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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认为:“感性的自然流露”是“新体诗的生命”,他把“情绪的自然消涨”看作是“诗情的内在韵律”;“节奏之于诗是它的外形,也是它的生命,我们可以说没有诗是没有节奏的,没有节奏的便不是诗。”郭沫若在这里谈论的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诗律,而是与自由的诗体、现代的诗思相联系的、内在的情绪节奏。诗人自由的笔端是怎样承载出这种情绪节奏呢?本文将以《天狗》为具体的文本切人,探讨郭沫若的情绪节奏艺术。
郭沫若的《天狗》最初发表于1920年7月上海《时事新报·学灯》上,是第一个诗歌集《女神》中的一个作品,也最能代表《女神》中“狂飙突进,浮躁凌厉”的诗风,是“五四”时代精神的经典之作。郭沫若确立了“五四”白话新诗运动的成功地位,写新诗他主张形式上绝端的自由,绝端的自主,尽情地抒发诗人的感情。郭沫若提出:“诗之精神在其在韵律……内在的情绪便是情绪的自然消涨。”郭沫若言及的情绪消涨的内在韵律,其实就是一种诗情的节奏或情绪的节奏。《天狗》便是这种主张的直接实践者。
一、绝端自由的诗体
诗是以形式为基础的文学,诗体则是形式的第一要素。新诗运动是从诗形式上的解放人手,以“诗体解放”为旗帜,对传统诗词的旧格律予以彻底否定,冲破旧体诗的束缚,以自由体的形式抒发诗人的感情,开一代诗风。《天狗》在诗的形式上突破了一切旧格律、旧程式、旧传统和新“套子”的束缚。郭沫若主张形式上的自由创造,要“打破一切诗的形式来写自己能够够昧的东西”。诗人不让形式的套子束缚住自己思想的翅膀,完全服从感情自然流泄的需要,他以自己的思想情绪自由支配诗行,以情绪的旋律来选择诗的旋律。郭沫若的《天狗》,从每一个字当中我们都能真切地感受到一颗激情跳跃的心,这除了得益于作者写作时自由激昂的情感倾注笔端,也得益于诗中排比、反复、夸张等修辞手法的灵活运用。
(一)独特的自由句式
句式的相对整齐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形式的外在的标志,诗歌讲究句式的整齐不仅是为了形式的美观,主要还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诗歌凝练的形式,语言的节奏感和音乐性要求句式大体整齐,句子长短适宜,这样才能使诗的节奏更好地表现出来。《天狗》以诗节、诗行、诗句外形排列的变化和特有的句式,使凝固的诗行喷射出作者强烈的诗情节奏。
《天狗》全诗四节,少至两行一节,多至十六行一节,每行字数少至三字,多至十字,形式确实做到了极端的自由打破了传统。这样的句式结构之间有很大的空隙和巨大的张力,既为诗人的情感的流露提供了广阔的形式空间,又体现了诗人对自由形式强有力的把握,并通过自由绝端的形式实现了情绪节奏的灵动表达。尽管诗行数有时有变化,但其变化体现出更为明显的情感的律动曲线。
全诗29句,每句都以“我”开头,句子结构不是“我是什么”,就是“我怎么样”,“我”始终是诗中的主词。虽然这种以“我”到底的句式在现在看来似乎很单调,但是这种单调也是一种感情的宣泄,它增强了火山喷发式的情绪,强调了抒情的主体,放纵了作者的感情,使句式与作者的情感节拍一致了。通过“我”的反复强调,“我”的不断重复,彰显出一种奔腾流荡的气势,将诗人喷泻而出的激情径直地融入富于节奏感的诗行中。其次,判断句与把字句本来就是一种静态的呈现,但是诗人描写时,避免了这种文字的呆板,大量使用定格的判断句,划出了一道道的情感曲线,分出了一道道的情感流,构成了情感的层层推进。
(二)丰富的艺术手法
《天狗》中大量使用排比、反复、重奏等艺术手法,使诗情获得酣畅的表达而又节奏鲜明、诗意盎然。第一、二节诗中主要是大量的排比,在排比中增强了诗人狂发的能量。在第三节中各种手法交相辉映。
