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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列上度过花甲大寿
1953年12月24日下午3点多钟,一辆专列缓缓地驶进了北京前门火车站。不久,陈长江等80多名警卫人员将很多书、文件、衣物、床上用品等搬上了列车。这些东西很让车上的服务员吃惊,特别是高高堆起的书占据了一节车厢的好些地盘,其他行李却很简单……如此爱看书的、如此俭朴的中央首长究竟是谁呢?
20多天前,服务员们就被领导叫去谈话,说要执行一次既重要又光荣的任务。细心的服务员们发现检查列车准备工作的竟是铁道部长滕代远、公安部长羅瑞卿。
第二天早饭后,车上的服务员才知道,这位神秘的首长就是毛主席。
毛泽东要离开北京,前往浙江杭州,带着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开始做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早在一年前,全国政协常委通过了周恩来关于起草宪法的决议报告。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元旦社论,提出把“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列为1953年的三项伟大任务之一。当时,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确认已经取得的经验与成果,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毛泽东亲自挂帅,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任,主持宪法起草工作,但由于其间部分省市受灾、国家忙于救灾,以及毛泽东因工作繁忙数次病倒,宪法起草被推迟了。这次毛泽东离京就是要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搞好宪法起草。
28日凌晨,专列抵达目的地杭州。
“规矩要立好”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和起草小组成员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宪法起草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1954年1月9日开始,2月17日左右草案初稿出炉。其间,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李维汉等人组成的宪法研究小组也来到了杭州。起草小组还聘请了周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为语文顾问。在毛泽东主持下,起草小组通读通改。2月24日完成“二读稿”,26日完成“三读稿”。在毛泽东的主导下,田家英在其中承担了很多具体工作和直接修改工作,通常彻夜不眠,甚至累得吐血。
毛泽东这次到杭州,一住就是两个多月。在杭州期间,除了起草宪法,他还专门约请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捷沃西和驻华大使尤金到杭州会谈,介绍了中共党内和国内的一些情况。毛泽东个人在杭州的最大收获就是每天坚持爬山,几乎走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在五云山上,毛泽东俯瞰江南美景,“荡胸生层云,决眥入归鸟”,他的心情十分舒畅。叶子龙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毛泽东却所答非所问地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政府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做党和政府主席了,谁来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田家英后来回忆,他们就在毛泽东爬山的时候修改宪法稿子。
在杭州期间,正是中共中央刚刚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毛泽东时刻关注着这一运动的发展情况。他多次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汇报。在3月初的一次汇报中,他得知绍兴东湖农场通过科学种田,使当年的“放鸭畈”变成浙江有名的高产样板田,十分兴奋,当即向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表示要亲自去看看。
3月初,经毛泽东审定和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说明》专门就宪法草案在文字上的特点作了说明:“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3月9日,宪法起草小组拿出“四读稿”。至此,宪法起草小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提供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稿本。
拒绝“毛泽东宪法”命名
3月17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经过历时80多天的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成熟。
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展开讨论宪法草案的社论。此后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他们热烈拥护,并提出110多万条修改或补充意见。讨论中提出的意见,都由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及时上报中央。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回忆说:“1954年发生特大洪灾。所以交通中断了,大水都冲掉了公路、铁路,当时的讨论意见是用飞机运送到北京来的,那真是感动人。”
8月4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给中央一个电报,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提出提案,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毛泽东主席最高荣誉勋章。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接到这份电报,立即送毛泽东。8月6日,毛泽东在这份电报上批示:“请即复不要通过此项提案。”在全民讨论中,还有人提议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也被毛泽东拒绝了。
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庄严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史称“五四宪法”。而在杭州起草的宪法初稿,则称为“西湖稿”。杭州之行,给毛泽东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从此,这里成了他经常驻足的地方,据说曾先后到过杭州40余次。
(摘自《党史纵览》)
1953年12月24日下午3点多钟,一辆专列缓缓地驶进了北京前门火车站。不久,陈长江等80多名警卫人员将很多书、文件、衣物、床上用品等搬上了列车。这些东西很让车上的服务员吃惊,特别是高高堆起的书占据了一节车厢的好些地盘,其他行李却很简单……如此爱看书的、如此俭朴的中央首长究竟是谁呢?
20多天前,服务员们就被领导叫去谈话,说要执行一次既重要又光荣的任务。细心的服务员们发现检查列车准备工作的竟是铁道部长滕代远、公安部长羅瑞卿。
第二天早饭后,车上的服务员才知道,这位神秘的首长就是毛主席。
毛泽东要离开北京,前往浙江杭州,带着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开始做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早在一年前,全国政协常委通过了周恩来关于起草宪法的决议报告。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元旦社论,提出把“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列为1953年的三项伟大任务之一。当时,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确认已经取得的经验与成果,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毛泽东亲自挂帅,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任,主持宪法起草工作,但由于其间部分省市受灾、国家忙于救灾,以及毛泽东因工作繁忙数次病倒,宪法起草被推迟了。这次毛泽东离京就是要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搞好宪法起草。
28日凌晨,专列抵达目的地杭州。
“规矩要立好”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和起草小组成员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宪法起草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1954年1月9日开始,2月17日左右草案初稿出炉。其间,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李维汉等人组成的宪法研究小组也来到了杭州。起草小组还聘请了周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为语文顾问。在毛泽东主持下,起草小组通读通改。2月24日完成“二读稿”,26日完成“三读稿”。在毛泽东的主导下,田家英在其中承担了很多具体工作和直接修改工作,通常彻夜不眠,甚至累得吐血。
毛泽东这次到杭州,一住就是两个多月。在杭州期间,除了起草宪法,他还专门约请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捷沃西和驻华大使尤金到杭州会谈,介绍了中共党内和国内的一些情况。毛泽东个人在杭州的最大收获就是每天坚持爬山,几乎走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在五云山上,毛泽东俯瞰江南美景,“荡胸生层云,决眥入归鸟”,他的心情十分舒畅。叶子龙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毛泽东却所答非所问地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政府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做党和政府主席了,谁来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田家英后来回忆,他们就在毛泽东爬山的时候修改宪法稿子。
在杭州期间,正是中共中央刚刚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毛泽东时刻关注着这一运动的发展情况。他多次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汇报。在3月初的一次汇报中,他得知绍兴东湖农场通过科学种田,使当年的“放鸭畈”变成浙江有名的高产样板田,十分兴奋,当即向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表示要亲自去看看。
3月初,经毛泽东审定和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说明》专门就宪法草案在文字上的特点作了说明:“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3月9日,宪法起草小组拿出“四读稿”。至此,宪法起草小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提供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稿本。
拒绝“毛泽东宪法”命名
3月17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经过历时80多天的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成熟。
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展开讨论宪法草案的社论。此后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他们热烈拥护,并提出110多万条修改或补充意见。讨论中提出的意见,都由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及时上报中央。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回忆说:“1954年发生特大洪灾。所以交通中断了,大水都冲掉了公路、铁路,当时的讨论意见是用飞机运送到北京来的,那真是感动人。”
8月4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给中央一个电报,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提出提案,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毛泽东主席最高荣誉勋章。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接到这份电报,立即送毛泽东。8月6日,毛泽东在这份电报上批示:“请即复不要通过此项提案。”在全民讨论中,还有人提议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也被毛泽东拒绝了。
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庄严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史称“五四宪法”。而在杭州起草的宪法初稿,则称为“西湖稿”。杭州之行,给毛泽东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从此,这里成了他经常驻足的地方,据说曾先后到过杭州40余次。
(摘自《党史纵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