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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曾锦春“治”下的郴州矿业江湖,或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仅仅是整顿矿山本身,还需将干预矿业正常秩序的权利因素彻底剔除。
2010年12月30日的一声枪响,让原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曾矿长”,这是郴州坊间对曾锦春的别称。这位郴州市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他同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
郴州是享誉世界的“有色金属之乡”,储量颇丰。
正是这些丰富的矿产资源支撑了郴州官场利益黑链条。除曾外,落马的原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则担当“矿难新闻灭火队长”,服务于矿老板牟利。
对此,作为原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可治而不为”,自己专注于城建项目,以此构成了李、曾对城建、矿产两块资源分而食之的并立之势。
枪响之后,反思曾锦春“治”下的郴州矿业江湖,或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仅仅是整顿矿山本身,还务必将干预矿业秩序的权利因素彻底剔除。
“双规”:撑起的黑伞
郴州宜章县的荣福煤矿,因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怒斥而闻名,一度成为中国曝光率最高的煤矿。原矿主黄生福,号称是曾案最大的“污点证人”。
1999年底,广东省梅田矿务局将其属下的梅田矿务局三矿移交给宜章县政府。2000年1月,宜章县政府委托浆水乡和国资局对该矿招标租赁承包。
随后,黄生福通过贿赂浆水乡原党委书记邓高源,将资产达8000万元的国有煤矿收归名下,并将矿名改为“荣福”。此举引发当地群众强烈反应,举报租赁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郴州市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下文批示该矿招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宣布招标无效,要求重新挂牌。作为行贿者,黄生福由此被“双规”50余天。
正是在此期间,黄生福结识了曾锦春,并由此亲身感受到了“曾矿长”的威力与神通,于是决定结为利益同盟。
在收到“懂味”的黄生福的贿赂后,曾锦春决定出手相助。
有心帮助却又“不愿违背组织原则”的曾锦春,开始授意黄通过法院解决合同有效性的问题,“纪委不插手就行了”,并向法院打招呼。随后,通过曾的干预,法院宣布此前已经被郴州纪委宣布无效的招标有效。
起诉书对此亦有印证:2000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等的请托,分别向郴州市中院和宜章县政府负责人打招呼,为确认黄与宜章县国资局、浆水乡政府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有效提供帮助。为此,黄通过“中介”饶某送给曾50万元,曾将其中30万元借给了饶,20万元给了其情妇卜某。
在亲历过“双规”的威力后,黄生福也在后来感受到了曾锦春这座靠山动用这一法宝带来的好处。
据曾经与黄有过经济纠纷的彭北京回忆,曾被郴州市纪委“双规”8天,并在曾锦春坐镇督促该案执行下,将其水泥厂以极低的价格整体9年租赁经营权拍卖,接手者正是黄生福。“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
曾锦春不止一次为其保护的矿主动用“双规”手段。
2005年10月,桂阳县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时任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送给曾8万元,请求曾锦春查处赵德忠。曾锦春遂于2006年2月、6月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赵由此也未能逃过被“双规”的命运。
黄江武号称曾锦春的“干儿子”。起诉书认定,黄江武所送和贿赂共计人民币232万元。
正是有曾锦春在背后的强大支持,近年来郴州矿山势力割据,有些已经具有黑社会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曾锦春曾经多次向行贿人“借款”,或者在行贿者要求退还赃款时“无钱可退”。他在法庭辩称,自己缺钱,因为收的赃款,都投入到了矿山的开采中去了。调查发现,曾收受的多数贿赂资金,均投入到了矿山的开采和开发中,由此成为真正名符其实的“曾矿长”。
批条子:干预纠纷和审批
曾锦春爱批条子,尤其爱批和开矿相关的条子。
郴州一位熟悉曾的人说,曾锦春越权干预共有三种方式:“他偏爱批条子,一般不用那种小条子,而是在文件上面签字,批示给县市各级领导;还有就是电话;实在不行就亲自出面。”
一位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人士接到过曾的两个批示。这位官员至今记得,其中一张条子是申请开矿的,曾的批示包含有“大力支持”字样。
起诉书提到的最早一笔与矿山有关的行贿款肇始于1997年下半年,这也是检控曾收受贿赂的起始时间。
