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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离婚》围绕江南水乡平息纠纷的风俗“和谈”进行叙事。“和谈”是传统固有道德秩序“公正”的表征,其潜在规则却是“弱肉强食”,这种道德秩序的虚伪性和残酷性昭然若揭。而类似爱姑的广大农村妇女虽然敢吵敢闹,似乎是对传统礼教的挑战,但深究起来,却无一不是在处处维护着、维持着传统的封建礼教。爱姑是生活在整个道德秩序最底层的被损害者,但同时又是这个虚伪的道德秩序的不自觉维护者。
关键词: 《离婚》 弱肉强食 国民奴性
关于鲁迅的小说《离婚》,主要观点有两派。一种观点认为,爱姑是“具有现代自我意识的妇女”,“体现了民主主义思想的萌芽”,她反抗封建礼教的失败,昭示了“资产阶级个性主义”的盲目性和软弱性。这种理解先入为主,用历史进化论去框范小说文本,人为地拔高爱姑的形象,因为“个性”并非“个性主义”,爱姑极具个性,但还没有到达个性主义的高度,更与资产阶级无涉。另外一种观点,也是普遍的看法,认为《离婚》反映了封建礼教桎梏下中国妇女悲惨的命运,同时也揭示出“老中国儿女”病态的灵魂,爱姑身上还存在着性格和精神上的病态,“‘改造国民性’是《离婚》所呈现的客观思想和作者的主观倾向”。这种看法从文本出发,切合鲁迅作品文学启蒙和表现国民劣根性的基本诉求,大体上是准确的。本文拟在后一种观点的基础上,对小说作进一步的解析。
一
《离婚》是鲁迅于1935年11月6日创作的一部农村题材小说,小说通过人物行为举止的刻画,将旧中国弱肉强食的社会本质和国民奴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去“和谈”的航船上和“和谈会”上众人的对白与行为举止中可见一斑。
首先,从爱姑说起。与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及单四嫂子不同,她绝对不是一个任人凌辱的“被损害者”。作品中描述爱姑在航船上的坐姿:“爱姑便坐在他左边,将两只勾刀样的脚正对着八三摆成一个‘八’字。”这切合人物粗野与霸道的性情。在和谈会上,当着众人的面,爱姑称呼丈夫和公公一口一个“小畜生”、“老畜生”,极其粗野,在平常的家庭生活中,其刁蛮可想而知。
在去“和谈”途中的航船上,众人对庄家父女俩极尽恭维之能事,可以看出庄家在当地的势力很大。爱姑的父亲庄木三,“高门大户都走得进的,脚步开阔”,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沿海的居民对他都有几分惧怕”;再加上庄家“人丁兴旺”,爱姑有六个兄弟,在宗法制社会中,家族观念非常浓厚,人多则势众,庄家绝非寻常人家。此外,从庄木三带着儿子们拆平了施家的灶这件事来看,庄家的家风很粗野,平常怕也是横行惯了。爱姑的性情中有几分“野”劲,和家族的熏陶自然是分不开的,同时她敢“闹”,固然因为手中有丈夫行为不端的把柄,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倚仗家势,有恃无恐。
爱姑的婆家施家与庄家联姻,应该说是门当户对,也不是一般的小户,尤其是在和谈中,能够让慰老爷和七大人为自己说话,说明的确也有些势力,不过和庄家相比,那就逊色多了。我们来看一个细节,在和谈会上,爱姑“偷空向四处一看望,正站着‘老畜生’和‘小畜生’。虽然只一瞥,但较之半年前偶然看见的时候,分明都见得苍老多了”。和谈会这种场合,座位是身份和地位的表征,施家父子竟连个座位都没有,显得那么苍老卑琐,说明势力不够大。
再回到“和谈会”。“和谈”意味着公正,换言之,“和谈”是以公正的面貌出现的,主持公道的乡绅应该凭借自身的威望,遵循双方公认的道德规范,来判定是非。这种道德规范,可以是封建礼教的“礼”,也可以是道理的“理”,只要得到共同认可,就够得上公正。但《离婚》的“和谈会”既不谈“礼”,又不讲“理”。爱姑原来以为七大人“知书识礼”,想借此讨个“说法”,但刚开口,话头就被打断了;七大人根本就没有说“理”的意思,一味地玩弄“屁塞”,自顾着抽鼻烟,打喷嚏,装腔作势;庄木三也不打算说“理”,只是闷坐着。其实爱姑又何尝是讲理的人?一门心思要闹得婆家“家败人亡”,看最后的形势不妙,才嚼起“理”来。
