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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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大地震时,我刚刚两周岁。我父亲当时在北京当兵,据我母亲说,她是抱着我从窗户里跳出来的,这对当时的她应该是件不太容易的事,因为半个月后,我弟弟就出生了。我们家的房子没塌,但没人敢住,全住在简易棚里。我还记得简易棚里的床太短,晚上大雨,晨起时我母亲的腿浮肿得非常严重。马格利特在《记忆的伦理》中说,一个社会中记得某件事情的人数超过了一个门槛限度就可以称作为共同记忆。对亲历过灾难的唐山人来讲,那次死了24万人的“共同记忆”已经用刀刻在心里,他们懂得感恩,所以,汶川地震时,唐山人光捐款就上亿,那确实是种骨子里对亲人的疼爱与怜惜。而就我的“个人记忆”而言,那年的地震就是一个依稀的梦魇,不太真切,但委实存在。我在小说《刹那记》里曾经写道:“整座城市死了24万人,据说,当时天崩地裂、鬼哭狼嚎。有时候,樱桃会胡乱地想,这座城市是个栖息着诸多幽灵的城市,那些魂灵并未抛弃苟活下来的亲人,他们在黑夜里孑孓徘徊,在风里睡眠,在麦田里散步,同时嘴唇里发出虚无的、忧伤的叹息。”我写这些字时,内心里是茫然的。
   因为父亲当兵,我们全家经常是跟着他走南闯北。他是通信兵,很多时候需要猫在山沟里,我就被寄养到别人家上学。后来看《在细雨中呼喊》,觉得跟主人公在李秀英家的生活差不多,生活表层的温情被撕下来,内里的黑暗、孤独、无助、恐惧则汹涌澎湃,这是一个孩子当时最真切的感受。这样的环境可能让我有点敏感。但是长大后就好多了,也许天性里恣肆豪迈的一面占据了主流,所以,成年后的我在朋友眼里很豁达、开朗,并且擅饮,酒后饶舌。有时候觉得,对生活、对生命悲观一点、卑微一点,并没有什么,可能这种敬畏能够让我们更清晰地看清一些事物,对己对人是有裨益的。我从来都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坏人,只是这个世界改变了他。在我的小说里也好像没有纯粹的恶,即便有恶,也是纯洁的恶。我的理想生存状态很朴素,也很简单,就是不缺钱,能自由、快乐地思维,老的时候跟好友们开个书吧,书随便看,咖啡收费。
   我上小学时特别喜欢武术,迷恋《射雕英雄传》。在大同时,我曾央求父亲送我去武术学校,但被他严词拒绝了。我就让士兵给我削了把木头剑,每天鬼鬼祟祟地到还没竣工的部队大楼里练剑。我那时一直企盼着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武林高手,衣着素朴,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店小二或者修鞋匠,可是当敌人入侵的时候,我只是出了一招,就把恶棍们打败了……看来我从小就喜欢做个隐忍的人。我那个时候还喜欢看小人书。喜欢小人书也跟武术有关,从摆摊的那里看完了《萍踪侠影》《七剑下天山》和《飞狐外传》,5分钱一本。当时对写作文还是很惧怕的。有次刚学完《鲁迅踢“鬼”的故事》,老师让写篇破除封建迷信的作文,不会写,我妈就给我编了个故事,说跟弟弟去看电影,走山路的时候发现了一堆黑影,以为是鬼,恰巧部队的叔叔来了,用手电筒一照,原来是几头从猪圈里跑出来的猪。作文被老师表扬了,自己也有了信心,觉得不再怕写东西。上初中的时候,老幻想能当作家,还给自己起了很多笔名。其实,在写作上我是个极度不自信的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鼓励自己说:你还是有点天赋的,除了写作,你还能把什么事做得更出色些呢?
