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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众所周知,吃亏有道德价值,还有相对于“吃亏”者本人内在价值。在市场经济中,纯粹出自经济理性的“吃亏”,是一种明智的、深谋远虑的市场行为选择,而以道德理性为依据的“吃亏”,则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社会又要尽量少让“老实人吃亏”,特别是不能让利己主义者利用老实人的“吃亏”来占便宜。
关键词 吃亏 市场经济 道德建设
一、“吃亏”的内涵
所谓“吃亏”,就其一般含义而言,是指个人利益的直接损失或应得未得。“吃亏”是一种社会现象,有人唯恐避之而不及,有人却心甘情愿一再“吃亏”而毫不后悔。面对 “吃亏” ,为什么人们的态度竟然会有如此鲜明的差异呢?归根到底,是因为不同的人对于“吃亏”的价值有着不同的认识。
就社会上 “吃亏” 现象的具体情况来看,有“主动吃亏”与 “被动吃亏” 之分。在某些情境中,要成全他人的利益或维护社会的利益,就必须牺牲自己的部分甚至全部利益。如果基于为他人、为社会的明确意识而“吃亏” ,就是“主动吃亏”。而所谓 “被动吃亏”,是指自己本不愿 “吃亏” ,甚至还想让别人“吃亏” ,但却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而导致了自己“吃亏”。不同的“吃亏”,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 “主动吃亏”由于出于自愿,故“吃亏” 之后心态平和,终身无悔,甚至有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而被动者在“吃亏”之后,则往往显得无奈、懊悔甚至愤怒。对于“被动吃亏”者来说 ,因自己“吃亏” 而使别人获利,会造成心理的不平衡,为了恢复心理平衡,要么实行精神胜利法,要么寻求报复,把失去的利益夺回来。“主动吃亏”是正确的、值得褒奖的道德行为。就道德价值而言,“主动吃亏”的道德价值是全面的、充分的。而“被动吃亏”却没有产生道德价值的必然性,特别是没有产生足以提升“吃亏”主体道德境界的内在道德价值。
二、市场行为中的 “吃亏”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历史证明,市场经济有利于个性的张扬和发展,也是能够最有效地增进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模式。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从道德上肯定对市场经济的选择。
民间曾有“吃小亏占大便宜”的说法。这种说法固然境界不高,但如果 “吃小亏” 者所占之“大便宜”不是以欺诈、损人为前提,而“吃小亏”又意味着让利、微利等等。那么,这种说法在实质上就与上述那种以费用与报酬计算为基础的“利他主义”相去不远。
在市场经济中,尽管市场主体追求“赚”,避免“亏”,但却不能排斥“吃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能否定“吃亏”的意义和价值。纯粹出自经济理性的“吃亏” ,是一种明智的、深谋远虑的市场行为选择,而以道德理性为依据的“吃亏”,则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经济对于人类、对于社会的价值和意义之保障。尽管市场主体追求“赚”,但市场行为并非与“吃亏”不相容。为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即使在市场经济中,也有必要弘扬以道德理性为基础的“吃亏”精神。市场行为要排斥的是“亏本”、“亏损” 的“亏”,而不是出自经济理性或道德理性的“吃亏”。
三、“老实人吃亏”的问题
时下,“老实人吃亏”似乎成了社会生活中的经验之谈。这样的经验之谈,在有些人眼中成了为避免吃亏而不做老实人的依据,这不仅不利于有道德意义的 “吃亏”精神的弘扬,而且使得“做老实人”这一道德要求难以付诸实践。
诚实是一种品质,因此,“老实人”就是内在的具有诚实品质的人。诚实是一种最为基本的道德品质。讲道德就意味着或多或少地“吃亏”。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老实人吃亏”实际上是一种必然现象,你要讲道德吗?那么,你就必须诚实。你要诚实吗?那么,你就得或多或少地“吃亏” 。一个很不老实的人已经丧失了道德之根。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主动“吃亏”。但同时他也就不配称作“道德人”。这样看来,因“老实”而“吃亏”,其实在道德上很“值”。所谓“老实人吃亏” ,“亏”的往往是有形的经济价值。从道德角度分析,老实人不能怕“吃亏” ,不能想方设法躲避“吃亏”,不能对 “吃亏” 斤斤计较,而是要主动 地“吃亏”,甚至在必要时甘愿 “吃”最大的“亏”——牺牲自己的生命。把“老实人 吃亏”引为经验之谈者,多半视“ 吃亏”为不值,他们因怕吃亏而不愿做老实人,因不愿做老实人而告别人之为人的根本——道德。
四、不让老实人“吃亏”
社会要从制度上为“做老实人”营造良好的外部道德环境。首先,要建立能够有效地打击、惩处利用他人的“老实”而营利的不良行为制度。就这一方面来说,法律可以发挥其特有的强制作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蒙骗等亵渎“诚实”、不利于“诚实”普遍化的行为。其次,要建立对“老实人吃亏”予以适当补偿的制度。老实人审慎地吃亏,是道德上的应当。而社会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老实人的“吃亏” 予以一定的精神补偿甚至物质补偿,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做老实人。虽然补偿不是老实人所追求的目的,但这种外在的激励,会有利于诚实品质的塑造。用好一个老实人,就能激励一片老实人。让老实人能干事、干成事,让老实人少吃亏、不吃亏,让会做事的人才脱颖而出,让“会来事”的人没有市场。如此,才有希望和未来!