“和谈”,作为维系道德秩序的一种形式,以公正的面貌出现,但在它的背后,却是双方势力的较量,“弱肉强食”才是真正的潜在规则。小说中的江南小镇,表面上温情脉脉,实际上是一个以强凌弱的等级社会。航船上一班庸众处于最底层,施家能够攀搭上慰老爷,算是有点势力,但庄家要更厉害,不过和城里的七大人比起来,庄家又不算什么了。施家同庄家有过几次较量,均告失败,被拆了灶,遭受大的耻辱,施家父子也被折磨得日渐苍老。七老爷,这个和县太爷换过帖子的人,一旦出现,局面就发生逆转。
有意思的是,作品中的人们都认可“和谈”这种“公正”的方式,同时又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渡船上村民的谈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庄木三带着六个儿子去拆平了施家的灶,“谁不说应该?”对于七大人参加和谈,大家也心知肚明,晓得情况于庄家不妙,那个叫“八三”的人一听到七大人的名字,“眼睛都睁大了”。庄木三也明白不是敌手,故而在会上一言不发。这样说来,“弱肉强食”的潜规则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在这个以强凌弱的等级社会里,无需讲“礼”,也不必说“理”,一切凭势力说话。庄木三有能耐,所以得到当地村民近乎谄媚般的恭维,七大人势力更大,人们就敬若神明般地崇拜他,见到他的人像条狗一样地围在周围,而见不到他的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肃然起敬。
二
自古以来妇女被认为必须温驯、顺从,社会集体意识也认为女人不该有自由的意愿,不该由自我控制支配,应该屈服于男人定下来的规范。爱姑也是这样,她本能地认为她应该有一个可以依附的丈夫,当丈夫将要抛弃她时她感到了无助,所以她要闹。
作品中离婚并不是由爱姑提出来的,事实上是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才有了三年的争吵打闹,她并不想离婚,只想继续保有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她只是希望可以继续依赖这个家而存在而已,并不想争取什么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她脑子里面没有一条可以独立自主地生活的出路,她必须依赖丈夫存在,她不能脱离这种依从关系,所以她的打闹并不是对压在她身上的封建礼教的宣战。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爱姑不愿意离婚也是为了保全她的面子,她处处强调自己是“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而她的丈夫居然抛弃了她找小寡妇,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也很失颜面。
爱姑打闹了三年时间并不是为自己寻找一个新的平等的生活,也许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她现在的生活是不平等的。那种愤怒也仅仅是“奴隶的愤火”而已,当然,这种愤火很快就被浇灭。不能说爱姑的这种奴性就是与生俱来的,那是整个社会的长期的集体作用,但至少很难有所改变。爱姑至少应该明白她并非男性的附属品,她应该有自己独立自足的人格。作品中有一个细节也可以窥见这种社会意识的影响力,在爱姑和她父亲庄木三坐船去慰老爷家时,前舱中的两个老女人在听完爱姑一行人的谈话后,“低声哼起佛号来,她们撷着念珠,又都看着爱姑,而且互视,努嘴,点头”。这两个老女人活了大半辈子可能都想不通爱姑的行为,因为她们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生活得有什么不一样,或者说感到她们生活在奴隶的地位,她们安于这样的生活,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爱姑和这两个老女人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只是行为方式的差异而已。