   高中毕业的时候,看了好多杂志,《收获》《花城》《十月》什么的。那时候是上世纪90年代初,这些杂志上有很多先锋小说。很多我都看不懂,但是我特别迷恋里面的气味。我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苏童、格非、余华他们的。记得我在暑假里写了一个反映高中生生活的小说,学的是林白和吕新。写的时候很兴奋,感觉像是要飞起来了。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写小说的快感。印象最深刻的是高三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作家,叫王小波。我看了他的《革命时期的爱情》,极为震撼,于是把小说拿给一个外号叫“黑格尔”的同学看。他戴着1000度的黑框眼镜,仿佛就是中世紀的一个神甫。他看了后对我说,这个作家写得有点黄,但是很牛,因为他写得跟别人不一样。多年之后,王小波火起来,我又想起这件事:两个还有一个礼拜就要高考的男孩儿,在走廊里偷偷地对一部小说小心地进行讨论,以此来证明他们是语言相通、趣味相通的好友。
   上大学后,图书馆成了我最喜欢的地方。我读卡夫卡的书很晚,是在大学二年级。为什么买卡夫卡的书呢?我在扉页上写道:“我需要一些质地坚硬的食物。”后来,在英语课上我开始看那本《卡夫卡小说选》。第一篇小说就是《变形记》——现在谁还看卡夫卡呢?除了那些对写作有阴谋的人。说实话,这是篇让我至今仍觉压抑的小说,在小说的结尾,格里高尔死后,他的母亲、父亲和他那个高傲而深情的妹妹坐着电车去布拉格郊外春游,“车厢里充满温暖的阳光”,他们已经在思忖着如何给女儿找个好婆家了。他们都因为格里高尔的死亡而放松,或者说,重新体验到什么是累赘灭亡后的自由。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联想到许多让我头疼的问题,比如,是否将来我死后,我的妻子也会于翌日愉快地去菜市场买莴笋和牛肉,或者几个月后和别的男人约会?而我的父母去“夕阳红秧歌队”继续扭他们的秧歌呢?这是个让人绝望的问题,而我怀着这种绝望的心境,继续读了《城堡》《审判》和《美国》。读《城堡》的时候,我极力盼望着土地测量员K赶快进入城堡,不要老在外边无助而哀伤地徘徊,然而,直到小说结束,K仍然在他妄图进入的世界之外。卡夫卡毕竟只是个消极的小公务员,对于未来,他只能选择颓废和躲避。我发誓读过这些东西后再也不去碰它们,因为我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而事实是,很多个夜晚,在宿舍的那帮哥们儿玩扑克时,我仍拿着支铅笔,在我的钢丝床上勾勒着小说里让我窒息的句子,并且把它们一字不差地背诵下来。没有人强迫我这么干,但我确实这么干了。后来,我也曾经模仿过卡夫卡写过小说,毕业的时候不晓得丢到哪儿去了。等上班时写小说,对卡夫卡小说里那种彻骨的冷、黑记忆仍很深刻。我的小说《穿睡衣跑步的女人》写到结尾时,我很难受。我一点都不明白,我干吗非要安排一个那样的结局?当时我有个正在怀孕的朋友,她看了这篇小说后晚上经常做噩梦。也许,我的部分小说里的那种无助,只是契合了我当时的生活环境:灰暗的小镇,面目模糊的异乡人,肥胖多子的农妇,越来越多的炼钢厂,以及烟囱里冒出来的大颗粒灰尘——它们本质上是理性存在的,但是在我眼里是感性的,它们将我包围在它们的肺里,有时简直不能让我呼吸。那段时间写的小说,好像都有点绝望似的。    1997年大学毕业后到国税所上班,因为单身,经常值班。那时就痴迷地写起小说来了……大概有十多万字吧。当然,这些小说都是练笔,大部分都没有发表过。那时还没有电脑,是用钢笔在稿纸上写的,又不退稿,常常是投稿前先到文印部复印5份,等三个月后,如若还是没有消息,我就另投别的杂志社……这样一直到2001年,我才在《山花》上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小说,那个时候我已经27岁了。这个时候,我认识很多作家朋友,比如李修文、黄梵……他们对我的写作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和鼓励,如果没有他们,我想,我可能就不会再写下去了,安心地做我的小税官。转机出现在2003年,这一年,《收获》和《人民文学》分别刊登了我的《曲别针》和《草莓冰山》。尤其是《曲别针》,李敬泽老师非常喜欢,给予大力推荐,得以在《小说选刊》和《中华文学选刊》选载,年底时入选了十多种小说年选(多年之后这篇小说还经常入选各种集子,应该是我赚钱最多的短篇小说了,呵呵),并获了当年的“河北省优秀作品奖”和“第10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2004年,我的短篇小说《长发》获得了“人民文学奖”,《樱桃记》获了“大红鹰文学奖”……我的小说写作似乎是进入了另外一种状态。虽然约稿多了,但是,我自己感觉不满意的小说从不投稿。我觉得,如果自己都不喜欢的小说发表,那是对编辑和读者的不负责。
   下面我想谈谈我居住的县城。
