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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主攻方向 实施精准打击
福建省公安机关坚持“打大、打深、打透”工作思路,围绕“关键地区、关键人员、关键环节”,锁定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地下钱庄犯罪线索,瞄准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和为涉税犯罪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实施靶向打击、精准打击。
晋江市公安局从税务部门移送的一条骗取出口退税线索入手,分析研判出以犯罪嫌疑人蔡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团伙,并研判拓展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犯罪线索。福建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泉州和晋江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税务、银行等部门同步上案,集中办公、集中研判。专班围绕“票流、物流、资金流”数据特征筛查研判,经过3个多月侦查,摸清犯罪团伙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人员分工和轨迹动态。经查,2015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蔡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江苏注册空壳公司15家、泉州注册服装外贸公司29家,通过货代公司提供海关报关单据,利用地下钱庄购买外汇,大肆进行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11月初,福建省公安厅组织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展开收网行动,捣毁窝点15个,摧毁犯罪团伙6个,涉及江苏、广西、浙江等14个省份虚开企业389家、骗税企业40家,涉案金额巨大。
福州、莆田市公安局联合税务局开展大数据研判,发现数个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犯罪团伙。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颜某、颜某某、黄某与犯罪嫌疑人郑某所控制的代理记账公司互相勾结,通过注册医疗管理、商务服务、商务咨询等类型的空壳服务公司,一方面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大量开具市场服务费、推广费、咨询费、会议费等发票给制药公司,另一方面通过制作会议照片、会议签到本等虚假“证据链”,制造有实际推广业务的假象,掩盖其虚开发票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侦查发现,部分嫌疑人从原来医药代理商已转变为职业虚开犯罪团伙,对外向其他医药代理商提供虚开发票服务。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颜某、郑某等人共虚开咨询费、市场推广费、广告费等服务业增值税发票19667份,受票企业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严重侵害了国家医药“两票制”改革的惠民成果。
强化生态研判 推动波次打击
主动转变理念,创新打击模式,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牵头对重点领域涉税犯罪线索开展集中研判,选准研判切入点,形成以常态化的研判成果指引打击、以实战化的深入经营支撑打击的工作模式。围绕非法借贷、虚假报关、地下钱庄等重点环节,依托公安部经侦局资金查控、涉税类罪研判模型等平台工具,综合报关、出口申报、发票等全链数据,对全省骗税犯罪生态进行深入研判,适时组织涉案地立案打击,按照“成熟一批,收网一批”的工作方针,开展波次收网行动,推进全省会战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厦门市公安局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线索核查发现并成功打掉一个采取“买单配票”、虚假收汇方式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团伙。通过循环研判,经营攻坚,深挖摸排出5个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并开展波次打击。经查,自2015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郑某、林某等人纠集成员结伙作案,通过多家空壳公司虚构货物购销事实,以支付买单费用、向不法物流从业人员买单配货等手段,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巨大。
厦门市公安局对公安部经侦局部署的“集成1号”下发线索深度经营、循环研判,发起多波次打击,打掉骗取出口退税团伙4个,捣毁犯罪窝点9个,成功破获了“8·06”特大系列骗取出口退稅案。经查,2011年至今,以施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骗取出口退税牟利,以家族成员为单位,以厦门10家外贸公司名义将货代公司揽收的服装、棉布等不具备退税条件的出口货物报关出口,获取出口货物报关单等退税单证;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外贸公司国内采购的事实,并向地下钱庄或者个人购买外汇骗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从而虚构外贸公司采购货物、报关出口、外商付汇的系列假象,申报退税。专案组通过进一步梳理,获悉了涉嫌为该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江西、河南、安徽、山东、河北等地的企业、人员信息,以及广东、浙江宁波等地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向该犯罪团伙非法出售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情况,梳理出全国16个省份180余家涉案单位线索,并通过云端系统发起集群战役,推动多波次打击,成功抓获多个骗税团伙,冻结资金4000余万元。
密切协作配合 实现高效打击
福建省公安机关创新工作机制,密切与税务、检法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在机制建设、联合办案、信息共享、执法培训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会战工作高效开展。
探索建立四部门联合查案工作机制。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完善优化与省税务局稽查局、福州海关缉私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协作机制,推进协作常态化、制度化、高效化。通过推行项目制办案模式,联合作战,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省公安厅积极推动与省税务局联合建立税务信息查询专线,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数据服务,实现线上提交查询请求、线上审批流转、线上反馈结果等功能,为侦查办案提供强力支撑,更好发挥数据服务实战作用,推进会战行动向纵深开展。
探索建立“税案双查”工作机制。2019年9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创新打击涉税犯罪机制,联合当地检察院、税务局建立了三部门“税案双查”工作机制。该机制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直线对接型”衔接模式,对税案进行两个层面密切关联却又相对独立的审查和处置,在交叉阶段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线平行型”衔接模式,实现了行政资源和刑事资源优势互补,有助于动态研析确定打击重点,突出对无实际经营的暴利虚开型企业打击,强化对正常企业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目前,“税案双查”机制入选福建自贸区2019年第14批创新举措并被评为全国首创。
探索统一新形势下税案侦查证据规格。福州市公安局在侦办“6·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针对“暴力虚开”案件异地作案隐蔽性强、犯罪链条长、涉及区域广、时空跨度大导致查证难度高、案件定性难的特点,积极与检法部门沟通协调,在性质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规格上达成一致。通过对现场扣押的工商税务资料等大量物证梳理清分、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提取、涉案电脑还原开票历史记录等方法,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确保了案件顺利移送起诉。(原载人民公安报)