爱姑最终的失败也被诸多人归结为整个封建礼教的胜利,作品中很多支持施家的人和庄家父女并没有利益冲突,而且施家也并非什么大门大户,更加谈不上官官相护了,所以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他们极力维护着所谓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封建命根子,他们并没有考虑别的而很自然地站到施家一边共同声讨爱姑,以维护这种万万不能被触动的“常理”。其实爱姑骨子里面是始终存在一种奴性依附思想的,前面关于她打闹目的的分析中已经有了说明,她需要有一个可以依托的生存空间。她对七老爷的顺从也是这样,七老爷来自于一个陌生的男权世界,而且是“知书识礼的人”,她本能地想依靠七老爷,用一个男权去抗衡另一个男权,岂知这是何等的荒谬。当有外力冲击某个社会模式时,模式内部原本分裂的部分会迅速结合成强有力的整体去抵御“外敌”,更何况慰老爷和七老爷本不存在意见相左的情况。
《离婚》围绕江南水乡平息纠纷的风俗“和谈”进行叙事,反映了上世纪20年代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社会现实。“和谈”是传统固有道德秩序“公正”的表征,其潜在规则却是“弱肉强食”,这种道德秩序的虚伪性和残酷性昭然若揭。而类似爱姑的广大农村妇女虽然敢吵敢闹,似乎是对传统礼教的挑战,但深究起来,却无一不是在处处维护着、维持着传统的封建礼教。爱姑吵闹三年,不愿意离婚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回到奴隶的生活地位,继续作为男人的附属品而存在。爱姑是生活在整个道德秩序最底层的被损害者,但同时又是这个虚伪的道德秩序的不自觉维护者。
参考文献:
[1]鲁迅.彷徨[M].上海: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
[2]孙昌熙,韩日新.论《离婚》[J].文史哲,1987,(5).
[3]秦林芳.重读鲁迅《离婚》[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4,(4).
[4]姜策.无望的抗争——重读鲁迅的《离婚》[J].伊犁教育学院学报,2006,19,(2).
[5]钟小安.从《祝福》《离婚》《伤逝》看鲁迅对封建礼教的批判[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6,26,(6).
[6]杨利香.《离婚》的悲剧意义解读[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9,(1).
关键词: 《离婚》 弱肉强食 国民奴性
关于鲁迅的小说《离婚》,主要观点有两派。一种观点认为,爱姑是“具有现代自我意识的妇女”,“体现了民主主义思想的萌芽”,她反抗封建礼教的失败,昭示了“资产阶级个性主义”的盲目性和软弱性。这种理解先入为主,用历史进化论去框范小说文本,人为地拔高爱姑的形象,因为“个性”并非“个性主义”,爱姑极具个性,但还没有到达个性主义的高度,更与资产阶级无涉。另外一种观点,也是普遍的看法,认为《离婚》反映了封建礼教桎梏下中国妇女悲惨的命运,同时也揭示出“老中国儿女”病态的灵魂,爱姑身上还存在着性格和精神上的病态,“‘改造国民性’是《离婚》所呈现的客观思想和作者的主观倾向”。这种看法从文本出发,切合鲁迅作品文学启蒙和表现国民劣根性的基本诉求,大体上是准确的。本文拟在后一种观点的基础上,对小说作进一步的解析。
一
《离婚》是鲁迅于1935年11月6日创作的一部农村题材小说,小说通过人物行为举止的刻画,将旧中国弱肉强食的社会本质和国民奴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去“和谈”的航船上和“和谈会”上众人的对白与行为举止中可见一斑。
首先,从爱姑说起。与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及单四嫂子不同,她绝对不是一个任人凌辱的“被损害者”。作品中描述爱姑在航船上的坐姿:“爱姑便坐在他左边,将两只勾刀样的脚正对着八三摆成一个‘八’字。”这切合人物粗野与霸道的性情。在和谈会上,当着众人的面,爱姑称呼丈夫和公公一口一个“小畜生”、“老畜生”,极其粗野,在平常的家庭生活中,其刁蛮可想而知。