按照起诉书的描述,其时,矿主雷像文为承包临武县香花岭锡矿安源工区,请曾帮忙。曾接受请托后向该矿领导写条子,从而使雷如愿取得承包权。随后,经法院判决承包合同因违法无效,雷不服,准备上诉。在此期间,准备接管该矿区的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以补偿雷80万元为条件,要求其放弃上诉,并通过曾先行付款40万元。2000年2月,雷为感谢曾在其承包该矿时的帮忙,将其中的20万元送给了曾。
在举报者的材料中,有三份矿权纠纷材料写有曾锦春的批示,分别批示给市煤炭局局长、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
一位不愿具名的郴州市高级干部表示,通过如上三种方式,曾锦春的权力之手,至少在郴州的20个部门发生了作用,而且是“保守估计”。
桂阳县一位官员至今保留一张纸条,上有“曾锦春”的批示,让该官员划块地用于挖煤。
宜章县浆水乡新华煤矿和义强煤矿因为争夺资源,重叠开采,分别上书给曾锦春,曾锦春先后作出相关批示。
而后,这位纪委书记做出让两边都感到惊讶的事情,就是对于贿赂通吃。
护矿队:自建武装维护利益
宜章境内矿藏资源丰富,是郴州有名的矿区。出生于浆水乡竹源村的黄生福,至今仍被当地人称为最强悍的矿主。其后台,是已被逮捕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
黄生福真正被更多人熟悉,是在2000年。那年,黄开始接触政界,成为了荣福煤矿的主人。
前文中所提及的黄生福被“双规”的经历,让黄得以结识曾锦春。
黄被“双规”后,在他人指点下,黄决定向曾行贿,最后,成功取得曾的支持。据荣福煤矿股东之一邱建文透露,曾锦春就此成了黄的保护伞。此后,黄每月给曾送去20万元,曾的儿子在日本留学费用也由荣福煤矿支付。
黄生福承认,他将曾的一个情妇安排在与宜章毗邻的广东乐昌市坪石镇工作,且给她买了一套10万元的房子。
从此,不但曾锦春成了黄的保护伞,而黄也以曾密友的面目出现。
2000年前后,荣福煤矿是个烂摊子,没得到安置的矿工要求赔偿,因煤矿开采造成地陷及地下水流失等问题,浆水村民也要求补偿。
对于这些问题,黄生福很快给予解决。据浆水村民介绍,黄因此开始整编队伍,招兵买马。很快,统一着装并配有猎枪、钢刀等武器的“护矿队”得以成立。黄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简单且有效——通过“护矿队”对矿工进行围攻殴打。2000年2月28日,遭到暴力袭击的原三矿矿工及家属,向有关部门发出了请愿告急书。
有时,他们还会进行“军事演示”,向不服从者示威。
由于背后有曾锦春的支持,在“梅麻浆”一带,黄生福在坊间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哥”。其手下王强军兄弟带领下的“护矿队”,也日渐让乡邻望而生畏。在曾锦春垮台之后,CCTV等媒体直接指称,黄生福为曾锦春庇护下的黑恶势力头目。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新京报》、《中国经济周刊》)
2010年12月30日的一声枪响,让原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曾矿长”,这是郴州坊间对曾锦春的别称。这位郴州市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他同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
郴州是享誉世界的“有色金属之乡”,储量颇丰。
正是这些丰富的矿产资源支撑了郴州官场利益黑链条。除曾外,落马的原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则担当“矿难新闻灭火队长”,服务于矿老板牟利。
对此,作为原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可治而不为”,自己专注于城建项目,以此构成了李、曾对城建、矿产两块资源分而食之的并立之势。
枪响之后,反思曾锦春“治”下的郴州矿业江湖,或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仅仅是整顿矿山本身,还务必将干预矿业秩序的权利因素彻底剔除。
“双规”:撑起的黑伞
郴州宜章县的荣福煤矿,因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怒斥而闻名,一度成为中国曝光率最高的煤矿。原矿主黄生福,号称是曾案最大的“污点证人”。
1999年底,广东省梅田矿务局将其属下的梅田矿务局三矿移交给宜章县政府。2000年1月,宜章县政府委托浆水乡和国资局对该矿招标租赁承包。
随后,黄生福通过贿赂浆水乡原党委书记邓高源,将资产达8000万元的国有煤矿收归名下,并将矿名改为“荣福”。此举引发当地群众强烈反应,举报租赁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郴州市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下文批示该矿招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宣布招标无效,要求重新挂牌。作为行贿者,黄生福由此被“双规”50余天。
正是在此期间,黄生福结识了曾锦春,并由此亲身感受到了“曾矿长”的威力与神通,于是决定结为利益同盟。
在收到“懂味”的黄生福的贿赂后,曾锦春决定出手相助。
有心帮助却又“不愿违背组织原则”的曾锦春,开始授意黄通过法院解决合同有效性的问题,“纪委不插手就行了”,并向法院打招呼。随后,通过曾的干预,法院宣布此前已经被郴州纪委宣布无效的招标有效。
