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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汶川。童稚的歌声回响在蓝天白云下,莘莘学子为理想着色,明亮的双眸憧憬收获的季节,麦田的农民守望着收获瞬间,天崩地裂,家园毁灭。
汶川地震震撼人心,志愿者、子弟兵、医护人员、女民警和村支书,冒着余震与瘟疫的双重威胁,在残垣、断壁间拼命抢救残存的生命人性在灾难面前释放的光华刹那绚丽,太多的感动让我泪珠涟涟。
高龄老人王永庆、唐山地震孤儿张青祥、中华慈善第一人陈光标他们竞相贡献滚烫的热情,用行动诠释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然而,万科王石“捐款以10元为限”、“金钱不应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的言论砸向饱含悲伤的心。企业捐款走向人言的风口浪尖,由此引发的争论成为仅次于抗震救灾的另一个战场。有“愤青”爆料,万科捐款只是其2007年利润的0.04%,而王石12次登山花了3684万元(这是网友写的,我不做确定)。还有,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因为一条《马云为汶川捐款一元钱》的消息让其成为除王石外,在这次捐款事件中被骂最多的企业家。还有,那些在捐款上反应稍慢的大企业也被千夫所指,有的甚至背负了国际铁公鸡的骂名,进而被抵制。于是,万科、诺基亚、宝洁、可口可乐、百胜餐饮很多企业陆陆续续追加巨额捐助,而且纷纷表示这些捐款本来就已经是准备好了的。
对于这些企业所表现出的犹抱琵琶半遮面,我表示理解。大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的流程本来就很复杂,反应机制自然比不得陈光标这样随时能够调兵遣将的民营企业家。后来的补加捐款,其实也能说明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虽然慢了一拍。正如其言,没有想到此次灾难如此深重,挟裹的民意如此汹涌。他们除了追加捐款之外,还要危机公关、诉求商务部澄清事实。只是影响已在,本来是自觉流露的企业责任,现在却有点被胁迫的味道,而且不依不饶。
言及此,我想到富可敌国的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他们各自成立了慈善基金,在灾难还未来临的时候已经备上不时之需,而且用一句话感动了世界,那就是“财富取之于社会,要还之于社会”。
盖茨将慈善作为一项事业来关注,以“股神”的精明,巴菲特也看到了这一点,并将其370多亿美元的公司股份捐赠给比尔·盖茨夫妇基金会。世界上第二富有的人把钱交给世界上唯一一个比他富有的人,听上去有些滑稽。其实巴菲特和盖茨所做的,就是像赚钱一样严肃地散钱,这是那些亟待帮助者的幸事。在美国,还有很多同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一样的企业家,包括坊间流传的“国际铁公鸡”,他们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应尽义务,诚如纳税行为。
我相信,并不是在美国的企业家就比在中国的企业家更有社会责任心。在美国,纳税的自觉性是由必要的机制来保证的,慈善行为也一样。美国对慈善机构和企业行为的最大鼓励措施是为捐款者减税,捐款者捐助款项数额会在每年缴纳所得税额时被相应地扣除,政府以这种“减税”的方式,鼓励更多公民参与“慈善事业”。与其挖空心思“偷税漏税”,不如行善造福社会,于是社会责任成为自觉行为。
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批判继承着孔家道德礼义。其实,孔老夫子对于慈善制度的建立早有灼见,他的“教条”和美国的制度实践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只是我们在批判的时候忽略了。《吕氏春秋》里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大意是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为此设立的赔偿金。另一名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对方用牛致谢,子路收下后得到孔子赞赏。孔子认为慈善不是超高标准,而且应该是大多数人可以企及的,且要以法规来鼓舞更多的人从善如流。子贡的行为拔高了道德标准,使人们不愿为之,就像今天我们太过强调无私奉献,孰不知,曲高和寡。
慈善捐款正如很多人所言,确实是一种道德行为,不能强制要求。但是,如果有制度激励其成为自然行为,那就是是锦上添花。地震早期的救援只是一场硬仗,接下来的家园重建工作和心理救助更将是一个艰难过程,一个月,一年,十年,也许更加长远。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重建将需要更多企业捐助。如果必要的机制让企业社会责任成为我们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自觉行为,汶川地震发生,人们也不会因为企业捐助的早晚或者捐助的多少而引发这场“捐款门”事件,无论是群众,还是被诘难的企业将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抗震救灾活动。
汶川之灾,切肤之痛,由此带来的众生百态让我有太多太多的思考。蜚短流长,即使是一时激愤也会伤人无数。流言止于智者,期待这次汶川救灾之后能够打破藩篱,从法律、制度层面对于民间慈善的运作打开局面,给民间慈善一个积极生长的空间。制度层面推进的道义和责任,将避免本不必要的责难和辩解,甚至更为实在和牢固,对于民众和肩扛重担的政府无疑是福音。