在去“和谈”途中的航船上,众人对庄家父女俩极尽恭维之能事,可以看出庄家在当地的势力很大。爱姑的父亲庄木三,“高门大户都走得进的,脚步开阔”,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沿海的居民对他都有几分惧怕”;再加上庄家“人丁兴旺”,爱姑有六个兄弟,在宗法制社会中,家族观念非常浓厚,人多则势众,庄家绝非寻常人家。此外,从庄木三带着儿子们拆平了施家的灶这件事来看,庄家的家风很粗野,平常怕也是横行惯了。爱姑的性情中有几分“野”劲,和家族的熏陶自然是分不开的,同时她敢“闹”,固然因为手中有丈夫行为不端的把柄,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倚仗家势,有恃无恐。
爱姑的婆家施家与庄家联姻,应该说是门当户对,也不是一般的小户,尤其是在和谈中,能够让慰老爷和七大人为自己说话,说明的确也有些势力,不过和庄家相比,那就逊色多了。我们来看一个细节,在和谈会上,爱姑“偷空向四处一看望,正站着‘老畜生’和‘小畜生’。虽然只一瞥,但较之半年前偶然看见的时候,分明都见得苍老多了”。和谈会这种场合,座位是身份和地位的表征,施家父子竟连个座位都没有,显得那么苍老卑琐,说明势力不够大。
再回到“和谈会”。“和谈”意味着公正,换言之,“和谈”是以公正的面貌出现的,主持公道的乡绅应该凭借自身的威望,遵循双方公认的道德规范,来判定是非。这种道德规范,可以是封建礼教的“礼”,也可以是道理的“理”,只要得到共同认可,就够得上公正。但《离婚》的“和谈会”既不谈“礼”,又不讲“理”。爱姑原来以为七大人“知书识礼”,想借此讨个“说法”,但刚开口,话头就被打断了;七大人根本就没有说“理”的意思,一味地玩弄“屁塞”,自顾着抽鼻烟,打喷嚏,装腔作势;庄木三也不打算说“理”,只是闷坐着。其实爱姑又何尝是讲理的人?一门心思要闹得婆家“家败人亡”,看最后的形势不妙,才嚼起“理”来。
“和谈”,作为维系道德秩序的一种形式,以公正的面貌出现,但在它的背后,却是双方势力的较量,“弱肉强食”才是真正的潜在规则。小说中的江南小镇,表面上温情脉脉,实际上是一个以强凌弱的等级社会。航船上一班庸众处于最底层,施家能够攀搭上慰老爷,算是有点势力,但庄家要更厉害,不过和城里的七大人比起来,庄家又不算什么了。施家同庄家有过几次较量,均告失败,被拆了灶,遭受大的耻辱,施家父子也被折磨得日渐苍老。七老爷,这个和县太爷换过帖子的人,一旦出现,局面就发生逆转。
有意思的是,作品中的人们都认可“和谈”这种“公正”的方式,同时又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渡船上村民的谈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庄木三带着六个儿子去拆平了施家的灶,“谁不说应该?”对于七大人参加和谈,大家也心知肚明,晓得情况于庄家不妙,那个叫“八三”的人一听到七大人的名字,“眼睛都睁大了”。庄木三也明白不是敌手,故而在会上一言不发。这样说来,“弱肉强食”的潜规则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在这个以强凌弱的等级社会里,无需讲“礼”,也不必说“理”,一切凭势力说话。庄木三有能耐,所以得到当地村民近乎谄媚般的恭维,七大人势力更大,人们就敬若神明般地崇拜他,见到他的人像条狗一样地围在周围,而见不到他的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肃然起敬。
二
自古以来妇女被认为必须温驯、顺从,社会集体意识也认为女人不该有自由的意愿,不该由自我控制支配,应该屈服于男人定下来的规范。爱姑也是这样,她本能地认为她应该有一个可以依附的丈夫,当丈夫将要抛弃她时她感到了无助,所以她要闹。
作品中离婚并不是由爱姑提出来的,事实上是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才有了三年的争吵打闹,她并不想离婚,只想继续保有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她只是希望可以继续依赖这个家而存在而已,并不想争取什么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她脑子里面没有一条可以独立自主地生活的出路,她必须依赖丈夫存在,她不能脱离这种依从关系,所以她的打闹并不是对压在她身上的封建礼教的宣战。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爱姑不愿意离婚也是为了保全她的面子,她处处强调自己是“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而她的丈夫居然抛弃了她找小寡妇,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也很失颜面。
