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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产业的性质问题,在上个世纪30年代初,是由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教授费希尔在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并没有穷尽全部经济活动,因而他把农业和工业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统统划出来,称之为第三产业。费希尔认为,第三产业的本质在于服务,即为农业和工业提供服务。1940年,英国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克拉克在他出版的一本书中,运用了费希尔三次产业分类的方法,研究了经济发展同产业结构之间的规律性。克拉克把国民经济划分为三大部门,即农业部门——第一产业;制造业部门——第二产业;服务业部门——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概念一经提出,就陆续被国际经济学家所引用,一些国家和经济组织也按照这一概念来划分国民经济的产业部门。
按照克拉克的理论,全球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和产业分类就形成了在大致如下既定模式:
第一产业为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第二产业为工业,包括各类工业和建筑业。如采矿业、制造业、水利、电力、蒸气、石油等;其余均为第三产业,或称服务业,如商业、金融业、保险业、电信业、运输业、咨询服务业、技术服务业,也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也就是说,凡属第一、第二产业没有包括进去的部门,统统可以并入第三产业。
然而,同样是随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丰富而极大发展起来的文化知识产业却一直被人们忽略了,尽管它们甚至存在于第一、第二产业之中或之前。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把第三产业固化为“服务”,概括为“服务性”是否妥当,确有重新思考的必要。
产业分类具有一定历史时期的正确性,必须随着人类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众所周知,产业是随着人类的文化知识的积累、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发展起来的。产业链条的发展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也永远不会停止。在农业经济社会,人们的交通运输工具是牛车、马车、木船以及手工制作的箩筐和扁担,在工业经济社会的火车、汽车、轮船等则成为主要交通工具。至于第三产业中的有些产业,也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第三产业虽然出现较早,但由于规模小,只处于萌芽状态,并且初始阶段依附于农业产业和工业产业,是直接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因此,费希尔提出的第三产业的本质是“服务”,在历史上是正确的。但是当社会进入后工业经济时期,特别是当工业经济社会转化为文化知识经济社会以后,说第三产业的本质是“服务性”,或者说就是“服务业”,显然,这样的定义就越来越不恰当了。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逐渐进入文化知识经济社会,农业和工业产值尽管也在增加,但是两大产业的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上所占比例却在逐渐降低。例如美国,第三产业的生产总值占整个生产总值的80%以上。如果说它的本质是“服务业”,是为生产总值20%以下的农业和工业服务,这显然是说不通的。若说第三产业是服务业,是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只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是正确的。而产业链条的分化、变革和发展,已使第三产业的本质发生了变化。
第三产业的本质已由服务业逐渐转化为文化知识产业
第三产业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它本身内部的许多行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所导致的。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第三产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其结果,使第三产业内部分化成了三大产业群,即知识产业群、文化产业群和原有的服务性产业群。而前两大产业群,无论从发展速度、规模或产出、就业人数等都远远超出了服务产业群。
就知识产业群来说,现已形成了许多新的单一产业,如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科学研究产业、环境修复产业、新材料技术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技术产业等等。其中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它既不属于工业,也不属于传统的“服务业”,而发展成一个巨大的产业,渗透到了各个行业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文化产业群来看,同样获得了惊人的发展,也是用“服务性”无法概括的。在这些产业中,有的最初也是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但是,随着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用品的满足和对精神需求的逐步扩大,这些行业逐渐转向为人们提供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知识产品,从而使其主要性质由“服务性”转化为文化性,由服务业转化为文化业。
服务产业逐渐向文化知识产业转移,使它的多数行业失去了为农业、工业服务的主要特性
经过上述的分化、变革后,原有的第三产业中把知识产业群和文化产业群分割出来,服务产业群就剩下以下一些行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以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然而,这些产业中部分已出现了内在业务向文化产业群转移和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情况。
以餐饮业为例,人们逐渐由对餐饮的物质消费转变为一种对文化的消费。当然,其中对物质的消费始终是存在的,对农业和工业服务的功能也没有完全消失,但是它转向文化性消费的成分正在超过对物质的消费和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成分。因此,餐饮业向文化性方向发展下去,就不能再简单地划入服务性产业群,而应划入文化产业群。
