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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在1928年问世之初本是个文艺刊物,因为曾发表胡适、罗隆基、梁实秋等人批评时政文章,暖暖的一弯新月,在如磐的夜色中,看上去却如钩一般的锋利,幽幽地闪着青光,“新月”从此不仅是抒情诗中的新月,而且获得了思想史、言论史的意义。梁实秋晚年,在海峡的对面,遥望似水流年,写过一篇《忆新月》:
“《新月》杂志在文化思想以及争取民主自由方面也出了一点力。最初是胡适之先生写了一篇《知难,行亦不易》,一篇《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这两篇文章,我们现在看来,大致是平实的,至少在态度方面是‘善意的批评’,在文字方面也是温和的。可是那时候有一股凌厉的政风,不知什么人撰了‘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口号,只许信仰,不许批评。胡先生说:‘上帝都可以批评,为什么不可以批评一个人?’所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如丁彀音、熊克武、但懋辛都力劝他不可发表这些文章,并且进一步要当时作编辑的我来临时把稿迳行抽出,胡先生还是坚决要发表。发表之后,果然有了反响。我们感到切肤之痛的是《新月》被邮局扣留不得外寄,这一措施延长到相当久的时候才撤消。”
人的记忆总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其实,胡适正面批评国民党的文章不止这两篇,在这之前,他就在《新月》发表过《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刺痛了国民党神经的文字。他还把自己的文章和罗隆基、梁实秋论人权、论思想自由的几篇文章,汇编成了一册《人权论集》。为什么要写这些文章而且要结集出版?有一期《新月》的《编辑后言》说得明明白白:“我们以后希望每期都有一篇关于思想方面的文章请大家批评。我们的目的一则是要激动读者的思想,二则是要造成一种知识的庄严……我们认为读书人对于社会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持知识上,换言之,思想上的忠实。”
“知识的庄严”,我很喜欢这个表述。很显然,这是胡适值得骄傲的一个生命段落。读书人所求,无非如此而已,
为了《新月》受压迫的事,胡适曾写信给国民党政要胡汉民表示抗议,得到的回应是:
“奉胡委员谕:拟请台端于年月日来京,到……一谈。特此奉陈,即希查照。此致胡适之先生。胡委员秘书处谨启。”
当时,梁实秋他们都看到了这份气派十足、相当吓人的官样文书。此胡与彼胡,不是同路人,胡适最后也没有去南京一谈。胡汉民由秘书处出面回应胡适还有一次。1930年11月22日,胡汉民在上海《国民日报》发表讲演稿《谈所谓“言论自由”》,说某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发表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疾言厉色地指控此人居心险恶、行为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虽未点名,矛头却直胡适。胡适对此感到莫名其妙,当即写信给胡汉民,要求指出他在哪天的《泰晤士报》发表过什么文章,因为没有得到回应。被无辜冤枉的胡适再次给胡汉民写信。得到的也只是胡汉民随从秘书处的官样回信,以胡汉民演讲稿没有点名为由进行辩解。
《新月》的黄金时代从1929年到1930年,原因当然是当局的封杀、打压,国民党中宣部虽未下令禁止出版,却密令“没收焚毁”,胡适为这事和蒋介石身边重要幕僚的陈布雷通过信,报人出身的他没有胡汉民那么官气,信还是亲自写的,尽管观点不同。
1931年1月18日,胡适托人带去《新月》第二卷全部和第三卷已出的三期,一式两份,一份送给陈布雷,一份请他转蒋介石,信中请他抽出一点时间,浏览一下《新月》的这些言论,该“没收焚毁”,或者该“坐监枪毙”,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此后陈布雷那里再无下文,胡适的硬气中透着几分书生的天真。一钩新月,刹那的光华,注定要消逝在暗夜的天幕中。
“《新月》杂志在文化思想以及争取民主自由方面也出了一点力。最初是胡适之先生写了一篇《知难,行亦不易》,一篇《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这两篇文章,我们现在看来,大致是平实的,至少在态度方面是‘善意的批评’,在文字方面也是温和的。可是那时候有一股凌厉的政风,不知什么人撰了‘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口号,只许信仰,不许批评。胡先生说:‘上帝都可以批评,为什么不可以批评一个人?’所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如丁彀音、熊克武、但懋辛都力劝他不可发表这些文章,并且进一步要当时作编辑的我来临时把稿迳行抽出,胡先生还是坚决要发表。发表之后,果然有了反响。我们感到切肤之痛的是《新月》被邮局扣留不得外寄,这一措施延长到相当久的时候才撤消。”
人的记忆总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其实,胡适正面批评国民党的文章不止这两篇,在这之前,他就在《新月》发表过《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刺痛了国民党神经的文字。他还把自己的文章和罗隆基、梁实秋论人权、论思想自由的几篇文章,汇编成了一册《人权论集》。为什么要写这些文章而且要结集出版?有一期《新月》的《编辑后言》说得明明白白:“我们以后希望每期都有一篇关于思想方面的文章请大家批评。我们的目的一则是要激动读者的思想,二则是要造成一种知识的庄严……我们认为读书人对于社会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持知识上,换言之,思想上的忠实。”
“知识的庄严”,我很喜欢这个表述。很显然,这是胡适值得骄傲的一个生命段落。读书人所求,无非如此而已,
为了《新月》受压迫的事,胡适曾写信给国民党政要胡汉民表示抗议,得到的回应是:
“奉胡委员谕:拟请台端于年月日来京,到……一谈。特此奉陈,即希查照。此致胡适之先生。胡委员秘书处谨启。”
当时,梁实秋他们都看到了这份气派十足、相当吓人的官样文书。此胡与彼胡,不是同路人,胡适最后也没有去南京一谈。胡汉民由秘书处出面回应胡适还有一次。1930年11月22日,胡汉民在上海《国民日报》发表讲演稿《谈所谓“言论自由”》,说某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发表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疾言厉色地指控此人居心险恶、行为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虽未点名,矛头却直胡适。胡适对此感到莫名其妙,当即写信给胡汉民,要求指出他在哪天的《泰晤士报》发表过什么文章,因为没有得到回应。被无辜冤枉的胡适再次给胡汉民写信。得到的也只是胡汉民随从秘书处的官样回信,以胡汉民演讲稿没有点名为由进行辩解。
《新月》的黄金时代从1929年到1930年,原因当然是当局的封杀、打压,国民党中宣部虽未下令禁止出版,却密令“没收焚毁”,胡适为这事和蒋介石身边重要幕僚的陈布雷通过信,报人出身的他没有胡汉民那么官气,信还是亲自写的,尽管观点不同。
1931年1月18日,胡适托人带去《新月》第二卷全部和第三卷已出的三期,一式两份,一份送给陈布雷,一份请他转蒋介石,信中请他抽出一点时间,浏览一下《新月》的这些言论,该“没收焚毁”,或者该“坐监枪毙”,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此后陈布雷那里再无下文,胡适的硬气中透着几分书生的天真。一钩新月,刹那的光华,注定要消逝在暗夜的天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