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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已于近日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严厉惩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部表示,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以来,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经销企业不具备基本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有的企业违法违规操作、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秩序,严重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通知》进一步明确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的资质条件。经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 万元;(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仓储场地面积200 m2以上;(四)从事农业机械经营业务2 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 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企业管理者、业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取得专业资质人员比例达到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且至少有1 名熟悉计算机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六)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要求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经营所需设施设备达到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七)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达到WB/T 1014-2000《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相关要求。
《通知》还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确定程序。要认真执行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制度。农机生产企业依据资质条件自主确定经销商,颁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并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特别强调,严厉惩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凤凰网
农业部表示,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以来,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经销企业不具备基本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有的企业违法违规操作、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秩序,严重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通知》进一步明确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的资质条件。经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 万元;(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仓储场地面积200 m2以上;(四)从事农业机械经营业务2 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 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企业管理者、业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取得专业资质人员比例达到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且至少有1 名熟悉计算机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六)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要求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经营所需设施设备达到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七)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达到WB/T 1014-2000《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相关要求。
《通知》还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确定程序。要认真执行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制度。农机生产企业依据资质条件自主确定经销商,颁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并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特别强调,严厉惩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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