   1983年从大同迁徙到这个叫作“倴城”的县城,已足足36 年。36年里,除了在大连上大学的几年,除了偶然的公差私差,我一直不舍昼夜地住在这里。有时想,也许这辈子都会在这个县城住下去了吧?犹如我在小说《地下室》里借主人公所言:“我很轻易就预见到了我的将来:我从税务师事务所退休,拿着不多也不少的养老金,同时患上形形色色的小毛病:气管炎、咽喉炎、高血压、风湿、肩周炎、老年痴呆症或心脏病。晨起会到街心花园跟一帮面孔模糊的老人打太极拳,或者跟穿着艳丽绸缎的老太太打安塞腰鼓,白天则坐在这座老房子里,继续看着退休后的小学老师不慌不忙地织着毛衣、毛裤、袜子或手套……最后我或她,在床上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或先或后地离开这世界,我们的孩子会从外地回来奔丧,将我们燃烧成捧尘土。从此,我会在桃源镇彻底消失,留不下一点痕迹,就好像,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世界一样。”
   这样描述似乎有些悲观,而无论悲观与否,我的命运或许和这个叫“马文”的主人公并无相异。从我到达这个县城后,多年之内,它并没有什么显著变化:弯弯曲曲的主道,郁郁葱葱遮人眼的柳树,主道两旁低矮的门市,理发的、开川菜馆的、开一元店的、开门诊的、售熟食的,这些操着不同职业的人,每日将门脸敞开,让平原上平铺直叙的阳光打进,在他们或清爽或油腻的脸上,投下或明亮或黯淡的影子。这些年,那些门市里的商人换来换去,门市里的商品也换来换去,然而不变的,是我每天都要经过这些街道,经过这些或陌生或熟稔的小镇人。这是有意思的事,即便参加陌生的饭局,看到那些应是陌生的人,你也会觉得他们那么眼熟,只因这些年里,没准你就在什么地方碰到过他或她:破旧的电影院里、接送孩子的学校门口、縣政府的某个会议上、医院里的某个病房,卖安徽板面的破房子里……总之,那些你以为你从来没有遇见过的人,其实早在多年之前就已与你擦肩而过。就像前几天,我骑着破自行车撞到一辆宝马上,分不清谁对谁错,于是两人争执起来,然而,那些路过的人,有的认识他,有的认识我,有的还互相认识,于是,在说和下,我继续骑着我的破自行车上路,而他开着他的宝马车去了修理厂。
   在刚开始写作那些年,小镇上平朴的人们成为了我小说里的主人公。小镇总是灰扑扑的,干燥的,凛冽的,即便是热烈和腥甜的气息,到了这里都蒙上一层油腻、粗糙、冷漠的味道,先天性地缺乏那种棉花的软与暖、蜜的甜与香。譬如我弟弟那个小学女同学,胖到令人眩晕,没有父亲,且缺半截手指。我常听弟弟说她,说她给鞠萍姐姐写信,鞠萍姐姐竟给她回信了,她就拿了信让人看。人说是假的,她就把手指割开,用血写封战书,翌日,怀里揣了菜刀决斗。我见过那孩子,这是我见过的最丑的女孩子……多年后我眼前还经常浮现她的影子,就写了《樱桃记》。这篇小说发表在《中国作家》,并被很多朋友喜欢。又过若干年,我又碰到她。她因生得丑,嫁给了一个种地的农民,这在县城里很是罕见。那天她穿着军大衣,在雪地里不停地打电话,间或大声吵嚷。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我就写了《刹那记》,或许出于怜悯,我给这个少女时期的樱桃安排了一个还算和暖的结局……也许,日后我还会在小镇上遇到她,也许以后我还会写一些关于她的文字。谁知道呢?这个县城这么小,可是,这个县城又那么大。很多小学同学,一晃二三十年不见,而我们,每天就在四五条街道上走来走去。这是多么奇妙而诡异的事。
   县城发生变化是近十年的事。之所以变化,是因为这里开了几家私营钢厂。每个钢厂都很大,都有很多工人,闹哄哄的,热腾腾的,空气里的粉煤灰落在他们脸上,让他们的神情显得既骄傲又落寞。慢慢地,高楼越来越多,而且前年,县城终于出现了超过20层的高楼。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我们这里还经常地震,人们都怕住高楼。我想,或许不单单是这个县城如此,中国的每个县城都如此吧?今年《收获》的第一期发表我的《七根孔雀羽毛》,就是在某条县城新闻启发下写的。这个小说和我以前的小说不太一样。我似乎是漫不经心地写了小县城精神上的异化,以及道德底线被撕扯后的痛楚。当然,小说里的人物和以前的人物不太一样,不再单纯是那种不起眼的小人物。我希望我的眼神是清澈的,我的思想也是清澈的。我看到了暖,于是写了暖,我看到了悲凉,于是也写了暖,只不过这种暖,是悲凉后的暖。
   从去年开始,我一直想在朋友们中间组织一个“读书会”,每个月和朋友们偕妻带子,到郊外或者到茶馆,一起读读书,谈谈生活和理想,让我们过于绷紧的精神和焦躁的情绪有一个小小的缝隙。我想让我们的精神世界丰沛一些、充盈一些、神圣一些。也许臆想中的此举,只是我妄图反抗县城粗俗生活和旺盛欲望的一种姿态?这种姿态在我的朋友眼里也许是可笑的。或许真的就是可笑的吧?这种活动只适合798的艺术家和大城市的文艺青年。在小县城里,是无所谓神圣、无所谓精神的。西蒙娜·薇依说:“神圣在尘世中应是隐蔽的。”那么,我尽管让我小小的愿望隐藏起来好了。我该做的,是应该在小县城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然后在午夜时分,让我腰椎间盘突出的身体回归书房,静静地与另一个我,另一个纯净的世界,开始漫无边际的对话、旅行和嬗变。
   无数个黑夜里,我坐在电脑前,把俗世生活反馈给我的绝望、温情、良善、卑微、高尚、阴暗和明亮,用我自己的思维方式编织成并不精致的小说。可笑的是,尽管我如此热爱这项劳动,但我常常半年也写不出一个字。也许,热爱会让人自卑。所以,我应该感激小说,我应该感激我在黑暗中写下的那些汉字,它们是我最隐秘的力量。
   (本文系张楚先生于2019年9月7日下午,在《散文选刊·下半月》杂志社“2019年作家班”上的演讲稿,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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