我飞奔,
我狂叫,
我燃烧。
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
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
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啮我的心肝,
我在我神经上飞跑,
我在我脊髓上飞跑,
我在我脑筋上飞跑
起笔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三句简单而铿锵有力的排比,虽然每句只有三个字,但是字字有力,字字有声。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又是一个简单的排比,只是在第一个排比基础上更加形象,加上了更加形象的比喻,更加增强了情绪的跳动性。连续三个“我飞跑”,是反复,是诗人感情的反复吟唱,诗人的思想在快速地飞奔,思想的情绪敲打着流动的节奏。接着又是两组排比,它层层扩大,逐级开放,显示了诗歌抒情主体外展、奔放的雄伟气魄。反复与排比的区别是:反复强调词语与句子在字面上的重复,而排比则是结构的相同,意义的相近,语气的一致。反复相同词语相同结构的叠加,而排比相同结构不同词语的层层排列,反复在于强调、突出,而排比在于层层递进,增强语势。全诗从头到尾都是连珠式的排比与不断的反复,层层推进,步步强化,加强了语言的气势,渲染了抒情的气氛。再加上它特有的简短句式,就更加节奏急促,语言铿锵有力,有一种火山喷发式的雄伟气势。
我们再连起来看整节诗,就会发现,整节可以看成是两次回环,前面六句,两组排比是一次回环,完成从“飞奔”到“飞跑”;后十句,一次反复与两组排比是一次回环,从“飞跑”到“飞跑”。这类“回环调”的诗,诗人的情绪层层荡开,充满了向外辐射的张力与欲望,极大地抒发了诗人追求精神自由、个性扩张的心灵感受。当读完上一节时,就会预感到下一节又会像波浪一样地涌来,仿佛层层的涟漪在同样的旋律下荡漾,好像是读者自己在控制着诗歌的节奏,这样的审美感受给人一种高昂亢奋的精神激励,这正是诗人内在情绪的一种涌动。
二、散文化的诗语
所谓的诗语,也就是诗歌的语言。散文化的语体,与现代汉语诗歌双音节、多音节为主的现代汉语词汇直接相关,散文化语体越来越有利地发挥现代汉语的诗性功能,促成了诗歌的新的诗意的生成,情感的凸显。从《天狗》散文化的诗语可以体味出郭沫若情绪节奏。
(一)人称代词“我”
叶维廉在《中国诗学》中说:“在大多数旧诗里,一般没有人称代词“你”如何,“我”如何。人称代名词的使用往往将发言人或主角点明,并把诗中的经验或情境限指为一个人的经验和情境;在中国旧诗里,语言本身就超脱了这种限制性。虽然这种新的语言也可以诗行不受人称代名词的限制,不少白话诗人却将倾向于将人称代名词带回诗中。”白话新诗人称代词的使用,非常突出地体现于这首《天狗》中。在《天狗》中,所有的诗句都以“我”字开头,以这个人称带词统领全诗,从开始到最后一共29个我,反复的强调,反复的重复,表达了对抒情主人公自我的高度强调。五四时期的白话诗人才将 “我”——这一个性化色彩强烈的代词频繁地引入诗中,一方面达到了自我诗情的自由宣泄,另一方面也张扬了追求自由独立、个性解放的时代主题。除此《我是个偶像崇拜者》《晨安》等则是通篇各句都以第一人称“我”或是同一个词来打头,将基本相同的句式一贯到底。这有助于造成一种奔腾流荡的气势,将诗人喷泻而出的激情径直地融入富于节奏感的诗行中,既能彻底将早期白话诗从半文半白的状态中解放出来,表现出五四时代的自由精神,又比较容易获得新的韵律感。
(二)动词的应用
