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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咸宁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的服务现状为研究对象,发现目前我国存在流动人口医保体系不健全、流动人口参保率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高、流动儿童保障服务利用率低、流动人口社区化管理存在偏差、健康服务和卫生保障的经费短缺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除了制度原因,包括旧的医保体制限制、管理服务方式落后、国家财政支出不足,还有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自身原因,即流动妇女对自身卫生保障要求低意识差、流动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在此基础上,分别从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角度提出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 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流动人口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32-351-02
1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的概念
流动人口是我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国外学术界一般称为人口流动,它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沿海地区。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1个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在提高收入水平的同时,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也特别突出。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均衡成为制约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
卫生保障是指,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由专门的公共卫生保障人员实施的制度。国家对卫生保障支出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生育保险方面。
2 加大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的重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提供更好的服务,符合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发展趋势,也是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维护我国社会和谐稳定。流动人口作为中国流动性最强的人口群体,他们流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各行各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但同时也给城市卫生环境方面和社会安全方面带来了更多的挑战。比如,流动人口大多来自与农村,自身文化程度较低,社会地位不高,长期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习惯,再加上国家长期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策略,使得他们很难在城市中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公共资源,比如卫生、教育、文化等等,长此以往必然导致流动人口与城市本土居民之间出现无形的壁垒,凸显了社会的不公平。因此,为了社会和谐发展,政府应当加大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各项保障服务的投入力度,使她们平等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并融入城市生活。
3 咸宁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面临的问题
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在全国已婚育龄妇女当中大概占1/4,而这些人在上一年生的孩子的数量,差不多占全国出生数量的1/3,现行的流动人口政策主要是针对流动人口中的劳动力,而目前流动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现状不容乐。
随着咸宁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逐年上升。2014年底咸宁市城区流动人口5万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大约28万人,流动人口占到了18%。
3.1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保体系覆盖不全面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其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虽然覆盖人群已经很广,但是医保程度不是很平均。随着国内医疗保障体制的完善,咸宁市也逐渐完善对流动人口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由于体制、经费和流动人口自身的原因,覆盖面很窄,保障程度很低,只有少数在正规企业就业的流动人口购买了医保。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没有购买医保,更别说随家迁移的妇女和儿童,所以还要加大力度扩大流动人口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3.2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缺乏保障连续性
目前国内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也让流动人口从政策上都能做到有保可参。但是,流动人口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很强,决定了他们参保缺乏连续性。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经费统筹程度低,所以医疗保障不能随着流动人口的迁移而迁移。很多地方政府包括咸宁市都是在流动人口没有续缴费那年自动将参保年限清零,所以不能像城市户口居民那样可以逐年累计参保年限,从而享受连续参保带来的更高的保障福利。国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保障制度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流动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权益。
3.3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面临的问题
3.3.1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高。
流动人口已成为影响咸宁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主要因素。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流动人口中大部分来自农村,并且都是青壮年,因此随行家属妇女都正当生儿育女的年龄。这些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低,受到农村习俗和观念的影响,对备孕期、怀孕期基本的健康保健知识基本没有,不会主动到医院进行相关的产前检查,从而导致新生儿疾病和产妇死亡经常发生。
3.3.2 流动儿童卫生问题凸显。
第一,看监护人健康育儿知识匮乏、保健措施少,儿童健康状况欠佳。调查显示,虽然咸宁市相关部门宣传母乳喂养,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但是,流动人口的很多适龄妇女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低,对婴幼儿护理的基本保健知识认知度低,因而在婴幼儿的保健和护养,特别是在一些基础医疗接种上都不清楚,使孩子得疾病的几率变高。
第二,流动人口儿童监护人对儿童保健服务利用率低。流动人口儿童监护人大部分从农村出来,很少接受国家医疗保障和保健的相关知识的学习,对国家相关政策了解少,对无偿保健服务项目基本没有了解。再加上她们经济基础较差,对于有偿的儿童保健服务更谈不上需求,比如孕前优生优育的基本检查和孕期保健建册以及医院进行的各项免费育儿知识讲座等,导致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忽视对新生儿疾病防治和幼儿体检的重视。 第三,婴幼儿及儿童因为发育不成熟,抵御各项传染病的抵抗力低,因而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人群。流动人口儿童流动性较强,监护人的保健意识薄弱,流动人口婴幼儿及儿童国家规定的计划免费疫苗的接种率很低。比如2014年,咸宁市本地户籍婴幼儿及儿童国家免费计划疫苗接种率为92.14%,但是流动人口中婴幼儿及儿童国家免费疫苗接种率仅为31.23%
