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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日前,楚雄州教育局、州财政局设立民办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兑现2013年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26万元,助推全州民办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
针对楚雄州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不快、质量不高的实际,楚雄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支持、奖补力度,以此助推全州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楚雄州教育局、州财政局根据州人民政府部署,修订完善下发了《楚雄州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一是新建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项目。2013年1月1日后批准举办的农村民办幼儿园,按照园舍产权、在园规模及办园条件,分别给予2万元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优质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从2013年1月1日起,对评定为云南省二级一等以上(含二级一等)的民办示范性幼儿园,根据办园质量、办园规模分别给予6万元到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经过广泛宣传、幼儿园申报、相关部门审核,楚雄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对2013年符合条件的43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奖补,下达奖补资金199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师资培训。
据悉,从2010年以来,中央、省、州共下达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700余万元,对楚雄州112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奖补。截至2013年9月,全州已有民办幼儿园221所、在园人数25 203人,分别占全州幼儿园总数和在园总人数的72%、66%。
(楚雄州教育局)
针对楚雄州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不快、质量不高的实际,楚雄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支持、奖补力度,以此助推全州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楚雄州教育局、州财政局根据州人民政府部署,修订完善下发了《楚雄州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一是新建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项目。2013年1月1日后批准举办的农村民办幼儿园,按照园舍产权、在园规模及办园条件,分别给予2万元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优质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从2013年1月1日起,对评定为云南省二级一等以上(含二级一等)的民办示范性幼儿园,根据办园质量、办园规模分别给予6万元到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经过广泛宣传、幼儿园申报、相关部门审核,楚雄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对2013年符合条件的43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奖补,下达奖补资金199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师资培训。
据悉,从2010年以来,中央、省、州共下达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700余万元,对楚雄州112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奖补。截至2013年9月,全州已有民办幼儿园221所、在园人数25 203人,分别占全州幼儿园总数和在园总人数的72%、66%。
(楚雄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