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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们对健康要求越来越高,我国的医药市场发展逐渐健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但是在药品流通领域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药品的质量,本文先简单分析目前药品流通流域的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的办法,希望能为相关人员带来一些帮助。
【关键词】药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6-0332-02
药品流通是指药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药品流通问题不仅仅关系着民生问题,同时也是药品行业的重大问题,为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在监督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探讨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问题。
一、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国相关的药品监督管理网络不健全。在我国的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出药品监督管理以县级以上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因此我国相关的药品监督体制也是依照这个法律条令来设定的,在执法过程中导致部分的假劣药品流入到农村,农村药品流通出现不对称信息,侵害广大农民的权益。
第二,我国的药品流通规则建设还不够完善,主要存在的盲点在药品生产以及经营企业的办事机构中,目前办事机构在大部分的药品生产企业设置在县级以及地级市的经营企业中都存在,依照相关规定,办事机构的主要责任是宣传推广所生产的药品,并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办事机构很多都存在擅自发布虚假广告产品的情况,一些药品企业有时还会把药品短时间存放在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人员有时会以个人的名义开具发票销售给企业,甚至部分办事机构在未经企业允许下销售药品,扰乱医药市场,为造假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第三,我国对于一些医药的不规范操作没有明确的定义,比如说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出租、出售、买卖等行为中,一些一线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对于这些违法操作很难以把握,证据的搜集有较大难度,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条令没有明确规定出不规范行为的定义,执法人员依照自己的理解会产生一定偏差。
第四,很多卫生所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没有经过培训,药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在很多的农村卫生所中都可以看到大夫为病人看病并开处方药,妻子在旁边为病人配置药物,在这个过程中的药物调配人员很多没有经过药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并没有调配药物的资格。另外一些农村医务人员贪图便宜,从私人手中购买药品,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购买药品时没有要求供货单位提供相关的证件,不按照法律条例规定进行记录药品买卖信息,很多卫生所储藏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二、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的办法
本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
第一,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加强执法力度。作为一个执法人员只有公正无私,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才能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在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其次国家相关法律条令应严格立法程序,避免药品监督人员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的公平公正,维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同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不断完善,不断添加新的药品的管理办法,防止弄虚作假。
第二,建立健全药品流通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具体而言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中,应明确规定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药品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披露制度在现有的报告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单位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的监督。完善省级以上网络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在调整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过程中,构建全国药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包括药品经营单位、经营人员、物流信息以及交易信息等,实现药品流通的在线监控,另外还需要建立并完善药品供销平台和药品从业人员监管网络平台、网络监控药品流通的全过程,并实现从业人员的信息更新。
第三,依照相关思想和系统理论,建立健全药品流通管理体制,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具体而言先延续现有的执业药师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执业药师制度,提高药师在药品流通领域的作用,在药师内部之间形成竞争机制,使药物使用合理化。其次充分利用现有医保的约束和监督作用完善医保的第三方监管机制,并不断培养医保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提高监督管理力度。通过政府引导不断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将评价结果与药品体系联合在一起,还需要不断加强医药企业集中度,促进医药制造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
第四,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大查处制造销售假劣药品力度,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联合在一起,跟踪调查重大假劣药品案件,查清药品来源渠道以及销售渠道,严厉惩罚销售制假药品的个人或企业,通过新闻宣传等方法,曝光制假和销售药品的企业以及个人,充分利用药检机构等的力量,加强药品抽检的检查力度,国家监管部门还需要与海关部门联手,打击海外制假药品的流通。另一方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如工商管理部门等合作,加大药品广告监督管理力度,使所有的违法经营药品行为得到彻底取缔。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药品流通企业之间的购销行为,每年都需要不定期的进行过期药品的检查活动,发现销售过期药品的个人或者企业,严肃进行处理。
最后,我国在药品流通体制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改革,遏制不法分子蓄意扰乱药品市场的行为,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的资产重组等,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集约化处理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先简单分析了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讲述加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办法,随着我国经过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相信药品流通问题一定会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王军永,王素珍,陈和利等.农村药品流通领域中的质量信息不对称与监管策略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29(08):588-590.
[2]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深圳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学技术人员现状调查[J].中国药事,2006,20(12):729-731.
