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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以最少的公共投入满足最大的社会需求,实现政府的低成本运行,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武宁县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抓基础,强化源头控制为了从源头上控制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武宁县建立了两项制度。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数量等不同具体情况,确定各单位在职人员的定额经费(包括工资、公务费等),每人每年必须分别控制在1.3万元、1.6万元、1.7万元之内,如超计划定额用款,必须报县政府审定,并按超支出计划数向政府缴纳50%的调控资金。实行经费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