福建省公安机关坚持“打大、打深、打透”工作思路,围绕“关键地区、关键人员、关键环节”,锁定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地下钱庄犯罪线索,瞄准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和为涉税犯罪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实施靶向打击、精准打击。
晋江市公安局从税务部门移送的一条骗取出口退税线索入手,分析研判出以犯罪嫌疑人蔡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团伙,并研判拓展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犯罪线索。福建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泉州和晋江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税务、银行等部门同步上案,集中办公、集中研判。专班围绕“票流、物流、资金流”数据特征筛查研判,经过3个多月侦查,摸清犯罪团伙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人员分工和轨迹动态。经查,2015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蔡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江苏注册空壳公司15家、泉州注册服装外贸公司29家,通过货代公司提供海关报关单据,利用地下钱庄购买外汇,大肆进行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11月初,福建省公安厅组织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展开收网行动,捣毁窝点15个,摧毁犯罪团伙6个,涉及江苏、广西、浙江等14个省份虚开企业389家、骗税企业40家,涉案金额巨大。
福州、莆田市公安局联合税务局开展大数据研判,发现数个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犯罪团伙。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颜某、颜某某、黄某与犯罪嫌疑人郑某所控制的代理记账公司互相勾结,通过注册医疗管理、商务服务、商务咨询等类型的空壳服务公司,一方面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大量开具市场服务费、推广费、咨询费、会议费等发票给制药公司,另一方面通过制作会议照片、会议签到本等虚假“证据链”,制造有实际推广业务的假象,掩盖其虚开发票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侦查发现,部分嫌疑人从原来医药代理商已转变为职业虚开犯罪团伙,对外向其他医药代理商提供虚开发票服务。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颜某、郑某等人共虚开咨询费、市场推广费、广告费等服务业增值税发票19667份,受票企业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严重侵害了国家医药“两票制”改革的惠民成果。
强化生态研判 推动波次打击
主动转变理念,创新打击模式,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牵头对重点领域涉税犯罪线索开展集中研判,选准研判切入点,形成以常态化的研判成果指引打击、以实战化的深入经营支撑打击的工作模式。围绕非法借贷、虚假报关、地下钱庄等重点环节,依托公安部经侦局资金查控、涉税类罪研判模型等平台工具,综合报关、出口申报、发票等全链数据,对全省骗税犯罪生态进行深入研判,适时组织涉案地立案打击,按照“成熟一批,收网一批”的工作方针,开展波次收网行动,推进全省会战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厦门市公安局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线索核查发现并成功打掉一个采取“买单配票”、虚假收汇方式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团伙。通过循环研判,经营攻坚,深挖摸排出5个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并开展波次打击。经查,自2015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郑某、林某等人纠集成员结伙作案,通过多家空壳公司虚构货物购销事实,以支付买单费用、向不法物流从业人员买单配货等手段,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巨大。
厦门市公安局对公安部经侦局部署的“集成1号”下发线索深度经营、循环研判,发起多波次打击,打掉骗取出口退税团伙4个,捣毁犯罪窝点9个,成功破获了“8·06”特大系列骗取出口退稅案。经查,2011年至今,以施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骗取出口退税牟利,以家族成员为单位,以厦门10家外贸公司名义将货代公司揽收的服装、棉布等不具备退税条件的出口货物报关出口,获取出口货物报关单等退税单证;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外贸公司国内采购的事实,并向地下钱庄或者个人购买外汇骗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从而虚构外贸公司采购货物、报关出口、外商付汇的系列假象,申报退税。专案组通过进一步梳理,获悉了涉嫌为该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江西、河南、安徽、山东、河北等地的企业、人员信息,以及广东、浙江宁波等地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向该犯罪团伙非法出售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情况,梳理出全国16个省份180余家涉案单位线索,并通过云端系统发起集群战役,推动多波次打击,成功抓获多个骗税团伙,冻结资金4000余万元。
密切协作配合 实现高效打击
福建省公安机关创新工作机制,密切与税务、检法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在机制建设、联合办案、信息共享、执法培训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会战工作高效开展。
探索建立四部门联合查案工作机制。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完善优化与省税务局稽查局、福州海关缉私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协作机制,推进协作常态化、制度化、高效化。通过推行项目制办案模式,联合作战,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省公安厅积极推动与省税务局联合建立税务信息查询专线,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数据服务,实现线上提交查询请求、线上审批流转、线上反馈结果等功能,为侦查办案提供强力支撑,更好发挥数据服务实战作用,推进会战行动向纵深开展。
探索建立“税案双查”工作机制。2019年9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创新打击涉税犯罪机制,联合当地检察院、税务局建立了三部门“税案双查”工作机制。该机制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直线对接型”衔接模式,对税案进行两个层面密切关联却又相对独立的审查和处置,在交叉阶段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线平行型”衔接模式,实现了行政资源和刑事资源优势互补,有助于动态研析确定打击重点,突出对无实际经营的暴利虚开型企业打击,强化对正常企业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目前,“税案双查”机制入选福建自贸区2019年第14批创新举措并被评为全国首创。
探索统一新形势下税案侦查证据规格。福州市公安局在侦办“6·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针对“暴力虚开”案件异地作案隐蔽性强、犯罪链条长、涉及区域广、时空跨度大导致查证难度高、案件定性难的特点,积极与检法部门沟通协调,在性质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规格上达成一致。通过对现场扣押的工商税务资料等大量物证梳理清分、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提取、涉案电脑还原开票历史记录等方法,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确保了案件顺利移送起诉。(原载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