爱姑打闹了三年时间并不是为自己寻找一个新的平等的生活,也许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她现在的生活是不平等的。那种愤怒也仅仅是“奴隶的愤火”而已,当然,这种愤火很快就被浇灭。不能说爱姑的这种奴性就是与生俱来的,那是整个社会的长期的集体作用,但至少很难有所改变。爱姑至少应该明白她并非男性的附属品,她应该有自己独立自足的人格。作品中有一个细节也可以窥见这种社会意识的影响力,在爱姑和她父亲庄木三坐船去慰老爷家时,前舱中的两个老女人在听完爱姑一行人的谈话后,“低声哼起佛号来,她们撷着念珠,又都看着爱姑,而且互视,努嘴,点头”。这两个老女人活了大半辈子可能都想不通爱姑的行为,因为她们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生活得有什么不一样,或者说感到她们生活在奴隶的地位,她们安于这样的生活,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爱姑和这两个老女人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只是行为方式的差异而已。
爱姑最终的失败也被诸多人归结为整个封建礼教的胜利,作品中很多支持施家的人和庄家父女并没有利益冲突,而且施家也并非什么大门大户,更加谈不上官官相护了,所以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他们极力维护着所谓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封建命根子,他们并没有考虑别的而很自然地站到施家一边共同声讨爱姑,以维护这种万万不能被触动的“常理”。其实爱姑骨子里面是始终存在一种奴性依附思想的,前面关于她打闹目的的分析中已经有了说明,她需要有一个可以依托的生存空间。她对七老爷的顺从也是这样,七老爷来自于一个陌生的男权世界,而且是“知书识礼的人”,她本能地想依靠七老爷,用一个男权去抗衡另一个男权,岂知这是何等的荒谬。当有外力冲击某个社会模式时,模式内部原本分裂的部分会迅速结合成强有力的整体去抵御“外敌”,更何况慰老爷和七老爷本不存在意见相左的情况。
《离婚》围绕江南水乡平息纠纷的风俗“和谈”进行叙事,反映了上世纪20年代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社会现实。“和谈”是传统固有道德秩序“公正”的表征,其潜在规则却是“弱肉强食”,这种道德秩序的虚伪性和残酷性昭然若揭。而类似爱姑的广大农村妇女虽然敢吵敢闹,似乎是对传统礼教的挑战,但深究起来,却无一不是在处处维护着、维持着传统的封建礼教。爱姑吵闹三年,不愿意离婚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回到奴隶的生活地位,继续作为男人的附属品而存在。爱姑是生活在整个道德秩序最底层的被损害者,但同时又是这个虚伪的道德秩序的不自觉维护者。
参考文献:
[1]鲁迅.彷徨[M].上海: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
[2]孙昌熙,韩日新.论《离婚》[J].文史哲,1987,(5).
[3]秦林芳.重读鲁迅《离婚》[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4,(4).
[4]姜策.无望的抗争——重读鲁迅的《离婚》[J].伊犁教育学院学报,2006,19,(2).
[5]钟小安.从《祝福》《离婚》《伤逝》看鲁迅对封建礼教的批判[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6,26,(6).
[6]杨利香.《离婚》的悲剧意义解读[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