,我们在“营改增”之前就进行了全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系统的梳理,制定了适合自身的“营改增”变革方案,组织全集团职工系统学习并掌握“营改增”及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在“营改增”来临时,我们及时明确方向,做足了准备应对变革,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最大程度的减轻了“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营业税平稳过度到增值税,积极努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进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目前在建筑行业里我公司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属于最早开发、最早使用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在“营改增”3年里,我公司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目前已见成效。
1.管理层的重视是系统顺利推行的基石
集团董事长不仅具有高度的诚信纳税意识,更有高度的风险意识,充分知道纳税风险一旦爆发会给集团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他在各种会议上的宣讲,对提升各级管理人员遵从税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效果非常明显。大力支持“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保证了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
诚然,增值税管理不单是财务部门能够完成的,而是涉及公司上下各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得益于各级管理层执行层通力配合,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确保纳税风险管理实施。管理层和执行层严格执行纳税管理各项制度,推动了各部门配合财务人员的增值税改革,保障了集团公司增值税管理的有效开展。
2.正确的增值税管理模式選择是系统顺利运行的关键
“营改增”之初,我公司及时了解增值税政策,积极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对我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给出全面的建议。经过财务部与高层及各部门反复探讨商议,选择了最适合我公司的增值税管理模式,保证了系统在正确的框架体系下的开发运行。目前实践证明,此种管理模式非常适合我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
3.加强诚信纳税意识和对税务知识的更新学习是系统顺利运行的保障
集团治理层和管理层积极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纳税风险管理理念,增强了全体员工的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态化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培训,有效提升纳税遵从度,降低缴纳成本和纳税风险,保障了系统的有序顺利的运行。
(二)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优化和完善
目前我们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仍有许多不足之处,许多环节仍然需要人工进行干预,为了进一步工作效率,实现基础业务的全自动化,我们正在与航天金税进行对接,截至到发文之日,已经确定系统对接后,进项税认证、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三大主要业务,均可以由我们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推送至金税系统,完全实现自动化处理。
此外,我公司在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之外,计划全面嵌入全税种管理。正积极探讨研究由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升级成为税控系统,达到建筑施工行业全税种的覆盖。做到对项目各税种的监督与管理,减少项目在当地的涉税风险,达到对全集团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对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建议
增值税管理借助于信息化系统进行管控是必然趋势。该系统的独特性在于建筑业有别于其他商贸企业的特殊性。而该系统的普遍性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统一性。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的采用,能够保证数据从源头从产生的源头起就遵循统一的逻辑规则,大大减少数据的人为性差错;将纳税风险点嵌入系统关键控制点,大大降低纳税风险,在我公司的使用已经初见成效,值得在在建筑施工行业大力推广。
目前建筑企业对增值税管理的重视程度已在逐年增强,对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的需要也在逐年加大。由我公司自行研发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在行业内属于首创和领先,主管税务机关、事务所和同行业其他单位在了解我们的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后,均做出了高度评价,解决了施工行业的增值税管理难点,我公司也正在对外推广该系统。日前,华川公司已经来我公司调研学习了整套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觉得很有借鉴作用,并在积极接洽希望整套增值税扁平化管理系统运用于其公司的税务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