《天狗》中的动词的大量使用,更加清醒地呈现出了诗人的情绪节奏的曲线变化。首先以第一节中的“吞”为开始,展示了天狗吸取了世界万物的生命能量,第二节顺应第一节的诗韵,天狗展示它的能量,他代表了一切宇宙的光芒。第三节拥有了宇宙能量的天狗开始暴烈地行动起来了,他要“飞奔”,要“燃烧”,并无情地剥食自己的肉体,毁灭自己的形骸。整节中一共用了8个动词“飞奔”“狂叫”“燃烧”“飞跑”“剥”“食”“吸”“啮”,这8个动词都是表现强烈的动作行为,而且每个动词都极具强度和力度,作者借此来表达的情绪也便有了震撼力。我要横扫一切,我要毁灭一切,唱出自己无穷的力量;我需要喷发,需要尽情地展现自己的生命力,这种激情是如此的浓烈与震撼,充分显示了诗人的个性与张扬的自由精神。
而且动词的在诗中也是反复的应用,“吞”字就用了4次,“狂叫”和“燃烧”各用了两次,而“飞奔”一共用了7次。动词在诗中的应用本来就是一种力的凸现,而这样反复使用更加突出了动态美的追求与诗人当时的情绪的激动喷发。除此之外在《梅花树下的醉歌》《地球、我的母亲!》《立在地球边上放号》都表现了这种动态的张力。动词的张力使这种单调语言句式和隋感的爆发找到了很好的平衡点,使语言没有显得呆板与桎梏,更加表现了诗中流动的情绪。
三、现代性的诗思
诗思就是诗歌的思维与表达方式。具体而言,它包括诗歌的感受力、想象力、组织性与表现性等本体性的诗歌因素。上面我们谈到诗体,诗语都号隋绪变化有关,它们都直接联系着思想和思维的层面,是与诗歌情感发生着根本联系。《天狗》中现代性的诗思,也是一种内在的情绪节奏论。
(一)丰富的想象力与跳跃性
《天狗》中,诗人以巧妙的借用天狗吠日的古代传说作为整个诗的
框架,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想象,诗人借“天狗”来表现自我,以“天狗”吞食日月展开神奇的联想开始,通过对“天狗”的气魄和力量的极度夸张,塑造了一个大胆反抗,勇敢叛逆的抒情主体——“我”的形象。所以借天狗发挥想象,诗人的想象力有了更大的活动的空间,诗人的思维也就有一股张力,情绪更加活跃与灵性,想象力的活跃就是情绪的活跃。
《天狗》中每行诗除了想象的大胆放肆,思维的奇诡突兀,而且诗人通过无所羁绊的夸张,使事物外部变形及思维的跳跃性,借以表现出诗人内心的反抗叛逆。不管诗的内容如何的变化无常,各段之间如何任意的跳跃,诗歌仍然是个整体,诗中多次出现的排比与复沓,以及每节规则句式又形成了相对的和谐。这样,诗的内在旋律又和诗人感情节拍和谐一致,构成了排山倒海的宏伟气势,粗犷豪放的艺术风格,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量。
(二)荒诞性
《天狗》一诗中,通过奇特怪诞的“天狗”意象,传达出近乎疯狂的反叛情绪。诗人借“天狗”口出狂言,夸口“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借“天狗”的行为肆无忌惮,“我剥我的皮/我嚼我的血/我啮我的心肝”,这就是诗人纯粹自我情绪构成的“意志化”,是一种情绪的极度自我扩张。在《天狗》里,诗人充分肯定着“自己”,又否定着自己”,《天狗》在大呼“我把全宇宙来吞了,我便是我了”以后,紧接着又高唱“我剥我的皮,我食我的肉……我便是我了,我的我要爆了”,这矛盾的声音,是随着诗人感情的喷发,诗人自身的内部已经分不出理性和非理性而产生的一种荒诞,展现了诗人骚动的充满矛盾的内心世界,是诗人渴望新生、欲罢而不能、进退两难真实心境的写照,显示了诗人内心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也是对“五四”时代心理、情绪与情感的立体化的真实反映。“天狗”整个作为荒诞的存在而呈现自身,其实质就是诗人以一种恣肆狂放的激情和狂飙突进的节奏,宣告了对旧世界的大胆反叛和独立自主的自我觉醒,这种叛逆精神同时也体现了五四时代大破坏、大创造的时代精神。
三、结语