汶川地震震撼人心,志愿者、子弟兵、医护人员、女民警和村支书,冒着余震与瘟疫的双重威胁,在残垣、断壁间拼命抢救残存的生命人性在灾难面前释放的光华刹那绚丽,太多的感动让我泪珠涟涟。
高龄老人王永庆、唐山地震孤儿张青祥、中华慈善第一人陈光标他们竞相贡献滚烫的热情,用行动诠释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然而,万科王石“捐款以10元为限”、“金钱不应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的言论砸向饱含悲伤的心。企业捐款走向人言的风口浪尖,由此引发的争论成为仅次于抗震救灾的另一个战场。有“愤青”爆料,万科捐款只是其2007年利润的0.04%,而王石12次登山花了3684万元(这是网友写的,我不做确定)。还有,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因为一条《马云为汶川捐款一元钱》的消息让其成为除王石外,在这次捐款事件中被骂最多的企业家。还有,那些在捐款上反应稍慢的大企业也被千夫所指,有的甚至背负了国际铁公鸡的骂名,进而被抵制。于是,万科、诺基亚、宝洁、可口可乐、百胜餐饮很多企业陆陆续续追加巨额捐助,而且纷纷表示这些捐款本来就已经是准备好了的。
对于这些企业所表现出的犹抱琵琶半遮面,我表示理解。大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的流程本来就很复杂,反应机制自然比不得陈光标这样随时能够调兵遣将的民营企业家。后来的补加捐款,其实也能说明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虽然慢了一拍。正如其言,没有想到此次灾难如此深重,挟裹的民意如此汹涌。他们除了追加捐款之外,还要危机公关、诉求商务部澄清事实。只是影响已在,本来是自觉流露的企业责任,现在却有点被胁迫的味道,而且不依不饶。
言及此,我想到富可敌国的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他们各自成立了慈善基金,在灾难还未来临的时候已经备上不时之需,而且用一句话感动了世界,那就是“财富取之于社会,要还之于社会”。
盖茨将慈善作为一项事业来关注,以“股神”的精明,巴菲特也看到了这一点,并将其370多亿美元的公司股份捐赠给比尔·盖茨夫妇基金会。世界上第二富有的人把钱交给世界上唯一一个比他富有的人,听上去有些滑稽。其实巴菲特和盖茨所做的,就是像赚钱一样严肃地散钱,这是那些亟待帮助者的幸事。在美国,还有很多同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一样的企业家,包括坊间流传的“国际铁公鸡”,他们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应尽义务,诚如纳税行为。
我相信,并不是在美国的企业家就比在中国的企业家更有社会责任心。在美国,纳税的自觉性是由必要的机制来保证的,慈善行为也一样。美国对慈善机构和企业行为的最大鼓励措施是为捐款者减税,捐款者捐助款项数额会在每年缴纳所得税额时被相应地扣除,政府以这种“减税”的方式,鼓励更多公民参与“慈善事业”。与其挖空心思“偷税漏税”,不如行善造福社会,于是社会责任成为自觉行为。
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批判继承着孔家道德礼义。其实,孔老夫子对于慈善制度的建立早有灼见,他的“教条”和美国的制度实践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只是我们在批判的时候忽略了。《吕氏春秋》里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大意是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为此设立的赔偿金。另一名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对方用牛致谢,子路收下后得到孔子赞赏。孔子认为慈善不是超高标准,而且应该是大多数人可以企及的,且要以法规来鼓舞更多的人从善如流。子贡的行为拔高了道德标准,使人们不愿为之,就像今天我们太过强调无私奉献,孰不知,曲高和寡。
慈善捐款正如很多人所言,确实是一种道德行为,不能强制要求。但是,如果有制度激励其成为自然行为,那就是是锦上添花。地震早期的救援只是一场硬仗,接下来的家园重建工作和心理救助更将是一个艰难过程,一个月,一年,十年,也许更加长远。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重建将需要更多企业捐助。如果必要的机制让企业社会责任成为我们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自觉行为,汶川地震发生,人们也不会因为企业捐助的早晚或者捐助的多少而引发这场“捐款门”事件,无论是群众,还是被诘难的企业将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抗震救灾活动。
汶川之灾,切肤之痛,由此带来的众生百态让我有太多太多的思考。蜚短流长,即使是一时激愤也会伤人无数。流言止于智者,期待这次汶川救灾之后能够打破藩篱,从法律、制度层面对于民间慈善的运作打开局面,给民间慈善一个积极生长的空间。制度层面推进的道义和责任,将避免本不必要的责难和辩解,甚至更为实在和牢固,对于民众和肩扛重担的政府无疑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