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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抄袭是一件非常复杂又非常重要的工作,进行反抄袭工作的核心就是对抄袭行为的评估和鉴定,所以,如何评估鉴定抄袭,成为了整个反抄袭事业中的核心问题。
当前流行的“调色盘”是反抄袭评估的主要工具,具体是谁发明的不可考,但它却是当前最主流的评估工具。调色盘的工作原理其实很简单,就是把两个涉嫌抄袭的文本放在一起比较,将两者相同或相似的内容用相同的颜色标出来,最终能让他人对相同或相似内容有一个宏观的认识,进而达到认定是否抄袭的目的。
我自己因为在担任编剧委员会副秘书长期间分管维权工作,亲身经历了大量维权工作,其中就包括剧本比对的问题。基于工作需要,我自己逐渐创立了一套抄袭评估的体系,简称“抄袭评估三原理”,其中包括乱序原理、逻辑链原理、归纳适用原理。乱序原理规定比对双方不能按某种僵化的顺序进行比对,而应该打乱顺序挑选双方有相同或相似的内容来进行。逻辑链原理是该理论核心,是将两个文本先分拆为最小单位的情节点或信息点,然后再由这些点组成相对完整的逻辑链,必须是一方完整地、或近乎完整地借用了另一方设计的、有独创性的逻辑链条才能构成抄袭。归纳适用原理是将两个文本的多个逻辑链组合用同一种表述方式归纳出来,如果能达到“同一种归纳,两种文本都适用”的效果,那就能判定有抄袭嫌疑。
两种评估方法其实是异曲同工,各有千秋。调色盘的功能稍微弱一点,因为它只可以鉴定简单的复制、粘贴抄袭,遇到高级抄袭就束手无策了。其实说得更明白一点应该是:当由普通人操作的时候,调色盘只可以鉴定简单的复制、粘贴抄袭;但由专业人士操作的时候,它是可以鉴定高级抄的,它相当于“逻辑链原理”中的一部分功能。
“抄袭评估三原理”与“调色盘”最核心的部分,其实都是将整篇或大段文字分割成相对独立构成情节或完整信息的文字来进行比对,只不过三原理除了“乱序原理”和“归纳适用原理”之外,其核心方法“逻辑链原理”提供了更细的分类,可惜因为网络喷子和脑残、别有用心者辱骂得太多,我没能将它讲得更深入、更宽泛、更灵活。其实我已经发微博举过一些例子,比如用逻辑链原理判定场景描写、人物性格描写之类的文字是否抄袭,都是可以的。
鉴定所谓高级抄袭的核心问题,无论是三原理还是调色盘,导致如此大的争议,其根本原因其实非常非常的简单:用这两种方法鉴定高级抄,必须是懂创作的人。如果不懂创作,由普通网友去操作,普通网友就会根据自己对创作的理解去对目标作品进行解析,这种解析的结果一定千差万别,不可能服众。如果被阴谋家利用,就会误导众人,将无辜之人打入地狱。
那么多学问大家穷尽一生研究《红楼梦》,还得分成很多派,互相还不服气呢,到了对创作的理解上来,就完全无法统一了。
因为这才是创作的魅力。
创作的魅力就是不能一刀切似的统一,必须百花齐放,越有个性越好;但鉴定的需要是必须能清晰地界定,必须越简单明了单纯越好。这两者是完全矛盾的,无法统一的。
三原理试图将复杂的文本解析成情节点(信息点)——逻辑链——故事大纲这样的系统,以便用相对单纯的标准去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地进行鉴定工作,无论它是否完美,至少是在简单的调色盘基础上往前进了一步。
很多人想否定它另搞一套扬名天下,说实话,所有那些不服气的人提出的新鉴定法我都看过了,实在是太差了,不值得一提,也无法反驳,因为差得太远,无从驳起。
我写了20多年剧本,在协会专业从事维权工作数年,亲历或实操了无数维权案例才积累下目前的心得,不是你出于抱团或蹭热度的目的一拍脑袋就能想出个替代品的。
即使有人想出了完善的方法,他也不一定愿意出来做这个事情。这种既得罪人又挨骂的工作,往往还是义务的居多,不收钱也会被骂成收黑钱,收了钱更是黑上加黑。任何人,只要稍微替自己的利益考虑一秒钟,就会马上避之不及的。
目前的反抄袭行业,充满了外行、喷子、心怀鬼胎者、热血脑残等等人物,与他们一起讨论鉴定方法进入深水区是无法进行的,因为涉及到对作品的解析,这就需要有较强的创作功底。