从《天狗》中可以看出郭沫若的诗歌完全是激情的产物,也即感情的自然流露,也正因他具有着奔澎湃的激情,进而才形成了他诗歌构思的峻伟、夸张的奇特和色彩的瑰丽,也即形成了他诗歌特有的一种情绪节奏艺术。毋庸讳言,正是郭沫若对时代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催生了他笔下充满动感而又溢满反叛意味的艺术情绪节奏。
郭沫若的《天狗》最初发表于1920年7月上海《时事新报·学灯》上,是第一个诗歌集《女神》中的一个作品,也最能代表《女神》中“狂飙突进,浮躁凌厉”的诗风,是“五四”时代精神的经典之作。郭沫若确立了“五四”白话新诗运动的成功地位,写新诗他主张形式上绝端的自由,绝端的自主,尽情地抒发诗人的感情。郭沫若提出:“诗之精神在其在韵律……内在的情绪便是情绪的自然消涨。”郭沫若言及的情绪消涨的内在韵律,其实就是一种诗情的节奏或情绪的节奏。《天狗》便是这种主张的直接实践者。
一、绝端自由的诗体
诗是以形式为基础的文学,诗体则是形式的第一要素。新诗运动是从诗形式上的解放人手,以“诗体解放”为旗帜,对传统诗词的旧格律予以彻底否定,冲破旧体诗的束缚,以自由体的形式抒发诗人的感情,开一代诗风。《天狗》在诗的形式上突破了一切旧格律、旧程式、旧传统和新“套子”的束缚。郭沫若主张形式上的自由创造,要“打破一切诗的形式来写自己能够够昧的东西”。诗人不让形式的套子束缚住自己思想的翅膀,完全服从感情自然流泄的需要,他以自己的思想情绪自由支配诗行,以情绪的旋律来选择诗的旋律。郭沫若的《天狗》,从每一个字当中我们都能真切地感受到一颗激情跳跃的心,这除了得益于作者写作时自由激昂的情感倾注笔端,也得益于诗中排比、反复、夸张等修辞手法的灵活运用。
(一)独特的自由句式
句式的相对整齐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形式的外在的标志,诗歌讲究句式的整齐不仅是为了形式的美观,主要还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诗歌凝练的形式,语言的节奏感和音乐性要求句式大体整齐,句子长短适宜,这样才能使诗的节奏更好地表现出来。《天狗》以诗节、诗行、诗句外形排列的变化和特有的句式,使凝固的诗行喷射出作者强烈的诗情节奏。
《天狗》全诗四节,少至两行一节,多至十六行一节,每行字数少至三字,多至十字,形式确实做到了极端的自由打破了传统。这样的句式结构之间有很大的空隙和巨大的张力,既为诗人的情感的流露提供了广阔的形式空间,又体现了诗人对自由形式强有力的把握,并通过自由绝端的形式实现了情绪节奏的灵动表达。尽管诗行数有时有变化,但其变化体现出更为明显的情感的律动曲线。
全诗29句,每句都以“我”开头,句子结构不是“我是什么”,就是“我怎么样”,“我”始终是诗中的主词。虽然这种以“我”到底的句式在现在看来似乎很单调,但是这种单调也是一种感情的宣泄,它增强了火山喷发式的情绪,强调了抒情的主体,放纵了作者的感情,使句式与作者的情感节拍一致了。通过“我”的反复强调,“我”的不断重复,彰显出一种奔腾流荡的气势,将诗人喷泻而出的激情径直地融入富于节奏感的诗行中。其次,判断句与把字句本来就是一种静态的呈现,但是诗人描写时,避免了这种文字的呆板,大量使用定格的判断句,划出了一道道的情感曲线,分出了一道道的情感流,构成了情感的层层推进。
(二)丰富的艺术手法
《天狗》中大量使用排比、反复、重奏等艺术手法,使诗情获得酣畅的表达而又节奏鲜明、诗意盎然。第一、二节诗中主要是大量的排比,在排比中增强了诗人狂发的能量。在第三节中各种手法交相辉映。
我飞奔,
我狂叫,
我燃烧。
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
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
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啮我的心肝,
