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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非常讲究地位的尊卑、位次、排序,尤以宗庙祭祀时最为重视。“昭穆”就是分别地位尊卑、高下的特定词语。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常见的是用“昭穆”来分别地位、次序。如《左传·僖公五年》:“虢仲虢叔,五季之穆也”。在祭祀时,父居右为“昭”,子居左为“穆”。《康熙字典》中的解释是:“穆,庙序也,一世昭,二世穆。”《礼·祭仪》:“祭之日,君牵牲穆答君……父昭子穆……(是昭穆所生谓子孙)”。“昭: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祭统》)又见《礼·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昭穆制度是古时周人制定出来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嫡长子长孙的继承,为使直系不受旁系干扰,避免被异族同化而灭族,经过深思熟虑,周密的部署,设立种种规定,给予成为族人必须循规蹈矩的制度。诸如祖父辈为昭,父亲辈为穆。正如人们常说的“祖孙同昭穆,父子异昭穆”。“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可见同昭穆者的关系比异昭穆者的关系更加密切,强调这种关系在周人祭祖“用尸”之法中充分体现出来。
据《礼记·祭法》云:“夫祭之道,孙为亡父尸”,所使为尸者,于公子行也,以孙为尸盛服饮食,其父母跪拜供献,视为祖先所依付者,即用尸以依神。在祭祖的祭典活动中,其形式除了要供奉历代祖宗的神位外,还要由长孙扮成祖父尸,视死如生,亲之如存,供后人跪拜,叔侄兄弟各辈,甚至扮祖父尸的长孙父母也要跪拜。
《礼记·典礼上》又说:“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可以为王父(祖父)尸,子不以为父尸”。十分明显供人拜祭装成祖父尸的一定要由孙子来装扮,父亲是不可以装扮的,为什么有这一种制度呢?最主要的目的是确定祖孙之间特殊的同昭穆关系能够一脉相承,不致紊乱,使大宗体系不受干扰,明确规定儿子死后,由孙子来继承维持嫡长子长孙的继承权,如果继承者不是孙而是弟或是其它人,就意味着传子之制的结束,及昭穆制度的紊乱。
据查,清代昭穆的分别应该就是右昭左穆。见《清史稿·本纪二十五·宣统皇帝本纪》:“乙卯,内阁会奏德宗升祔大礼。诏穆宗毅皇帝、德宗景皇帝同为百世不祧之庙,宜以昭穆分左右,不以昭穆分尊卑。定德宗升祔太庙中殿,供奉西又次楹又五室穆位。前殿于文宗显皇帝之次,恭设坐西东向穆位。奉先殿准此。永为定制。”
而岳麓书社1987年长沙版《红楼梦》第53回:“…贾蓉为首,左昭右穆,男东女西。……”在这里,作为古典文学普及读物,就出现了明显的错误。以清朝礼制,祭祀时的正确排序应该是“右昭左穆,男东女西”。因一字之差而使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有所改变,这是不应该的。
(任世科,甘肃省庆阳三中)
昭穆制度是古时周人制定出来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嫡长子长孙的继承,为使直系不受旁系干扰,避免被异族同化而灭族,经过深思熟虑,周密的部署,设立种种规定,给予成为族人必须循规蹈矩的制度。诸如祖父辈为昭,父亲辈为穆。正如人们常说的“祖孙同昭穆,父子异昭穆”。“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可见同昭穆者的关系比异昭穆者的关系更加密切,强调这种关系在周人祭祖“用尸”之法中充分体现出来。
据《礼记·祭法》云:“夫祭之道,孙为亡父尸”,所使为尸者,于公子行也,以孙为尸盛服饮食,其父母跪拜供献,视为祖先所依付者,即用尸以依神。在祭祖的祭典活动中,其形式除了要供奉历代祖宗的神位外,还要由长孙扮成祖父尸,视死如生,亲之如存,供后人跪拜,叔侄兄弟各辈,甚至扮祖父尸的长孙父母也要跪拜。
《礼记·典礼上》又说:“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可以为王父(祖父)尸,子不以为父尸”。十分明显供人拜祭装成祖父尸的一定要由孙子来装扮,父亲是不可以装扮的,为什么有这一种制度呢?最主要的目的是确定祖孙之间特殊的同昭穆关系能够一脉相承,不致紊乱,使大宗体系不受干扰,明确规定儿子死后,由孙子来继承维持嫡长子长孙的继承权,如果继承者不是孙而是弟或是其它人,就意味着传子之制的结束,及昭穆制度的紊乱。
据查,清代昭穆的分别应该就是右昭左穆。见《清史稿·本纪二十五·宣统皇帝本纪》:“乙卯,内阁会奏德宗升祔大礼。诏穆宗毅皇帝、德宗景皇帝同为百世不祧之庙,宜以昭穆分左右,不以昭穆分尊卑。定德宗升祔太庙中殿,供奉西又次楹又五室穆位。前殿于文宗显皇帝之次,恭设坐西东向穆位。奉先殿准此。永为定制。”
而岳麓书社1987年长沙版《红楼梦》第53回:“…贾蓉为首,左昭右穆,男东女西。……”在这里,作为古典文学普及读物,就出现了明显的错误。以清朝礼制,祭祀时的正确排序应该是“右昭左穆,男东女西”。因一字之差而使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有所改变,这是不应该的。
(任世科,甘肃省庆阳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