参考文献:
[1]吕耀怀.道德与文明[J].
[2]姜斌.老年教育[J].
关键词 吃亏 市场经济 道德建设
一、“吃亏”的内涵
所谓“吃亏”,就其一般含义而言,是指个人利益的直接损失或应得未得。“吃亏”是一种社会现象,有人唯恐避之而不及,有人却心甘情愿一再“吃亏”而毫不后悔。面对 “吃亏” ,为什么人们的态度竟然会有如此鲜明的差异呢?归根到底,是因为不同的人对于“吃亏”的价值有着不同的认识。
就社会上 “吃亏” 现象的具体情况来看,有“主动吃亏”与 “被动吃亏” 之分。在某些情境中,要成全他人的利益或维护社会的利益,就必须牺牲自己的部分甚至全部利益。如果基于为他人、为社会的明确意识而“吃亏” ,就是“主动吃亏”。而所谓 “被动吃亏”,是指自己本不愿 “吃亏” ,甚至还想让别人“吃亏” ,但却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而导致了自己“吃亏”。不同的“吃亏”,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 “主动吃亏”由于出于自愿,故“吃亏” 之后心态平和,终身无悔,甚至有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而被动者在“吃亏”之后,则往往显得无奈、懊悔甚至愤怒。对于“被动吃亏”者来说 ,因自己“吃亏” 而使别人获利,会造成心理的不平衡,为了恢复心理平衡,要么实行精神胜利法,要么寻求报复,把失去的利益夺回来。“主动吃亏”是正确的、值得褒奖的道德行为。就道德价值而言,“主动吃亏”的道德价值是全面的、充分的。而“被动吃亏”却没有产生道德价值的必然性,特别是没有产生足以提升“吃亏”主体道德境界的内在道德价值。
二、市场行为中的 “吃亏”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历史证明,市场经济有利于个性的张扬和发展,也是能够最有效地增进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模式。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从道德上肯定对市场经济的选择。
民间曾有“吃小亏占大便宜”的说法。这种说法固然境界不高,但如果 “吃小亏” 者所占之“大便宜”不是以欺诈、损人为前提,而“吃小亏”又意味着让利、微利等等。那么,这种说法在实质上就与上述那种以费用与报酬计算为基础的“利他主义”相去不远。
在市场经济中,尽管市场主体追求“赚”,避免“亏”,但却不能排斥“吃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能否定“吃亏”的意义和价值。纯粹出自经济理性的“吃亏” ,是一种明智的、深谋远虑的市场行为选择,而以道德理性为依据的“吃亏”,则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经济对于人类、对于社会的价值和意义之保障。尽管市场主体追求“赚”,但市场行为并非与“吃亏”不相容。为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即使在市场经济中,也有必要弘扬以道德理性为基础的“吃亏”精神。市场行为要排斥的是“亏本”、“亏损” 的“亏”,而不是出自经济理性或道德理性的“吃亏”。
三、“老实人吃亏”的问题
时下,“老实人吃亏”似乎成了社会生活中的经验之谈。这样的经验之谈,在有些人眼中成了为避免吃亏而不做老实人的依据,这不仅不利于有道德意义的 “吃亏”精神的弘扬,而且使得“做老实人”这一道德要求难以付诸实践。
诚实是一种品质,因此,“老实人”就是内在的具有诚实品质的人。诚实是一种最为基本的道德品质。讲道德就意味着或多或少地“吃亏”。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老实人吃亏”实际上是一种必然现象,你要讲道德吗?那么,你就必须诚实。你要诚实吗?那么,你就得或多或少地“吃亏” 。一个很不老实的人已经丧失了道德之根。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主动“吃亏”。但同时他也就不配称作“道德人”。这样看来,因“老实”而“吃亏”,其实在道德上很“值”。所谓“老实人吃亏” ,“亏”的往往是有形的经济价值。从道德角度分析,老实人不能怕“吃亏” ,不能想方设法躲避“吃亏”,不能对 “吃亏” 斤斤计较,而是要主动 地“吃亏”,甚至在必要时甘愿 “吃”最大的“亏”——牺牲自己的生命。把“老实人 吃亏”引为经验之谈者,多半视“ 吃亏”为不值,他们因怕吃亏而不愿做老实人,因不愿做老实人而告别人之为人的根本——道德。
四、不让老实人“吃亏”
社会要从制度上为“做老实人”营造良好的外部道德环境。首先,要建立能够有效地打击、惩处利用他人的“老实”而营利的不良行为制度。就这一方面来说,法律可以发挥其特有的强制作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蒙骗等亵渎“诚实”、不利于“诚实”普遍化的行为。其次,要建立对“老实人吃亏”予以适当补偿的制度。老实人审慎地吃亏,是道德上的应当。而社会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老实人的“吃亏” 予以一定的精神补偿甚至物质补偿,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做老实人。虽然补偿不是老实人所追求的目的,但这种外在的激励,会有利于诚实品质的塑造。用好一个老实人,就能激励一片老实人。让老实人能干事、干成事,让老实人少吃亏、不吃亏,让会做事的人才脱颖而出,让“会来事”的人没有市场。如此,才有希望和未来!
参考文献:
[1]吕耀怀.道德与文明[J].
[2]姜斌.老年教育[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