又如交通运输业,如果把物流与人流相分离,那么服务行业中的人流部分也会转入旅游业这一文化服务行业。这种由服务性行业内部分化出一些文化行业的现象,越是后工业化后期将越多、越普遍。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第三产业已经分化成了三个大的产业群:知识产业群、文化产业群和服务产业群。而服务产业群中,有的行业中已分化出新的文化产业和向文化产业转移。第三产业的性质不再单纯或主要为农业和工业提供服务,尽管这一属性仍然保留着,但本质上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本质上说,第三产业主要为社会提供文化知识产品,因而是文化知识产业。
按照克拉克的理论,全球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和产业分类就形成了在大致如下既定模式:
第一产业为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第二产业为工业,包括各类工业和建筑业。如采矿业、制造业、水利、电力、蒸气、石油等;其余均为第三产业,或称服务业,如商业、金融业、保险业、电信业、运输业、咨询服务业、技术服务业,也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也就是说,凡属第一、第二产业没有包括进去的部门,统统可以并入第三产业。
然而,同样是随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丰富而极大发展起来的文化知识产业却一直被人们忽略了,尽管它们甚至存在于第一、第二产业之中或之前。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把第三产业固化为“服务”,概括为“服务性”是否妥当,确有重新思考的必要。
产业分类具有一定历史时期的正确性,必须随着人类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众所周知,产业是随着人类的文化知识的积累、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发展起来的。产业链条的发展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也永远不会停止。在农业经济社会,人们的交通运输工具是牛车、马车、木船以及手工制作的箩筐和扁担,在工业经济社会的火车、汽车、轮船等则成为主要交通工具。至于第三产业中的有些产业,也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第三产业虽然出现较早,但由于规模小,只处于萌芽状态,并且初始阶段依附于农业产业和工业产业,是直接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因此,费希尔提出的第三产业的本质是“服务”,在历史上是正确的。但是当社会进入后工业经济时期,特别是当工业经济社会转化为文化知识经济社会以后,说第三产业的本质是“服务性”,或者说就是“服务业”,显然,这样的定义就越来越不恰当了。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逐渐进入文化知识经济社会,农业和工业产值尽管也在增加,但是两大产业的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上所占比例却在逐渐降低。例如美国,第三产业的生产总值占整个生产总值的80%以上。如果说它的本质是“服务业”,是为生产总值20%以下的农业和工业服务,这显然是说不通的。若说第三产业是服务业,是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只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是正确的。而产业链条的分化、变革和发展,已使第三产业的本质发生了变化。
第三产业的本质已由服务业逐渐转化为文化知识产业
第三产业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它本身内部的许多行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所导致的。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第三产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其结果,使第三产业内部分化成了三大产业群,即知识产业群、文化产业群和原有的服务性产业群。而前两大产业群,无论从发展速度、规模或产出、就业人数等都远远超出了服务产业群。
就知识产业群来说,现已形成了许多新的单一产业,如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科学研究产业、环境修复产业、新材料技术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技术产业等等。其中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它既不属于工业,也不属于传统的“服务业”,而发展成一个巨大的产业,渗透到了各个行业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文化产业群来看,同样获得了惊人的发展,也是用“服务性”无法概括的。在这些产业中,有的最初也是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但是,随着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用品的满足和对精神需求的逐步扩大,这些行业逐渐转向为人们提供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知识产品,从而使其主要性质由“服务性”转化为文化性,由服务业转化为文化业。
服务产业逐渐向文化知识产业转移,使它的多数行业失去了为农业、工业服务的主要特性
经过上述的分化、变革后,原有的第三产业中把知识产业群和文化产业群分割出来,服务产业群就剩下以下一些行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以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然而,这些产业中部分已出现了内在业务向文化产业群转移和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情况。
以餐饮业为例,人们逐渐由对餐饮的物质消费转变为一种对文化的消费。当然,其中对物质的消费始终是存在的,对农业和工业服务的功能也没有完全消失,但是它转向文化性消费的成分正在超过对物质的消费和为农业和工业服务的成分。因此,餐饮业向文化性方向发展下去,就不能再简单地划入服务性产业群,而应划入文化产业群。
又如交通运输业,如果把物流与人流相分离,那么服务行业中的人流部分也会转入旅游业这一文化服务行业。这种由服务性行业内部分化出一些文化行业的现象,越是后工业化后期将越多、越普遍。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第三产业已经分化成了三个大的产业群:知识产业群、文化产业群和服务产业群。而服务产业群中,有的行业中已分化出新的文化产业和向文化产业转移。第三产业的性质不再单纯或主要为农业和工业提供服务,尽管这一属性仍然保留着,但本质上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本质上说,第三产业主要为社会提供文化知识产品,因而是文化知识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