我在我神经上飞跑,
我在我脊髓上飞跑,
我在我脑筋上飞跑
起笔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三句简单而铿锵有力的排比,虽然每句只有三个字,但是字字有力,字字有声。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又是一个简单的排比,只是在第一个排比基础上更加形象,加上了更加形象的比喻,更加增强了情绪的跳动性。连续三个“我飞跑”,是反复,是诗人感情的反复吟唱,诗人的思想在快速地飞奔,思想的情绪敲打着流动的节奏。接着又是两组排比,它层层扩大,逐级开放,显示了诗歌抒情主体外展、奔放的雄伟气魄。反复与排比的区别是:反复强调词语与句子在字面上的重复,而排比则是结构的相同,意义的相近,语气的一致。反复相同词语相同结构的叠加,而排比相同结构不同词语的层层排列,反复在于强调、突出,而排比在于层层递进,增强语势。全诗从头到尾都是连珠式的排比与不断的反复,层层推进,步步强化,加强了语言的气势,渲染了抒情的气氛。再加上它特有的简短句式,就更加节奏急促,语言铿锵有力,有一种火山喷发式的雄伟气势。
我们再连起来看整节诗,就会发现,整节可以看成是两次回环,前面六句,两组排比是一次回环,完成从“飞奔”到“飞跑”;后十句,一次反复与两组排比是一次回环,从“飞跑”到“飞跑”。这类“回环调”的诗,诗人的情绪层层荡开,充满了向外辐射的张力与欲望,极大地抒发了诗人追求精神自由、个性扩张的心灵感受。当读完上一节时,就会预感到下一节又会像波浪一样地涌来,仿佛层层的涟漪在同样的旋律下荡漾,好像是读者自己在控制着诗歌的节奏,这样的审美感受给人一种高昂亢奋的精神激励,这正是诗人内在情绪的一种涌动。
二、散文化的诗语
所谓的诗语,也就是诗歌的语言。散文化的语体,与现代汉语诗歌双音节、多音节为主的现代汉语词汇直接相关,散文化语体越来越有利地发挥现代汉语的诗性功能,促成了诗歌的新的诗意的生成,情感的凸显。从《天狗》散文化的诗语可以体味出郭沫若情绪节奏。
(一)人称代词“我”
叶维廉在《中国诗学》中说:“在大多数旧诗里,一般没有人称代词“你”如何,“我”如何。人称代名词的使用往往将发言人或主角点明,并把诗中的经验或情境限指为一个人的经验和情境;在中国旧诗里,语言本身就超脱了这种限制性。虽然这种新的语言也可以诗行不受人称代名词的限制,不少白话诗人却将倾向于将人称代名词带回诗中。”白话新诗人称代词的使用,非常突出地体现于这首《天狗》中。在《天狗》中,所有的诗句都以“我”字开头,以这个人称带词统领全诗,从开始到最后一共29个我,反复的强调,反复的重复,表达了对抒情主人公自我的高度强调。五四时期的白话诗人才将 “我”——这一个性化色彩强烈的代词频繁地引入诗中,一方面达到了自我诗情的自由宣泄,另一方面也张扬了追求自由独立、个性解放的时代主题。除此《我是个偶像崇拜者》《晨安》等则是通篇各句都以第一人称“我”或是同一个词来打头,将基本相同的句式一贯到底。这有助于造成一种奔腾流荡的气势,将诗人喷泻而出的激情径直地融入富于节奏感的诗行中,既能彻底将早期白话诗从半文半白的状态中解放出来,表现出五四时代的自由精神,又比较容易获得新的韵律感。
(二)动词的应用
《天狗》中的动词的大量使用,更加清醒地呈现出了诗人的情绪节奏的曲线变化。首先以第一节中的“吞”为开始,展示了天狗吸取了世界万物的生命能量,第二节顺应第一节的诗韵,天狗展示它的能量,他代表了一切宇宙的光芒。第三节拥有了宇宙能量的天狗开始暴烈地行动起来了,他要“飞奔”,要“燃烧”,并无情地剥食自己的肉体,毁灭自己的形骸。整节中一共用了8个动词“飞奔”“狂叫”“燃烧”“飞跑”“剥”“食”“吸”“啮”,这8个动词都是表现强烈的动作行为,而且每个动词都极具强度和力度,作者借此来表达的情绪也便有了震撼力。我要横扫一切,我要毁灭一切,唱出自己无穷的力量;我需要喷发,需要尽情地展现自己的生命力,这种激情是如此的浓烈与震撼,充分显示了诗人的个性与张扬的自由精神。