比如有人提出了“中译中”这种抄袭的说法和鉴定问题,其实这种提法本身就带着非常复杂、难以分辨的歧义。
“中译中”的提法大家随口说说是可以的,但作为专业抄袭鉴定用语就很可笑了。
它既包括简单字面意义上的相似,又包括核心内容的相似,又包括人物和人物关系的相似,又包括立意或主题上的相似,或者是上述各种元素的组合,是非常含糊的一种归纳法,只有外行才会干这种蠢事。
比如核心事件并不一样,但表面看来文字有许多一样的;或者核心事件很像,但文字没有任何一样的;或者人物和人物关系一样,但故事内容并不一样,但文字有许多相似的……不一而足。
一旦要以这种办法来进行鉴定,就相当于拿一团乱麻去量另一团乱麻有多长,几乎无法找到任何标准来作判断,全凭各自对创作的理解来分析鉴定,是一种极其错误的分类方法。
抄袭评估三原理中最重要的是逻辑链原理,此前已经讲过一些它的常规应用了,其实它还可以有一些扩展应用,足够在不同情况下进行抄袭评估工作。
除了正常的小说、剧本中偏情节性的内容非常适用逻辑链原理鉴定之外,某些貌似很难鉴定的文字,也是可以用它来鉴定的。可以说,任何一段相对独立的文字,哪怕是风景描写、心理描写,都有其内在的逻辑,都可以提取逻辑链来进行比对的。
比如说,写一段景物“远山如何 近水如何 树如何 小桥如何”,即使这些组成元素进行了扩写或简写,但它这个逻辑链是成立的,仍然可以用逻辑链的方法对比。
心理活動同理:“沉入水底后我非常恐慌 想到小时候溺水 想到孩子还要抚养学区房买错了还得还贷 想到妻子天天唠叨埋怨自己 忽然想到死了也很爽”,这个也构成一个自有逻辑,也可以用逻辑链原理比对。
所以,小说中,如果有景物或场景描写、心理描写、人物描写、动作或情节描写,或者这些元素混合而成的逻辑链,理论上都是可以用逻辑链原理来分析鉴定的,只是操作难度更大了。
“抄袭评估三原理”并不是最好最完美的鉴定方法,但至少目前还是比较科学和实用的,只是操作者必须是专业人士。
没有哪一种鉴定是外行用直觉来进行的,但目前反抄袭领域却基本如此,流传最多的是两句话:“抄没抄你心里没点B数吗”“抄没抄难道我们看不出来吗”——其实,你们还真不一定看得出来。如果你们都能看出来,公检法都没存在的必要了。
否定专家,其实是鼓励人人成为专家。人人成为专家,其实相当于没有专家。没有专家,就只剩下抱团儿党同伐异了。
当前流行的“调色盘”是反抄袭评估的主要工具,具体是谁发明的不可考,但它却是当前最主流的评估工具。调色盘的工作原理其实很简单,就是把两个涉嫌抄袭的文本放在一起比较,将两者相同或相似的内容用相同的颜色标出来,最终能让他人对相同或相似内容有一个宏观的认识,进而达到认定是否抄袭的目的。
我自己因为在担任编剧委员会副秘书长期间分管维权工作,亲身经历了大量维权工作,其中就包括剧本比对的问题。基于工作需要,我自己逐渐创立了一套抄袭评估的体系,简称“抄袭评估三原理”,其中包括乱序原理、逻辑链原理、归纳适用原理。乱序原理规定比对双方不能按某种僵化的顺序进行比对,而应该打乱顺序挑选双方有相同或相似的内容来进行。逻辑链原理是该理论核心,是将两个文本先分拆为最小单位的情节点或信息点,然后再由这些点组成相对完整的逻辑链,必须是一方完整地、或近乎完整地借用了另一方设计的、有独创性的逻辑链条才能构成抄袭。归纳适用原理是将两个文本的多个逻辑链组合用同一种表述方式归纳出来,如果能达到“同一种归纳,两种文本都适用”的效果,那就能判定有抄袭嫌疑。
两种评估方法其实是异曲同工,各有千秋。调色盘的功能稍微弱一点,因为它只可以鉴定简单的复制、粘贴抄袭,遇到高级抄袭就束手无策了。其实说得更明白一点应该是:当由普通人操作的时候,调色盘只可以鉴定简单的复制、粘贴抄袭;但由专业人士操作的时候,它是可以鉴定高级抄的,它相当于“逻辑链原理”中的一部分功能。
“抄袭评估三原理”与“调色盘”最核心的部分,其实都是将整篇或大段文字分割成相对独立构成情节或完整信息的文字来进行比对,只不过三原理除了“乱序原理”和“归纳适用原理”之外,其核心方法“逻辑链原理”提供了更细的分类,可惜因为网络喷子和脑残、别有用心者辱骂得太多,我没能将它讲得更深入、更宽泛、更灵活。其实我已经发微博举过一些例子,比如用逻辑链原理判定场景描写、人物性格描写之类的文字是否抄袭,都是可以的。