[3]岳敏,康健,张维娜等.北京市药品流通领域案件发展趋势与监管对策[J].首都医药,2007,14(13):53-54.
【关键词】药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6-0332-02
药品流通是指药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药品流通问题不仅仅关系着民生问题,同时也是药品行业的重大问题,为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在监督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探讨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问题。
一、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国相关的药品监督管理网络不健全。在我国的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出药品监督管理以县级以上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因此我国相关的药品监督体制也是依照这个法律条令来设定的,在执法过程中导致部分的假劣药品流入到农村,农村药品流通出现不对称信息,侵害广大农民的权益。
第二,我国的药品流通规则建设还不够完善,主要存在的盲点在药品生产以及经营企业的办事机构中,目前办事机构在大部分的药品生产企业设置在县级以及地级市的经营企业中都存在,依照相关规定,办事机构的主要责任是宣传推广所生产的药品,并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办事机构很多都存在擅自发布虚假广告产品的情况,一些药品企业有时还会把药品短时间存放在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人员有时会以个人的名义开具发票销售给企业,甚至部分办事机构在未经企业允许下销售药品,扰乱医药市场,为造假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第三,我国对于一些医药的不规范操作没有明确的定义,比如说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出租、出售、买卖等行为中,一些一线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对于这些违法操作很难以把握,证据的搜集有较大难度,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条令没有明确规定出不规范行为的定义,执法人员依照自己的理解会产生一定偏差。
第四,很多卫生所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没有经过培训,药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在很多的农村卫生所中都可以看到大夫为病人看病并开处方药,妻子在旁边为病人配置药物,在这个过程中的药物调配人员很多没有经过药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并没有调配药物的资格。另外一些农村医务人员贪图便宜,从私人手中购买药品,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购买药品时没有要求供货单位提供相关的证件,不按照法律条例规定进行记录药品买卖信息,很多卫生所储藏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二、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的办法
本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
第一,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加强执法力度。作为一个执法人员只有公正无私,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才能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在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其次国家相关法律条令应严格立法程序,避免药品监督人员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的公平公正,维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同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不断完善,不断添加新的药品的管理办法,防止弄虚作假。
第二,建立健全药品流通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具体而言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中,应明确规定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药品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披露制度在现有的报告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单位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的监督。完善省级以上网络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在调整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过程中,构建全国药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包括药品经营单位、经营人员、物流信息以及交易信息等,实现药品流通的在线监控,另外还需要建立并完善药品供销平台和药品从业人员监管网络平台、网络监控药品流通的全过程,并实现从业人员的信息更新。
第三,依照相关思想和系统理论,建立健全药品流通管理体制,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具体而言先延续现有的执业药师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执业药师制度,提高药师在药品流通领域的作用,在药师内部之间形成竞争机制,使药物使用合理化。其次充分利用现有医保的约束和监督作用完善医保的第三方监管机制,并不断培养医保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提高监督管理力度。通过政府引导不断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将评价结果与药品体系联合在一起,还需要不断加强医药企业集中度,促进医药制造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
第四,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大查处制造销售假劣药品力度,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联合在一起,跟踪调查重大假劣药品案件,查清药品来源渠道以及销售渠道,严厉惩罚销售制假药品的个人或企业,通过新闻宣传等方法,曝光制假和销售药品的企业以及个人,充分利用药检机构等的力量,加强药品抽检的检查力度,国家监管部门还需要与海关部门联手,打击海外制假药品的流通。另一方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如工商管理部门等合作,加大药品广告监督管理力度,使所有的违法经营药品行为得到彻底取缔。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药品流通企业之间的购销行为,每年都需要不定期的进行过期药品的检查活动,发现销售过期药品的个人或者企业,严肃进行处理。
最后,我国在药品流通体制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改革,遏制不法分子蓄意扰乱药品市场的行为,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的资产重组等,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集约化处理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先简单分析了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讲述加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办法,随着我国经过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相信药品流通问题一定会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王军永,王素珍,陈和利等.农村药品流通领域中的质量信息不对称与监管策略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29(08):588-590.
[2]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深圳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学技术人员现状调查[J].中国药事,2006,20(12):729-731.
[3]岳敏,康健,张维娜等.北京市药品流通领域案件发展趋势与监管对策[J].首都医药,2007,14(13):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