起诉书对此亦有印证:2000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等的请托,分别向郴州市中院和宜章县政府负责人打招呼,为确认黄与宜章县国资局、浆水乡政府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有效提供帮助。为此,黄通过“中介”饶某送给曾50万元,曾将其中30万元借给了饶,20万元给了其情妇卜某。
在亲历过“双规”的威力后,黄生福也在后来感受到了曾锦春这座靠山动用这一法宝带来的好处。
据曾经与黄有过经济纠纷的彭北京回忆,曾被郴州市纪委“双规”8天,并在曾锦春坐镇督促该案执行下,将其水泥厂以极低的价格整体9年租赁经营权拍卖,接手者正是黄生福。“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
曾锦春不止一次为其保护的矿主动用“双规”手段。
2005年10月,桂阳县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时任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送给曾8万元,请求曾锦春查处赵德忠。曾锦春遂于2006年2月、6月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赵由此也未能逃过被“双规”的命运。
黄江武号称曾锦春的“干儿子”。起诉书认定,黄江武所送和贿赂共计人民币232万元。
正是有曾锦春在背后的强大支持,近年来郴州矿山势力割据,有些已经具有黑社会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曾锦春曾经多次向行贿人“借款”,或者在行贿者要求退还赃款时“无钱可退”。他在法庭辩称,自己缺钱,因为收的赃款,都投入到了矿山的开采中去了。调查发现,曾收受的多数贿赂资金,均投入到了矿山的开采和开发中,由此成为真正名符其实的“曾矿长”。
批条子:干预纠纷和审批
曾锦春爱批条子,尤其爱批和开矿相关的条子。
郴州一位熟悉曾的人说,曾锦春越权干预共有三种方式:“他偏爱批条子,一般不用那种小条子,而是在文件上面签字,批示给县市各级领导;还有就是电话;实在不行就亲自出面。”
一位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人士接到过曾的两个批示。这位官员至今记得,其中一张条子是申请开矿的,曾的批示包含有“大力支持”字样。
起诉书提到的最早一笔与矿山有关的行贿款肇始于1997年下半年,这也是检控曾收受贿赂的起始时间。
按照起诉书的描述,其时,矿主雷像文为承包临武县香花岭锡矿安源工区,请曾帮忙。曾接受请托后向该矿领导写条子,从而使雷如愿取得承包权。随后,经法院判决承包合同因违法无效,雷不服,准备上诉。在此期间,准备接管该矿区的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以补偿雷80万元为条件,要求其放弃上诉,并通过曾先行付款40万元。2000年2月,雷为感谢曾在其承包该矿时的帮忙,将其中的20万元送给了曾。
在举报者的材料中,有三份矿权纠纷材料写有曾锦春的批示,分别批示给市煤炭局局长、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
一位不愿具名的郴州市高级干部表示,通过如上三种方式,曾锦春的权力之手,至少在郴州的20个部门发生了作用,而且是“保守估计”。
桂阳县一位官员至今保留一张纸条,上有“曾锦春”的批示,让该官员划块地用于挖煤。
宜章县浆水乡新华煤矿和义强煤矿因为争夺资源,重叠开采,分别上书给曾锦春,曾锦春先后作出相关批示。
而后,这位纪委书记做出让两边都感到惊讶的事情,就是对于贿赂通吃。
护矿队:自建武装维护利益
宜章境内矿藏资源丰富,是郴州有名的矿区。出生于浆水乡竹源村的黄生福,至今仍被当地人称为最强悍的矿主。其后台,是已被逮捕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
黄生福真正被更多人熟悉,是在2000年。那年,黄开始接触政界,成为了荣福煤矿的主人。
前文中所提及的黄生福被“双规”的经历,让黄得以结识曾锦春。
黄被“双规”后,在他人指点下,黄决定向曾行贿,最后,成功取得曾的支持。据荣福煤矿股东之一邱建文透露,曾锦春就此成了黄的保护伞。此后,黄每月给曾送去20万元,曾的儿子在日本留学费用也由荣福煤矿支付。
黄生福承认,他将曾的一个情妇安排在与宜章毗邻的广东乐昌市坪石镇工作,且给她买了一套10万元的房子。
从此,不但曾锦春成了黄的保护伞,而黄也以曾密友的面目出现。
2000年前后,荣福煤矿是个烂摊子,没得到安置的矿工要求赔偿,因煤矿开采造成地陷及地下水流失等问题,浆水村民也要求补偿。
对于这些问题,黄生福很快给予解决。据浆水村民介绍,黄因此开始整编队伍,招兵买马。很快,统一着装并配有猎枪、钢刀等武器的“护矿队”得以成立。黄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简单且有效——通过“护矿队”对矿工进行围攻殴打。2000年2月28日,遭到暴力袭击的原三矿矿工及家属,向有关部门发出了请愿告急书。
有时,他们还会进行“军事演示”,向不服从者示威。
由于背后有曾锦春的支持,在“梅麻浆”一带,黄生福在坊间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哥”。其手下王强军兄弟带领下的“护矿队”,也日渐让乡邻望而生畏。在曾锦春垮台之后,CCTV等媒体直接指称,黄生福为曾锦春庇护下的黑恶势力头目。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新京报》、《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