鉴定所谓高级抄袭的核心问题,无论是三原理还是调色盘,导致如此大的争议,其根本原因其实非常非常的简单:用这两种方法鉴定高级抄,必须是懂创作的人。如果不懂创作,由普通网友去操作,普通网友就会根据自己对创作的理解去对目标作品进行解析,这种解析的结果一定千差万别,不可能服众。如果被阴谋家利用,就会误导众人,将无辜之人打入地狱。
那么多学问大家穷尽一生研究《红楼梦》,还得分成很多派,互相还不服气呢,到了对创作的理解上来,就完全无法统一了。
因为这才是创作的魅力。
创作的魅力就是不能一刀切似的统一,必须百花齐放,越有个性越好;但鉴定的需要是必须能清晰地界定,必须越简单明了单纯越好。这两者是完全矛盾的,无法统一的。
三原理试图将复杂的文本解析成情节点(信息点)——逻辑链——故事大纲这样的系统,以便用相对单纯的标准去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地进行鉴定工作,无论它是否完美,至少是在简单的调色盘基础上往前进了一步。
很多人想否定它另搞一套扬名天下,说实话,所有那些不服气的人提出的新鉴定法我都看过了,实在是太差了,不值得一提,也无法反驳,因为差得太远,无从驳起。
我写了20多年剧本,在协会专业从事维权工作数年,亲历或实操了无数维权案例才积累下目前的心得,不是你出于抱团或蹭热度的目的一拍脑袋就能想出个替代品的。
即使有人想出了完善的方法,他也不一定愿意出来做这个事情。这种既得罪人又挨骂的工作,往往还是义务的居多,不收钱也会被骂成收黑钱,收了钱更是黑上加黑。任何人,只要稍微替自己的利益考虑一秒钟,就会马上避之不及的。
目前的反抄袭行业,充满了外行、喷子、心怀鬼胎者、热血脑残等等人物,与他们一起讨论鉴定方法进入深水区是无法进行的,因为涉及到对作品的解析,这就需要有较强的创作功底。
比如有人提出了“中译中”这种抄袭的说法和鉴定问题,其实这种提法本身就带着非常复杂、难以分辨的歧义。
“中译中”的提法大家随口说说是可以的,但作为专业抄袭鉴定用语就很可笑了。
它既包括简单字面意义上的相似,又包括核心内容的相似,又包括人物和人物关系的相似,又包括立意或主题上的相似,或者是上述各种元素的组合,是非常含糊的一种归纳法,只有外行才会干这种蠢事。
比如核心事件并不一样,但表面看来文字有许多一样的;或者核心事件很像,但文字没有任何一样的;或者人物和人物关系一样,但故事内容并不一样,但文字有许多相似的……不一而足。
一旦要以这种办法来进行鉴定,就相当于拿一团乱麻去量另一团乱麻有多长,几乎无法找到任何标准来作判断,全凭各自对创作的理解来分析鉴定,是一种极其错误的分类方法。
抄袭评估三原理中最重要的是逻辑链原理,此前已经讲过一些它的常规应用了,其实它还可以有一些扩展应用,足够在不同情况下进行抄袭评估工作。
除了正常的小说、剧本中偏情节性的内容非常适用逻辑链原理鉴定之外,某些貌似很难鉴定的文字,也是可以用它来鉴定的。可以说,任何一段相对独立的文字,哪怕是风景描写、心理描写,都有其内在的逻辑,都可以提取逻辑链来进行比对的。
比如说,写一段景物“远山如何 近水如何 树如何 小桥如何”,即使这些组成元素进行了扩写或简写,但它这个逻辑链是成立的,仍然可以用逻辑链的方法对比。
心理活動同理:“沉入水底后我非常恐慌 想到小时候溺水 想到孩子还要抚养学区房买错了还得还贷 想到妻子天天唠叨埋怨自己 忽然想到死了也很爽”,这个也构成一个自有逻辑,也可以用逻辑链原理比对。
所以,小说中,如果有景物或场景描写、心理描写、人物描写、动作或情节描写,或者这些元素混合而成的逻辑链,理论上都是可以用逻辑链原理来分析鉴定的,只是操作难度更大了。
“抄袭评估三原理”并不是最好最完美的鉴定方法,但至少目前还是比较科学和实用的,只是操作者必须是专业人士。
没有哪一种鉴定是外行用直觉来进行的,但目前反抄袭领域却基本如此,流传最多的是两句话:“抄没抄你心里没点B数吗”“抄没抄难道我们看不出来吗”——其实,你们还真不一定看得出来。如果你们都能看出来,公检法都没存在的必要了。
否定专家,其实是鼓励人人成为专家。人人成为专家,其实相当于没有专家。没有专家,就只剩下抱团儿党同伐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