而且动词的在诗中也是反复的应用,“吞”字就用了4次,“狂叫”和“燃烧”各用了两次,而“飞奔”一共用了7次。动词在诗中的应用本来就是一种力的凸现,而这样反复使用更加突出了动态美的追求与诗人当时的情绪的激动喷发。除此之外在《梅花树下的醉歌》《地球、我的母亲!》《立在地球边上放号》都表现了这种动态的张力。动词的张力使这种单调语言句式和隋感的爆发找到了很好的平衡点,使语言没有显得呆板与桎梏,更加表现了诗中流动的情绪。
三、现代性的诗思
诗思就是诗歌的思维与表达方式。具体而言,它包括诗歌的感受力、想象力、组织性与表现性等本体性的诗歌因素。上面我们谈到诗体,诗语都号隋绪变化有关,它们都直接联系着思想和思维的层面,是与诗歌情感发生着根本联系。《天狗》中现代性的诗思,也是一种内在的情绪节奏论。
(一)丰富的想象力与跳跃性
《天狗》中,诗人以巧妙的借用天狗吠日的古代传说作为整个诗的
框架,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想象,诗人借“天狗”来表现自我,以“天狗”吞食日月展开神奇的联想开始,通过对“天狗”的气魄和力量的极度夸张,塑造了一个大胆反抗,勇敢叛逆的抒情主体——“我”的形象。所以借天狗发挥想象,诗人的想象力有了更大的活动的空间,诗人的思维也就有一股张力,情绪更加活跃与灵性,想象力的活跃就是情绪的活跃。
《天狗》中每行诗除了想象的大胆放肆,思维的奇诡突兀,而且诗人通过无所羁绊的夸张,使事物外部变形及思维的跳跃性,借以表现出诗人内心的反抗叛逆。不管诗的内容如何的变化无常,各段之间如何任意的跳跃,诗歌仍然是个整体,诗中多次出现的排比与复沓,以及每节规则句式又形成了相对的和谐。这样,诗的内在旋律又和诗人感情节拍和谐一致,构成了排山倒海的宏伟气势,粗犷豪放的艺术风格,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量。
(二)荒诞性
《天狗》一诗中,通过奇特怪诞的“天狗”意象,传达出近乎疯狂的反叛情绪。诗人借“天狗”口出狂言,夸口“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借“天狗”的行为肆无忌惮,“我剥我的皮/我嚼我的血/我啮我的心肝”,这就是诗人纯粹自我情绪构成的“意志化”,是一种情绪的极度自我扩张。在《天狗》里,诗人充分肯定着“自己”,又否定着自己”,《天狗》在大呼“我把全宇宙来吞了,我便是我了”以后,紧接着又高唱“我剥我的皮,我食我的肉……我便是我了,我的我要爆了”,这矛盾的声音,是随着诗人感情的喷发,诗人自身的内部已经分不出理性和非理性而产生的一种荒诞,展现了诗人骚动的充满矛盾的内心世界,是诗人渴望新生、欲罢而不能、进退两难真实心境的写照,显示了诗人内心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也是对“五四”时代心理、情绪与情感的立体化的真实反映。“天狗”整个作为荒诞的存在而呈现自身,其实质就是诗人以一种恣肆狂放的激情和狂飙突进的节奏,宣告了对旧世界的大胆反叛和独立自主的自我觉醒,这种叛逆精神同时也体现了五四时代大破坏、大创造的时代精神。
三、结语
从《天狗》中可以看出郭沫若的诗歌完全是激情的产物,也即感情的自然流露,也正因他具有着奔澎湃的激情,进而才形成了他诗歌构思的峻伟、夸张的奇特和色彩的瑰丽,也即形成了他诗歌特有的一种情绪节奏艺术。毋庸讳言,正是郭沫若对时代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催生了他笔下充满动感而又溢满反叛意味的艺术情绪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