3.4 政府针对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制度缺陷,经费短缺
流动人口大量的涌入城市,各种问题越发凸显,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咸宁市政府也设立了相关的管理部门,制定了流动人口卫生保健和医疗的相关规章制度,从政策上给流动人口提供了保证。由于我国政府财政安排习惯,针对流动人口各项公共服务的资金短缺,很多政策实施不到位,导致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堪忧。比如妇科病发病率高,有的得不到及时医疗变成慢性疾病,甚至更严重的疾病,给城市卫生防疫带来了严重挑战。还有就是由于流动人口婴幼儿疫苗接种率低,因此导致这些流动儿童受感染的几率高。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基金进行专款专用。
4 完善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的对策建议
4.1 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和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制度
我国二元结构再加上户籍管理制度,使得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后,享受不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解决此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各部门的作用,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利用城市的基层公共资源,进行细分管理,并通过社区统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员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2 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部门应加大流动人口的医疗保健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流动人口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制度建设,确保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次要加大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甚至可以设立专项基金
4.3 加大流动人口医疗保健的基层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规章制度的建立
政府在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管理服务过程中,加强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其次必须重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建立常态化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4.4 加大健康教育宣传
政府应该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利用移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比如孕产期保健与住院分娩相关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宣传应该引导流动人口孕产妇在孕期到正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时到正规医院住院分娩。
4.5 完善流动人口医疗保健制度
政府应根据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保证流动人口享有公平、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特别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心作用,地区医疗机构加大扶持,形成一个良性的卫生资源流动机制。
参考文献
[1]林涛,胡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差异及统筹改革研究[J].财经论丛,2007,331(4):11-17.
[2]黄斌.当前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2,58(27):97-115.
[3]林白妮,宋晓琴,凌莉,等.广州市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学与社会,2013,26(6):60-64.
[4]段俊杰,王东,聂军.广州市某区流动人口自测健康状况的调查[J].南方科技大学学报,2008,6(7):998-1000.
[5]熊光清.流动人口权利救济问题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75-97.
关键词 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流动人口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32-351-02
1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的概念
流动人口是我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国外学术界一般称为人口流动,它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沿海地区。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1个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在提高收入水平的同时,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也特别突出。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均衡成为制约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
卫生保障是指,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由专门的公共卫生保障人员实施的制度。国家对卫生保障支出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生育保险方面。
2 加大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的重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提供更好的服务,符合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发展趋势,也是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维护我国社会和谐稳定。流动人口作为中国流动性最强的人口群体,他们流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各行各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但同时也给城市卫生环境方面和社会安全方面带来了更多的挑战。比如,流动人口大多来自与农村,自身文化程度较低,社会地位不高,长期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习惯,再加上国家长期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策略,使得他们很难在城市中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公共资源,比如卫生、教育、文化等等,长此以往必然导致流动人口与城市本土居民之间出现无形的壁垒,凸显了社会的不公平。因此,为了社会和谐发展,政府应当加大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各项保障服务的投入力度,使她们平等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并融入城市生活。
3 咸宁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面临的问题
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在全国已婚育龄妇女当中大概占1/4,而这些人在上一年生的孩子的数量,差不多占全国出生数量的1/3,现行的流动人口政策主要是针对流动人口中的劳动力,而目前流动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现状不容乐。
随着咸宁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逐年上升。2014年底咸宁市城区流动人口5万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大约28万人,流动人口占到了18%。
