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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九大以来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以学习贯彻中央各项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重点,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以加强组织建设和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巡察机制建设,不断增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要以行动践行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
关键词:新时代;内控机制;四种形态;巡视巡察
十九大以来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我认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采取如下思路及举措:
一、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思路
1.要把以学习贯彻中央各项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重点,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从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打好反“四风”持久战为重点,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和健全长效机制,盯住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节假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要始终结合“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抓好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明察暗访,对发现不作为、怠政懒政,不担当、拈轻怕重,基层“微腐败”现象及典型行风问题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同时,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要建立相应的容错免测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工作中大胆创新、敢作敢为的干部。
3.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以健全制度体系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重点,不断规范权力依法依规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梳理有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4.工作中要以强化痕迹管理和追责问责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责任上肩、任务落实,不定期检查“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以注重抓早抓小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按照工作规则认真查办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在“问题线索谈话核实和日常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两方面下功夫,加大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力度。
5.以加强组织建设和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严肃监督执纪工作。
二、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举措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把针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履责谈话、警示谈话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要做到常规化针对基层单的问题和履责不到位的情况,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对基层单位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警示谈话。重点查找“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新“四风”问题,严肃问责、严肃处理。抓好跟踪问效,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起,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加强理论学习,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要将理论学习作为严明党纪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专题学习,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中心组学习,在日常工作部署中强调纪律建设、规矩意识,确保在工作中能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充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文化教育活动。要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活动中,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同时布置廉洁文化标语、展板、道旗等,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
4.抓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围绕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加强管理和监督。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如托第三方机构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的外部咨询团队等工作,有效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加大对违纪问题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作为问题的治理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夯实实体性制度,完善程序性制度,加强制度反馈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5.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队伍。
6.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巡察机制建设,不断增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单位要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反馈情况,突出“人、事、因、制”,举一反三,纠建并举,下大力气监督整改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常態化。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成立巡察机构,扎实开展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建立考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工作手册。突出政治巡察,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等问题,坚决纠正党建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及“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做到敬终如始,方能善作善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行动践行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方能不负党的期望、不负人民所托,才能在新的“赶考”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关键词:新时代;内控机制;四种形态;巡视巡察
十九大以来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我认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采取如下思路及举措:
一、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思路
1.要把以学习贯彻中央各项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重点,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从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打好反“四风”持久战为重点,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和健全长效机制,盯住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节假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要始终结合“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抓好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明察暗访,对发现不作为、怠政懒政,不担当、拈轻怕重,基层“微腐败”现象及典型行风问题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同时,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要建立相应的容错免测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工作中大胆创新、敢作敢为的干部。
3.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以健全制度体系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重点,不断规范权力依法依规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梳理有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4.工作中要以强化痕迹管理和追责问责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责任上肩、任务落实,不定期检查“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以注重抓早抓小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按照工作规则认真查办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在“问题线索谈话核实和日常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两方面下功夫,加大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力度。
5.以加强组织建设和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严肃监督执纪工作。
二、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举措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把针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履责谈话、警示谈话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要做到常规化针对基层单的问题和履责不到位的情况,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对基层单位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警示谈话。重点查找“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新“四风”问题,严肃问责、严肃处理。抓好跟踪问效,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起,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加强理论学习,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要将理论学习作为严明党纪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专题学习,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中心组学习,在日常工作部署中强调纪律建设、规矩意识,确保在工作中能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充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文化教育活动。要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活动中,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同时布置廉洁文化标语、展板、道旗等,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
4.抓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围绕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加强管理和监督。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如托第三方机构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的外部咨询团队等工作,有效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加大对违纪问题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作为问题的治理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夯实实体性制度,完善程序性制度,加强制度反馈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5.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队伍。
6.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巡察机制建设,不断增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单位要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反馈情况,突出“人、事、因、制”,举一反三,纠建并举,下大力气监督整改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常態化。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成立巡察机构,扎实开展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建立考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工作手册。突出政治巡察,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等问题,坚决纠正党建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及“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做到敬终如始,方能善作善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行动践行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方能不负党的期望、不负人民所托,才能在新的“赶考”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