3.1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保体系覆盖不全面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其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虽然覆盖人群已经很广,但是医保程度不是很平均。随着国内医疗保障体制的完善,咸宁市也逐渐完善对流动人口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由于体制、经费和流动人口自身的原因,覆盖面很窄,保障程度很低,只有少数在正规企业就业的流动人口购买了医保。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没有购买医保,更别说随家迁移的妇女和儿童,所以还要加大力度扩大流动人口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3.2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缺乏保障连续性
目前国内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也让流动人口从政策上都能做到有保可参。但是,流动人口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很强,决定了他们参保缺乏连续性。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经费统筹程度低,所以医疗保障不能随着流动人口的迁移而迁移。很多地方政府包括咸宁市都是在流动人口没有续缴费那年自动将参保年限清零,所以不能像城市户口居民那样可以逐年累计参保年限,从而享受连续参保带来的更高的保障福利。国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保障制度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流动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权益。
3.3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面临的问题
3.3.1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高。
流动人口已成为影响咸宁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主要因素。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流动人口中大部分来自农村,并且都是青壮年,因此随行家属妇女都正当生儿育女的年龄。这些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低,受到农村习俗和观念的影响,对备孕期、怀孕期基本的健康保健知识基本没有,不会主动到医院进行相关的产前检查,从而导致新生儿疾病和产妇死亡经常发生。
3.3.2 流动儿童卫生问题凸显。
第一,看监护人健康育儿知识匮乏、保健措施少,儿童健康状况欠佳。调查显示,虽然咸宁市相关部门宣传母乳喂养,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但是,流动人口的很多适龄妇女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低,对婴幼儿护理的基本保健知识认知度低,因而在婴幼儿的保健和护养,特别是在一些基础医疗接种上都不清楚,使孩子得疾病的几率变高。
第二,流动人口儿童监护人对儿童保健服务利用率低。流动人口儿童监护人大部分从农村出来,很少接受国家医疗保障和保健的相关知识的学习,对国家相关政策了解少,对无偿保健服务项目基本没有了解。再加上她们经济基础较差,对于有偿的儿童保健服务更谈不上需求,比如孕前优生优育的基本检查和孕期保健建册以及医院进行的各项免费育儿知识讲座等,导致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忽视对新生儿疾病防治和幼儿体检的重视。 第三,婴幼儿及儿童因为发育不成熟,抵御各项传染病的抵抗力低,因而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人群。流动人口儿童流动性较强,监护人的保健意识薄弱,流动人口婴幼儿及儿童国家规定的计划免费疫苗的接种率很低。比如2014年,咸宁市本地户籍婴幼儿及儿童国家免费计划疫苗接种率为92.14%,但是流动人口中婴幼儿及儿童国家免费疫苗接种率仅为31.23%
3.4 政府针对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制度缺陷,经费短缺
流动人口大量的涌入城市,各种问题越发凸显,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咸宁市政府也设立了相关的管理部门,制定了流动人口卫生保健和医疗的相关规章制度,从政策上给流动人口提供了保证。由于我国政府财政安排习惯,针对流动人口各项公共服务的资金短缺,很多政策实施不到位,导致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堪忧。比如妇科病发病率高,有的得不到及时医疗变成慢性疾病,甚至更严重的疾病,给城市卫生防疫带来了严重挑战。还有就是由于流动人口婴幼儿疫苗接种率低,因此导致这些流动儿童受感染的几率高。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基金进行专款专用。
4 完善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服务的对策建议
4.1 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和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制度
我国二元结构再加上户籍管理制度,使得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后,享受不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解决此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各部门的作用,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利用城市的基层公共资源,进行细分管理,并通过社区统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员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2 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部门应加大流动人口的医疗保健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流动人口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制度建设,确保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次要加大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甚至可以设立专项基金
4.3 加大流动人口医疗保健的基层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规章制度的建立
政府在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管理服务过程中,加强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其次必须重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建立常态化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4.4 加大健康教育宣传
政府应该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利用移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比如孕产期保健与住院分娩相关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宣传应该引导流动人口孕产妇在孕期到正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时到正规医院住院分娩。
4.5 完善流动人口医疗保健制度
政府应根据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保证流动人口享有公平、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特别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心作用,地区医疗机构加大扶持,形成一个良性的卫生资源流动机制。
参考文献
[1]林涛,胡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差异及统筹改革研究[J].财经论丛,2007,331(4):11-17.
[2]黄斌.当前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2,58(27):97-115.
[3]林白妮,宋晓琴,凌莉,等.广州市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学与社会,2013,26(6):60-64.
[4]段俊杰,王东,聂军.广州市某区流动人口自测健康状况的调查[J].南方科技大学学报,2008,6(7):998-1000.
[5]熊光清.流动人口权利救济问题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